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烟的机会。 林夏兰吃了一惊,“欢欢,难道你也想下乡?” 许清欢猛地点头,一脸兴奋,“我想和新语一块儿,兰兰,你也让林阿姨把我安排在那里好不好?” 林夏兰都动心了,眨巴眼,“欢欢,你是不是太过分了,你为了新语就要抛弃我吗?” 许清欢挽住她的胳膊,“好兰兰,你可不能动摇,我和新语在乡下就靠你接济了,不要多的,一个月给我们一人邮五块钱就好了。” “想屁吃,我一个月才18块8毛4分钱,学徒不到一年。”林夏兰忍俊不禁,“顶多一人给你们邮三块钱。” 三块钱也不少了! 两人顽闹了一阵,许清欢才叹了一口气,“兰兰,你说如果我要和蒋承旭退婚,怎么办才好?” “你要和蒋承旭退婚?”林夏兰以为许清欢是被刺激到了,“欢欢,你可要想清楚了,你们毕竟也认识了这么多年。” “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青梅敌不过天降?”许清欢调侃道,“我都打算下乡了,这婚约还有屁用?” 原身和男主从小就认识,初中和高中都是同学,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林夏兰亲眼看到电影院里,许漫漫把头靠在蒋承旭的肩膀上,蒋承旭推了两下没推开,就放弃了,一直让许漫漫靠着。 她还怕许清欢想不开,既然这么果决,她也是乐见其成。 想了一会儿,林夏兰道,“要不,找你二婶,许漫漫不是喜欢蒋承旭吗,你要是退婚的话,她们不得高兴坏了?” 许清欢三岁时,父亲牺牲,母亲改嫁。 正好那个时候,许漫漫走丢,二婶悲痛欲绝,就将她收养在膝下,半年前,许清欢的舅舅舅母带着自家养女来看她。 这表妹与二婶汪明霞七分相似,一问,才知道表妹竟然是失踪十四年的堂妹。 许清欢回到家里,房间里传出母女二人的说话声。 汪明霞恨铁不成钢地道,“那蒋承旭有啥好的,看把你们姐妹俩给勾得神魂颠倒,你姐非要嫁他也就算了,你也一天到晚承旭哥前,承旭哥后,我跟你说,你趁早给我歇了这心思。” 许漫漫娇嗔道,“妈,我知道了,我没啥心思,他就是我姐夫。你别说了,我姐要回来了。” 许清欢故意将门猛地一推,弄出点响动来,母女俩从房间里出来,汪明霞不知道她听到了多少,讪讪道,“欢欢回来了?” “二婶,漫漫!”许清欢打了声招呼,就进了房间。 许家住房拥挤,许清欢和许漫漫合住一间。 许漫漫跟了进来,问道,“姐,承旭哥找到你没?” “没有,我和夏兰在一起。” 许清欢将丢在床上的衣服一一叠好,都是补丁摞补丁,如果下乡的话,东北那边很冷,要准备最厚的棉被,棉衣棉裤。 这些不但要钱,还要布票,棉花票,原身留给她的遗产总共三毛两分钱,现在只有两毛七分钱了。 她生母每个月会给二婶二十五块钱的抚养费,但这笔钱,从来没有到她手上过,不管是原身还是她,都不曾想过要这笔钱。 原身是怎么想的,她不知道,许清欢从书里知道,父亲牺牲后,生母嫁给了父亲的战友,继父拿十二级工资,每个月近两百块钱,生母在文工团,每个月八九十。 这是非常高的收入了。 之所以给二十五块钱抚养费,是因为生母不想亲自抚养她,不想她影响了自己的家庭,还有就是继父因她是战友遗孤,执意要给。 “你们说什么了?”许漫漫露出天真无害的笑容。 “说了下乡的事。”许清欢有些沉闷。 果然,许漫漫脸上露出紧张的神色,因为她同样面临着不结婚就下乡,但她认识的好男人也就蒋承旭一个,书中,她没有竞争过许清欢,最后不得不下乡。 “姐,该担心的是我,你和承旭哥马上就要结婚了,不像我,没人结婚,不得不下乡。” 吃晚饭的时候,知青办的干事就来了。 许家一共五个孩子,老大许鸿伟在食品厂当工人,老二许鸿业当兵两年后转业,在电影院当放映员。 原计划,许鸿业当两年义务兵后,就转志愿兵。他突然就转业回来了,电影院放映员这个工作原本是许清欢生母为她留的,不知道怎么协商,到了许鸿业的手里。 许家还有三个孩子,老三许泓图,许清欢和许漫漫,高初中毕业都没有工作,必须下乡。 知青办的干事走后,屋里的氛围越发凝重,汪明霞问道,“老许,你上次说你们厂里老肖的儿子,在屠宰场上班,到了说媳妇儿的年龄,这事儿有眉目了吗?” 第3章 空间是一方小世界 许漫漫嘟起嘴,不满地朝她妈看去,“妈,杀猪佬能是什么好人?一个个五大三粗的杀猪汉子,我才不要呢!” “杀猪佬有什么不好?你看看那屠宰场的人,哪一个不是油光水滑?你要是有个这样的男人,以后还不是想吃肉就吃肉!”汪明霞恨女儿笨。 她倒不是说蒋承旭不好,父亲是食品厂副厂长,母亲在医院当护士,自己是机械厂的宣传干事,关键是这门亲事是她妯娌宋宛霖订下的。 先头,为了老二,她已经抢了一份放映员的工作了,不好再让女儿抢这女婿。 “我不管,反正我不嫁杀猪佬。你们把我弄丢了十多年,我好不容易回来了,你们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把我嫁出去?”许漫漫泪水又来了。 汪明霞心头十分不忍,但又无可奈何,“那你说怎么办?不嫁人就得下乡,你愿意下乡?” 许漫漫当然不愿意,“大哥和二哥的工作是怎么来的?还有三哥,你们难道打算让三哥也下乡?这家里亲生的非亲生的,凭什么牺牲一直是我?” 许漫漫说完,腾地起身,去房间里哭去了。 一家人也是不欢而散。 许清欢正要进房间,被汪明霞喊住了,“欢欢,你跟二婶过来,二婶有话要和你说。” 她和许立群对视一眼,两口子一块儿进了房间,许清欢跟在身后。 “欢欢,你看现在这形势也真是叫人为难,家里就你们大哥二哥有工作,你们三个都没工作,你还好些,眼看就要结婚了,结婚就可以不下乡; 你三哥是个男的,他去哪里我都不担心,现在家里就只剩下漫漫一个了……” 她说着,眼里渗出泪水来。 许清欢如果不知道许漫漫三岁走丢,就是汪明霞故意为之的话,肯定就信了这副慈母心肠。 但此时,她又不得不信,最起码在许漫漫和她之间,汪明霞还是选择了许漫漫。 “二婶的意思,我能做点什么吗?”许清欢敛眸问道。 汪明霞为难地叹了一口气,“漫漫回来得晚,这么多年在外头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书也没好生读,工作也找不到,人家一听说她在乡下长大,也瞧不起她,想找个好点的男人也难。” 许立群在一旁道,“欢欢,你爸虽然不在了,你妈也不要你,可你还有二叔二婶,我是希望你和漫漫既然做姐妹,将来能够守望相助。” 许清欢不解地问道,“二叔的意思,希望我陪着漫漫下乡?” 她虽然是打定了主意要下乡,但并不想和许漫漫在一起,她希望能够摆脱这些人,在这个时空,有一二知己,傍大佬金大腿,过惬意闲适的生活。 不像前世那么累,那么想不开,非要拼命证明自己,结果父母根本不在乎。 汪明霞赔着笑脸道,“这孩子,说的什么傻话,我怎么舍得你们姐妹俩下乡呢,我养了你十四年,我宁愿漫漫下乡,我也舍不得你下乡啊!” 那是,宋宛霖一个月给他们二十五块钱,相当于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了。 许清欢一笑,“我还是不知道二叔二婶到底是什么意思,你们希望我做什么,就直接说出来。” 原身一度以为,二叔二婶还有三个哥哥是很疼爱她的,父亲牺牲,被母亲抛弃,有一个供自己安身的家,原身曾经将这些人当做自己最亲的人。 孝顺长辈,依恋兄长,以为他们对自己也是很好的。 直到许漫漫回来。 她才知道,她以为的宠爱,疼爱,真是不足一提。 她一个月五毛钱的零花钱,许漫漫五块钱。 大哥从来不给她买零食,许漫漫三天两头可以吃到大哥带回来的红烧肉。 许漫漫抢她东西的时候,二哥会不问青红皂白地就扇她的耳光,逼着她将东西送给许漫漫,还骂她小气,不知道感恩图报。 许漫漫欺负她的时候,三哥就在一旁冷冰冰地看着,维护许漫漫的态度不要太明显,只要许清欢敢反抗,他就会毫不犹豫地上前帮忙。 许清欢才明白,以前之所以能够生活得那么平静,让她有一种自己有了家人的错觉,是因为她在这个家里妨碍不到任何人。 相反,许家还能够通过她来拿捏宋宛霖。 毕竟,宋宛霖高嫁,她不希望许清欢的存在影响了她的生活,更加不希望燕市的人知道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女儿。 汪明霞道,“我是在想,你现在年纪还小,犯不着这么早结婚。蒋家这门婚事,我的意思,还是再多看看,毕竟蒋承旭的母亲很不喜欢你。 将来你嫁过去,婆媳关系处理不好,也影响夫妻感情。二婶是处处都在为你着想,你可要知道好歹。” 当年,她已经将许漫漫丢弃一次了,这么多年,每每午夜梦回,她心里也不好受。 看到侄女高嫁,她自己的女儿被遣送下乡,她更是难受。 “这婚事也不是我能够决定的。”许清欢实话实说。 “你是许家的孩子,你父亲不在了,你的事我做二叔的可以做主。你年纪还小,现在也不急着嫁人,这门婚事我先帮你往后推一推。”许立群一锤定音。 尽管,许漫漫十四年不曾养在他的跟前,甚至并不是他的种,但此时,他并不知道,他只以为许漫漫是他的女儿,许清欢只是侄女而已。 两口子躺在床上后,汪明霞用胳膊肘捅了捅许立群,“老许,这样行吗?万一大嫂那边不同意咋办?” “我那大嫂一向精明,她打的主意是欢欢一旦嫁人,就再不想管我们了,所以才催着订婚,赶着结婚。” 先前,老大老二的工作也是他大嫂安排的,这些年,屁打不转都要找她。 换谁都烦了。 但他哥牺牲不到三个月,大嫂就迫不及待地嫁给了哥的战友,许立群对这嫂子是又恨且怕。 “蒋家的这桩婚事,再看看吧!”许立群想到老三和漫漫,还有将来三个儿子娶媳妇都要用钱,瞬间就做出了决定。 这是不同意的意思了! 汪明霞暗自高兴,忙道,“我们也不能上门去退婚。” 最好,这门婚事能够换成自己的女儿才好! “你先去探探蒋家的口风,看他们是什么个意思,低头娶媳妇,抬头嫁女儿,现在是蒋家要娶。”许立群道。 “那我明天约承旭他妈商量看看。”汪明霞想着,任她那妯娌再能算计,女儿和她不是一条心也是白搭。 黑暗中,许漫漫哭得睡着了,发出轻微的鼾声,窗外没有月光,也没有后世随处随地的路灯,许清欢隔了一米不到的距离,只能看到床上一个隆起的朦胧身影。 她摸了一下左腕上的红痣,微微一热,人就置身于她熟悉的空间中。 这里群山巍峨,平原辽阔,森林无尽,海洋无垠。 泥土散发出清新的气息,竹林在微风的吹拂下,凤吟萧萧。 不远处,几只仙鹤在白云间穿梭。 而她正置身于银光殿广场的门前,脚下是种满了药材的梯田,一泓灵泉从山间流淌下来,顺着竹筒制作的管道,通过机关,散成水雾,倾洒在药田中。 殿宇高耸在云间,云雾缭绕在身前。 息壤空间能够跟着来,这让许清欢由衷地欢喜。 这是祖传红玉石里面藏着的空间,祖父临终前给她的,她拿到手的瞬间融入了手腕中变成一颗鲜艳欲滴的红痣。 里头是一方小世界,空间很大,广袤无边,也不知道是哪个修仙大能留下来的。 只可惜上一世她太富有了,每天都在奋斗,也没想到会穿越,并没有像那些穿越大能们,在穿越前卖各种动产不动产后大肆采购,以至于,银光殿里衣食物资少得可怜。 就算去黑市买卖,她空间里总共几百斤米面,也卖不了几个钱,至于说卖药材,更是老寿星上吊,现在中医是被打倒的对象。 第4章 从来没有这么穷过 许清欢穿过恢宏的前殿,明镜一般的地砖将她的影子映照出来,雪肤玉肌,眉眼如画,明艳得如同开在艳阳天里的西府海棠,粉雕玉琢,秾艳俏丽,如晓天明霞。 来到了后院,东北角是药庐。 靠北面的柜子里是全是丹药,前世她得到这个空间后,也曾经尝试过修仙,可惜长生不老对她来说没有诱惑力,只研究了空间里的医书和一些丹方。 对她学医助力很大。 这里头丹药虽多,许清欢却轻易不敢动,普通人的身体和修仙者的不同,太过孱弱,随便一粒丹药,人家吃可能会功力更进一层,他们吃了搞不好就是直接飞升了。 旁边有葫芦瓢,饱含灵气的山涧水穿过,刚才说得口干舌燥,许清欢舀了一瓢水喝,精神一震。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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