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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就是这道菜还行,遇见不爱吃的,秦晏会先拿着筷子犹豫几秒,才很快把夹起来很快吞掉。 现在,秦晏已经对着盘子里的脑花犹豫了足足半分钟。 江迟叹了口气,用勺子把秦晏盘子里的脑花舀出来,吃了。 “不爱吃的给我吃,没事的。” 江迟侧身,在秦晏耳边说:“我不挑食。” 秦晏问:“海胆饭你还吃吗?” 江迟忍俊不禁,把海胆饭递给秦晏:“你吃吧。” 秦晏把海胆舀出来,放进江迟盘子里,把剩下的米饭吃掉了。 就在这时,一人忽然出声,语气算不得友善:“吃个饭也要腻腻歪歪的,江迟,这是你新男朋友,怎么不介绍介绍?” 说话的是一位容貌俊秀的男生,瞧起来年纪不大,二十岁上下,衣着很时尚,左耳上戴着一枚钻石耳钉。 方思折皱了皱眉,轻呵一声:“白文郡!” 白文郡脸上露出一抹嘲讽的笑容,对秦晏说:“江迟最擅长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你可要小心点自己的碗,别让人偷了家,小帅哥。” 秦晏不认识这人,根据社交礼仪微笑点头:“你好,你也很帅。” 众人:“……” 江迟迷茫地看向洪子宵,用眼神询问找事这人谁啊? 这个人并不在江迟的记忆里,应当是出现在‘那两年’的人,所以......大概率是原主的前男友? 洪子宵拿起手机飞速打字。 江迟:“......” 江迟的眼神从迷茫变成惊恐。 江迟心说:我怎么知道。 这可真是无妄之灾,明明原主欠下的情债,最后却都要由他来兜底! 洪子宵和江迟对视一眼,耸了耸肩,示意爱莫能助。 江迟无奈地叹了口气。 听见江迟叹气,白文郡脸上挂不住,猛地站起身。 椅子和地板摩擦发出刺耳的滋啦声。 他端起酒杯,猝不及防朝江迟泼过去。 洪子宵挡在江迟身前,抬臂握住白文郡的手腕:“小郡!别闹了!” 白文郡推不开洪子宵,怒气冲冲地把酒杯往地下一摔,转身冲出了宴会厅。 随着酒杯落地地破碎声,宴会厅再度安静下来。 洪子宵随手拽过一条餐巾,擦了擦身上的酒渍:“我出去看看。” 江迟按了按洪子宵的肩膀:“你去换衣服吧,我找他谈谈。” 解铃还须系铃人,江迟愿意去谈,洪子宵自然不会和他争,点点头先去换衣服了。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燃起了现场所有人的八卦之魂。 白文郡为什么忽然情绪激动? 众人隐秘地交换着眼神,都等着另一位主角江迟赶紧离席,他们好相互分享信息。 秦晏默不作声,暗暗将大家的表情尽收眼底。 看样子,所有人都很想解密白文郡生气的原因。 难道这就是江迟口中的? 有意思。 秦晏手上的信息很少,他才刚刚加入这个团体中,连人都没有认全,不具备什么主动权。 这种感觉很糟糕。 要知道,从前无论秦晏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所有人都围着他,希望从秦总身上获得一点有用的信息。 信息战是一场无形的博弈,信息就是那无形的金山,可惜在场宴会中,秦晏的底牌少得可怜。 不过没关系,绝境重生,逆风翻盘玩起来更有趣。 目前秦晏还没整理出太多头绪,他得再观察一会儿,先听听别人怎么消息。 资源的整合与分析,也是很重要的一项工作。 江迟在秦晏耳边说:“我出去一下就回来,你在这儿会尴尬吗?” 秦晏不觉得尴尬,反而觉得很有意思。 他从前参加的那些晚宴,可从没有这样有趣的事发生。 整个过程跌宕起伏,混乱中伴随着惊奇,让人又想即刻离开又想好奇后续发展,这种前所未有的感受很上头。 秦晏理性分析:“下午见面白文郡还好好的,他不会无缘无故发脾气,我想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可惜现在已知条件有限,还不能推断出最终结论,我需要听听别人的意见。” 江迟:“......” 推断出最终结论?还听听别人的意见? 要不要现场写个论文,或者干脆拉两组代码跑一下,罗列出所有‘引起白文郡生气的多种连续型随机变量’啊? 江迟瞥到方思折手机屏幕,发现这帮狐朋狗友居然在面对面建群,已经在偷偷讨论起来了! 真不错啊,他身边正常人越来越少了。 江迟看了秦晏一眼,阴阳怪气道:“用我帮你排除非正确选项吗?” 秦晏听不出江迟语气中的挖苦:“不需要,但我希望你能帮我确定一下,是哪种类型的信息刺激到他了。” 江迟一脸懵逼:“什么信息类型?” 李悠悠举手回答:“随意信息、观点信息、过程信息、具象信息、抽象信息。我读新闻传播专业的,上学期刚学过这个。” 江迟扶额:“你们还真玩上了是吧?” 餐桌边,留下的几个人全看在江迟,眼睛中写满了疑惑,明显都在好奇是什么信息令白文郡情绪失控。 他们把这个当成了一次真人剧本杀! 江迟简直要被这些火上添油的狐朋狗友气炸了:“用不用我帮你们选个主持人啊!”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秦晏。 按规矩,表面上嫌疑最大的人越能先排除嫌疑。 如果白文郡是因为江迟的新男友生气,那他早就该生气了,不会等到现在。 所以,众人暂且先排除了秦晏的嫌疑。 在这次探讨中,秦晏的地位水涨船高,被拥护为领军人物,类似于明星大侦探中的侦探一职。 江迟额角猛跳。 还有天理吗? 都看热闹不嫌事儿大是吧! 江迟愤恨道:“好,等我问出答案,就直接去广播室把信息广播出来。” 众人一阵哀嚎: “哦,不。”“别啊。”“等我们讨论完再对答案不行吗?”“剧透可耻啊迟哥!”“不要啊,求求了。” 秦晏手肘杵在餐桌上,十指交叉,神情高深莫测,像个反派大BOSS一样胸有成竹。 他的声音冷漠而具有威严:“这是民意。” 众人纷纷附和。 秦晏略一抬手,场面瞬间安静下来。 秦晏肃然道:“江迟,民意不可违。” 江迟:“……” 不知道为何,看着这样的秦晏,江迟非常想咬他一口。 这大概就是兔子急了都咬人吧。 江迟抬手,在秦晏脸上一掐:“你就跟他们合伙气我吧。” 作者有话说: **预收求捞,《死对头暗恋我十年[重生]》 靳宥时出身豪门,温文尔雅,风光霁月。 靳家破产后,高不可攀的靳宥时变成过街老鼠,什么人都能上来踩上一脚。 漫天大雨,他被债主打断双腿,扔在路边等死。 死对头林星丞突然出现:“靳少不是从不服输,现在怎么爬不起来了? 靳宥时躺在泥水里,满身狼狈,自嘲一笑。 而林星丞眉眼明艳,神采飞扬:“跟我结婚吧,靳少,我养你啊,软饭很好吃的。” 靳宥时未曾想自己会落在死对头手里,更没想到死对头待他出奇的好。 人人都说林家小少爷鬼迷心窍,不仅找了个瘸子当老公,还用大半身家替对方担保还债,重建商业帝国。 靳宥时亦不知林星丞为何这般反常。 直到林星丞意外身亡,他才在日记中找到答案。 林星丞的字迹和性格一样张扬: [人们都说我疯了,我想也是,从17岁第一眼见到靳宥时起,我就鬼迷心窍,再也看不见其他人了。这个毛病大抵是靳宥时传染给我的,他从来不会特别看谁,更不会看我——除了我找他麻烦的时候。 我从没真正摘下月亮,但是月光在我身上。 我偷来了,一段月光。] 靳宥时合上日记,再睁眼,回到了十年前,他17岁那一年。 彼时,他还是风头无两的靳少,在学校备受追捧,只有林星丞乐此不疲地找他麻烦。 一切都还来得及—— 你早就摘下了月亮,我的小少爷。 月光是你的,月亮也是。 温文尔雅腹黑攻VS明艳张扬炸毛受 靳宥时是攻。 ***预收二《人类之光不亮了》 江与临死后,才知道自己是男频末世文中的男二,男主正是他最好的兄弟慕容煊。 上一世,因为万中无一的冰系异能和超强战力,江与临被誉为人类之光,为了全人类的胜利,他卷生卷死,苦练异能。 独自刺杀丧尸皇失败后,江与临身受重伤,却被基地拒之门外。决战时,慕容煊以他为饵,引丧尸皇踏进陷阱,最终,江与临和丧尸皇一起被炸死在孤城中。 死后,江与临才发现,什么同族之情,朋友之义,全是狗屁。 作为小说中战力第四的自己,不过是个衬托男主的工具人,空有个‘人类之光’的名头,出场即巅峰,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带走战力天花板丧尸皇,好让男主登顶首位,君临天下! 我去你**作者。 这人类之光谁爱当谁当,他是不当了。 重活一世,江与临决定不再苦练异能,反正他怎么努力也当不了第一,苟个第四也挺好。 排在他前面的三个人,除了丧尸皇御君祁,谁也不会来杀他,只要绕开御君祁,他江与临到哪儿不是横着走。 谁曾想,江与临一睁眼,就重生回了刺杀御君祁的现场,手上的寒冰弯刀散发着阴冷杀气。 王座之下,数万丧尸用血红的眼珠盯着他,只等御君祁一声令下就将他撕成碎片。 江与临:...... * 御君祁没有杀江与临,作为一具尸体,他喜欢收藏一些能散发寒气的东西放在自己棺材里,而江与临是罕见的冰系异能,非常好用。 江与临对此表示了拒绝,但拒绝无效。 他们经常睡在一个棺材里,开始会干架,但江与临打不过他,后来就不打了。 江与临说他们是室友,自己应该对他好点。 御君祁对此表示赞同。 于是他的棺材里有了软软的枕头和温暖的羽绒被,御君祁以为自己会讨厌有温度的东西,事实上没有,当江与临变得暖暖的时候,他更喜欢抱着江与临了。 * 再后来,慕容煊站在王座下,求御君祁放了江与临。 御君祁:不可以,他很好用,我们已经睡了。 慕容煊双目赤红:你说什么?阿临怎么会同意? 御君祁:开始不同意,但我把他干服了。 慕容煊心神剧烈激荡,当场吐出了一口心头血。 江与临:......御君祁!你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啊? *地表最强御君祁攻×万年老四江与临受* 第17章 第 17 章 学会了伺候你。 月亮挂在天空,海面波光粼粼,晃荡着细碎的银色倒影。 白文郡撑着栏杆,遥望无际的海面,耳边是呜呜咽咽的风声,灰蒙蒙的夜色笼罩在甲板上,空气中有海洋特有的咸味。 片刻,他听到了脚步声。 江迟来了。 白文郡仰起脸,海风像一只温柔的手拂过面颊。 他没回头,声音轻得几乎要碎掉:“用不着你来假惺惺地安慰我。” 江迟走过去,和白文郡隔着不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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