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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算了,你坐下吧,还是庄子昂来。” 不一会儿,苏雨蝶听见教室里传来一个好听的男声。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那应该是个学习成绩很好的男生,把一首诗读得抑扬顿挫,显然提前做了功课。 不知不觉,她也小声地跟着背诵:“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教室内外,素未谋面的两人,完成了一次诗朗诵合作。 这首诗,可真美呀! 庄子昂坐下以后,不知为何,一直盯着那个“蝶”字出神。 汉字有一种神奇的魔力,任何平常的字,只要盯得久了,就会变得不认识。 这些偏旁部首,好像真的变成几只蝴蝶,从纸上飞了起来。 作为年级第一的好学生,他上课很少分心。 这一次,却连张老师在讲什么,也没听清。 事实上,张志远也只能讲一下这首诗的典故。 至于诗句具体表达了什么意思,别说他一个普通的教师,古往今来多少研究诗词的专家,也全都没弄懂。 除非去问诗人本人。 李黄轩轻轻推了庄子昂一把:“儿子,你说这个李商隐,到底写的什么玩意儿?” 庄子昂忽然心念一动,拿起纸笔,行云流水地写下一首小诗。 孤蝶小徘徊,翩翾粉翅开。 并应伤皎洁,频近雪中来。 李黄轩拿过来,看得一头雾水,问道:“这又是什么玩意儿?” 庄子昂回答:“这也是李商隐的诗,名字就叫《蝶》。” 李黄轩白他一眼:“我就讨厌你们这些学霸,懂的太多了,搞得我跟个二百五似的。” 说话间,他看到张志远过来,连忙将纸揉成一团,扔出了窗外。 纸团不偏不倚,落在了坐在台阶上的少女手边。 苏雨蝶随手捡起来,见纸上的字迹俊秀飘逸。 写字的人,应该也很好看。 她小声将这首五言绝句读了一遍,突然像有心灵感应一般,跨越千年,与诗人实现了一次情感共鸣。 身患绝症,命不久矣。 恰如这一只孤独振翅的蝴蝶。 “并应伤皎洁,频近雪中来。” 苏雨蝶忽然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去冬天看一次下雪。 可是陈医生已经告诉过她,她撑不到冬天了。 除非去祈求神明,赐给她一场奇遇。 …… 下课以后,庄子昂和李黄轩从教室出来。 “喂,你把我那首诗扔哪了?”庄子昂问。 “一张纸而已,你那么在乎干嘛?”李黄轩大大咧咧道。 “从小老师没教过你,不要乱扔东西吗?万一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 “靠,你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庄子昂望着空空荡荡的台阶,心中没来由涌起一股悲伤。 一只蝴蝶,不知从何处飞来。 振动着翅膀,盘旋了两圈,落在他的肩头。 过了一会儿,又翩然飞走,不知所踪。 像从梦里来,又回到梦里去。 …… PS:这本书完结的那天,评分只有6.9,也没什么读者看,稿费更是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在我看来,应该又是一本扑街之作,很快就会石沉大海,无人问津。 就不该在番茄上写这种偏文艺的书。 正如很多读者问,为什么要取这么不伦不类的书名。 我只能回答,这就是跟风随大流,要是取个《梦蝶》一类的文艺范名字,那更没人看。 没想到的是,完结两个多月以后,这篇16万字的短文,评分居然涨到了9.2,甚至以后可能还会更高,确实在我的意料之外。 感谢读者喜爱吧!如果你们从我的书里,得到了一丝丝的感动或感悟,我就很满足了。 写书其实是一件很奇妙的事,作者和读者能跨越时间和空间,完成一次情感共鸣。 相互成就,相互成长。 以后看心情或灵感,再给大家补一点番外吧! 再次感谢! 番外 十二日伤 哆咪西拉拉拉,哆咪西拉拉拉,拉哆唆发,发咪发唆,唆咪唆拉拉拉拉……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洒在女孩的白衬衫上。 修长白皙的指尖,灵动地在古筝弦上起舞。 这首曲子叫《雨蝶》,比她的年龄还大。 或许是因为有相同的名字,她对这首曲子,一向情有独钟,练习得分外娴熟。 音乐便能直击人心。 那歌词,更不忍细品。 爱到心破碎,也别去怪谁,只因为相遇太美。 就算流干泪,伤到底,心成灰,也无所谓。 我破茧成蝶,愿和你双飞,最怕你会一去不回。 …… 弹着弹着,曲子戛然而止。 大滴大滴的鲜血,从女孩的鼻腔坠落,染红了筝弦。 苏雨蝶立即拿起一旁的纸巾,紧紧堵住鼻孔,然后手忙脚乱地清理一地的血迹。 要是让奶奶看到,她一定会伤心难过的。 另一侧的房间里,苏奶奶背靠着墙,大滴大滴的眼泪,从她的眼角滑落。 她拼了命不让自己哭出声。 不让小蝴蝶发现,自己早已发现她的狼狈。 不久之后,应该就剩她一个老太婆,孤独地守着这座冷冰冰的房子。 那架古筝,再也不会鸣响。 过了许久,苏奶奶等孙女终于止住血,才缓缓推开房门,努力挤出一丝笑容。 “小蝴蝶,怎么不弹了?” 苏雨蝶抬起头,鼻腔里还充斥着血腥味。 她也强颜欢笑:“累了,不想弹了。” 苏奶奶挨着孙女坐下:“你有多久没出门了?” “十二天。”苏雨蝶脱口而出。 她根本不用刻意去记,就清楚地知道,与庄子昂分别了多久。 几乎无时无刻,每分每秒,都在怀念他们共度的时光。 也正因为心里装着一个人,她的曲子才会弹得如此哀婉动人。 “你要是想他,就再去见见吧!”苏奶奶怜爱地摸了摸苏雨蝶的头。 “不!”苏雨蝶摇头:“奶奶,我不想他,就在家陪你。” 苏奶奶叹了口气:“我都没说他是谁。” 苏雨蝶一怔,眼圈倏地红了。 苏奶奶一把将她揽入怀中,心痛得无以复加。 她才十八岁,花儿一般绚烂的年纪。 还没来得及体会人生,品尝爱情的滋味,就要匆匆与这世界告别。 苏雨蝶靠在苏奶奶怀中,忽然低声道:“奶奶,你陪我去采点艾草吧,我再去见他最后一次,好好地道个别,就回来一直陪你,直到最后……” 说到后面,已然哽咽不成语调。 苏奶奶告诉过她,自己年轻的时候,曾给一个小伙做过青团。 那个小伙,后来就成了她的爷爷。 虽然她没有机会与大笨蛋长相厮守,但还是想在最后的时刻,真真切切向他表达自己的心意。 这个世界,已经过了艾草最嫩的季节。 两人在秋水镇的山坡上找了许久,才勉强采了一小把。 山上开着火红的杜鹃花,血染的一般。 苏雨蝶忽然指着一处空地:“奶奶,以后把我葬在这里吧,我喜欢这里的杜鹃花,跟另一个地方的很像。” 苏奶奶一听这话,克制了许久的情绪,再也压抑不住。 眼泪夺眶而出,沿着脸上的皱纹滑落。 …… 第二天清晨,苏雨蝶早早起了床。 为了不惊醒奶奶,蹑手蹑脚来到厨房。 青团是一种既好看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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