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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重点,这种老女人,比年轻小姑娘更难搞。” 今天有事不能写了,明天更新明天现写会很迟,晚上不要等了,爱你们。 第166 章 喝茶吧,姐姐 人陆陆续续的来了,大部分人来了就找到自己的位置,马春梅直接煮了一锅茶,桌上放着一大盆瓜子 ,大家抓着瓜子喝着茶聊着天,时间过得飞快。 大军子有些着急。 因为直到人来得差不多了,还有一大堆的菜根本没动,只是切好,配好,或者炒过水。 大军子快步走到马春梅面前,一脸焦急地问道:“马大夫,这客人都已经到齐了,这菜什么时候才能上桌啊?” 马春梅不紧不慢地干着手里的活,边回答道:“随时都可以开席啊。” 大军子闻言,慌忙指向灶台边那堆才洗好的青菜,叶片上还挂着水珠,旁边土豆丝在脸盆里堆得像座小山,蒜薹捆扎的红绳都没解开,疑惑地问:“你看,你这儿还有这么多菜都没炒呢,这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上完啊?” 马春梅解释道:“这是有规定的,热炒菜都是等客人上桌之后,再按照一定的时间段陆续上桌的。哪有谁家会一下子把所有菜都上齐的呀,那样的话,没过多久菜不就全凉了嘛。” 大军子显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听了马春梅的话后,不禁有些头疼起来。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不死心地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这些菜都得等大家开席之后才开始炒吗?” “是啊。” 马春梅看着大军子,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对这件事这么在意,但她心里很清楚,敌人不希望她走的路,往往就是最正确的路。 大军子似乎仍不甘心,又追问了一句:“那个……能不能提前炒好呢?” 马春梅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她把人脸子一收,露出一副不耐烦的狗脸子,没好气地说道:“我是厨师还是你是厨师啊?我反正没收你一分钱,你要是觉得我干得不好,那我把围裙一扔,直接去吃席好了,爱咋咋的!” 大军子傻了。 马春梅是那种温柔贤惠顾全大局的长相,没想过她翻脸跟翻书一样。 马春梅知道,你要是人是鬼给脸子,那你就是个没脸子的。 对于别人蹬鼻子上脸的行为,第一时间就要翻脸。 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中国女性,一生下来,就被教育要乖巧懂事,顾全大局,所以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敢翻脸,能翻脸的女人,占比不会到百分之十。 甚至中国男性都受到千年儒家教育,能突然翻脸的比例都不会太高。 但所有的强者,百分百拥有此顶技能。 马春梅自己很早就悟到这道理,所以她的所有小孩子,不管是好是坏的,都拥有这样的技能,都敢于在大众意识下做出最有利自己的行为。 这一点,可能会让他们不孝顺,对马春梅没什么好处,但对于他们自己,都是终身受利的。 当然前提是:这个人你能惹得起,真惹不起……那就算了! 小市民,能屈能伸也是一种本事! 大军子不敢说太过份,怕马春梅觉察出什么,他阴沉着脸,转身回去,在桌边将两个记忆里菜做得不错的男人叫到身边:“那边的菜,你们能帮着炒一炒吗?” 两个男人一起摇头:“这一份菜和十几份菜完全不是一回事,我们要去做估计不是糊了底就是生了,不是咸了就是淡了,可能有人天赋异禀,在家第一次做菜就好吃。但这世上不可能有谁没学过,拿起大锅就能做几十份好菜。这东西是真要技术!” “生了点不好吃点就算了,这里有土豆四季豆啊,这玩意儿做不熟是要死人的,真会中毒,不跟你开玩笑的。” 他们可不敢毁了柳志新的宴会。 大军子啧了一声。 他早知道了,不管多么精妙的计划,遇到马春梅就要变形。 正月里他们计划了那么多,除了把自己折腾死之外,毫无收获! 他用眼睛看了看钱富贵,眼睛一转,笑了。 他不行,不还有他吗? 柳志新刚跨进宴会厅门槛,皮鞋还没站稳,围坐的客人就像被磁石吸住似的涌上前。 “柳主任来了!” 穿呢子大衣的张大队长抢先半步,双手虚扶着他胳膊:“柳主任可算来了!您这一到,满桌菜立马能热乎上桌!” 戴金丝眼镜的李会计踮着脚从人缝里挤进来,光头晃得发亮:“可不是嘛,您日理万机还抽空来,这宴席没您镇场都缺了主心骨!” 柳志新二十八岁生日,国人这个种岁数没人过生日,但一群人还是在尴尬 吹。 王干事举着搪瓷缸往他面前凑:"柳主任这岁数正好,承上启下的黄金年纪!" “年轻有为,整个省里都数得着的青年俊杰。” 旁边有人跟着将柳志新迎到首座。 28 岁的柳志新春风得意,他陷在高背椅里,鼻梁挺直,眼尾上挑,偏是嘴角笑意黏腻得像化不开的油。 他夹着烟,衬衫领口敞着,长腿叉开靠椅坐着,目光扫过屋里女眷时,喉结随着笑意上下滚动,像是国王正在他的私人猎场里狩猎。 目光突然扫过马春梅,两个人隔着几张桌子几口大锅冰冷的一碰—— 柳志新笑了笑,微微举手示意—— 马春梅一个转身,似乎没有看到,她意识到不对劲之后,就放缓了出餐的速度。 每样菜都是现配,现烧。 而且她不站在锅跟前了,随手把钱富贵指着:“弟弟,来,姐姐今天教你一手,以后你能用得上。” 钱富贵颠颠的上前,马春梅这样的大厨师免费亲自指导大锅菜的机会真是不多的。 “先放油,嗯,再放这些。”马春梅一样一样的调味让钱富贵配好了往里放,自己背手站着,看着挥铲翻菜。 马春梅让钱富贵放了水,“煮八分钟,你看着表计时。” 马春梅挑了一把最小的刀,是西餐刀,但是开了刃的。 现在的国人是实用主义,西餐刀不开刃怎么行! 马春梅找了一块细青石,慢慢的磨起刀来。 女人用大刀,力气不够,用这个西餐刀,正合适。 大军子拿着两个杯子过来,是一品茉莉花茶,一杯是高碎。 这时候的茶除了正品,以下,还按大小分高碎,和高沫两种低价茶。 “喝点茶吧。”大军子端过来往锅台上一放,就甩手走了。 钱富贵掀盖子看了两杯,也没觉得被羞辱了,他就挣的就是这个不要面子的钱。 伸手就拿了高碎茶喝了,另外一杯放在锅台上给马春梅喝。 马春梅磨好刀,钱富贵将茶双手递过去:“姐,喝点茶。” 第 167章 马春梅的意外事故现场 马春梅笑着接过去,掀了盖子微愣:“好浓的茶,这也太浪费了,茶叶又不是越多越好喝!” 钱富贵笑道:“又不是咱们家的,他们给着咱就接着呗。” 马春梅笑着举过杯子,眼睛扫向柳志新,柳志新没看她这边,马春梅觉得自己可能是多心了。 但一个在危险的时候不怕自己多心,就怕自己不多心! 茶水滚烫的,她轻轻的吸了一口,很少的一点点,茶水到了嘴里,带着一股怪味儿。 马春梅从口袋拿了手帕子,放在唇边,将那一点茶水吐出来。 一个优秀的厨师,别的可能并不擅长,但百分百都有一根挑剔至极的舌头。 茉莉花茶,她上辈子没怎么喝过,但这辈子是天天喝,叶家有十几盒,而叶承天本人又不怎么喝茶,叶承泽一个人根本喝不了,她本就爱喝点茶水,叶承天就直接给了两盒让她放在自己屋子里喝。 一个厨师怎么可能尝不出自己天天喝的茶的原叶是什么。 同是一品茉莉花茶,虽然有细小差别,但不可能差到这么大。 这玩意儿对于普通人来说,都是浓茶,泛着苦味儿。 对于顶级厨师来说,简直是明显的像有人拿七彩色抹在白纸上一样明显。 马春梅笑咪咪的蹲到灶后,拿着一点骨头汤和米饭泡了泡,加上那茶叶水。再微抬手掀起茶锅里的盖子,将自己杯子里的剩下的连茶叶水全部倒进了那锅里。 煮吧,煮吧,一喝一个不吱声。 这场子要闹腾不起来,怎么配得上柳主任的二十八岁生日宴呢。 和钱富贵说了一声:“能开饭了,你问问柳主任去。” “行,我这就去。”钱富贵侧对着马春梅专心做菜,没发现,笑着过去和柳志新搭话。 柳志新看了马春梅一眼,马春梅半低半侧着头,好像没看他这边,他也不知道大军的药下了没,马春梅喝了没,但他想想,又不太在乎了。 等酒喝的差不多了,都是自己的人,就算马春梅没吃药,也得听话。 这世界上所有的女人,要敢不听话,直接睡服了她,就没有一个不乖的,不乖就去死! 正在这个时候,有人从门外跑进来,和柳志新说了一声。 柳志新赶紧站起来,带人往外走,忍不住侧脸看马春梅一眼,眼神有些复杂。 马春梅立刻意识到小天来了。 啊哟,她一颗石头落了地。 怪不得女人喜欢霸道总裁强势护犊,果然,连她这种老女人遇到这场面也心动。 赶紧的起锅,做小天喜欢吃的锅包肉,这里是安省,锅包肉可不是本地菜,本地厨子会做这个的可不多。 起锅烧油,往油锅里翻肉片,她选的是腰眉肉。 这个词儿很鲜,就是把猪腰眼处当眼睛,眉毛处的那条肉,猪身上最嫩的瘦肉,没有之一。 腰眉肉薄片挂着琥珀色的糊,滋啦声里裹满糖醋汁。 正好叶承天一行人被迎到首席,一行人客气着喝了头杯,就开始吃菜,马春梅把菜往桌上一端,正好放在叶承天和陈有粮之间。 金黄的肉片还在冒热气,醋香混着焦甜直往人鼻子里钻。 叶承天夹起一片咬得咔嚓响,糖霜在嘴角粘出丝:"这糊挂得绝了,外脆里嫩!" 陈有粮举着筷子抢第二块,油星溅到柳志新都没察觉,嘶哈放进嘴里轻轻一咬,满足的眯了眯眼睛。 陈有粮竖手指,"马妈妈,你这跟我们老家的一个味,太地道了!" 柳志新尝了一口,其它的菜还一般般,这个锅包肉确实是好吃。 他是聪明人,叶承天是为谁来撑腰的,他一清二楚,但他不会说什么,因为他姐夫舔着个脸,坐在叶承天边上,小心侍候着,唯恐他不受用。 简直是完全忘了这是他柳志新的生日。 对于汤副厂长来说,小舅子二十八岁的生日算个屁,谁家正经人过二十八岁的生日的,当然侍候好老太太的心尖尖外孙最重要。 看着叶承天吃得开心,知道叶承天今天把自己的保姆借给小舅子了,也是给了自己面子,心情大好:“这位是马大夫吧,这菜做得确实好!” 他使了个眼色,有人拿了红包过来,交给马春梅,“小天还是个孩子,你得尽点心,有什么摆不平的,打电话给我。这上面写着我办公室和家里的电话。” 马春梅看向叶承天,叶承天笑点头:“我舅舅给的,又不是外人,你接着吧。” 汤副厂长笑容更灿烂了,不是外人,这四个字听着真是甜! 更何况叶承天一向是个不太好说话的倔强孩子,他天真无邪的,不会说假话,这就是心里把他当真亲戚呢。 马春梅就双手接过,收下,笑道:“谢谢汤厂长,我就厚脸皮收下了,今天的菜有什么不好吃的地方,请一定指正,下回到家里吃饭,我记着!” 汤副厂长笑着看了小舅子:“人家给你做了一天的菜,累死累活的,你就没个表示吗?” 柳志新赶紧让人也拿了个红包。 马春梅这一次很正常的收了。 她替人做菜给红包,不要太正常了。 不过红包有点厚,那就无所谓了。 叶承天不太喝酒,陈有粮晚上也要赶回去,直接吃了饭,就带马春梅一起走了。 马春梅临走之前,啥也没干,就把那汤泡饭的碗和茶杯一起放在地上了。 几头狗子窜了过来,急不可耐的吃起来。 问就是有人喂狗子,但不知道谁把茶杯打翻了,那茶叶倒进狗食盆里了。 主打一个意外事故现场! 第 168章 马春梅的报复 马春梅在路上把两个红包拆了,汤副厂长给的十块钱,柳志新给的是二十块,这红包都挺大的。 她潇洒地将手中的票子甩了甩,脸上洋溢着得意的笑容,大声说道:“我今天可真是赚大啦,足足有三十块呢!这样吧,明天我请客,大家想吃什么尽管跟我说,千万别跟我客气哦!” 人家随便漏一点,都抵得上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呢! 要不然这世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人,拼命地想要巴结上头的人,无非就是想从他们那里得到一些好处。 叶承天闻言,兴奋地叫了起来:“哇,那我要吃炸麻叶!我在书上看到过,说这炸麻叶可好吃啦,马妈妈,你会做吗?” 马春梅自信满满地笑道:“那当然啦!只要有菜谱有材料,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照着菜谱多试几次嘛,菜谱不就是为了这个才存在的嘛!” 当着陈有粮的面,马春梅并没有提及她和叶承天偷偷攒菜谱的事情。毕竟这小子跟她一样,都是那种事情没办成之前绝对不会轻易开口的人。 马春梅又问:“小陈你想吃什么?” 陈有粮听了,也笑着说道:“哈哈,我可没那么多讲究,我就喜欢吃肉,今天这锅包肉就特别好吃!” 马春梅连忙点头应道:“好嘞,没问题!下次去你们那边,我就给你们现炸现做,保证做出来的锅包肉外焦里嫩,让你们吃得满意!” 陈有粮听了,开心地笑了起来:“好啊,马妈妈,你随便做都行,你做的菜都特别好吃!” 今天这席上就差了点意思,但陈有粮不会认为马春梅水平下降,一下子炒一份菜,和同时炒十几分菜,那能一样吧,在部队吃了好多年的大锅饭,陈有粮可以负责任的说,马春梅这技术就是第一流的,大锅饭做出小炒菜的品质,太牛了。 马春梅笑着,心里还是不痛快,她可不想放过柳志新? 马春梅想给柳志新上眼药,她不喜欢这样被动防御的生活。 本以为柳志新坑死张志东的事情,她都放下了,谁知道柳志新欺负人上瘾。 不知道今天留的后手有没有用。 马春梅这种计划好处就是很难查到她的确实把柄,但缺点就是,无法预测事情的走向和结果。 马春梅没有想清楚要怎么办,但这会子上肯定不合适,慢慢来,日子长着呢。 反正对方想下手,那就不能这么轻易的服软服怂! 得和干掉赵家一样,不动声色的才叫好! 车子有一段行驶在野坝上,可以直面巢湖风光。 灰蓝色的天空,湖蓝色的水面,远处芦苇荡在风里摇出动人的音乐。 风卷着水汽扑在玻璃上,把对岸的青山晕成淡墨色,偶尔有水鸟贴着冰面掠过! 冷是真冷,可这股子清冽的美,硬是把人眼睛勾得挪不开。 马春梅突然就笑了,不再去想柳志新的事。 毕竟和前世自己每天愁断了肠子生活相比,现在的生活,太轻松太自在了,美的像个水泡泡! 柳志新不过是华美的日常必定会有的小虫子,没什么大不了的! 三人回到家,天都黑了。 叶承泽黑着脸站在前院,灯都没开,把推门进来的叶承天吓一跳:“二哥你怎么了?” “没什么?” 陈有粮没下车,直接开车走了。 马春梅转身去了厨房,早起暖壶里的水还在,倒进水灶锅里,下面点了火再催开。 发现另外一个煮饭的锅也有使用的痕迹,叶承泽估计晚上是下了面条吃了,锅里还有面条汤,马春梅把舀到狗食盆里,让狗子饿了去吃, 锅碗洗干净了,水也开了,现压汁来不及了,就快手用前几天的果酱冲了半壶水果茶。 “二哥,你要喝茶吗?”马春梅问。 叶承泽没搭理她。 马春梅就笑着给叶承天倒了满满一杯,自己也倒了一满杯。 叶承天可太喜欢这种花花绿绿的饮料了,喝不厌,哪一种味道都喝不厌! “马妈妈,这个炒鸡蛋的是什么菜,味道真的好清香又美味。”叶承天很惊讶:“那个蔬菜我蛮喜欢吃的。” 他好像终于找到一样自己家吃的蔬菜了。 马春梅笑道,“那是野菜,叫马兰头,和鸡蛋煎着最香了,特别这是三四月春天爬出来的尖尖儿,最清香,你要喜欢这味道,我明儿让人弄些根来,家里种一片,这东西也算是四季菜,春天的最好吃,但夏天秋天也可以采尖尖吃。” 叶承泽看两个坐在那聊天,心里有些不是味道。 这几天,他单方面和另外两个人冷战了,但效果并不怎么样。 叶承泽也清楚,他和弟弟的这一次战争,导火索就是赵家抢马春梅,他松口了。 然后马春梅对他就再也不和以前一样了,笑容下都透露出客气。 叶承泽很生气,他当时想法出于大局,他也不知道赵首长家这么变态的! 这件事,说到底也是赵首长家的错,与他何干,又不是他的错,马春梅为什么那么小气要记恨他! 另外就是,叶承泽今天一个人在家里考虑了半天,终于意识到,其实这战争并不完全是马春梅引起的。 根源就在于——叶承天长大了! 叶承天小时候主意就大,自打半年前他爸同意叶承天独自在这边上学,叶承天的独立意识更强了。 他和叶承天在新家里,与其说是因为马春梅的事情生气,倒不如说雄性的本能,让他们在争一家之主的位置。 只是这种争是暗搓搓的争,甚至不为了任何利益,只为了发言权和主导地位! 这是雄性在一起必定要争的东西。 叶首长平日忙于工作,对家事疏于照管,相较之下,叶承泽大学毕业且心细敏感,向来主意多且热心,更懂得顾全大局,处事也远比叶承天那狗脾气更愿意忍耐,委屈求全。 只要叶承泽在家的时候,家中大小事务都由他做主 ,叶首长也基本上更愿意听二儿子的意见,主打一个只要不用我操心家里的杂事,你想怎么干都行! 所以叶家的司机,保姆就更愿意听叶承泽的安排。 但在叶首长不关心也看不到的地方,那些亲戚远房中,叶承天威望却是远胜于二哥的。 第169 章 报复完美成功 在叶家长辈们看来。 叶老大是别人家的孩子,完美得不近人情。 叶老二心细敏感懂事孝顺能干! 叶承天——是叶家的祸头子! 叶承天年纪尚幼,但打小的战绩彪炳,闯祸的名场面能让长辈们讲三天三夜的经,可能都讲不完。 两个老太太一讲起叶承天,就觉得惊讶,一个人怎么能闯这么多的祸。 特别是叶承天认定的某事总是固执己见,很难改变,且他胆子奇大,从来不会畏惧任何场合,任何人类。 这让叶首长骄傲的同时,也让他头疼不已,最后只能认定且让步——猛虎无法圈养! 有时候放养也是一种不得已的方法。 但长辈们对叶承天有偏见是真,偏爱也是真! 其实家里的小霸王们,私下里对宠爱自己的长辈总有超甜的一面。 毕竟长辈们并非全是糊涂蛋,往往更偏爱那些嘴甜、懂得嘘寒问暖的孩子! 人性就是这么现实,谁会拒绝被少年的真诚的关心包裹呢? 有时候一句话,真能让长辈心里暖很久很久都不会忘。 哪怕孩子调皮了些,甚至干了不少坏事,那也总是嘴里骂着,心里爱着。 家里孩子多的时候,越懂事的孩子越倒霉! 偏偏越爱闯祸的孩子越得宠,越懂事的孩子越容易被忽视。 叶承泽总听见长辈们念叨:“你是好孩子,你弟脾气躁,你多担待…… 你这孩子省心,从不让人操心,但你弟不一样……” 话里话外都是让他退让的理儿,仿佛懂事就该默认承受忽略,而任性反而能换来格外关照。 虽然叶怼怼才是他的常态! 但叶甜妹的蜜糖属性偶然时闪现一下,就让长辈感动得不行,库库掏钱。 这世道的公平秤,有时真会朝着会撒娇的人倾斜。 虽然家里长辈们嘴上个个都说叶承泽更懂事,但事实上,叶家每个人都大把的钱给叶承天这个败家子,祸头子,生怕给少了钱,叶承天为了赚钱干坏事,那就不得了了! 一个人的钱和爱一样,都是有限,给他多了,给另外一个也就少了! 虽然长辈们偏心,甚至大哥也一样偏心,但叶承泽以前是没有太多感受的,因为他自己也会被叶承天偶然的甜言蜜语感动,也比较宠这个小弟弟。 哪怕面对长辈们的PUA,他已经习惯,基本上没生出长辈们太不公平的感受! 可能也因为两兄弟其实根本没有单独在一起过过日子。 毕竟两兄弟要不就是和爸爸过,要不就是和爷爷过,但那时候主导的人肯定是长辈,叶承泽的感觉还没有这么明显。 但这一两个月,他的感觉太明显了。 叶承天从孩童转向少年,性格更加强硬,且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地盘,他才是一家之主,马春梅是他花钱请的,就应该听他的,且马春梅愿意陪他做这种练习,愿意处处把他放在家主位置。 而叶承泽觉得自己是哥哥,而且以前在爸爸家,在爷爷家,都是让他管着叶承天的,且这地盘还是爷爷的,并不是叶承天私人的,所以他觉得他要做主,叶承天和马春梅都应该听他的! 两个人产生矛盾的最本质原因就在于此。 但因为马春梅的厨艺让兄弟俩太满意了,暂时就没有爆发出来。 可经历赵家要人事件,马春梅突然翻脸,接下来就是极度的不加掩饰的偏心,直接把这矛盾显现化了。 这也造成了叶承泽心理上极大的不平衡。 他最近的刻薄,就因为受委屈了。 但马春梅没有丝毫惯着他的想法,冷淡的看着叶承泽折腾。 有关于叶承泽的所有需求,他提出,她全都照办,但让她主动关心,那就没可能了。 喝完茶,洗漱干净,马春梅就去睡了,她翻来覆去的折腾着睡不着,真恨不能给那边装个监控,想想那几条狗子到底有没有受到影响。 马春梅在内心极度恶毒的想着,最好让那狗日的去死! 叶承天一走,席就散了。 厂子里的普通人,交了礼物吃了饭就离开了。 剩下的七个都是自己人,继续喝着。 除了柳志新和他的胖姐夫之外,剩下的五个男人都是身体极度强健的保镖…… 五个忠心耿耿的保镖! 五个粗壮的大男人! 让来帮忙的将外面东西收拾,再打发人锁院门离开,一群人继续又弄了干净的菜继续喝。 酒菜吃多了,柳志新觉得热,脱了外衣还热。 加上其中有几个菜,马春梅加了盐份,所以肯定要喝茶的。 剩下那小半锅的茶水被下面的热气蒸发了一些,剩下的全被喝得干干净净。 大军子不懂药性,他下药,其实是没有点逼数的,猪药本来就比人药要重,且大军子被柳志新说了要下重药,下得那药可以让大象怀孕。 那半锅水,至少得有二三十杯,虽然稀释了很多,但影响还是很强的。 加上这群人又是酒,又是烟的,喝到神智不清,就听到外面狗子发了疯一样,汪汪的叫…… 有一个人勾头看到了笑抽了:“狗在钻尾,我记得这几条是公的吧,公的和公的也可以啊。” 一群人晃悠着互相扶着去看狗子。 狗子表演欲望很强…… 热情奔放不要狗脸! 好热…… 真的太热了…… “啊啊!” “疼死老子了!” “你们在干什么!” “你好白啊……” “呜呜呜呜……啊啊啊啊……” 混乱混乱混乱,史上第一混乱! 半夜,柳志新清醒,好痛,手捂了一下,粘乎乎的,开灯一看,全是血。 他突然文艺起来,想起了杜牧所书《泊秦淮》的后两联:“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后庭花啊后庭花!” 再看肥胖白嫩的满身大汉的姐夫……哭得跟杀鸡似的! 柳志新捂着脸,发出似哭似笑的声音…… 第 170章他要把那个人找出来杀死 柳志新从来不知道,这件事原来会是这么的痛,身体和灵魂都被撞到破碎了! 他都不敢想象,姐夫清醒之后会有多疯狂! 完了,完了,全完了! 到底是谁干的! 他要把那个人找出来杀死! 至于与宴的其它人,当天晚上的事情都不大。 开席之后,马春梅才开始下药,饭菜那么美味,大家都甩开腮帮子,大干特干,哪有时间喝茶? 只有个别两个人因为口渴喝了一点,回到家基本上就是兴趣比平时浓一些,找到媳妇抱一抱啊晃一晃,抱着媳妇上大花轿! 增加了夫妻感情,那就没事了! 像柳志新这一群人是唯7受害者,每个人都喝了一两杯下药的茶水,一群体力强喝了酒的流氓,一起观看狗子们表演…… 这些地痞流氓有一个特色,就是忍耐力很低,只图快乐,不想长远,也不管明天。 马春梅完全不知道这后面会发生什么? 要是知道了,马春梅肯定要叉腰大笑三声。 柳志新身边的人,有一个算一个,根本没有无辜的人,算计到谁都活该! 隔日正是周末,叶承天兄弟要去看爹,叶首长出院了,正式回家,两个人准备将马春梅当礼物打包一起带走。 叶承天的摩托车不带斗,三个人挤在一起坐,哪怕马春梅坐在最后面,也显得有点不太尊重。 叶承天眼巴巴看着二哥:“我摩托车带不了,不然就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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