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我姐姐嫁给一个乡下的二流子就是好事?承旭哥只不过是不愿意看到我姐姐误入歧途。” 许漫漫眼圈儿一红,陈德文更是一阵恶心,这女人真是不知所谓,任何时候一开口就哭,活像是被别人怎么欺负了。 “我就没见过你这么犯贱的人!”陈德文恼火死了,“要不是你一天到晚缠着自己姐夫,你姐她至于和蒋知青退婚吗?还有蒋知青,我建议你真的不要去吃席,省得让人看到不高兴。” 江家肯定也不愿意看到蒋承旭。 许漫漫这会儿是真的哭了,“陈知青,你把话说清楚,我什么时候缠着承旭哥了?是不是我姐跟你说了什么?我就知道,她一定要往我身上泼脏水。 她要退婚就退婚,犯得着一天到晚把责任往我和承旭哥身上推吗?她要好名声,难道我们就不要吗?” 蒋承旭的脸色不好看,显然他将许漫漫的话听进去了。 陈德文愕然,“你们忘了我也是申市的,你们之间那点事儿,别人不知道,我可是亲眼所见。是个人都看得出你们之间不清不白。 不得不说,许知青选择退婚是个明智的选择,要不然,将来还不定被你们怎么恶心呢!” 说完,陈德文气哄哄地走了。 蒋承旭站在原地,想到了前世,许清欢对他说的话,“蒋承旭,我真是被你恶心坏了,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恶心过。你要和许漫漫在一起,你提离婚不好吗,非要这么恶心人!” 他求许清欢不要离开他,许清欢找到了他妈,如果不离婚,她就将蒋承旭出轨的证据交给组织。 后来,运动虽然结束了,但社会对出轨的容忍度依然很小,特别是公职人员。 他不敢拿前途赌,不得已,只好和许清欢离婚。 “恶心”两个字,成了他不能承受之重。 许漫漫看到他神色变化,心里害怕得要命,上前扶着他的胳膊,“承旭哥!” 蒋承旭猛地一挥胳膊,厉声道,“不要碰我!” 如果不是许漫漫,清欢不会离开他,但看到许漫漫受伤的表情,他不由得想到了前世和许漫漫在一起的那些激情的时光。 在记忆里是那么清晰,难忘。 而和许清欢在一起的回忆,就只有冷漠与争吵,许清欢生不出孩子,又不愿意和他同房。 他们吵得最厉害的一次,许清欢说道,“你把我当什么?你妈觉得我是不下蛋的母鸡,在你眼里,我就是这家里的保姆,生孩子的工具,没完没了围着灶台转的木偶?” 蒋承旭当时觉得她不可理喻,女人存在的意义不就是这个吗? 许清欢生不出孩子,还觉得自己有理了。 天底下的女人哪一不是努力挣钱,伺候好男人和孩子,孝敬公婆,厚待小叔姑子? 许清欢刚结婚那几年,的确非常贤惠,在家里任劳任怨,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变了。 要不是她变了,蒋承旭也不会和许漫漫好上。 说起来都是她的错。 毕竟是前世有过鱼水之欢的女人,蒋承旭可以保证自己不会再犯那种男人都会犯的错,但也不能对许漫漫置之不理。 这才会有了他与许漫漫走得挺近的事实。 但他与许漫漫绝没有逾矩之举。 就算有过肢体接触,难道就不能看成是姐夫和小姨子之间的正常交往吗? 许清欢实在是太任性,太小气了。 蒋承旭叹了一口气,她就是这样的性格,他也不能因为自己重生一世,就觉得许清欢也应该有所改变。 他的目光终究柔和起来,对伤心不已的许漫漫道,“你……还是离我远一点,我不想伤害你!” 许漫漫顿时大受鼓舞,“承旭哥,姐姐她已经和别人订婚了,我看到她和那个二流子挺好的,她会不会再也不回头了?” 她不会再要你了! 第140章 订婚 订婚这天,天气晴朗,从伊泰山和驿马山夹缝里的吹过来的风,带着微微的凉意,缓解了暑热。 订婚宴在江保华家办,门口架起了几口地锅,周桂枝带领着族里的几个女人们在操持席面,择菜洗菜,大锅里煮着高粱米饭。 江行兵几兄弟去借了桌椅板凳过来,胡海和董有福,还有江家族里的几个堂兄弟开始宰猪,杀狍子,剥兔子,清理野鸡。 快中午时分的时候,阵阵的肉香弥漫,随着风吹得满村都闻得见。 孩子们欢快地跑来,在桌椅板凳间穿梭,围着地锅打转,等着开席。 等人到得差不多了,江保华才安排人牵席,也就是谁坐头席,谁又坐头席的首位之类,这都是有讲究的。 哪怕如今破/四/旧了,但在农村,那些耆老前辈们还有的体面不能丢了。 要是安排不好,好好一桩喜事,就会因为这种扯皮拉筋的事,闹得不愉快。 何况,许清欢虽然是知青,但今天她娘家也来了人,李守志夫妇作为女方家长代表,一大早就来了,给许清欢一个大大的红包,里头是两百块钱。 开席前,李守志去拜访了江老爷子,这会儿由江家族里的长辈们陪着说话。 江行野今天穿了一身草绿色的军装,是李守志送的,他身形欣长,肩宽腿长,好不容易穿一身体面的衣服,更加魁梧挺拔。 他看到许清欢后,第一件事就是将才到手,还没有焐热的七百块钱给许清欢,“上次的猪肉钱。” 厚厚的一大摞,许清欢震惊地看着他,“你不留一点吗?” 他摇摇头,“都给你!” 他双手把钱捧到许清欢面前,期待地看着她。 许清欢顿了一下,才将钱接过来,“我帮你攒着!” “给你花的,不用攒,想吃什么就买什么。”江行野认真地道。 他想让她每天都能吃上白米饭,吃白面窝窝头,想吃肉的时候就能吃肉,哪怕在这贫瘠的地方,她也能够被娇养。 他只觉得,她就应该锦衣玉食,她和天底下所有的女孩子都不一样,她应该被人双手捧着供养。 许清欢踮起脚尖,在江行野的唇角吻了一下。 她唇上上了口红,在他的脸上留了个印子,许清欢用白嫩的手指帮他把印子擦掉,收回的时候被江行野捉住,他看见了她手指上的印子,眼眸微深。 董爱梅躲在柴草垛子间,看着江行野去接了许清欢出来,两人郎才女貌走在一块儿,虽然都不说话,但神色间的亲昵遮都遮不住,令她心口发堵。 “福利金!”董爱梅低声骂了一句,她想骂狐狸精,但四颗门牙掉了之后,说话漏风,总不利索。 董爱梅狠狠地拽着草垛子上的枯草,突然,一条荆棘被她拽在手里,刺扎进了手指间,顿时痛得她哀嚎一声“啊”。 江行野条件反射地将许清欢搂在了怀里,循声看过去,见是董爱梅,而且还是在偷窥他们,他眉眼冷沉,眸光狠厉,如同猛兽一般锁住董爱梅。 董爱梅慌乱地拽掉荆棘条,手上被刺啦得血糊团流,她慌慌张张地跑掉,尽管如此,依旧让江行野有种吃饭前踩到了一坨狗屎的恶心感。 许清欢倒是无所谓,董爱梅的积分工作干不成了之后,生产队倒是有好些年轻同志都在争取这份工作。 明天抢收开始,董爱梅今天把手伤了,她明天是不打算干活了吗? “阿野,你想不想当记分员?”许清欢感觉到江行野的烦躁,握了握他的手,虽然很快就松开,但这一举动,依旧很好地抚平了他的情绪。 “不当!”江行野没想到对象竟然还动了让他当记分员的心思,他要是想当记分员,当初这记分员也轮不到别人。 “为什么?一天有七个工分呢,也不用干什么重活。”许清欢不解地问道。 江行野道,“只要社员们上工,就必须守在田地里,半步都不能离开。我还有别的事呢。” 许清欢这才想起来,大佬在山里还有生产地,那边是他的主业,生产队的活才是副业。 “那你要注意身体。”许清欢叮嘱道。 “嗯!”江行野眉眼温和,冰消雪融一般,容颜更加夺目,“我会的。” 知青点的几位知青陪着许清欢坐了首席,其余的人按照江保华的安排一一落座,周桂枝就安排人开始上菜,今天有菜还有酒,虽然是从供销社打来的粮食酒,也是说十分难得。 五个硬菜,再加上两个素菜,一个蘑菇汤,一共八个菜,也是前所未有的丰盛。 江行野的订婚宴,可以说是生产队这几年办的喜事中规格最高的。 那些要喝酒的男人们席上稍微好点,但凡是妇女们坐一席的,筷子都挥出残影来了,菜一上来,就全部都被抢光,不光自己吃,人人都拿了碗,装一点回家给孩子们吃。 乔新语等人看到,都震惊极了,幸好他们单独坐了一桌,要是跟那些女人们坐一桌,她估计顶多也只能吃上一筷子。 不过,他们这一桌,吃得也很快。 这年头谁不缺吃的,谁不馋肉啊! 陆念瑛没能和许清欢坐一桌,而是和邱菱花等人坐了一桌。 先是邱菱花要将自己的儿子孙癞子介绍给她,等上了菜,邱菱花顾不上她了,陆念瑛好不容易松了口气,才发现,上了三个菜,她只来得及吃了一筷子。 一大碗红烧肉,一共二十来块,她一块都没抢上,最后连汤汁都被邱菱花倒进了自己带来的碗里。 “嘿嘿,反正这点汤汁你们也都看不上,就归我了!”邱菱花倒完了,还用舌头将碗舔了一圈。 陆念瑛差点没有吐出来。 兔丁炖土豆上来了,陆念瑛正要起身抢,邱菱花腾地起身,胳膊肘一拐,陆念瑛胸口被击中,她差点摔下去。 等她堪堪扶住了桌子,一碗菜又没了。 最后,她只吃了小半碗高粱米饭和两筷子素菜。 最后的两个素菜倒是没什么人抢,但一人一筷子后也剩不下什么了,陆念瑛总共就夹了四筷子菜,好在最后一道蘑菇汤里也加了肉,她运气好,总算吃到了一块肉。 关键是,她为了在许清欢面前找存在感,显摆自己过得比许清欢好,这次送礼,别的知青们都只送了两毛钱,她一个人送了一块钱。 一块钱,哪怕不加肉票,也能买上半斤肉了,结果她来吃席,只吃了两块肉,简直把陆念瑛给气死了。 这一群乡巴佬,一辈子没看过肉一样,活该穷死。 许清欢这蠢货,竟然上赶着嫁给一个乡巴佬,烂泥扶不上墙的东西,活该被妈抛弃。 宋宛霖坐着车进了村子,一路没有看到人,好不容易遇到了个小孩,司机下车打听,江小草听说是找许清欢的,留了个心眼,“你们找许知青什么事?” 司机说是许知青的妈来找许知青的,她朝宋宛霖看了一眼,眼珠子滴溜溜转一圈,指着一条远路给司机,“你们从这边绕过去,别的地方车不能走。” 然后,她哒哒哒地跑去了江保华家门口,看到江二丫,招招手,喊她过去,“有个人来找你小婶婶,说是你小婶婶的妈来了,你快跟你小婶婶说,那人看着好凶的!” 她虽然年纪小,但听的闲话多,知青们都不愿意嫁给生产队的人,她担心许知青的妈不许许知青嫁给小野哥,故意来捣乱的。 江二丫一听这话,赶紧过去跟许清欢说,“小婶婶,有个人来了,说是你妈妈来了!” 说话间,司机已经开着车过来了,宋宛霖在车上就看到了坐在首席上座的许清欢,一身红色的裙子,衬得美人如玉,正笑盈盈地听一个孩子说话。 许清欢有所察觉,抬眼看去,与宋宛霖的目光相撞。 第141章 不要拿我爸碰瓷 许清欢坐着没有动,她从原身的记忆中搜罗出对宋宛霖的唯一印象便是看她的照片,照片和人终归是有一定的差距。 如果不是二丫提前和她说,她看到宋宛霖,未必能够将真人和那张照片关联起来。 总结来说,不管是她还是原身都不应该认识宋宛霖。 宋宛霖在原身三岁就离开了她,至此十四年,从不曾来看过她,甚至,她刻意回避有许清欢这个前婚女,就好像,许清欢是她生命中耻辱的印记一般。 她淡淡地收回目光,平静地吃着碗里的饭,倒是陆念瑛看到宋宛霖的瞬间,眼圈儿一红,喊了一声“妈”,就朝宋宛霖扑了过去。 “妈,你终于来看我了!”陆念瑛的声音很大,生怕许清欢听不见。 宋宛霖将她搂在怀里,轻轻地拍了拍,妆容适宜的脸上挂着温婉大方的笑,短袖衬衣,半身裙下是一双进口圆头小皮鞋,胳膊上挽着一个小巧的皮革包包,贵妇范儿十足。 这年头,能够坐得起小汽车的都不是普通人。 董新民和江保华连忙过去,廖永强这次陪宋宛霖过来,他便与二人说明来意, “宋同志听说女儿与人订婚,过来找女儿的,这等婚姻大事,就算现在讲究婚姻自由,怎么也要和家里人通过气,总不能将来丈母娘都不认识新女婿吧!” 董新民朝后退了两步,将主场交给江保华。 一看来的同志就不是寻常人,他才不要掺和进去呢。 江保华心里骂董新民是个狡猾的老狐狸,一面笑道,“是不是误会了,今天和我侄儿订婚的是另外一个知青,不是陆知青。” 廖永强目光有些阴沉,道,“宋同志还有一个女儿叫许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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