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 「她是个傻的,爱钻牛角尖,我怕她得不到夫君的疼爱,心里难过。」 「臣要让她高高兴兴地、平平安安地活到老,可是她就这么死了……」 「她就这么死了,留下我这个没用的老东西!」 「说什么保家卫国,我闺女都没了,我他娘的还保谁的家、守谁的国!」 李宗恪紧紧地抠着棺材边儿,跌跌撞撞地跟着父亲跑,指甲缝里全是血。 「谁敢带走我的媚鱼,我就杀了谁!」 「不是,不是,我错了,别带走她,别带走她,老将军,可怜可怜我……」 几位公公上前拦住他,低声劝着:「陛下,就让娘娘安息吧。」 …… 我如愿以偿跟着父亲回到边塞。 他在远离人烟的地方,养了成群的牛羊。 它们每天在我坟前咩咩叫,小病猫跟着它们在草原上疯跑,我瞧着心里舒坦极了。 没两年,哥哥在战场假死,偷偷跑来跟我们团聚。 大齐的猛将,除了我父亲,就只有我哥哥,再挑下去,竟挑不出一个中用的。 五年后,边关失守。 又过两年,皇城也破了。 李宗恪被敌军发现时,潦草地死在贵妃的寝宫里。 他手里攥着一枚带血的荷包,还有两枚金戒子,硬是被人抠出来,踩扁了塞进腰带里私吞了。 做得好。 第1章 冬夜雪冷 “你们是什么人?” 昏暗的牢房里,两个婆子渐渐逼近。 王初芸看着婆子手中的不明汤药,惊恐后退。 她不知,如今身陷囹圄,还有谁会来害她。 “世子夫人,得罪了!” 一个婆子反剪住她的双手,再扯住她的头发,迫她昂头,另一个婆子则将那碗汤药囫囵地灌入她的口鼻。 半晌后,碗中汤药倒尽,婆子们将她一把扔在地上。 她呛咳不止,还没等她缓过劲来,一双大红的珍珠凤凰锦缎绣花鞋,出现在视野里。 她顺着那双鞋仰起头来,看见的是一片刺目的红。 那是一身喜庆干净的婚服。 而穿婚服的人,正是她昔日的闺中密友,同时也是她夫君的表妹,顾嘉惠。 此刻,顾嘉惠正挑着丹凤眼,勾着笑意说:“表嫂,你没事吧?这几日真是受苦了啊!” 说着还蹲下身来,把涂了大红蔻丹的手,伸向王初芸隆起的肚子。 “来,让我看看我的侄儿还好吗?” 名为查看,实则是重重按压。 王初芸身体虚弱,害怕得躲,却躲闪不及,疼得浑身冷汗涔涔。 王初芸忍着疼,狠狠地看向她:“原来是你。” “没错,是我,我的好表嫂,没想到吧,”说着,又是重重一按,“他在肚子里一定很乖,就像珩哥儿一样,对了,昨天啊,珩哥儿改口唤我做母亲了。” 珩哥儿,那是王初芸和卿无尘的第一个孩子。她与卿无尘三年前成亲,第二个月便有了珩哥儿。 她孕吐极为严重,卿无尘一个光风霁月、政务繁忙的大男人,在怀孕头几个月,日日都守在她身边,还亲自下厨为她熬粥做羹汤。甚至不惜放弃升迁机会,留在上京照料她。 那时候,她以为卿无尘是爱她的。 孩子生下来,长得像他,生得玉雪可爱。 如今两岁了,会叫母亲了,会说“喜欢母亲”了,会在母亲疼的时候说“给母亲呼呼”了。 她咬紧牙关,对着顾嘉惠的脸恶狠狠啐了一口。 顾嘉惠当即嫌恶地直起身,赶紧拿手绢擦拭:“脏死了,贱人!” 王初芸冷道:“你们刚刚给我喝的什么?我的珩哥不可能认你做娘,休想!” 顾嘉惠却不搭话,反而张开双臂,宽大的婚服袖摆拂过王初芸惨白的脸。 “表嫂,你看我这身喜服,好看吗?” 女子红艳的嫁衣,与这简陋的地牢格格不入,更与王初芸身上灰白的囚衣形成鲜明对比。 “这是无尘表哥亲自去鸾凤阁给我定做的,这上面的璎珞宝石,是他一颗一颗选的。” “哦,还有,这上面的绣花,也是表哥专程为我画的。” “我说成个亲不用那么麻烦,但表哥说啊,他终于娶到了他这辈子最心爱的女子,婚礼不能马虎。” “我与表哥明日便要成亲了,表哥让我过来看看你,那碗汤药,也是表哥托我带给你的。” 王初芸看向地上早已摔成碎片的药碗,原来,这碗药,是卿无尘让她送来的。 卿无尘,他也确实做得出这样的事情。 世人皆道卫国公世子卿无尘温润如玉,才情横溢,出身勋贵,十七岁时高中探花,入朝为官,如今二十有三,年纪轻轻简在帝心,已是蓉瑜湘总督,权倾一方,是无数京中贵女的春闺梦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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