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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味儿,比平时做的那种鸡肉好吃多了!” 黎安安收下了袁小四同志真诚的赞美,也夹了一筷子裹满酱汁棕红发亮的鸡块。 上面的酱汁多到还在缓慢滴落,所以黎安安吃的时候会先把鸡块儿放在碗里的米饭上沾一下,作为放进嘴里之前的中转站。 慢慢的,一会儿米饭上面就会染上红亮的酱汁,也会变得特别好吃了。 刚一放入口中,黎安安就被香得神经一激灵! 就是那种纯香,霸道十足的一种香。 以一种大刀阔斧的态势攻占着味蕾,让人瞬间臣服的香! 透过鸡皮,咬上鸡肉,就可以吃到吸饱汤汁之后鲜嫩入味的肉块儿,最好的地方当然是鸡腿肉的部分,嫩滑软烂,香辣浓郁! 吃到嘴里的那一刻就觉得大盘鸡这种做法是鸡肉最好的归属,因为真的很难再做得比它还要好吃了! 真的只有吃了大盘鸡才知道什么是大盘鸡——虽然这是一句废话,但是每一个爱吃大盘鸡的孩子都懂! 不愧是边疆十大特色菜之一。 据说之前有一段时间那儿是静默状态,好多边疆的娃都哭着喊着要吃大盘鸡,不惜想要翻墙出去。 行为不可取,但是心情可以理解,黎安安想说,我懂你们! 旁边的土豆也是不可忽视的,炖煮后绵软沙糯,边缘融化在汤汁中,都不用咬,一抿,就融化在嘴里了! 小盆底下的皮带面,夹起一根,上面挂满了浓郁的汤汁,兼具爽滑和酱香,是大盘鸡里压轴的“角”,也好吃到爆! 鸡肉的味道无敌,土豆也是一绝,面更是人间精品! 真!好!吃! 黎安安一边吃一边感叹着。 好多人觉得大盘鸡和黄焖鸡像,NO!完全不一样! 算是,各有各的好吃吧。 但是大盘鸡不容易做错,它的容错率极高,黄焖鸡想要吃到一家合心意的却有点难。 黄焖鸡历史还算久远,大盘鸡就比较年轻了。 据说八十年代才被发明出来,在塔湾那边。 那是北疆的交通枢纽,过往货车司机多,为了满足这部分客人的需求,餐馆就推出了大盘鸡,因为它“分量足,味道浓,方便多人一起吃”。 味道浓郁是大盘鸡最大的特点,就算是一个再不爱吃饭的人,尝了一口大盘鸡都会瞬间被激发出食欲。 夹几块鸡肉,扒两口饭,再来一筷子土豆丝,再来一块鸡肉,吃鸡肉吃得稍稍腻了之后再来个酸脆爽口的腌黄瓜。 啊啊啊啊啊—— 有的时候真的要感叹,为什么好吃的那么多! 一个嘴根本不够用! 咦? 怎么没吃几口就饱了? 一个胃也不!够!用! 明明还是馋的啊。 但是胃里已经有点装不下了,只能看着别人继续美滋滋地吃。 羡慕—— 对,说的就是黎安安,她刚刚有点吃急了,像饿了好几天似的哐哐就是炫。 主要也是这鸡肉太下饭、太入味了,太好吃了! 一时没忍住。 黎安安吃完之后就坐在那看其他人吃,丫丫筷子用得没有成人灵活,所以她会帮着夹点皮带面什么的放到她碗里。 闷头吃的小脸上偶尔还会崩上一点酱汁,像小花猫似的,但是是个上食的小花猫。 黎安安笑着看了一会儿丫丫牌吃播,又去泡了一壶山楂水。 刚刚吃多了,有点撑,喝点山楂水促进促进消化吧,还解腻。 现在的这点山楂片还是去年的存货呢,今年再过一阵子又可以去采摘新鲜的山楂了。 到时候叫上荷花姐一起去打山楂! 等回到饭桌的时候,大家吃得都差不多了,还剩下了不少,只能放进冰箱留着下顿吃了。 隔夜饭不好,之前黎安安做饭的时候会有意识做差不多正好的食物,但是大盘鸡这个东西真的是超级超级饱腹,吃着吃着就饱了,她就稍微没把控好食量。 袁小四抱着肚子说:“真的比平时做得那种鸡肉好吃,好吃太多了!以后咱家做鸡肉就这么做呗?” 黎安安看了袁小四一眼,“你这人,真是,吃到啥好吃的就想一直吃。” “这话说的,那要不还能咋想?吃到好吃的了,然后想着再也不吃了?我要是会做,我天天做,直到把它们吃腻。”这不是不会做嘛,只能跟会做的人絮叨。 …… 也是。 把山楂水分给其他人,看着大家今天的状态,估计都是十分饱。 歇了一会儿,袁小四开始收拾饭桌。 陈大娘看着外边的天色,目露担忧,“我瞧着,明天像是要下雨,那些西瓜咋办,就这么放在地里有事儿没啊?” 袁小四一听,从厨房蹦出来,表情急得不得了。 可别像他家那年种的那个似的,再让雨浇裂了,“咱去给它们盖上点儿啥?这都快好了,可别再糟践了。”多好吃的西瓜呢,裂一个他得心疼死。 黎安安也跟着看了看天色,倒是说了句,“只要不是那种一下好几天的雨就没事儿,当时种西瓜的时候就选的地势高的地方,小雨啥的不怕。不过那些快熟的可以先摘了,到时候先拿进来,其它的先不用管。” 接着黎安安就和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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