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 他似不明所以看向林听。 她指了下东坡肉,咽了咽口水:“你就不想尝尝这道东坡肉?瞧着应该挺好吃的。”那么多好菜不吃,浪费了,但还是得谨慎。 段翎手中的玉箸拐了个弯,落到味醇汁浓的东坡肉上,尝了一点:“林七姑娘慧眼如炬,这道东坡肉的味道确实不错。” 林听吃到东坡肉,又想吃别的:“你也试试糖醋排骨吧?” 他拿玉箸的手微微一顿,如她所愿试着吃了块糖醋排骨,过一会不知怎么的,弯起眼笑了。 她咬着糖醋排骨,感到莫名其妙:“怎么了?” 笑得她心慌慌的。 段翎放下玉箸,倒了杯香茶,低头喝了几口,再用帕子擦手,抬头看她,似笑非笑道:“我怎么感觉我在给你试毒呢。” 林听差点被呛到,咳嗽好一阵才止住:“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我怎么可能让你试毒。”你的感觉是对,我就是在让你给我试毒。 “我只是随口那么一说,林七姑娘不必当真。” “段大人,你不吃了?”林听发现段翎没有再拿起玉箸的想法,不然也不会用帕子净手了。 段翎若有所思“嗯”了声:“吃饱便不吃了。” 林听瞄了一眼没被动过的蟹粉狮子头和叫花鸡,心道浪费两道好菜,恋恋不舍地放下玉箸。 “我也吃饱了。”段翎没动过的菜,她还是不要动的好,既然不饿了,那就继续听声音吧,早点听完早点结束,吃饱想睡觉了。 饭菜被人收拾下去,他们照旧坐在屏风后听锦衣卫的声音。 到后面,林听听了两百多个锦衣卫的声音,听到麻木,险些睡着了,她手撑住桌面,掌心托腮帮,不断地摇头,不断地说不是。 锦衣卫当然不止那么少人,只是以段翎如今的官职,没法一次性调来,有些也不归他管。 林听恍惚中感觉自己的耳朵被“大人”这二字包围了。 因为他们进门先喊大人。 段翎却不骄不躁,好整以暇坐着,陪她一起听,即使听她否认个不停,像个骗子,也没半点不耐烦的意思,可见教养极好。 结束之时恰是太阳落山,段翎送林听出北镇抚司,门前有早就准备好的马车,他含笑有礼道:“今天辛苦林七姑娘了,慢走。” “我明天还要不要来?” “明天我有差事要办,就不劳烦你再过来一趟了。”段翎让人搬脚凳到马车旁,方便她上去,“时辰不早了,林七姑娘回吧。” 林听心虚道:“抱歉,我今天没找出那个人。” 段翎不露痕迹看了林听一眼,接着垂眼看了看她搂抱过他腰身的双手,不知为何想起了昨日之事:“无碍,你也尽力了。” 林听脱口而出问道:“那我什么时候再见你?” “林七姑娘想见我?”段翎又望向林听,她最近好像总是会出现在他眼前,说的话变多了,对他的态度也有一丝丝微妙的改变。 可以这么说,但听起来很怪,也很暧昧,不适合他们。她换了种表达方式:“我不是答应过你要帮你找出密谋杀你的人?”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这个人说到做到。” 段翎笑意不减:“林七姑娘有心了,如果我以后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一定会再找你的。” 林听踩着脚凳上马车,坐进去后趴到小窗那里,掀开帘子往外看,洒脱地摆了下手:“那我先回去了,段大人请留步。” 他站在原地看她。 天边残存着夕阳落下的微弱光芒,映得林听的发丝似泛起了金红色,脸逆着光,眼却亮,注视着他。段翎唇角的笑却忽淡了点。 送走林听后,段翎在北镇抚司里待了不到一会就回段家了。 段翎回段家待得最多的地方就是书房,今天也是。他启动书架的机关,露出那一排装着琉璃透明小罐的书架,慢慢走过。 他指尖轻轻敲过琉璃外壳,听它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心情有些古怪,说不出是那种情绪,不是简单的喜怒哀乐能够概括。 而看眼球能稍稍抚平那抹古怪,压下他想解剖活人的欲望。 琉璃透明小罐里的眼球因敲击而产生细微的浮动,仿佛有着生命,段翎脚步轻快,用视线描绘它们的轮廓,像在欣赏美景。 愉悦感愈发浓烈了。 他扫向带血眼球的目光一顿,忽然取下其中一个琉璃小罐打开,夹出漂浮在药水里的眼球。 这个琉璃小罐的盖子有些破损了,有杂物飘进去,再加上就算用特殊的药水保存眼球也不能保存太久,最多只能保存一段时间。所以这两颗眼球已经腐烂,散发恶臭,周围的水也变得浑浊。 仔细看,浅黄色的蛆在眼球里疯狂繁衍、生长。 用不着多久,眼球内部就会彻底被蛆蛀穿蛀烂,被蛆包围、吞噬、消化,吃得一点不剩。 他喜欢的好像都没法永远留存下来,哪怕用了千金难求的药处理过这些眼球,也还是不行。 段翎端详了片刻,将这两颗眼球喂给他养在院子里的狗吃。 一眨眼的功夫,狗便吃完了,讨好对着他摇尾巴,像是还想继续吃。他弯下腰,没碰狗的嘴,只是很轻柔地抚摸了下它的脑袋。 段翎看了狗半晌,站起来离开它,转身回房,将空了的那个琉璃罐洗干净,换个新盖子,再摆回书架里。 书桌上堆满了尚未处理的公务,他净手后坐过去批阅。 第21章 第 21 章 毛骨悚然 夜幕渐渐褪去,晨雾萦绕,还不到卯时,天色尚且昏暗着,街上便有数不清的小贩出来摆摊了,人气驱散昨日夜间留下的清冷。 有小贩,自然也就有客人,讨价还价声音的充斥着整个早市。 一个扎着高马尾的少年穿过熙攘的街巷,肩薄腰细的身影一闪而过,橙色丝绦随风拂动。 从后面看,可能会觉得这是个身形偏瘦的少年,从正面看就不会这么觉得了,一眼就能看出她是个女扮男装的漂亮小姑娘。 林听是有要亲段翎的任务在身,但不会为此丢弃书斋生意。 任务要完成,钱也要赚。 今天她早起就是要到书斋里处理下一桩生意,穿男装戴上面具后,不被人看见脸,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混淆性别。不过林听不经常穿男装,纯属看心情。 这一单生意仍然是在少年离开京城去苏州前就接下了的,不能退,她不想付“违约金”。 最令她心动的是,交易成功后有一百两的收入。 林听熟练地绕路来到书斋,戴好面具,坐到书架前的木梯上看书等客人来。定下交易后,这个客人还没跟她说过交易内容。 因为他们曾明确对外说过只做包打听,帮找东西或找人等生意,不会做触犯律例的,一旦牵扯到这些,签订的契约作废。 所以客人想什么时候对书斋说交易内容都可以,而且绝对会在他们业务范围内,不用担 椿?日? 心。 林听草草看完一本薄书,时不时往门口看一眼。 客人怎么还没来?他们明明约好在辰时见面的,如今快巳时了,还不见人影。她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没法到外面去找。 按照规矩,碰面的地方也只能在书斋,到外面接头不安全。 难道客人想毁约? 林听和少年经营书斋以来也遇到过一次这种情况,但他去把对方要付的违约金讨回来了。 也不知少年用了什么手段,那人连个屁都不敢放,更不敢给他们穿小鞋,书斋至今还好好的。 她决定再等一刻钟。 若客人再不来,林听就要打道回府了。一刻钟后,客人没等来,她倒是等来了另一个人。 悬挂在门上的风铃忽然晃动,叮叮当当,坠在末端的红穗子也晃个不停,一只修长的手推开了门,身后是斜洒进来的阳光。 林听一开始还在百无聊赖地等人,用鸡毛掸子扫书架的灰尘,听到风铃声便转头看过去。 看清是谁,她睁大眼。 只见少年一袭黑衫,依然戴着那张丑得不能再丑的面具,扎起来的高马尾长及腰际,腰间的埙还在,手执黑铁长剑,气势清冷。 她扔下鸡毛掸子,惊喜地跑过去:“今安在,你回来了!” 今安在:“嗯。” 林听把鸡毛掸子塞他没拿剑的手里:“书斋积满了灰尘,有空你扫干净……你不是说要半个月后才回来,怎么提前这么多天?” 他不冷不热道:“事情办完了就提前回来了。” “那你速度还挺快。” 她把客人今天没来书斋商议交易的事告诉他:“你说这个客人是不是想要毁约,不来了。” 一百两银子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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