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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马妈妈去吧,那边也找了保姆,听说饭做得也不难吃。” 叶承泽白了弟弟一眼:“那饭不难吃,和好吃是不一样,爸才出院做像样点的,说不定还要来人。” “行叭!”叶承天无聊的转过身子,然后偷偷笑起来。 二哥真的小孩子脾气,要是以前他都不带搭理的,但今年不一样了,他都是一家之主了,要拿出点肚量来,哄他一下。 这不,一句话就哄好! 叶承泽打了个电话道:“小陈,你派人过来接我们吧,你们中午别做饭了,我们今天带马妈妈过来。” “好!”陈有粮回答的声音又清脆,又响亮:“保证完成任务!” 叶承泽靠在电话机边的桌子上,透过蒙着水汽的玻璃窗,只见马春梅正轻声指导:"轻点,对,就剪那根三分之二处!果子蒂还连着藤呢?后面那个别碰着了,还在开花,还会结很多果果的。" “真多啊,马妈妈,这东西夏天真的会结果吗?” “会!”马春梅肯定地道:“到时候移到树荫下,或者放进屋子里,肯定会结,就是没春季多了,不过供你一个人吃是够的,你放心哈。” 那说话的语气,就跟哄小婴儿没区别。 叶承泽“啧”了一声! 马春梅这个人越相处就发现越内秀,且一心都扑在叶承天身上,叶承天一点风吹草动,她都紧张得不行,把叶承天照顾的那真是亲妈都比不上。 他都有些嫉妒弟弟了,要是他提前遇到马春梅就好了…… 提前碰到了…… 叶承泽考虑了下,也不会要她的。 因为,叶承泽发现,他就没有意识到过自己还需要专门找一个人来照顾。 小天真是娇气! 四月正是草莓疯长的时节,巴掌大的叶子底下藏着几十颗果子,熟透的泛着亮红,半熟的还挂着白霜。 叶承天格外上心,搪瓷盆往膝头一搁,专挑红得发紫的摘,摘满浅浅一盆,草莓在盆里晃得像堆跳动的小火苗。 两个人坐在厨房里,一颗一颗的挑大的放进竹青纸铺地的篮子里,放得整齐又漂亮。 剩下的不太好,叶承天打算吃,马春梅没让,挑了最好的洗一碟子给他吃,剩下不好的用白糖腌起来,晚上回来再来做酱。 叶承天心满意足的抱着碟子和他哥分果果去了。 很快陈有粮来了,几个人上车就走。 叶承天和陈有粮跟着马春梅一起挎着竹篮一头扎进菜市场。 叶承泽不喜欢菜市场的气味,就留在车上等。 四月的巢湖边上,野菜正疯长。 今天有集,郊区村民们都挑着担子来卖菜。 三四月的野菜最最最好吃了。 过了这个季节,野菜的味道就要下降五成以上。 此时马兰头得了露水,荠菜嫩央央的,马齿苋肥嘟嘟的,还有刚冒头的蒲公英,掐了掐野笋的尖儿,脆生生能掐出水,索性每样都称了些。 青嫩的菜叶把竹篮塞得冒了尖,被陈有粮提过去,马春梅又换了新的篮子继续。 风里飘来鱼腥混着泥土的腥香,瞅见个老汉拎着搪瓷盆 —— 盆里挤着鲫鱼、黄刺丁,白鱼,鳑鲏、大的三四两,中的巴掌长,小的指节粗,淡水湖特有的浅色鳞在朝阳下泛着银光。 她蹲下身拨拉两下,有的活着,有的死了但鱼鳃还透着鲜红:“大爷,这鱼咋卖?” 大爷称了称,“大的五毛,小的二毛,全要了给你算三毛一斤,一共五斤八两算你五斤半!” 马春梅看价格合适,也不喜欢和这些打鱼的大爷们讨价还价,就摸出票子塞过去,竹篮里 “哗啦” 倒满活蹦乱跳的湖鱼。 她想着回家就把湖鱼处理好,煎得金黄保鲜,这种红烧小杂鱼,就是湖鲜最日常最顶级的做法,嘴角不由得微翘了起来。 白米虾出了水就全是死的,只是全白的就是新鲜的,不新鲜就变成粉红色了,马春梅挑了新鲜的买了五毛钱的。 腰眉肉今天没了,换了一斤前腿肉,没票的棒骨来了两根,没办法,肉票是真不够用。 今天的运气太好了,有锦鸡,这种短尾巴的味道最好,马春梅看到的时候这鸡已经死了,只有一只,二块钱一只。 这鸡也不大连毛顶天一斤重,为了这只野鸡,马春梅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人买松茹的,没办法,这东西就是上市那段时间有很快就找不到了,一共五斤多算五斤,二毛一斤。 二毛一斤算贵价的菜! 因为这时候正常的蔬菜都是两三分一斤,逢集乡下人多,一分钱一斤也是常有的事。 再加上豆腐配菜,一共八块一毛五分钱的菜,主要今天买的全是时令菜,马春梅在心里合计了一下,八个菜一个汤,妥妥的。 两篮子的菜提回车上,叶承天也不挑剔鱼腥菜脏什么的,他似乎都能想象到这些菜有多美味了。 第171章四月时令菜 陈有粮坐车上和马春梅拉家常,“家里请了个保姆,原是在在赵家干的。” 叶家新来的保姆汤大嫂约莫三十一二岁,就是介绍给赵首长家的那位,说起来这个汤大嫂简直不要太倒霉了! 人家结婚二十多年,过得好好的,儿子也娶了媳妇,姑娘也嫁人了,辛苦这么多年,终于多年的媳妇熬成了婆婆,正准备躺平当个老婆婆呢。 因为一手好厨艺加上人特别干净被汤老太太看中,硬是各种手段使全,硬给塞到赵家。 汤大嫂在赵家就干了一个月不到,赵家就倒了,赵奶奶本就是个不讲理的,越想越难过,她不觉得自己有错,不知道从哪听到的,觉得是汤大嫂八字和他们家对冲,不吉利。 赵家坚挺了几十年的荣华富贵,她进门没几天人家就树倒猴子散的,这不是她的错是谁的错呢。 赵首长夫人发了大疯,压着她抽嘴巴子。 汤大嫂没办法,乡下一个没知识的妇人,对上首长家的老夫人,她能怎么办? 打了,就是白打了! 于是,汤大嫂白干了近一个月,没工资就算了,带伤回家。 汤大嫂回家之后,婆婆丈夫都骂她没用,是个废物,大好荣华富贵在手心里都能跑掉,又听了赵奶奶那话,觉得人家说得也有道理。 她丈夫更是越想越有道理,觉得自己这么牛逼的人,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干到村干部,一定是汤大嫂太倒霉了导致的,在家跳着脚要休了她。 一个本来就无能的男人,突然偏执了起来,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一事无成,原来是妻子克的,满腔的愤世嫉俗,全都冲着妻子来了,甚至什么都没给带,直接把她空身子人直接送回娘家。 汤大嫂回了娘家之后,没有两天功夫,就听娘家大嫂说要把她嫁给瞎眼的算命老头。 这个无辜的女人,在短短的一个月内,经历了这样的大起大落,她受不住,就跳河自杀了,但又被村里路过的人救起来。 汤大嫂本来就不想当保姆的,被汤老太太赶鸭子硬上架,把她弄来了,结果现在汤大嫂名声都毁了,人也被打了,受伤要死了,她这一死,这条命,这业力,就得汤老太太承担了! 汤大嫂才被打的时候,汤老太太本来还有些内疚的,后来听那些人说是汤大嫂命不好,这不正中下怀吗? 一推三六九的,与她无关,只是一味指责汤大嫂! 但看到汤大嫂自杀,汤老太太又内疚起来了。 人的心很复杂,绝大部分人都是好人也好不到点,坏人又坏不到位! 看到汤大嫂这么惨,老太太又做起好人来了,正好叶首长这里缺个保姆,不管怎么样,汤大嫂身份还是干净的,和马春梅差不多大,但结婚的早,一儿一女都结婚了,也没有拖累,正是干保姆的时候,就又把她介绍到叶家了。 叶首长这一次没让汤老太太直给,还面试一下,太年轻太漂亮的他不想要了。 这一见,汤大嫂长得其实还行,但叶首长眼中,她和马春梅有几分相似处,看着就是老实能干的人,加上一手好手艺,叶首长拍板就要了她。 按市价,一个月二十块,别说这钱少,这钱真不少,这边正式工就是二十四,所以会有人说二十四元万岁的口号! 从马春梅的工资上就看出叶承天的做事的态度,我想要的,我不在乎钱,而且能迅速的拍板决定。 但马春梅这工资,换个成年人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同意的,比市面上的保姆价格高太多了。 陈有粮说了大概,叶承天拍胸口:“幸好我马妈妈没去,不然不得给那个老妖婆折磨死!” 要换了平时,叶承泽会骂他,说话注意点,怎么能骂长辈老妖婆呢,小三说话永远不讲究,让人听着就生气。 但今天,他嘴动了动没说话,反而是有些内疚的看了马春梅一眼。 果然她不去是对的,赵家不是什么好地方。当然,他也不会认为自己有什么错,因为那本就是赵首长家的人干的坏事。 陈有粮车停在门口,有一个妇人迎上来。 陈有粮给介绍了一下:“马妈妈,你看着要准备什么,让她给你打下手,我们去接首长。” “好。”马春梅下来,陈有粮也下车把东西搬下来,再一脚油门走人。 “你好!我叫马春梅!”马春梅大方的伸手。 “我叫——吕——吕秀莲!”大概是因为很久很久没有使用自己的名字了,吕秀莲愣了一会儿才说出来。 她好像思维都比别人慢一拍,手在围裙上擦了一把,再和马春梅握了握,就赶紧的抽开手,低头帮着马春梅搬东西到厨房。 吕秀莲和马春梅差不多年纪,眉眼生得清秀,皮肤有点黑有点粗糙,眼睛特别好看,快四十岁了,还水灵灵的清澈,却又蒙着一层化不开的轻愁。 她穿一身半旧的蓝布褂子,发髻梳得一丝不苟,鬓角却总有几缕碎发松垮地垂着。 笑容好像闪电,在她脸上客气的闪过一会儿,又很快的消失。 说话总带着点怯生生的尾音,围裙洗得发白,手指却常年透着做家务留下的老茧,手比脸至少大十岁以上。 她不爱说话,做事手脚也麻利,厨房也算干净,马春梅挺喜欢的。 两个人都是做保姆的,都守规矩就好相处。 马春梅说话细声细气的很能安抚人心,很快就知道要来不少客人。 马春梅决定今天一直在厨房,打死也不往野首长身边凑合。 她一个做保姆的,侍候好叶承天就行了,在叶首长跟前刷脸没有必要。 真的,今天做菜,她都拿捏不好火候了,马春梅现在心有余悸,根本不敢显摆什么。 万一又被人看上了…… 马春梅都没有想过,她做为女人,从来没有被男人抢过,但做了保姆,居然两位大首长为抢她都弄出这么大的动静,真的,想想就害怕! 她魅力大到惹人犯罪! 这菜要怎么做啊!这一群男人中,不会有地位比叶首长还高的吧。 忐忑! 第 172章 文工团之花孟昭月 如果只遇上一个赵首长家的,叶承天不会想什么,帮她解决就算了。 又遇上了柳志新的事,叶承天也会觉得柳志新不算个大事,随手帮了。 如果再遇上…… 马春梅不考虑那些了,按照国际惯例,先把大骨汤给烧了。 中国菜,主打一个随心所欲。 你乱烧也行,要是正经的那确实是讲究最多的一个国家,没有之一。 别以为大骨汤好烧,食材调味搞里头就是煮,时间越长越好。 以前很多家里为了方便,都是煤炉子不封,煮一夜的。 错!错!错! 大骨汤二小时达到可食用标准,三到四小时为佳,超过四小时十分之后,肉就太过软烂,且汤里的脂肪和嘌呤过高,口感也会返腥。 马春梅的习惯就是在正餐前三小时才开始烧,因为汤是最后上的,大家吃个几十分钟一小时都正常,不影响汤的美味。 十点整,黑色轿车 “吱呀” 停在院门口。 叶首长回来了,腿脚不便的他被几个大汉小心翼翼地从车里抬出,一群人忙前忙后,担架磕碰台阶的声响让吕秀莲坐立不安。 吕秀莲攥着围裙角,满脸写着抗拒,她往马春梅身边缩了缩,声音细得像蚊子叫:“我、我去给首长……端茶倒水去!” 马春梅笑着点头:“好啊,有事就慢慢来,厨房我一个人就行了。” 就这么一桌菜,马春梅一个人也能非常轻松的。 吕秀莲紧张地道:“你要不嫌弃,我一会来给你烧个火。” “那可就太谢谢了。”马春梅笑容亲切,说话节奏缓,声音非常扎实,让听的人心也慢慢定下来。 她可能比这一屋子的人更能共情吕秀莲。 真是上面人打了个喷嚏,改变了底层人的一生。 吕秀莲这性子以前在家肯定就是老黄牛,但肯定过得也不算太差,从脸就能看出来,至少是不干农活的。如果没有汤老太太这种老厌妇,她过完正常的人生是没有大问题的。 马春梅内心有一块柔软的地方,共情到当初的自己。 她马春梅那么要强,一身本事,当初不也是眼睁睁看着关宝珍被一个四十多岁的死老头“娶”走。 那孩子才二十岁,比那死老头的女儿年纪都小好几岁,晚上不想嫁,抱着大孙哭得要断气似的,她站在窗户那听了一夜,没办法睡,心疼的都哆嗦,好多次都想进去,抱着关宝珍说:“宝珍啊,你不想嫁就不嫁了!” 但她能说吗。 让老二老三老四跟着一起葬! 那些年,接二连三的打击,让马春梅好多年都缓不过来。 她是想过拼的! 想过不要这条老命了把儿媳妇和孙子护住! 但有用吗? 没用。 就是全家拿命拼,也没用啊,关三年不想拼命吗,那么个能耐的男人,他坐牢都愿意,死都愿意,但有什么用! 还不是看着关宝珍嫁了又嫁! 那是嫁人吗? 那是嫁人吗! 不能再想,再想马春梅就要哭出来了。 马春梅低下头,从内心里,她是有些仇视这些高高在上的王八蛋的,特别是赵首长夫妻这样的,从底层出来的人,却最不把底层人当成人看! 她的内心,同样的讨厌汤老太太! 那个想要坑自己的老太太,以为没坑成就是给自己脸了吧,自己就不会恨她了吧。 呵呵! 别给她逮到机会了! 吕秀莲赶紧出了厨房,站在门口,看到一群大男人,简直是手脚没地方放。 一群人七手八脚把叶首长和司机从车上抬进客厅,沙发茶几挪到边上,临时腾出来的空地上摆着两张桌。 俩人身子虽身残但志坚,精神头十足,都不愿回房躺着。 叶首长靠在软垫上一只腿基本上能自由弯曲,另外一只腿架在小凳子上,看着这么多朋友,捶了捶僵直的腿,嗓门亮得震耳朵:“来牌!今儿不赢光你们兜儿里的粮票不算完!” 司机有一条腿从大腿中部切掉,但也没有表现出多丧的模样,跟着陪笑。 转眼八个人分成两桌,扑克牌摔在桌面的 啪嗒声混着笑骂声灌满屋子。 此时,屋子里有十来号人。 今天来的很多都是叶首长在部队里的朋友,或者是同一个师的战友。 也有和叶首长平级的,还有低一些的也是团长级,班长级的只有一个就是陈有粮,严格上来说他是叶首长的警务员,班长级,公务员是要低一个级别的,是士官级。 唯二的女性,风韵犹存的文工团的副团长乌卫星带来的了台柱,一个特别漂亮的大姑娘叫孟昭月。 乌卫星把得意弟子叫来也是有深意的,就是想给叶首长相个亲。 两个年纪相差挺多的,但孟昭月二十七岁了,虽然年轻,但在未婚女中年纪也算很大的。 且孟昭月这情况配老叶是高攀了,女人在婚姻中要高攀,就得接受男方的缺点,要不年纪大,要不长得丑,要不离婚带娃,要不又老又丑。 叶首长这条件也不算好,三个儿子都大了,后妻嫁过来,她再生孩子也没办法和前面三个争。 因为叶首长有的不是家产,而是人脉资源,肯定是要给成年的儿子的,不会给个还没出生的小蝌蚪。 孟昭月今天打扮的特别有心机,大衣脱了之后,白毛衣配牛仔裤,看起来分外的年轻有活力。 别小看这一套,这就是现在最贵最时尚的搭配了。 孟昭月二十六七岁,生得一双桃花眼,笑时眼尾漫出水光,偏配着微蹙的远山眉,像含着三分委屈。 鼻梁细挺如削,唇瓣是天然的樱粉色,说话时总爱微微嘟起,露出半截贝齿。 乌发松松挽个马尾,几缕碎发垂在颈侧,倒像雨打海棠般惹人疼。 乌卫星安排着坐在叶首长的下首,她自己坐对门,另外一边坐着师政治部主任赵云顶,也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同志,也同样是单身。 这一桌安排的特别好,好到另外一桌的人都心领神会! 第173 章小天是爱情推土机 赵云顶虽已五十岁,却透着股硬朗气。 他身材中等,背挺得笔直,眉下一双眼睛格外有神,气质温和却不爱说笑,一身洗得发白的军装总扣得一丝不苟,透着老政工干部特有的严谨与干练。 他的眼光扫过两个女人,又看了看老叶,他心里很清楚,他媳妇死了才三个月,并不想这么快解决个人问题,太没有人情味了。 家里孩子都大了,儿媳妇也细心,生活方面过得如意,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吃一口好的,所以根本没有这么快再娶的打算。 但是,小孟的条件确实不错,错过这个山,就没有那个店了。 他挑眼看看老战友有没有想法。 老叶有想法,他就靠边站,他竞争不过老叶。 但很明显,叶首长不吃这一套。 他们这种老式的男人,对女人的审美就是刘小庆那式儿的,要短发,微胖,圆润,大方,有生命力。 能干家务能暖床,能生儿子能护家。 那种弱叽叽的女人,根本不在他审美上,在他眼里,孟昭月顶多就是个不算丑!绝对不是美人! 再说因为汤文娟把他吓应激了,梅浅雪又加重了,现在他不太喜欢年轻女人,做事太没溜了,不是踏踏实实的过日子的人。 对于这些有事业心的老男人来说,如果没有向上攀附的必要,他们找女人跟找保姆找管家似的,要把家里家外照顾好才是上。 叶首长哪怕一眼就知道乌卫星是干什么的,又把孟昭月安排在他下手,但他打起牌来仍旧 是一丝也不让,眼皮子都没的搭一下。 这就是拒绝。 孟昭月也是有眼色的。 乌卫星带她来,她也是心里有数的。 年轻女孩子就是有点看脸,叶首长显然是长在很多女性的审美点上。 他结婚早,十五岁参军之前家里要给他留种,就结婚了。 十六岁,大儿子就生出来了。隔了七年,二十三岁生二儿子,二十八岁生的小儿子。 他们这一代军人,因为一直有边境战争,所以有功可立,升职从功,任职比较年轻。 就更显得有魅力了。 再看叶家这整体情况。 叶家的家具是极好的,整体的鸡翅木家具,成套的。 院子里花朵开了一片一片的,太美了,孟昭月是从来没有看过谁家有如此美景。 其实归功马春梅,她是住到哪种到哪。 当初没有赵首长的事情,马春梅到叶首长这边也是卖力表现。 她是喜欢种花种草的,原先后院就有很多花盆,被她倒腾出来,排得错落有致的。 和别人家的院子都不一样。 因为这时候人们就算是种花,也不讲究整体效果,是一盆一世界,互相不相干。 但马春梅特别讲整体性,比如花盆的颜色,大小,高低,都要搭配。 再有别人家就喜欢一个种类种一盆,要尽量多不同种类的花,跟集邮似的。 因为原来种的植物都死光了,马春梅给所有的花盆里都撒了同样一种花,本地特产石竹花,因为只有这种花的种子是有药用性的,马春梅可以很便宜的大量弄到手。 其它的花也美,但种子暂时不太好弄。 巢湖的春天总带着三分湿意,雨丝斜织,这时候种花最省心,连泥土都透着潮气,什么植物都不必浇水,自个儿就从石缝里、田埂边钻出来,绿得发亮。 马春梅将所有的空盆都种了石竹花在,这片湿漉漉的春光里,一小团一小团的粉红,大红颜色开得泼辣,把雨雾濛濛的春天都衬得鲜亮起来。 这会子一看院子,就一个字。 鲜! 相亲的时候很容易代入我是女主人的情境中…… 再说三个儿子大了也是好事,也不需要她带孩子了! 孟昭月眼睛看向叶家两个儿子,已经代入后妈角色了 ,笑得万分慈和。 叶承泽一愣,脸微微的红了。 小年轻对于御姐,真的是很难抗拒。 何况孟昭月的美,比梅浅雪又高了一个档次,似乎是很正经,眼角又风情万种,不像梅浅雪,美是美,但一看就是脑袋空空的废物。 文工团的乌团长瞅了一眼吕秀莲笑咪咪地道:“麻烦你泡点茶来。” “唉。”吕秀莲低低应着,小兔子一样逃回厨房,泡了满满一杯茶,战战兢兢端过去,放在四边桌角。 师政治部主任赵云顶摸出皱巴巴的烟盒散烟,烟头叼在嘴角说话漏风:“老叶你这手气跟你枪法似的,准打臭牌!” 叶首长眯眼摸牌,指关节敲了敲桌面:“少废话,上回是谁输了俯卧撑罚到半夜?” 满屋子哄笑里,司机抖开手里的牌,绷带蹭到桌角的茶杯,隔壁陈有粮伸手拿毛巾一抄,杯子跌了没碎,且热水也没有伤着人。 众人齐齐叫好。 陈有粮笑而不语,不经意间走位,将茶杯又端到一边的茶几上放着,微微掀开一看,太满了。 吕秀莲再端茶过来,陈有粮就顺手接着了,内心叹气,这个吕秀莲胆子被吓破了吧,这也不适合当保姆。 果然,让首长挑保姆就是不靠谱! “喝水吗?”叶承泽突然眼睛里有事了,将陈有粮放在一边的几个杯子又给端上去了。 不过还算脑袋没完全失控,先给赵云顶端,再给乌卫星,再给他爹,再给孟昭月。 孟昭月眼角扫到叶承泽过来,轻轻一扭腰,转身却用发梢扫过叶承泽手背,眼睛先向下,再往上,无辜的看向叶承泽。 叶承泽轻声嘶了一声。 叶承天看着二哥围着孟昭月打转,一脸不值钱的样子,刻薄的话在嘴里一个吞吐,最终咽下。 自打有了马妈妈天天的托着他说话,把他当成大人商量甚至依靠,叶承天越发有了一家之主的责任感,虽然觉得孟昭月比哥哥大上五六岁,但人家有正经工作的人,又没有刻意引诱二哥,人家是无罪的……的……吧! 孟昭月递水时指尖在搪瓷杯沿逗留,一脸正经的似调戏小孩子似的:“你脸怎么红了?” 叶承泽脸更红了。 叶承天忍不住搞怪:“防冷涂得蜡!” “哈哈哈!” 搞得一群男人大笑,暧昧气氛一扫空。 第 174章 隐蔽的相亲局 叶承泽转身回自己屋子去了。 回到屋子看到立柜镜子里,自己穿得太随意了。 他一身军便装是这个时代很多男人日常会穿的衣服,显得没有平时那么帅了。 叶承泽长得好看,在女性方面,是从来只有别人爱慕他的,他可从来没有追求过任何女性。 他也不是真的对孟昭月一见钟情,可能是孟昭月那种不把他放在眼里,把他当孩子的那种松弛感,让叶承泽有些不服输。 他拉开衣柜门,挑了几件衣服出来换上。 吕秀莲在厨房和客厅来来回回跑了好多次。 马春梅问了吕秀莲来人的数量。 大概判断了一下来做多少菜? 八菜一汤不会变,再多就太奢侈了,部队的人整天这个也要注意影响,那个也要注意影响,所以马春梅自己推测,请客太过份了,也许并不是好事,但是菜的分量可以变大一些。 另外可以配两道咸菜,马春梅翻了一下咸菜坛子,还是她当时做的一些萝卜酸菜,就决定了一道是麻油泡萝卜,一道是黑鱼酸菜,小杂鱼里有几条黑鱼,可以挑出来单独做,毕竟杂鱼份量很足。 两样小菜不用大盆,用深蓝边大碗,分量比一般的八寸盘子更足一些。 叶承泽特意打扮了一顿,换了身新衣裳,领口袖口没一丝褶子,铜纽扣锃亮。 头发梳成背头,露出宽额头,比平时显得年纪大上好几次,更成熟一些。 手表都擦拭过,钢带都闪闪发亮。 叶承泽到厨房来一趟,点马春梅:“你多做点拿手菜!今天这一餐,可不能有什么差错!务必要让大家吃得满意!” 虽然不知道中午请谁,但肯定是对叶承泽特别重要的人,马春梅恭敬地笑道:“二哥放心,一定拿出我看家本领!” 行吧,原来还在犹豫,现在不用犹豫了,马春梅决定了全是家常菜! 本来构思的几个秀手艺的菜,全从脑袋里下架,就要做普通厨师都能做的家常菜。 不用多余调味料,控个火候保证味道,但不管谁家的保姆来,她都教,她全教! 并且决定,以后叶承泽在家,她也只给他做家常菜,绝对不会再秀手艺了。 这死孩子不配吃好的! 天天拿她做人情!也不管是不是危险。 如果不危险,那她也乐意显摆,但问题是吕秀莲在身边摆着呢,看着神情都不怎么正常了。 死孩子死孩子,要他不是小天的哥哥,马春梅怕小天会对她生嫌疑,她就要想办法了。 她这个人,做好事不一定行,但破坏力却一直是很强大的。 中午做了八个菜,吕秀莲就在下面烧火,规规矩矩就在灶后面坐着,也不乱看乱打听,生怕马春梅说她偷师。 外面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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