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是下班放学的高峰期,餐馆里坐满了人,他仔仔细细地看了一圈,却没有发现冉初秋的身影。老板娘拿着菜单来招呼他,拉他坐下,笑眯眯地问:“小伙子准备吃点什么啊?” “阿姨,刚刚进来的那个女孩呢?”张月鹿比划了一下,“到我下巴这么高,穿着白衬衫,眉心有一颗红痣。” “嗳,这姑娘啊,她是我店里的杂工,”老板娘指了指身后,陈旧而沾满油腻的珠帘后面,隐隐约约露出一个纤瘦的背影,似乎正在肮脏的碗碟之间忙碌,“好像是个学生,晚高峰我这里缺人手,就雇她来帮三个小时的忙。” “她天天都来吗?” “基本上是这样。” 张月鹿透着珠帘看着冉初秋的身影,放在菜单上的手微微缩紧。 “小伙子,你到底吃不吃饭呢?要是找她的话,我帮你叫一声。” “别,别叫她。”张月鹿忙阻止,他看了看菜单,又问,“她平时喜欢吃什么菜?” “每次端菜的时候,我见那姑娘好像总喜欢多看两眼松鼠鱼和可乐鸡翅。” “那就来这两个菜,再拿瓶冰的九度。” “好嘞。” 张月鹿就坐在座位上,啤酒上来以后,在透明塑料杯里倒了半杯,一边浅浅地抿一边看着洗盘子的冉初秋。菜做好了,他也不吃,眼睁睁看着它们放凉。 从六点到九点,吃饭的人渐渐散去,餐馆里只剩为数不多的几桌。冉初秋终于出来了,刚刚洗净的手还沾着水渍,她和老板娘小声说了些什么,老板娘爽快地答应了,掏出一把皮筋捆着的红色大钞,沾着唾沫数出十多张,递到冉初秋的手上。 冉初秋没有丝毫嫌弃的神情,反而十分高兴,露出了今天第一个笑。 她背起书包,装好钱,根本没注意到她的新同桌坐在她的面前。走到张月鹿身边时,张月鹿一把握住她的手腕,抬头一笑:“你今天晚上还没吃饭呢。” 初秋立即甩开他的手,上下打量了一下,“你跟踪我?” “怎么,这餐馆就只许你来,不许我来?我来吃晚饭,怎么就是跟踪你了?” 初秋看了一眼张月鹿面前的菜,转身就走。 “喂,好歹咱们现在是同班同学,一起坐下吃个饭吧!”张月鹿喊道。 初秋一个字都没再回他,利落地推开餐馆的门,消失在张月鹿的视线中。 她出门打了个出租,流利地报出一个商城的名字,熟得就像那里是她家一样。司机抄了最近的路过去,只花了十分钟。 初秋下了车,踏入商城,轻车熟路地找到了百利金的专柜,柜员刚过来,还没来记得开口问她需要什么,她就先说:“拿一支m400的白乌龟。” 淡锦之前有一支非常喜欢的百利金白乌龟,那支笔就像她的口红一样永远随行在她的包里,她写日记、签合同、签唱片,只用这支白乌龟。可有一次初秋在玩这笔时,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摔断了笔尖,还摔裂了笔帽,她忐忑了一整天,和淡锦坦白时,淡锦并没有责怪她。但是从那以后,淡锦再也没有用过钢笔了。 初秋听淡浅说过,淡锦那支白乌龟是1965年之前产的老笔,笔杆还是赛璐珞所制,笔帽顶端的鹈鹕鸟金标也还没被“计划生育”,是最原始的古勒万纳王族的家族徽章,属于有价无市的那种珍惜名笔。1965年后,百利金所产的白乌龟已经用醋酸纤维来代替赛璐珞完成对笔杆的制作,鹈鹕鸟也变了,她现在花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和淡锦原来那支一模一样的笔了。 可即使如此,她还是要买。 这支笔太漂亮了。淡锦那么好看的手,就应该握着这样漂亮的笔,她不能在粗制滥造的签字笔之中将就。 付完钱,初秋心满意足地拿着钢笔出了商城,又拦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回家。 在车上,她从包里摸出一张早就写好的纸条,纸条上是一串复杂的摩尔斯电码。 她记得,很久很久以前,雪儿姐姐告诉过她,淡锦之所以答应那个叫骆深的男生的追求,是因为他在她最喜欢的书里夹了一张摩尔斯电码。 她把自己写的摩尔斯电码放在包
相关推荐:
对峙关系(校园1v1)
复合(H)
遮月(兄妹骨科1v1)
理想世界(NP、萬人迷)
小绵羊历险记
欲铭(姐弟恋)
痛爱(H)
林小乐在末世
来床上打架吗
翡翠岛之笙莲(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