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不过,她的生活很安逸,父母相爱,家庭和睦,还有一个一直很照顾她的竹马。 美好得不真实,也让她不必纠结与这小小的不正常之处。 孟初初撤开捂在他嘴上的手,说:“是这个理,但是还是要好好准备,宋氏的门槛就已经够高了,我要是一轮游,岂不是辜负了我漂亮的简历?” 她是打算在从金融系的硕士毕业之前,找到一份合乎心意的工作的。 什么公司她都投了,宋氏集团本来是想碰个瓷的,没想到真的入选了。 卫缙见她真的看重,便识趣地不再打扰,放下孟母弄的水果拼盘,说:“好,你看完就早点休息,明早我送你。” 第二天一早,孟初初拎着孟母蒸的早餐,坐上了卫缙的车。 到宋氏门口的时候,孟初初刚好把烧麦啃完。 她下了车,和卫缙告别。 卫缙笑着和她告别:“初初,中午一起吃饭,等你的好消息。” 孟初初点点头,又挥挥手。 宋氏集团二十八楼,一群等待被面试的嫩生挤在一块。 孟初初还在专心致志地看着自己准备好的资料,忽然听旁边炸起一阵小小的喧哗。 “天呐,这位是宋氏集团的总裁吧?他怎么亲自来当面试考官了?” “不得不说,他真人比照片更帅啊……” 作为一个年轻人,孟初初对看帅哥保有热情。 她循着视线看过去,为首的男人穿着西装,身姿挺拔。 的确帅的无可挑剔,只是看着年级有点大,可能有三十岁了。 孟初初这样想着,却感觉自己的心在砰砰直跳,她下意识去看他的中指,没有戒指。 卫缙常说两人以前是两情相悦,孟初初总是不信。 因为她看着他,没有像这样心动的感觉。 可是,就这么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让她一见钟情了吗? 这种感觉就好像跳动的心脏不像自己的,却依然很笃定自己要找的人就是他。 她又突然想起孟母时常会说的:男人三十来岁,还没找到对象,多半是自己有点问题。 孟初初无语极了,自己敲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感觉平常自己也没这么脱线,怎么能在面试的时候掉链子? 被她观察已久的男人看过来,眼神没什么起伏。 他只戴着再简约不过的平光镜,却有种斯文端正的压迫感。 而看见她时,这个沉稳的男人眼中,竟掀起巨大的波涛。 在大半年前,猫在按出“我也想你”的按键音后,猫变回了一只普通白猫。 它不再会用语音按键,用肉垫踩出“宋景铭”的机械女声。 也不会在宋景铭工作太晚时,轻轻咬他。 好像一年的相处只是错觉,猫只是一只普通的猫。 宋景铭突然想起林昭昭说的话。 难道是江琳禾执念已了,转世投胎去了吗? 他就这样在失而复得的巨大喜悦中,再一次体会到了失去的滋味。 直到某天回家,一只小麻雀从窗户外面飞了进来。 小小的爪子勾在窗棱上,骄傲地挺着胸前的绒毛,然后下一秒就被白猫扑得狼狈不已。 它飞得叽叽喳喳,直接扑到了宋景铭的脸上。 他试探地叫她:“江琳禾?” 小麻雀眼睛晶亮地点了点头,啄住他的头发,轻轻扯了扯。 小狗、蝴蝶,还有各种,她的意识都短暂地存在在上面过。 死而复生这件事,已经够让他狂喜了,不管是什么样的江琳禾,只要能留在他身边就好。 见到了不少动物形态的江琳禾,宋景铭神奇地具备了一眼认出爱人的能力。 现在,她以人的形态,重新出现在了自己身边。 面试很快开始,孟初初是第十个。 她准备了很久,应对问题口齿清晰,对答如流。 助理发现几乎没什么话要说的老板别有兴味地用手指敲了敲桌子。 “总裁助理的位置不是还空着一个吗?就她了。” 孟初初一直觉得自己是口齿伶俐的那种,此情此景,却不知道能说什么。 她不可置信地指指自己:“我、我吗?” 孟初初在第二天入职了宋氏,当起了实习总裁助理。 宋景铭并不掩饰对她的中意。 这男人道行颇深,简直都让孟初初怀疑他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了,怎么能在小细节上那么打动她。 很奇妙的是,宋景铭对孟初初也有天然的吸引力。 在孟初初和卫缙说清楚后,她和宋景铭直接跳过了你追我赶、暧昧不明的阶段,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宋景铭的确很好,除了年纪大点,是最称职的伴侣,他对她毫无保留,无论感情,还是身体。 但有时候孟初初听他说话,就感觉陌生的记忆在她脑子里乱窜。 那种对宋景铭似曾相识的微妙感觉又来了,好像是她记忆里爱过的那个人。 却又有潜意识在否定,那个人不会做出这样的表情,说出这样的话。 孟初初迟疑极了,却还是想和他在一起。 后来两个人见了孟初初的家长,又搬到了一起住,就像每对情侣一样。 孟初初对填满宋景铭的家有执念,情侣杯、粉色的床单被套,还有数不清的小玩意。 宋景铭对此很纵容,从来没有任何异议。 一天傍晚,宋景铭去应酬了,孟初初则独自一人回家。 她忽然感觉到有一道阴冷的目光黏在背后,脖颈泛起寒意,脚步不自觉加快。 转角处,一辆黑色面包车突然斜插过来。 车门猛地拉开,孟初初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条裹着浸了乙醚的手帕狠狠捂住了口鼻。 “唔!”孟初初挣扎着想呼救。 但刺鼻的化学气味瞬间灼痛她的喉咙,意识顿时溃散了。 孟初初手脚发软,被粗暴地拽进了车内。 车里有好几个人,她看不太清。 还没等她仔细分辨,她的后脑勺就重重磕在金属座椅上,昏死过去。 醒来时,孟初初发现自己被困在潮湿的地下室,手腕被尼龙绳勒得发紫。 墙壁上的霉斑渗出腐味,角落里堆着生锈的铁箱,唯一的光源来自头顶昏黄的灯泡。 她试图起身,脚踝却传来铁链拖拽的声响。 孟初初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抑制不住地颤抖,她强迫自己冷静。 地下室的门突然被打开。 强光照进来,孟初初被强光刺激得流下眼泪。 男人表情很狰狞,脸上皱纹颇多,却和宋景铭有几分相似。 他拿着刀,刀锋划过她的脸,留下一道细细的伤口。 “没想到在江琳禾死后,我的好儿子还愿意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孟初初疼得发颤,却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江父哈哈一笑:“宋景铭那小兔崽子为了江琳禾要逼他老子上绝路,那我只能用你这个活人给我换一条生路了。” 江琳禾到底是谁?是宋景铭以前的爱人吗? 孟初初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又被浸了乙醚的布条捂住,昏了过去。 …… 宋景铭踹开地下室的门时,看见的就是江父正拿着匕首,对着半昏迷的孟初初的脖颈比划,似乎在寻找着下手的角度。 “放下刀!”宋景铭瞳孔骤缩,他拳头紧握,手上的青筋暴起。 “宋氏的股份我会转回给你,但你得先让她安全离开!” 孟初初听见宋景铭的声音,彻底清醒过来。 她瞥见脖子上的寒光,身体颤抖不止,她对尖锐物很恐惧,已经到了无法直视的程度。 她的嘴被胶带粘住了,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宋景铭看见她手上被绳索勒出的血痕,心脏都在发痛。 “别怕,我会救你的,这次我不会再放弃你。” 为什么要说“再”?孟初初皱起眉头,还没细想,她的头就像被重锤击打了一般,嗡嗡地痛。 江父狞笑着,语气阴冷:“宋景铭,你还真有这个胆量,孤身一个人过来。” “我有什么不敢。”宋景铭越愤怒,脸上越不动声色,“之前就我就该让你被送进监狱。” 江父紧捏着孟初初的衣领,手里的刀仍抵着她的脖子。 “别说这些没用的,赶紧把股权转让书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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