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踪,他从未返回过剑盾会,不可能组织像模像样的暗杀,而且,他孤僻极了,即使救了许多人的命,可谁的情都不领。他是个独行侠,无权无势,没法为那群凶手提供铠甲,也无法抹去他们的线索。” 诺曼说:“你想把所有的公爵、侯爵、伯爵都查一遍吗?即使你能动用下水道所有的老鼠,只怕也得查上好几个月。” 瓦希莉莎说:“我发现博思泰特斯侯爵曾经担任过本撒的警务部长。” 他们沉默了半晌,诺曼说:“那又怎样?警务部长几乎是三年一换。博思泰特斯已经退休整整六年了。你是说他充当了凶手的保护伞?又或者他正是凶手的幕后指使者?” 瓦希莉莎说:“相反,博思泰特斯是个武痴,他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精修钻研武艺,才能有如今的境界。他的身世也很清楚,是文森特家族的成员,甘博·文森特的次子。他人生的轨迹漫长而无趣,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觉得此人生活规律的近乎机械。” 诺曼皱眉道:“你还真要把选手一个个查过来?你凭什么以为凶杀案就与选手们有关?” 瓦希莉莎笑道:“我只是滥用职权罢了,因为我对未来的同僚很感兴趣,很想知道他们的底细。” 娜娜叹道:“弥尔塞的伤情严重,就算使用最顶级的秘药,要让他能站起走动,至少也需要一天。” 我急道:“那就喂他喝魔血!” 拉米亚说:“住手,那会让他变成尸鬼的。” 我嚷:“就算变成尸鬼,也好过输给那个老头!” 拉米亚叹气说:“你就别添乱啦。” 我眼珠一转,计上心头,正色道:“是了,这个博思泰特斯肯定就是幕后黑手!” 他们颇为惊讶,诺曼问:“剑圣,你有什么证据吗?” 我说:“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凶手。这句话适用于百分之九十的侦探小说。这个博思泰特斯的伪装很完美,但,正是这完美,让我看破了他的把戏。” 瓦希莉莎说:“你怎么不说路人甲乙丙丁更有可能?之前落败的那些家伙不也看起来人畜无害吗?” 我其实是想他们调查这老头,一调查可能就是三、四天,有这段时间,足够弥尔塞痊愈,莫说痊愈,就算让尼丽怀上小伯爵只怕也足够了。到时候,我再化作圣徒,趁博思泰特斯下楼梯的时候推他一下,让他摔得半身不遂,甚至一命呜呼,弥尔塞的大事就算成功了。 有人会觉得我这计划破绽太大,第一,博思泰特斯是顶尖的念刃宗师,怎会被楼梯绊死?这定会惹人怀疑。第二,博思泰特斯最后的对手正是弥尔塞,就算猪脑子也会猜测是弥尔塞暗中下的手。 可事到如今,再卑鄙的手段也不为过,再大的漏洞也不要紧。因为比赛只剩最后一局,一旦决出胜者,木已成舟,想反悔也没用。届时,弥尔塞成了公爵,凌驾于法律之上,哪个不要命的胆敢查他?就算其余隐士觉得不对,可他们敢直接与我朗基努斯对着干吗?嗯?如果他们不想破坏我们两家之间的良好关系,只有默认弥尔塞上位。 瓦希莉莎说:“很遗憾,你的证据不成立。请别再混淆我们的视听,浪费我们的警力了。” 我怒道:“浪费警力,胡乱调查的不正是你吗?” 诺曼笑道:“我倒希望博思泰特斯是凶手的老大,他的举动富有正义感,挺侠义豪迈的。如果他成了隐士,与我们平起平坐,那桩凶杀案反倒会成为他的功绩。” 我急道:“正义感?正义感能当饭吃吗?我们需要的程序正义,而不是结果正义,只有程序正义了,才能更好地维护权杖与诸位的统治。如果一个人能肆意妄为地践踏我心爱的剑盾会的法律,那我对亲亲剑盾会的忠诚与爱护,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波德莱尔笑道:“剑圣,你一黑棺的公爵为何会对剑盾会效忠?我怎么觉得这话听起来怪怪的?” 我说:“这有什么奇怪?我是个博爱而和蔼的人。这样吧,我现在就去逮捕这个博思泰特斯,由我亲自审问,必然能让他屈打成招....不对,如实招供。” 娜娜说:“怎么个审问法?就像你对待巴提克斯那样?”他们都听说过这事,闻言大笑不止,这群吃人血馒头的混账东西!这件事我完全是被冤枉的! 我气往上冲,可又不得不保持冷静,我得在规则之内施展权谋,怎么说也要为弥尔塞拖延至少一天。 我说:“你们带我去见权杖,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待着挺可怜的。我们去陪他,看我用是三寸不烂之舌让他明白剑盾会之内存在多么大的隐患。” 瓦希莉莎摇头道:“权杖大人不会见你,即使见了,也不会听从你毫无根据的蠢主意。” 我摆出扼腕痛惜的表情,说:“你们现在就举行决赛,将浪费多么大的商机?你们想过吗?” 他们问:“商机?” 我说:“首先,你们可以利用这机会,在街上卖印有两位决赛选手签名或者照片的T恤或大衣。 其次,你们可以开通投票,让所有本撒居民——不,所有剑盾会居民为自己喜爱的选手捐钱捐物,如果某个选手人气高,收到的财物多,就能在比赛当天的赛场上悬挂他的大幅头像海报,更能让他的支持者获得专属大礼包。 第三,你们可以招标,让本撒的商人竞标购得在诸神殿斗技场宣传自己产品的绝佳机会,更可以让两位决赛选手成为他们的独家代言人。 再然后,你们可以不断抛出话题,比如弥尔塞的未婚妻尼丽和博思泰特斯的姘头为胜负之事撕逼吵闹,大打出手。这种种热门话题先炒作一个礼拜,随后,借着热度,暗中派出人员,创立两位选手的粉丝团,用邪教洗脑般的方法让这些粉丝死心塌地,为两位选手掏空家里的一切。 根据如此妙计,在短短一周之内,我保证你们可以赚得十亿银元,这还是至少的,还不算政府能获得的税....” 我唾沫横飞地传销我这绝佳妙计,拉米亚趁我不备,一拳砸晕了我,将我拖出了包厢。她的攻击可以无视我的护甲魔抗造成暴击,真是全无道理,由此也可见此书的不平衡与不严谨。 第279章 山巅灯火 在昏迷中,我又开始窥探他人的记忆。 我窥见了博思泰特斯,这强大的海神,被称作波塞冬的男人,他的思绪,他的记忆,他的一生。 年幼的博思泰特斯走下楼梯,停在大屋的窗口,望着地下城,煤灰又一次从天而降,落在屋顶、地面和树上,一切本就黝黑,现在更糟了。 这就像是古代书上的雪,可博思泰特斯明白雪是白的,而煤灰是黑的。雪会化成水,而煤灰不会自行消失。 每年都会这样,巨大的煤渣管道在某处出现堵塞,于是煤灰泄露,剑盾会会修复这漏洞,这也造成了地下城独有的煤灰天气。 在本撒那样的大城市,不会有这现象。但在“煤之闸”——他居住的镇子上空,剑盾会不可能维护很好。 他的父亲和母亲一大早就在吵架。 父亲喊道:“你应该感恩,贱人!若不是我带着你私奔,你早就和你的家族一起遭殃了。” 母亲哭喊道:“我宁愿和他们一起去死,你这杂种,你这拈花惹草的杂种!” 煤之闸是个混乱的城市,这儿的人大部分是奴隶,父亲是个伯爵,祖祖代代是这镇上的大户人家,他与母亲是在骑士学院认识的,两人热恋,海尔辛家不同意。他带着她私奔,逃过了海尔辛家族的追杀,回到煤之闸。 海尔辛家是武力至上的一族,父母度过了一段提心吊胆的日子,随后,海尔辛家族出了事,他们终于安全了。 但安全并不等于幸福。 被恐惧支配了太久的父亲突然间变了样,他逐渐变得脾气暴躁,在外面勾勾搭搭,与村里那些年轻的奴隶鬼混。母亲得知祖父母与兄弟姐妹的悲惨遭遇,终日唉声叹气、闷闷不乐,这让父亲对她更加厌倦,他开始恶声恶气地对她说话,而她也会毫不犹豫地骂回去。 没人知道母亲的来历,除了家里的佣人,可她们都是好心肠,不会对外人乱讲。 吵完架之后,父亲离开,母亲找到博思泰特斯。 她说:“我可怜的孩子。”然后抱着博思泰特斯,抱头痛哭。 哭完之后,她会说:“拿起你的剑,到院子里来。” 四处仍是煤灰的味道,空气中仍弥漫着灰尘。母亲大声咳嗽,一时喘不上气儿,过了一会儿,她开始教博思泰特斯剑术。 她很严厉,一丝不苟,任何一个动作都必须完成的精准无误,完美无缺才行。如果博思完成的不好,她打他,骂他,用痛苦与耻辱让小博思记住。 博思泰特斯记得那天,母亲打自己的时候,一边打,一边咳,她下手很重,表情很凶,同时还骂:“我真是个贱人!为什么会和这杂种来到这鬼地方?我贱,我养的种也是贱的,而且这个贱种还流着那个杂种的血!天哪!天哪!” 博思知道她又喝醉了。 可她的力气越来越小,越来越轻,她的咳嗽越来越重,越来越厉害。 终于,博思泰特斯看见母亲躺在地上,不再咳嗽,一动不动,血从鼻子和嘴里朝外流。 她对小博思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永远....不要让他们知道你是....海尔辛。” 小博思颤抖着,看着天上,管道又漏了,煤灰从天而降,化作黑色的雪,化作黑色的雾,覆盖了他所知的万物。 .... 母亲的葬礼上,小博思看见了父亲的亲戚们,他们嘴上说:“真是遗憾。”“哦,甘博,我心都碎了。”表情一个比一个难过。可博思泰特斯偷听他们的谈话,他们会说:“早知道这来历不明的女人活不久。”“死了也好,甘博可以再娶一个,毕竟那个女人什么都没带来。”“他可以和隔壁镇上的黛娃小姐成婚,她的父亲也是个伯爵,有权有势。” 等亲友全走了之后,小博思见到父亲伏在母亲的坟墓上泣不成声。 那个黛娃小姐——伯爵的女儿——很漂亮,很年轻,但对小博思表现出了女人对任何敌人所能展现的最大敌意与刻薄。当父亲不在时,她会用种种尖锐难听的话讽刺小博思,让他做苦活累活,甚至纵容她的兄弟在学堂上羞辱博思泰特斯。 博思泰特斯可以反抗,他已经学会了念刃,但母亲的遗言阻止博思泰特斯动用武力。 “永远不要让人知道你是海尔辛。” 他们试图让博思泰特斯堕落,让他父亲厌恶他,从而剥夺小博思的继承权。他们找了个很漂亮的女学生,诱惑博思泰特斯,让他不思进取,让他渴望她的身体,却永远得不到——除非他肯沉迷于酒精,沉迷于药物。 博思泰特斯很轻易地上当了,当他喝的烂醉之后,他如愿以偿地得到了那个女生,这让他进一步沉迷。 他们开始劝博思泰特斯用一种从魔都走私来的药——贪婪,它很贵,而且让人欲罢不能。 博思泰特斯本会彻底沦为一个瘾君子,但那一天,在他面前出现了一个穿着红衣的男人。 这人很奇怪,他穿得如此显眼,站在所有人面前,可除了博思泰特斯,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很久以后,博思泰特斯知道,这是一种极罕见的念刃。 红衣男人喂博思泰特斯吃了另一种药,那种药让他摆脱了醉酒,摆脱了药瘾。他还带博思泰特斯去看了真相,当博思泰特斯看见他深爱的姑娘与黛娃的几个弟弟躺在一个被窝里时,他哭了。 红衣男人说:“这些白痴也是可怜虫,他们吸了太多的煤灰,肺里有病,能活过五十岁已经是谢天谢地了,可就他们这样,也不忘了摧毁他人的人生。 你有两种选择。第一,走上去,把他们全都杀死,自己锒铛入狱,前程尽毁。第二,忍耐,当这件事从未发生过,并以此为契机,让自己变得无比强大。” 博思泰特斯扭头就走。 红衣男人带着博思泰特斯来到煤山之巅,他们望着更高处,那输煤管道的洞口,远在三公里高的山上,除了维修工人,没人到过那里,而且那些维修工人是乘坐烧煤车上去的。 红衣男人说:“我们爬到那边,看看管道。” 博思泰特斯颤抖着摇头。 “你害怕了?” “我母亲是被煤灰呛死的。” 红衣男人笑道:“啊,真是完美的寓意,真是极致的巧合。这世界如此黑暗,如此血腥,连雪都成了黑色的了。孩子,这就是海尔辛家族的宿命,我们猎杀黑暗中异物,以他们的血洗净自身的罪恶,直至我们也成为异物。” 博思泰特斯想起母亲的遗言,警惕起来,问:“你是....是海尔辛?” “曾是。” 红衣男人并不像博思泰特斯想象的那样了得,至少他们爬得很辛苦,不过有几次小博思遇险,却被红衣男人所救。 当他们来到管道所在的洞穴中,居高临下,望向地下城,小博思问:“海尔辛....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 红衣男人回答:“本质上,我已经不是海尔辛,你可以把我当做一种‘地煞’。剑盾会中有封印高阶恶魔的以太抑制器,即使是我,即使是叶格丽,也不愿在这抑制器中冒险。” 小博思问:“叶格丽是谁?” 红衣男人:“我的主人和上司。” 小博思:“她比你更强吗?” 红衣男人微笑道:“没有人比我更强,但由于契约,我必须听她的话。”他不再为这话题浪费时间,而是指着远处,说:“这是整个地下城最高的地方,也是最接近地面的地方。从这里,你可以一直望见本撒与皇城的灯火。” 即使如此,小博思也觉得这一切丑陋而畸形,像是个人造的怪胎,人们并未意识到这怪胎的怪异,仍不断地将它改造得更加古怪。在这荒谬的世界,唯有巨大的怪胎才能活得下去。而正是这许许多多巨大的怪胎,形成了这荒谬的世界。 红衣男人问:“你怎么想?博思泰特斯?” 小博思说:“你救了我,不然我已经是一个醉鬼,一个废物了。我想,我当时就像整个地下城,整个剑盾会一样,我不正常,不对劲,然而我生存的地方也不正常,不对劲。我想...如果你能拯救我,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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