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那法器完整精确地切断,面具喷出一大口血,我则把晚饭全吐在了麦田里。 缇丰拍了拍面具,说:“你还好吗?我可以喂你喝魔血,一瞬间就能治好你。” 我也够惨的,她怎么不关怀一下我?我晚饭全都白吃了。 面具唉声叹气,勉强坐起身说:“我还好。” 缇丰说:“这舌头里刚刚是谁在说话?” 面具说:“是埋藏在这儿,看守封印之石的守卫。” 缇丰说:“是亡灵?” 面具点了点头,我纠正他说:“是遗留不散的脑电波而已。”——我是个科学至上主义者。 缇丰与娜娜·克里斯对视,眼中流露出欣慰之情,缇丰说:“这是好消息,我们知道另一块封印之石在哪儿,同时,安布罗撒由于急着逃走,忘了这法器,所以,他并不知道那块石头的下落。” 克里斯点头道:“我们只需确保他得不到封印之石就行,缇丰,你并不是真的想成为奥古斯都追求的神,对不对?” 缇丰笑道:“我根本不知道那个神是什么,更怀疑奥古斯都已经疯了,但我不能冒险让安布罗撒成功,因此我们至少要取得一块封印之石。” 克里斯说:“但那石头本身也是幽灵,我们碰不到它,又如何得到它?” 我说:“这就像伊克斯女神像,我或许能通过拉森魃之奥触碰这玩意儿。” 缇丰一拍手,说道:“值得一试!面具,你知道奥斯莫在哪儿吗?” 面具回答知道。 缇丰说:“多远?” 面具说:“顺利的话,车程至少要三天。” 缇丰叹了口气,她闭目片刻,地上钻出一只半米高的大田鼠,她说:“找到卡戎重工的游骑兵,通知他们我们将在八天后返回,同时带一位叫温岭的游骑兵来见我,越快越好!” 她的血滴入田鼠体内,那田鼠霎时变得比人还高,在我惊讶的注视下,田鼠飞奔而去。 娜娜笑道:“你什么时候会野兽之血这一套了?” 缇丰说:“活到老,学到老。”她取出两袋血,自己一袋,给克里斯一袋,唉,我本来以为她会喝我身上的血,原来不用....这可真让人如释重负,逃过了一劫,好险,好险,唉....可我为什么要叹气?难道在内心深处,我渴望被她吸血吗?不可能,像我这样自尊的大男人,怎会有这种想法? 我们原地守着,希望安布罗撒找回来自投罗网,但直至天亮,他并没有出现。克里斯的握剑主手受了些伤,但她用魔血治愈了自己。 等候期间,缇丰看着废钟,说:“你是传说中的活尸?” 废钟冷漠地说:“是的,大人。” 缇丰说:“我听说过你们这类怪人,你们比血族还罕见,比血族还不受待见。” 废钟叹道:“我们确实是人人喊打的。” 缇丰说:“但你能克制安布罗撒的死灵法术,他的死亡之触连血族都能杀死,却对你毫无效果。” 废钟说:“也许吧,他那些奇术拙劣地模仿着死亡,可我一直经受着死亡的诅咒。” 缇丰说:“很好,安布罗撒也想不到我们居然有对付他的特殊武器,他对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拉米亚问:“缇丰大人,能告诉我们关于奥古斯都、安布罗撒、诺里斯公爵这些事的来龙去脉吗?” 缇丰看了看夜空,计算着天亮的时间,点头说:“那都是很遥远的事了。 在末日来临之前,我曾在血族中很有权势,经过一系列的战争与阴谋,血族中的派系渐渐被我联合统一,我们形成了紧密的团体,打算建立一个血族与人类共存的国度。我们将它命名为‘理想国’。” 克里斯说:“类似的理想国曾经存在过,也全都灭亡了。迦太基、罗马、康士坦丁堡.....缇丰,我总觉得你当初这一愿望有些天真。” 缇丰说:“是有些天真,但当时我有理由,有信心能完成这一事业。在我面前最大的阻碍,就是这位奥古斯都·乔凡尼。他自称是一位第三代的血族,在理想国中地位最高。” 据我对血族编撰的冗长历史的了解:血族的第一代是该隐,是血族的始祖,亚当之子。第二代是三个倒霉鬼——以诺、吉拉与伊拉德。第三代的血族杀了自己的三位长辈,并将血的诅咒传遍了整个世界。因此,第三代血族被称作洪水先民,是现代的血族们在祠堂中供奉的起源之神。 当然我还认为以上传说都是扯淡,因为我本质上是个无神论者,而本书属于科幻分类,哪怕圣朗基努斯现身说法,哪怕现如今满世界的恶魔异象,也不能令我动摇。 拉米亚又问:“如果他是洪水先民,大人您怎么可能杀得了他?” 缇丰说:“那年的我非常强大,强大的宛如做梦一般。而乔凡尼是个骗子,他虽然很厉害,可并没有他吹嘘的那么强,他或许是一个第四代的血族,但绝不是洪水先民。 奥古斯都对外宣称他的伟大计划,可实际上他只是借此机会巩固权力,铲除异己,他根本不相信理想国能实现,因此,如果我要推动理想国,就必须先杀了他。 我用了个计策,表现得很虚弱,奥古斯都一直视我为眼中钉,他决定先下手为强,但他不知道我早已料到了他的每一步。他以为把我逼入了绝境,可其实反而进入了我的埋伏。 我在一些盟友的帮助下杀了他,而且,我有充分的证据是他先对我心怀叵测,我顺理成章地掌握了理想国计划的一切资源,一切财富,正如安布罗撒所言,我几乎已成为了血族的女王。” 拉米亚问:“然后就是浩劫了吗?” 克里斯摇头轻叹,缇丰说:“事态变得非常紧急,各种诡异的灾难接二连三,有虫灾,有瘟疫,有地震,有海啸。我在世界各地的朋友有的失踪,有的被杀,理想国的计划受到严重的挫折。天上出现了红色的流星,血族的先知预言说——该隐和莉莉丝将苏醒,他们将像天启骑士那样审判世界上所有血族,但凡有罪者,都将被他们吞噬。” 我听见面具的肚子咕噜了一声,我都没饿,他怎么先饿了? 缇丰又说:“血族中的每一个都吸过人血,每一个都是有罪的。人类的世界末日或许没到,但血族的即将来临,一切都如古书中预见的那样。 我不能冒险,于是我用一些余烬造了棺材,躲在里头,进入长眠。不仅仅是我,许多血族都这么做了。” 克里斯说:“我也一样。” 缇丰说:“等百年之后,我苏醒过来,与密苏里、诺里斯来到理想国旧金山分部的废墟汇合。我们发现了卡戎公司的秘密记载,知道了黑棺的存在,找到了它,并用卡戎公司股东的身份占据了那里。 诺里斯·乔凡尼是奥古斯都·乔凡尼的儿子,他是第一个投靠我的乔凡尼家人,若不是他,我不可能顺利地干掉奥古斯都,获得奥古斯都的遗产。他的能力也许不算出众,可他是我值得信赖的朋友。 自从来到黑棺,他发现了更多奥古斯都的秘密,乔凡尼家族的秘密。这是个极其庞大的家族,几乎是一个国家的幕后首脑,连美国的黑手党都受他们指使。奥古斯都花了许多钱,找寻成为‘神’的方法。” 克里斯说:“他们是一群研究死人的巫术师,也是巨大的金钱帝国,这可真是怪透了。” 缇丰说:“他们认为:我们血族本就更偏向于死者,我们没有心跳,与死人一样寒冷,这都是最有利的证据。通过研究死亡,他们才能进一步完善自己,达到足以操纵世界、改变现实的神灵境界——上帝的境界。 在这家族中,有一位天才——他是奥古斯都的长子,现在我知道他叫做安布罗撒,这人远比奥古斯都更聪明,也更狂热,诺里斯说他在数百年前失踪,不知去向,连奥古斯都也忌惮这位离经叛道、疯狂难测的儿子。 奥古斯都一直在惧怕着什么东西,这才令他心神不宁,被我有机可趁。他怕的也许真是安布罗撒,怕他真的已经接近死亡之神的奥秘。” 第127章 异界幸存 我开始担心那在星空下奔跑的田鼠时,田鼠载着游骑兵而来。 她是游骑兵中尉温岭,一个样子很平常的中年女性,但此刻,我注意到她很消瘦,驼着背,像是个病人。 缇丰说:“让诺里斯开口。” 温岭哆嗦了一下,她颤抖地转过身,掀起长发,她的脖子背后有个骇人的肉瘤,肉瘤变成一张人脸,很像诺里斯·乔凡尼。 这法术是如此的恶心,又令我胃里很不舒服。 诺里斯说:“缇丰女士,进展怎么样?” 缇丰说:“根据你的星象理论,我们找到了第一块封印之石,现在已有了第二块封印之石的线索,那属于一个叫奥斯莫的恶魔。” 诺里斯说:“那很可能会让你们进入异界,千万小心,我怀疑除了安布罗撒之外,另有其余人对封印之石图谋不轨。” 缇丰皱眉问:“是谁?” “很难说,有可能比安布罗撒更棘手,更凶险,我听到了来自死者的声音,那声音令我毛骨悚然。” 缇丰说:“劳烦你猜测敌人的身份,我情愿被误导,也不愿对敌人一无所知。” 诺里斯说:“亡灵在我耳边低吟:‘小心苍白的新娘,她从坟墓中来找乔凡尼报仇了。’我.....从不认识什么苍白的新娘,但亡灵不会对我说谎。” 但他可不太信得过,因为他说到这儿犹豫了一下。 缇丰问:“这个苍白的新娘不是乔凡尼家族的人?” “她应该是个复仇者,而我们家族多得是仇家。” “她也想成为亡灵之神?” 诺里斯答道:“近来的种种预兆变得很明显,封印之石所在地会指引我们找寻其余石头的踪迹,她未必想的与安布罗撒相同,可我的父亲隐藏的秘密足够诱人,饥饿者会蜂拥而至也不足为奇。” 缇丰说:“但我最担心的还是安布罗撒。” 诺里斯说:“他行事非常棘手,可死灵法术最强之处在于陷阱机关,如果不必提防他预先布置大量尸体,他并不是您的对手。” 缇丰苦笑道:“对付死灵法术,看来我们还是需要你的帮助。” “那就带着温岭吧,她是我施法的媒介,保护她活着,我将能助你们一臂之力。” 那个肉瘤闭上了眼,温岭的长发将其盖住,她更害怕了,可依然服从诺里斯的命令。我只希望诺里斯的咒术不会将她害死。 拉米亚握住温岭的手,说道:“会没事的,遇到敌人躲远一些,就和我一样。” 温岭小声说:“多谢你,长官。” 面具发动引擎,我们继续踏上了旅途,根据诺里斯的建议,我们丢掉了那肮脏的舌头,以免被安布罗撒跟踪。 三天之后,我们抵达的地方有一座村庄——怪异的村庄,这里似乎是书中描绘的唐人街,一扇红漆的大街门上写着看不懂的东方文字,而街上居然有活人,按理而言,幸存的人类通常不会选择住在地上,因为恶魔绝不会容忍人类存活,而且阳光也会缩短人类的寿命。 天色正暗,是血族活动的好时机。 拉米亚说:“很奇怪。” 缇丰说:“是非常奇怪,这里是异空间!面具,你守着,决不许下车。” 克里斯说:“我也留下,伺机支援。” 我说:“公爵,你不许对我的合伙人做过分的事。” 克里斯紧盯着我,问:“什么过分的事?” 我微笑道:“不能说太细,不然你会打我。” 然而我依旧挨了打,这些女血族是不是不揍人就会手痒? 我们下车落地,朝村庄走去,村子里的灯笼发出又暗又红得灯光,雾气稀薄,让人不由得紧张。我怀疑这村子里的人是否都是鬼魂?不,这是科幻,不是灵异,那么问题来了,他们会不会是脑电波残余的幻觉? 有人喊道:“是人类!是人类!是外界的人类!” 他们纷纷放下在做的事,朝我们跑来。缇丰拔剑在手,拉米亚握紧昆古尼尔,我踏上一步,走在最前面,看清这些是人类,并非虚幻或是假象,是如假包换的人类,有活气,只不过脸色发青,像是一辈子没晒过太阳,比地下村庄的居民更严重。 我喊道:“停下!” 其实不必我喊,他们已经停步了,离我们大约三、四米左右,数百人堵住了街道,每个人都用动物园看动物的眼神看着我们。 我说:“我们是黑棺的游骑兵,带着善意而来,这里是哪儿?” 有人回答:“奥斯莫堡。” 我们知道来对了地方。我问:“这里是不是异界?” 他们七嘴八舌地答道:“说的没错!”“我们无法外出,但偶尔会有人通过虫洞进来。”“似乎和外面的星象有关系。” 我问:“那最近有没有人进来过?” “不,已经有很久很久没见到外界的人了!” 我观察他们的表情,刹那间,一道雷电从姆乔尼尔中激发而出,他们受了惊吓而后退,我喝道:“我清楚你们这群家伙!我警告你们,我手中的剑可不是吃素的,你们要是想把我们捉起来吃了,或是一辈子当做动物参观,我把你们一个个脑袋砍下来当马桶....” 他们群情激奋,指着我大骂,我果然没有料错! 我义愤填膺,体内真气流转,霎时打通任督二脉,内劲灌注四肢百骸,正准备奋勇上前,大杀四方,拉米亚急忙捂住我的嘴,说:“我们只想见一见奥斯莫,绝无恶意。” 他们喊道:“你们要见奥斯莫神?为什么?” 拉米亚说:“有非常重要的事,如果有差错,你们承担不起后果。” 他们怕了,一个村中的老人说:“我会带你们去见神明,但切记,在神明面前,你们决不能让他看见你们的武器。” 我冷笑道:“你是怕我们杀了他?”拉米亚熟门熟路地给了我一脚,这婆娘,我晚上会要她哭着求饶的,不过今晚好像没机会了。 老人说:“不,武器会触怒神明,你们都会没命,就像之前到来的所有误入者那样。” 我心头巨震,正想着该不该一见面就给那个恶魔一剑——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受遭殃。不给他三分颜色,他以为我不开染坊。缇丰喝道:“鱼骨,你如果再轻举妄动!我就阉了你!” 她怎么老用下三路威胁我?唉,真是最毒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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