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小说

咖啡小说> 请问,你们奥林匹斯山,是窑子吗? > 第25章

第25章

子酸菜肉丝,另外还从自己包里拿出了一个挺厚实的塑料袋,打了十个二十个二合面的馒头。 刚才就听了一耳朵,这两个人都是陈有粮叫来,等司机出来还得要抱到床上来,毕竟病人需要强壮有力的男人来护理。 那就是帮着叶家办事,肯定得给人家吃饭,马春梅没细算,四个男人外加自己,吃二十个馒头加包子,应该差不太多。 几个人看到马春梅拿了馒头过来,这才感觉到了饿。 马春梅递给陈有粮,让他分,她只带了一双应急的筷子,几个男人不嫌弃轮着用。 马春梅打了水让叶承天洗手,再将自己缸子里的粥给了叶承天,自己也拿了一个馒头尝了尝。 陈有粮面带微笑,语气谦逊地说道:“你也吃点菜吧。” 马春梅却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不吃,你们吃就好。”她心里暗自嘀咕着,这双筷子看起来实在是有些脏,但眼下情况紧急,也只能凑合一下了。 瘦长脸的男人突然冷哼一声,阴阳怪气地说:“哟,这是嫌弃我们呢?” 马春梅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笑容,毫不客气地回应道:“是啊!”她的回答直接让那男人憋得说不出话来,像被人狠狠地噎了一口。 叶承天听到动静,抬起头来,看到父亲并无大碍,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他轻松地解释道:“女人嘛,肯定比我们男人要干净一些啊。” 这句话虽然简单,但却让在场的人都不禁笑了起来。 马春梅见状,趁机起身去领了两张陪护床回来。 她转头对陈有粮说:“小陈,麻烦你帮我搬一下这两张床吧。” 陈有粮二话不说,立刻跟上去帮忙,将两张床搬到了合适的位置。 这样一来,大家也不用一直站着,总算可以稍微休息一下了。 就在这时,老二叶承泽急匆匆地从外面跑了进来,满脸焦急地问道:“怎么了?我爸怎么了?” 叶承天连忙安慰他说:“别担心,我爸没事,只是受了点轻伤而已。信我,没事的!他很快就能重新站起来的。” 陈有粮在眼皮子下面,亲眼看到谣言的产生,刚才马春梅不是这样说的吧,叶承天你怎么还能自由发挥呢。 第 114章 孝子和不孝子 叶承泽哪有不相信弟弟的,听了这话,身子软了下来,马春梅伸手一接,旋转了下,让他坐在另一张空的床边。 表情轻松了很多:“到底怎么回事?” 陈有粮就说起来经过。 马春梅 没在一边听这些个闲话,她又不感兴趣,这是她的工作时间,她应该做自己的工作,而不是在这里吃瓜,马春梅把叶承天的粥缸子拿出去清洗一下,再倒了点热水,给叶承泽暖手。 叶首长喉间发出含糊的声响,渗血的纱布下青筋在突突的跳动着。 叶承天坐得近,赶紧附身:“爸爸!”声音哽咽,带着点小抱怨:“你吓死我了!” 叶首长看到贴心的小儿子,想笑,颤抖了下脸上的肌肉,努力了半天,只露出青紫交替的狞笑。 叶承天闻到消毒水混着父亲身上惯有的烟草味,突然想起幼年在军营里,父亲总把他顶在肩头走过落叶满地的操场。 “爸爸,你赶紧好起来,担心死我了。” 小少年的埋怨,不仅是他爸听了舒心,周围的人听了都点头,认可少年的孝心。 看看,叶家老二,就是那种吊而浪荡的模样,“老头子你以后少拿自己当二十岁的人了,逞什么能啊,看把我家小三吓得。” 不孝子! 一群人知道叶老二毒舌,小心眼,爱计较,爱报仇,也不敢露出什么不妥的神情,但心里都是更认可老三叶承天的。 也不怎么能说话,叶承泽赶紧问:“马妈妈,给我爸吃点什么?” 马春梅镇定之极:“我问过医生护士了,做完手术之后,暂时不能吃东西,只能喝点热水,回去得让人找些芦苇杆,那个吸着喝水方便,明天早上,我回去给熬那厚厚的米油,就是煮粥上面那一层,是病人最好的补养品,吃一天那个,清清肠胃,这时候上厕所对他的损伤更大,后天给蒸黑鱼吃,那个对伤口痊愈比较好,再往后,再吃病号饭,到时候我写菜单子让叶首长挑。” “那行。”叶承泽轻松多了,马春梅把这一切想得太周全了。 至于医生怎么救治那些东西,与马春梅是无关的,自有关注的人。 叶承泽道:“小天,你和马妈妈去爸那边住着,明儿你自己上学,马妈妈就留在这里给爸煮饭吧。” 叶承天点头,这时候他都没有意识到离开马春梅会有什么不行的。 不就吃了二十几天的饭吗,他都十六岁了,自从二哥上大学,父亲住的离学校太远,爷爷去了疗养院,他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吃饭都三年多了。 “马妈妈,你就住这间,天色不早了,我先回去了。”叶承天把马春梅送到叶首长这。 这里以前住着叶首长,陈有粮,司机,梅浅雪四个人。 现在空无一人。 马春梅道:“这么晚了,路那么烂,你别急着走,明天早上,吃完早饭,天亮亮的再去。你爸爸生病了,你请两节课的假也是正常的,咱们这时候帮不上太大的忙,但千万别让人倒帮忙,是不是!” 要别人这么说,叶承天就会拽死的说:“你谁啊,小爷我车技天下第一。闭眼能开!” 但马春梅是真心真意的关切,另外,叶承天心里,已经树立了马春梅一个几近完美的妈妈形象,他这个年纪男孩子,又是从小学就没妈的孩子,最吸引他的女性形象,就是一个好妈妈形象,不会有第二种。 “好吧。”叶承天爽快的答应。 马春梅笑了,“我一个人在这里睡,还有些害怕呢。小天能陪着我就太好了。” 叶承天也笑了笑,心情轻松多了。 反正爸爸就是轻伤,一个男人,一个铁血军人,轻伤都不下火线的,还能再打上三天三夜的战争,现在一群人围着,有啥好担心的。 马春梅赶紧烧水,叶承天还帮着看火,马春梅找出三两块不大不小的红薯,放到里面烤着。 火堆噼啪作响,叶承天蹲在小马扎上,看马春梅用火钳将红薯埋进红灰。 火苗舔着她手臂,映得那只胳膊都泛起暖红。 "得转着圈儿翻,不时的看看,敲击几下,看看软和没有。" 她用夹煤块的铁钳拨弄红薯,火星子溅起又倏地熄灭,马春梅教他烤红薯,怎么样靠边,翻滚,黑度和硬度,这玩意儿烤出来才是最正宗的,糖水化丝了。 第 115章 新的环境 那时候都是白心儿红薯,本身甜度低,可烤透了就不一样了 —— 水分全被逼出去,甜意全浓缩在里头,外皮烤出焦黑的碳壳儿才最绝。 当焦黑的薯皮 “咔” 地裂开道缝,蜜色糖汁顺着炭灰往下淌,那叫一个勾人。 叶承天咬下第一口时,烫得直吸气,却舍不得松口 —— 这甜里裹着柴火味,焦皮薄得刚好,酥酥的带点脆烤得恰到好处,太好吃了。 他一口气啃了俩,腮帮子鼓得像小仓鼠,末了咂吧嘴,连手指上的糖汁都舔干净了。 吃了两个红薯,刷牙,洗漱,被子里装着热水焐,就是那种红绿色橡胶的热水袋,里面灌满了热水,拧紧了盖子,放在被窝里可以用上四五个小时。 洗漱完钻进被窝,橡胶热水袋早灌好了,拧紧盖子往被窝里一塞,烫得他蜷起脚又慢慢焐热。 安省冬天绝大多数人家都没炕,夜里床板跟冰块似的,没这热水袋真扛不住。 特别是寒气重的女生,可能睡到第二天天亮,脚都是冷的,没人暖床,再没热水袋,真是活不下去的那种。 这时候马春梅却没办法睡。 她得收拾厨房。 梅浅雪这姑娘长得漂亮,可心思全花在怎么勾叶家男人上,厨房看着还行,抹布一擦全是油点子。 到处都是脏。 当然不是那种脏得下不了脚的地方,但对于马春梅来说,也是是差不多。 这会子是晚上八点左右。 马春梅花了一个半小时,里里外外擦了个遍,顺道把明天要做的食材归置好。 橱柜里两种咸菜,萝卜响和雪菜,她尝了尝,咸得直皱眉 —— 叶承天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这么咸哪行? 外头还挂着风鸡咸肉,都三月了还露天放着,多大个心啊,这种天,只要暖和个一两天,所有的肉都会迅速变质变味了,马春梅直摇头,赶紧收进冰箱。 打开冰箱更是头疼:上冰下鲜的格子里塞得满满当当,肉啊菜啊冻成一团,味儿混在一起直窜鼻子。 马春梅看着那乱七八糟不知道谁是谁的谁,傻眼了! 这味儿,哪里是放食物的,要吐了。 怎么会有么脏的保姆。 主妇们因为要上班要带孩子要做家务,家里不管怎么脏乱,都可以理解。 毕竟男人不干活,你别BB,你要觉得不好,你自己干! 但是保姆啊,保姆这个职业,你就是做家务的,你怎么能能脏成这样。 她叹口气,先关上冰箱门 —— 这会儿没空收拾,先煮锅腌笃鲜要紧。 马春梅先在锅里煮了一锅腌笃鲜,没办法,这个汤是唯一能拿到全部材料,又真的很下饭的汤。 煮开了之后,用一块树根放进残火内。 这就是生活小妙招了。 这玩意儿慢慢点着之后,因为火小,树根又大又厚实,从外往里烧,能闷烧很久很久。 明天的食材全挑出来,要怎么烧,心里有数,比如黄豆,木耳,一些干货,就要先泡发,冬天,泡得可慢了,明天早上就得用开水泡,泡得没这个冷水泡得好。 十一点半,马春梅赶紧睡觉,明天还有工作要做。 她这个工作时间,和正常人工作时间不一样。 早上,六点半,叶承天按平时时间醒来。 他离学校骑车就十分钟,以前会五点左右起来跑步,但马春梅来了,说他六点半起来得及,运动的话,交给课间操时间吧,男孩子多睡是为了长得高,是好事。 这个吧,如果有一个长辈能为你睡懒觉找到足够支撑的理由,很少有孩子会不服从不愿意的。 马春梅主要是考虑,叶承天要是五点起,马春梅再怎么手速快,也要四点半起,但他六点半起,马春梅六点起床干活,就完全能睡饱了。 洗漱,吃早饭,带上中午饭,马春梅又帮他做了些饼丝,“这汤到晚上就没那么热了,到时候你自己烧点开水,泡着吃就行了。家里有油茶面,我上面写着标签呢,你们明天早上把牛奶煮开了,和着油茶面吃。” 只能有这么多了,明天中午再吃什么,马春梅也管不了。 “好的,我送你去我爸那边吧。”叶承天还是想看看爸爸。 虽然很小就被迫独立,但其实他是完全不恨长辈的,没有一个长辈是出于自私冷漠不理他的,只是工作没有办法。 原本也有保姆照顾叶承天,半年前,那个保姆有事,换了梅浅雪。 叶承天和梅浅雪八字不合,没几天就把梅浅雪赶跑了,上学自己吃食堂,不上学就吃饭店,要不就回他爸那边。 老叶舍不得,但有过失败教育,他有点拿小儿子没有办法。 大儿子是精英中的精英,受得是棍棒教育,无限打压,现在也是出息得不行了,就是和他这个爹没有任何语言。 入伍后就跟失踪了一样,在部队虽然节节高升,但是亲近岳父家,更胜过他这个爹,唯一放不下的可能就是两个弟弟,唯一表现的还像这个家里的人就是每个月给弟弟们邮生活费用,是雷打不动。 二儿子的性子很别扭,他很不喜欢二儿子这种,觉得是个阴阴小人胚子,觉得媳妇把他教导的不成样子。 只有三儿子是他的贴心小宝贝。 三儿子做什么,老叶都会纵容,会惯着。 三儿子要独立,老叶立刻也觉得十五岁的男孩子也是大人了,叶承天要求独立,老叶也觉得可以给他一个机会成长,不过每周还是让他回去过周末。 主要也是管不动,太疼爱的孩子,作天作地起来,老子实在没有办法,只能让步让步再让步! 原则,笑死,叶首长在任何地方都有原则,除了小儿子! 他觉得他对家庭的关注度太少,一年没有几天在家里的,所以家庭教育太失败,在小儿子跟前没有太多原则。 这半年两父子关系紧张,也是因为老叶拿捏不了管教的分寸。 不管教吧,叶承天这半天实在太没有礼貌了,在人前很没有分寸,不好好上学,天天出去打架撩事,斗猫斗鸡斗狗,家里一聚会,一上桌,跟疯狗似的,见人就咬,他当爹的不能不说一二句,把注意力转移一下。 老叶也想管,只要一有时间,就和管大儿子一样的说教,但一说,小儿子更生气。 老叶委屈,老叶害怕,老叶什么也不能说。 他的生活成长习惯,就是有事咱就干,不服咱就干,有责任咱就干,但不要说太多废话,没用。 所以叶承天自己找了个保姆,老叶是关注的,也过问了,马春梅这身份确实没有问题,不可能是敌特,人品不错,其它的方面,叶首长就没那么在意。 第 116章带薪吃瓜 叶承天拎起饭盒送马春梅去医院。 路过院子时,他瞥见墙角还堆着没收拾完的柴火和煤堆,以前就是乱七八糟放着用一个草席子搭着,现在全掀开,马春梅过日子就是连柴火都得要排队站军姿的那种。 叶承天突然就笑了,他本身就喜欢更好的生活品质,突然想起半年前的事儿 —— 那时候觉得自己能独立,现在才知道,有人操心吃喝的日子,真挺好。 到了病房,司机都已经睡在病床上了,昨天晚上叶承泽和一个长得很板正的男人守得夜,洗漱一下,开始吃了起来。 早饭是蛋炒饭,加点咸鸭子毛豆做小菜,特别得带劲。 保温桶不够,只带了点米油,马春梅说:“你们想喝点稀的我就去给你们打点粥。” 米油用小碗舀出来,让叶承天喂给他爹。 老叶病房里飘来消毒水味,叶承天站在床边看父亲打点滴,忽然伸手摸了摸老头露在被子外的手背,粗糙得像老树皮,和他那张年轻的过份的脸,完全不像是一个人身上的。 “爸,我昨天学会烤红薯了,可好吃了。” 他轻声说,“等你出院了,我再给你烤红薯吃。” 老叶脸僵硬的,身上疼得要死,但眼睛里有着笑意。 有子如此,夫复何求! 叶承天喂完饭,就骑车上学去了。 今天周三,现在国家是单休,所以他要到周六晚上才能再来。 叶承泽吃了饭,感觉到老爸病也不重,又有陈有粮在,自己还在上班,就挥手作别:“老头我走了!” 叶首长嫌弃闭了闭眼睛。 作孽生出这么个东西来! 没出息的货,立不起来的废物! 不知道男儿志在四方,上个学要靠老子,实个习还要靠老子,是不是以后结婚生孩子,估计都是要靠老子,有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说出去他脸上都无光。 叶承泽有一瞬间都想给这个老东西一巴掌,虽然他什么话也没说,但那眼神太刺激人了。 他觉得昨天哭得稀里哗啦的怕这老东西死的自己,实在太丢人了。 叶承泽硬生生咽下那口气,转过脸,脸上还是温和的笑意,但明显挂脸子,有些不爽了,“马妈妈,有事你打电话给我。别给小天打,让他安生上学。” 马春梅完全不搭理他的眉眼官司,点头,将围巾递给他:“放心。我在呢,晚上我让小天给戴了饼丝儿,你让他兑两碗水烧开汤再泡,那咸淡你吃着就正好了,他要觉得淡,再加点辣酱,放在最左边那个瓶子里,现烧的。” 声音不高不急,稳当当的,让人听着都觉得舒服了。 也是有人把他的需求放在心上了,不会让他按着大哥或者小弟的胃口来吃东西了。 叶承泽的一颗黑红的心缓了缓。 马春梅接着问,“你坐什么车走,我想跟你一起去,顺便买点菜。” 叶承泽没说话,他不好意思说自己现在分到单位之后,和老爸吵翻了,加上老爸车送检,昨天他是坐三轮车来的,今天出去还得找车。 他大哥开上了汽车,他小弟开上了摩托,他连个自行车都没有。 以前倒也有过,还留在学校那借给同学了。 陈有粮抬起头,这蛋炒饭他吃过,他家条件也可以,但这种真没吃过,太好吃了吧! 陈有粮看着马春梅,微笑着问道:“你要买些什么菜呢?” 马春梅毫不犹豫地回答道:“黑鱼、猪肝、母鸡,还有藤田七……这些可都是补血的好东西,对促进伤口愈合也很有帮助哦。”她报出了一长串菜名,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在这样的天气里,如果有人能帮忙买菜,马春梅其实并不是非得出门不可的。然而,当她提到这些菜名时,陈有粮并没有像对待其他人那样只是随便听听,而是认真思考起来。 毕竟,他对马春梅的厨艺可是有着深刻的了解。马春梅的烹饪技艺可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他可不止吃过一次她做的菜。陈有粮之前还特意调查过马春梅的背景,得知她竟然还是半个中医!所以,马春梅所说的这些药膳,估计都是有一定科学依据并且确实有效的。 陈有粮果断地说:“我去借辆车,带你一起去吧。” 马春梅欣然答应:“好啊,那就麻烦你啦!对了,二公子和我们顺路,要不一起走吧?” 叶承泽愉快的笑着点了点头。 ----------------- “咳……”只见叶首长轻声咳嗽,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一个眼神,马春梅立刻心领神会,识趣地起身离开。 陈有粮见状,连忙拿起尿壶递给叶首长。 马春梅快步走到护士站,一屁股坐下来,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和一群护士们愉快地聊起天来。 东家长,西家短,拿别人家的故事下瓜子,个个都开心得不行。 “看看,那个女人又来了,马大姐,她平时在家也这样吗?”有护士捅了马春梅的腰子。 马春梅让了让身子,这孩子激动的时候力气是真大。 “我不知道啊,我才来他们家干活,不太清楚。” 开玩笑,能从她嘴里听出秘密,她几十年不是白混了吗? 答答答…… 汤文娟踩着高跟鞋,长卷发,淡绿毛衣外罩米色风衣,真是时尚的让人眼前一亮。 你说你这么好看一年轻小姑娘,你跟个老男人死磕什么? 不理解,但祝福,敬重! 马春梅站起来,她要近距离看戏去了,这份工作真是让她好喜欢,带薪吃瓜,就问还有谁? 第 117章 叶首长把小姨子当闺女 “姐夫……” 汤文娟甫一踏入病房,目光触及叶首长腰间渗血的纱布,瞳孔骤然缩紧。她唇瓣微颤着吐出半声称呼,喉间便被酸涩哽住,只能本能地吸了吸鼻子,指尖死死攥住帆布包带 。 “你怎么受伤了!你也不告诉我……” 她的声音带着埋怨的气音,尾音却因哽咽发颤。 叶首长枕在枕头上的头重重一沉,太阳穴突突直跳。 他望着眼前哭得颤抖的姑娘,干裂的唇瓣开合数次,才挤出半句干巴巴的问候:“小妹!你来了。” 这姑娘比他大儿子只大两岁,那时他与妻子新婚未育,岳母产后体弱,襁褓里的汤文娟被裹在绣着 “长命百岁” 的红布里,皱巴巴的小脸像只小猫。 妻子心疼妹妹,执意将襁褓抱回家,说 “一个也是带,两个也是带”。从那以后,军区家属楼的摇篮里,总躺着两个相差两岁的孩子 —— 他的大儿子叶承光,和这个管他叫 “姐夫” 的姑娘。 说真话,要不是汤文娟这么…… 叶首长都敢说自己就是她爹! 在他心里,这个小姨子就跟自己亲闺女没区别,他也很疼爱她,仅次于小儿子叶承天。 她会在他训练晚归时,把热好的饭菜用军大衣裹着焐在怀里;会在他嗓子疼的时,悄悄往公文包里塞润喉糖;甚至在妻子临终前,握着那双逐渐冰凉的手,哭着承诺: “我会照顾好姐夫和孩子们”。 媳妇死的时候汤文娟才十七岁,当时她还安慰他来着,主动跑到他家住,帮他安排家事,方方面面都挺妥当的,为他省了不少事儿 那时他总觉得,上天虽夺走了他的妻子,却赐给他一个贴心的 “大闺女”。 但后来汤文娟上班了,就开始正式追求他了。 开始他一直没懂,只当汤文娟是孝顺,汤文娟给他买东西做衣服,做饭食,他还在部队显摆,一副老子也有个好闺女的。 其实显摆也是为了给汤文娟提提身份,叶首长是想着要给她介绍个好丈夫。 可当他发现汤文娟对他有那种心思,他都吓死了,敌人的炮弹都没有让他那么恐惧过,自己一手养大的小姨子,怎么会对他这样的老男人产生这样的心思,这也太变态了。 汤文娟追着他跑,他开始还想给小姨子一点脸面,怕这事被人知道了,小姨子长大了不好嫁人的,后来汤文娟越来越过分,他直接找到了岳母,让她把人带回去。 后来汤文娟自杀过。 当时他整个人都懵了。 叶首长闭了闭眼,指甲无意识地掐进掌心。 他想起自己冲进汤家时,岳母抹着泪说 “娟娟从小就黏你,你就当可怜可怜她”,想起汤文娟割腕时,床单上蜿蜒的血迹,想起她出院后抱着他痛哭,说 “我只是想留在你身边”。 汤家最终还是逆不了女儿的意思,岳父母亲自和他谈,就让汤文娟嫁进来吧,她会对几个侄子好的。 但是叶首长不愿意。 换个其它人家的姑娘,哪怕是十八岁,他也不是不能接受,男人对于接受年纪比自己小的女孩子,天生有心理优势。 但汤文娟,是真的不行,绝对不行! 他都有一种生理性反胃的感觉,乱伦理的爱,一般人还真是接受不了。 他现在几乎不敢和汤文娟说话了,但人非草木,二十几年的感情,真是把眼前这个小姑娘当女儿疼爱的,又怎么会不想劝她放下他这个老男人,重新做个正常人呢。 叶首长不擅长处理复杂感情,妻子过世,但有三个儿子,他没有再婚的打算,特别是最近小国频频开战,他是个男人,又是在职军人,国家动荡不安,他哪有时间去管这些小儿女的感情。 留下梅浅雪,是他能想到的最笨拙的 “防御”。 那个美丽妖艳的姑娘,旗帜鲜明的追求着他。 留着这样的女人在身边,至少能让汤文娟明白,他对年轻女性并非毫无兴趣,只是不喜欢汤文娟这样的。 可如今梅浅雪被赶走了,屋里只剩下…… 叶首长的眼睛看向了门口的马春梅。 汤文娟的眼神跟着也转过来看向马春梅。 马春梅无辜地看着这两个人,别搞她啊,她就是想来吃一口新鲜的西瓜。 第118 章 雌竞随时发生 “这就是叶承天招回来的保姆?”汤文娟上回见过,但不以为意。 因为马春梅形象和梅浅雪相差太多了。 看到梅浅雪,或者汤文娟这样年轻漂亮的女人,大家很容易联想到相亲,男人,性。 但看到马春梅这样白白胖胖的中年妇女,人们更愿意想到美食,明亮的屋子,可爱的儿女,晚上归家的那一盏灯。 其实马春梅过年才三十九岁,比叶首长还是小几岁的,但是一般人不会把这两个人联想在一起。 马春梅不仅是长相朴实无华,而且打扮的也是朴实无华,她现在无辜的模样有点呆呆的。 叶首长也没说什么,只是低低嗯了一声。 “是你,现在照顾我姐夫?”汤文娟的声音拉得很长,尾音扬起,仿佛带着一丝难以置信和难以言喻的怪异。 马春梅心中一紧,她轻轻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回答道:“是啊。” “呵呵!”汤文娟不怀好意的轻笑。 马春梅的脑子飞速转动着,她在思考着应该如何回应汤文娟的质问。 就在她犹豫之际,汤文娟却一步一步地向她走近。 汤文娟身材高挑,足有一米六八,再加上脚上踩着高跟鞋,更是比马春梅高出了整整一个头。 汤文娟居高临下地看着马春梅,让马春梅感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她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试图拉开与汤文娟的距离,她感觉汤文娟有点疯,不小心给她打了一巴掌,自己是还手呢,还是还手呢? “你怎么照顾他的?”汤文娟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怀疑。 马春梅定了定神,连忙解释道:“就送个饭啊,还能怎么照顾。” “送饭?”汤文娟的下巴微微一抬,似乎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从明天起,你就不用送了。” 马春梅有些诧异,但还是礼貌地问道:“明天起不用送,那我晚上要不要送呢?” 汤文娟的回答干脆而果断:“不用!” 马春梅心中虽然有些失落,叶首长这个好感度暂时刷不上了,但还是迅速应道:“好咧,叶首长,这不要我送饭了,我要回市里吗?” 其实,马春梅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叶承天了,她心里还是很想念他的。 你做保姆,在这种人事关系上,不用表现的八面玲珑的,这玩意儿有点像是以前的佣人,虽然不一样,但意思一样,你得只忠于给你付钱的那一个主家,而不是把主家的每个人都放在心尖上讨好。 她都知道叶承天以后有好前程了,又知道叶承天在叶家是团宠般的存在,那她疯了再去和汤文娟抢姐夫的好感。

相关推荐: 危险情人   [综影视]寒江雪   高门美人   当直男穿进生子文   帘幕无重数(骨科,禁爱姊妹中篇,1V1)   三金影后是伪娘[娱乐圈]   迷踪(年下1v1)   相亲对象是老师怎么办   在爱里的人   他是斯文糙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