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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算先休息一下,却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意识。 再醒来时,桑洱已经回到了她和伶舟暂住的屋子里了。 伶舟就坐在床边那把椅子上,看到她睁眼,一下子坐直了身子。宓银趴在床头,急道:“主人的主人,你醒啦!你昨天去哪了?我和主人等了你很久,都不见你回来,还到处找你呢。” “我”一提起这件事,桑洱就有点儿不敢和伶舟对视:“我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我当时走到了镇子边缘,好像被一个修士袭击了,之后的事,我就没印象了。” 为今之计,只能一口咬定自己什么都不知道,心魂是被人抢走的。毕竟,伶舟去找尉迟兰廷要锁魂钉时,已经是十几年后的事了。那时候,已经结束,她扮演的妖怪也早已归西了。 也就是说,等伶舟意识到她今天撒了谎时,也没法再找她算账了。 伶舟的脸阴了几分:“修士?谁?” 宓银的反应很大,爬到了被子上,怒道:“他长什么样子,我去教训他!” 但不管怎么问,桑洱都只说自己不记得了。 得不到答案,宓银终于泄气了,有点哀怨。 不过,桑洱本来就不怕宓银的追问,她怕的是伶舟此刻,她能感觉到,伶舟那双幽深的眼,一直定在她脸上。 纵然知道他不可能猜到真相,桑洱也被盯得有点不安。为了躲避盘问,桑洱借故支开了他:“对了,伶舟,我想吃馄饨,你下山给我买点回来吧。” 欺骗性地当了伶舟的主人一个月,桑洱现在使唤起他来,也变得自然多了。 伶舟见她模样恹恹的,纵然心情不悦,也还是点了点头。 伶舟独自下了山。今天的桴石镇一如既往,热热闹闹的。伶舟打包了馄饨,路过一处街角,忽然听见前方有喜乐奏鸣,一行红彤彤的队伍路过,不少路人都在围观。 伶舟也不由自主地停住了。他的旁边有个书摊小贩,也在看热闹。 伶舟看了街上的情景一会儿,问他:“那是在做什么?” 书摊的小贩笑道:“娶媳妇儿呗。” 第101章 伶舟低声喃喃,重复了一次:“娶媳妇儿?” 明明是陌生的四个字,却仿佛以前在哪里听过,给了他一种难以描绘的心悸感。 小贩:“” 小贩忍不住侧眼看向他。在桴石镇这种小地方,二十出头的男人,孩子都该满地跑了,这公子该不会连这种事都不懂吧? 果然,伶舟开门见山地问他了:“这是什么意思?” 这种事情理解起来容易,解释起来反倒有点糊涂。小贩语塞了一下,才说:“娶媳妇儿嘛就是把你看着合心意的女人娶回家,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过日子。过一两年,生几个孩子一起抚养吧。” 伶舟若有所思。 在九冥魔境里,魔物只会寻找短期伴侣,不会长时间和另一只魔物一起生活。人界却似乎热衷于建立长久而稳定的伴侣关系。 小贩前面的话,伶舟不太理解,后面的话倒是听懂了。 一起吃饭,一起睡觉,这不就是他现在的生活? 那只叫桑桑的妖怪算是他的媳妇儿吗? 小贩趴在摊子的木栏上,喟叹道:“哎,看他们这迎亲的队伍,喜气洋洋的,看得人都想娶媳妇了,你说是不?” “我已经有了。” 小贩吃惊地一抬眉:“哦?兄台已经成婚了?” “成婚是什么。”伶舟语气懒懒:“我说的是一起吃饭一起睡觉的女人,我已经有了。” “嘿,兄台,你这可真是没有三媒六聘、明媒正娶,那就是名不正言不顺了,怎么能一起睡觉呢?” 伶舟终于又看向了他,这次,眼神浮出了一丁点不耐。 “毕竟这睡觉可不是普通的睡觉啊。”小贩嘿嘿地贼笑了一声,压低声音:“算了,和你越说就越糊涂。看在和你聊得还挺投契的份上,我这里有一本书,便宜点卖给你好了。” 也不知道是什么书,神神秘秘地用黑布裹了起来,好像不能见光一样,塞到了伶舟的手上。 平生最烦卖关子的人,伶舟哼了一声,抬手,直接扯下了那块黑布。 小贩没想到他这么大胆,连忙“哎”了一声,却阻止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伶舟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开了那本书。 “”伶舟低头,盯着书页,面色渐渐变得有点奇怪。修长的手指夹着纸页一角,停顿片刻,又往后翻了几页,每一页都是不同的人像、不同的动作。忽然,他合上了书,盯着小贩:“我问你一个事。” 小贩疑惑道:“什么事?” “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桑洱让伶舟下山买馄饨,本意是支开他,结果等着等着,还真的有点饿了。 宓银挨在她旁边,直打呵欠。 最近几天,宓银犯困的时间似乎增多了。桑洱想到她三年后的样子,心说也许宓银很快就要“迎风生长”了,就拍了拍她的后背,说:“你困了就回去睡觉吧,晚上吃饭时我再叫你。” 宓银点头,神游一样晃回了自己的房间。 桑洱下了地,推开窗户,眺望着远方的群山,和那片葱郁的森林。 如无意外,这个时辰,尉迟兰廷已经苏醒了。 同时,身在姑苏的尉迟磊,应该也已经收到了袁平蕙死去的消息,正匆匆忙忙地御剑赶来。 对尉迟兰廷来说,这么快就要以新的身份和仇人第一次见面,将会是一场严峻的考验。稍有不慎,就是死路一条。但桑洱知道,他一定能度过这一关。 日头升至高空,午时,伶舟终于回来了。 他打包了鲜肉蟹黄小馄饨,已经不像刚出锅时那么热了,但那股飘香的气味依然勾人。桑洱捧着碗,埋头动勺,一口一个,吃得相当欢快。 只是,吃着吃着,桑洱却感觉到了一股灼然的视线,落在自己头顶上。 从进屋开始,伶舟就隔着桌子,坐在了她的正对面,抱着臂,微微抬起下巴,盯着她,仿佛在思索着什么。 他的眉骨很高,眼窝深而漂亮,因为五官分外凌厉,就连静静地看人,也会变成有攻击性的审视。就像闲卧在地、凝视猎物的猛兽,与他对视,却猜不到他在想什么,又会在什么时候扑上来。 “怎么了?”桑洱有点儿莫名其妙,看了碗里的馄饨一眼,明白了:“你也想吃馄饨吗?但你买得太少了,我已经吃掉一大半了,晚上我再下山给你买点吧。” 伶舟冷不丁道:“我已经知道‘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是什么意思了。” 桑洱握勺的手一抖,小馄饨的汤汁差点儿呛进气管:“咳!” 随即,她的眼前就覆下了一片阴影。 这屋子里,原来那张木桌的桌子腿有点松。现在这张,是桑洱指使伶舟改造出来的,桌面变窄了很多。吃饭时,他们的膝盖会抵着彼此。此刻,伶舟在对面一站起来,双臂撑在桌子上,低下头,就仿佛可以将她拢在自己的身体下。 伶舟垂眼,俯视着桑洱。 刚才在山下,那小贩塞给他的书,伶舟随意翻了一遍,就几乎记住了全部的内容,不得不说,比九冥魔境里的魔物的花样多得多了,让他感到新奇又跃跃欲试。小贩还和他说了很多关于“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的传说典故。伶舟对那些换汤不换药的情节兴趣缺缺,唯有一点,他是牢牢记得的,那就是故事的主角最后都和恩人成亲了。成亲以后,才能一起做书上的事,还会永不分离。 总之,就和桑洱当初给他的答案大相径庭。 这让伶舟相当不满。他更喜欢小贩的解释,也许是因为那本书上的内容,也因为“永不分离”四个字,切中了他某种隐秘的想法。 伶舟弯下腰来,鼻尖几乎顶住了桑洱的鼻子,直截了当地问:“你为什么不让我以身相许?” 他那张冷峻的脸骤然在眼前放大,桑洱心下一跳,条件反射地屏了下呼吸:“有人和你说了什么吗?你真的知道以身相许是什么意思?” 伶舟冷冷道:“我当然知道,就是一起生活,一起生孩子。” 就在这时,桑洱的脑海里,久违地涌入了一段原文 桑洱:“” 自从触发了桴石镇的剧情,桑洱就再也没有被羞耻的剧情操控过了。皆因她本来就不会在这一段故事里出场。 现在突然冒出了新的原文剧情,不用说,肯定是作者为了在崩坏的剧情里维护角色的人设而临时加的。 但不得不说,这段剧情加得相当合理。伶舟如今记忆错乱,没有好转的迹象。原主对“炮灰吃不了男主”的黄金铁律一无所知。虽然一开始还忌惮着伶舟的主人身份和余威,不敢造次。但日子一天天过去,原主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侥幸心理,会顺水推舟、接受伶舟的“献身”也很正常。 如果原主一早知道伶舟最多还有半个月就会恢复正常,肯定不敢这么做。 桑洱轻咳一声,忍着淡淡的羞耻,飞快地读了一遍上述台词。 伶舟眼眸微微闪了下,歪头道:“好日子是什么时候?” 桑洱挠了挠耳垂:“就半个月后吧。” 她已经猜到作者的套路了。按道理,原主是妖怪,并没有人类那种先买票、后上车的仪式感,对伶舟是一整个饿虎扑食的馋嘴状态。之所以会有“选个好日子”的台词,根本就是作者为了阻止原主真正吃到伶舟而设下的时间限制。反正伶舟肯定会在关键的节点之前清醒过来的。 虽说不知道伶舟哪根筋没搭好,突然主动提出了要以身相许。但是,他筹备起婚礼来,还挺认真的,没有一点敷衍。 桑洱的认真也不遑多让。 愿望马上要成真了,她对这场婚事,自然上心又热切,甚至可以说有点儿矛盾,既希望快点到那一天,又希望这段时光可以慢下来,让这种仿佛飘在云端、梦幻又期待的心情,能持续得更久一点。 在昭阳宗的时候已经经历过一次婚事的筹备,桑洱还挺有经验的。因为双方都没有长辈,六礼之中的不少流程都可以省略。不需要拜会父母、提亲纳彩,也不需要广邀宾客祝福。 最重要的那场重头戏,无非就是披上嫁衣、拜天地的那一步。 嫁衣的赶制需要时间,得尽快准备好。这天,留了宓银看家,桑洱和伶舟一起下了山。 之前那家裁缝铺的掌柜认识他们,桑洱收了人家送的腰带,不想解释太多,特意拉着伶舟绕远了,去了另外一家裁缝铺量身,还一起选了一匹细腻明艳的红绸布料。 很少会见到未婚男女一起来订做婚衣。干练又秀丽的女掌柜给他们量好了身,记下了尺寸,还感慨了一句:“二位的感情可真好,是马上就要成婚了吗?” 伶舟正站在柜台旁,拿起了一只金镯,有点儿出神。 纯金的镯身打磨得很光滑,金光灿灿,华丽精致。被这光一晃眼,不知为何,他的眼前好像浮现出了一些陌生而模糊,又带有怪异的熟悉感的画面。 陌生的仙宗,喜庆的日子,高燃红烛的大殿,发狂伤人的獓狠,流淌在新郎官胸口的熔浆般的光芒 一眨眼,这些画面又如烟消散了。 女掌柜的问题将他拉回了现实。 伶舟抬眸,忽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臂一暖。 桑洱听了女掌柜的话,高兴地绕住了他的臂弯,依偎在他身旁,笑得两眼都弯成了月牙:“对,我马上要成为他的媳妇儿啦!” 在明灯下,她的眼睛是那么地明亮,像落入了碎星。那一脸的满足,仿佛有了他,比得到了全世界还快乐,此生再也不需要别的东西了。 烛光微晃,伶舟白皙的面容也被晕染出了一层淡淡的旖旎昏光。凌厉的眉骨,似乎也柔化了几分。 “真好。”女掌柜看着这对璧人,笑了一声,又推荐道:“既然已经做了婚衣,两位要不要顺带也看看饰物呢?公子,你方才看的那个金镯子,就很配这位姑娘啊。” 桑洱一听,眼眸更亮了,抬头期待地看着伶舟。 “你想要?”伶舟看了她一眼,很随意地说:“那就全都买了吧。” 这家伙对金钱果然没有概念,桑洱连忙制止了他:“别别别!不用,我要你刚才摸过的那一个就好了。” 不一会儿,桑洱爱不释手地摸着手上的金镯,满脸笑容,和伶舟一起走出了裁缝铺。 细想下来,在原文里,虽然伶舟不缺钱,但这却是他第一次送礼物给原主。尽管是在灵识错乱的状态下送的,那也是一份正儿八经、不掺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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