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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扣动扳机,动作一气呵成。 子弹悄无声息穿过树梢,而后稳稳的扎进梅花鹿的后腿中。鹿群四下逃窜,受伤的梅花鹿本能往林子逃去, 不得不说人类发明的枪这种武器非常高效,百米外便可发动突袭。 他跳下树,寻着血迹找去,把梅花鹿抓住了。 准备回去时,赵振国注意到满树野果,想到什么,他往一片熟悉的林子走去。 秋季是果季,山里随处可见成熟的果子,特别是柿子,一结就是满树,红彤彤的柿子就像大自然的灯笼,是自然界庆祝丰收的独特方式。他寻着记忆找到一棵柿子树,特意挑又大又红的摘,直到装满一个箩筐才打道回府。 本以为媳妇会乖乖听话好好休息,却不想把孩子哄睡后又在干活了。 宋婉清似乎很开心,她把湿衣服摊开晾在架子上,洗净的衣服还滴着水,水珠成串落下,被阳光一照就像五彩斑斓的珍珠,绚烂夺目,映出漫天七彩云霞,也映出她由衷绽放的笑容。 目睹一切的赵振国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媳妇儿。” “振国。”听到声音宋婉清转过身来,看见是他随即笑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现在正是秋柿成熟的时节,我回来的路上正巧看到了,就摘了些回来,待会儿你吃点,但别多吃,柿子性寒,最好饭后再吃。”赵振国把柿子放在石桌上。 李甜甜还没下工回来,赵振国赶紧下手处理着梅花鹿, 宋婉清本来在井边淘衣服,习惯性偷偷瞄向赵振国时正好扫过地上的鹿,其中一个细节让她瞪大了眼。 梅花鹿头上是一对鹿角,这不奇怪,公鹿一般都有角,只是这对鹿角竟是小角。 见赵振国准备了结这头鹿,她急忙走过去。鹿角呈红棕色,只有一个岔,岔枝比主干略细一些,覆盖短绒毛,轻捏一下,软的。 软而韧的触感,很奇怪。 “怎么了?”赵振国狐疑的看着媳妇儿的动作。 “鹿长了四只角?”宋婉清眼冒星星,指着那鹿角。 “这是鹿茸。”赵振国勾起了唇,跟她解释道。 “鹿茸是药材,可以卖的,这只鹿的鹿茸很大,看着有三斤重了,能卖个好价钱。” 宋婉清听的一愣一愣的, 趁梅花鹿还活着切下鹿茸,新鲜的鹿茸还在滴血,若不快些煮容易坏,他把陶罐加水煮沸,把鹿茸放进去烫熟,反复几次,直至表面绒毛尽除。 煮好的鹿茸表面光溜溜的,外皮收紧,赵振国随手折了两根草绳把鹿茸吊在屋檐下的通风处。 看着在阳光下反射着橘红哑光的鹿茸,宋婉清还是好奇不已。 赵振国在那正经道:“公鹿每年夏秋换角,新长出来的角乃幼角,也就是鹿茸,鹿茸不取逐渐硬化,到来年便会脱落化为齑粉,纵然取了也不会危及公鹿性命。” “但鹿茸毕竟一年只能采一两次,鹿生性好斗,不好养,也不好抓,如此自然物以稀为贵。” 午饭是梅花鹿, 赵振国在厨房的灶中添了柴火燃烧,待柴火燃烧殆,余下一坑炭火,他用芭蕉叶把鹿腿裹上,置于灶中,再添上一些柴火, “这?”宋婉清颇为惊讶,这样能烤熟? “这样烤出来的肉更嫩。”赵振国解释道, 鹿腿确实烤好了,直接火烤不仅容易把肉烤焦,还会让肉中宝贵的汁水流失殆尽,火烤出来的肉往往柴的咬不动。 不过这年代大家吃肉水煮比较多,爆炒比较少,因为缺油。 别人家有肉吃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跟赵振国一样,这么讲究。 赵振国把土堆拨开,浓郁的肉香顿时弥漫在空气中,宋婉清的鼻翼微微煽动着。包裹在鹿腿外面的芭蕉叶已经因为高温和肉的汁水变成了黄褐色,正冒出徐徐热气,赵振国用两根树枝把滚烫的鹿腿夹出来,放在灶台上,揭开外面的芭蕉叶,两条鹿腿皆被烤的通红,肉汁四溢,香气扑鼻。 宋婉清早已饿了,这样新鲜的做法也是头一次,赵振国拿起一条鹿腿,切了一块递给宋婉清,她上去就是一口,被烫的龇牙咧嘴,赶紧放下了。 “哎哟,嘶,好烫,好吃。”鹿腿汁水颇多,咬下去肉汁在齿间炸开,肉香伴随着灼热温度席卷每一个味蕾,她急促吸气,发出嘶嘶的响声。 赵振国戏谑一笑:“媳妇儿你还是太瘦了,多吃点,细狗都没你这么瘦的。”他把鹿腿上的肉撕下来一些放在她的碗里,又给掰了一半馒头给她。 其间宋婉清一直维持着端碗扒饭的动作,任由小碗垒起了肉山,这回不仅缩着身子,连小脸都红透了。 吃着吃着,宋婉清开始有点心疼了。 赵振国上山基本都有收获,兴许也会采集野果,比方说今日的柿子,山里有什么便吃什么。 像今天他打的梅花鹿,其实拿去卖的话可能会更划算。 鹿算一种金贵的畜牲,这么一头鹿能换不少钱,买些鸡鸭回来养也不失为一份生计,总好过直接吃掉。 而且,上山打猎,她总是担心他。 48、上山寻找 之后赵振国打猎都会特意留意梅花鹿的鹿角。然而雄鹿一般春夏换角,现在已经过了长鹿茸的时期,鹿茸基本硬化,不值钱了,所以费尽心思也只是得到一对,品质还没有之前的那对好。 赵振国上山了,宋婉清也在家里忙活了起来。 前几日赵振国又摘了不少柿子回来,每个都是圆润赤红,卖相就很好。 听赵振国说北边几里外的深山有一片柿林,那里的柿子树结的柿子品质都非常好,若是能把那里的柿子都摘下来做成柿饼,等到水果短缺的冬季再拿出去卖,也不是一份不错的收入。 柿子不易保存,柿饼却可以。柿子去皮风干后,去掉水分,剩下的便是高浓度的糖浆。糖分会因为水分进一步蒸发析出,附着于柿饼表面,形成柿霜,是天然的防腐剂。制作柿饼也非常简单,只需削皮晒干即可。 宋婉清把柿子拿出去,挨个削皮。想了一圈,最简单的办法还是先做成吊柿。 她很快便搭好一个晾晒的竹架,用草绳把柿子依次绑住,悬挂在竹架上。削了皮的柿子色泽橙红,表面泌出一层糖渍,在夕阳的照射下泛着晶莹剔透的光泽,成串排布,像极了一串串小灯笼,颇为喜人,宋婉清笑的合不拢嘴。 深秋的日照时间越来越短,这么一会儿天边便只剩一缕惨淡的红霞。蔚蓝色的天空逐渐被深紫色取代,几缕云烟挂在天边,四周也暗淡下来。 宋婉清脸上泛起急色,不时的张望以往赵振国回来的路。 为什么这么晚还不回来? 宋婉清不断张望着,赵振国离开前没有告诉她去哪里,又要去多久,此刻见天色已晚她便忧心忡忡。又等了片刻,仍旧不见赵振国的身影,宋婉清坐不下去了。 虽然理智告诉她赵振国对这片森林比她要熟悉的多,可她就是不放心,万一遇到意外了呢?若是振国不小心落入坑洞爬不起来之类的,光是想想她便不敢耽搁。 宋婉清找到赵振国留在家的砍刀,把女儿托付给赵大嫂,纵然拳脚不怎么样,她还是拿起砍刀便义无反顾的走进了危险的密林。 夜幕降临,森林隐没在一片诡异的黑暗中。星星点点的火光不能带来温暖,反而被漆黑肃穆的森林衬得像一缕鬼火,阴森恐怖。 她一边走一边挥舞火把,朝着四周大声呼喊,既是想让赵振国听见,也是想吓跑附近的野兽。 然而不管喊的多大声,回应她的永远都是一片寂静。她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原野中,死一般的安静,安静的叫她越发不安。 “振国!” 宋婉清的双眼泛出泪光,嗓子因为长时间大声呼喊传来一阵刺痛,她剧烈咳嗽几声,再要喊时已经喊不出来了,她的嗓子完全哑了。泪水模糊了视线,随着时间推移心底也萌生出越发强烈的不安。她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甚至比当初赵振国之前发浑的时候还要害怕几分。 心急如焚的她一个不留神,一脚踩进坑里。 火把掉在地上,火花遇上干燥的落叶,瞬间燃起一片火焰。宋婉清死死扒着坑的边缘,双眼因为用力逼出了血丝,眼看着就要力竭,上方及时伸出来一只手,抓住她后硬生生把她拽了上去。 发软的双腿接触平地,脚踏实地的感觉才让宋婉清的心落回了肚子里。她急忙抬起头,对上了一双熟悉且饱含急色的眼。 火光映照下,赵振国急促的喘着气,似乎是赶来的。 “有没有摔到?”赵振国紧张的在宋婉清身上打量一圈,好在刚刚赶来的及时,她只是双手蹭破了皮,倒没有大碍,可这样也让他心疼坏了。 “振国?”宋婉清看着如同天神降临的赵振国,神情呆滞,不确定的叫了声,似乎没有认出来。 赵振国觉得好笑,“怎么?这么一会儿便不认识我了?” 本来宋婉清还非常担心的,但见这罪魁祸首居然还有心情笑,突然觉得委屈的不得了,心急之下,心里话也脱口而出,“你还笑,你怎么这么久都不回来?” 这话听着只是一句人之常情的提问,但坏就坏在她的语气。 赵振国愣了一下,那酷似埋怨的语气叫他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了。宋婉清似乎也发觉刚刚她的话是多么的…不合时宜,便又急忙改了口,“今天怎么这么晚呀,我都以为你出事了,出来找又找不到人。” 赵振国心下了然,原来是担心呀,媳妇儿果然没有白宠,他解释道:“回来的路上耽搁些时间,不过你不必担心,能出什么事?倒是你,下回我要回来的晚了你在家等我便好,不要自己出来了,像刚才那样多危险。” 赵振国捡起地上的火把,顺势把燃烧的落叶踩灭。宋婉清刚刚踩中的是一个天然涵洞,非常深,摔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本以为宋婉清吃过亏就会乖乖听话,岂料她只是低下头,小声嘀咕了一句:“明明是你迟迟未归。”语气仍旧是非常的幽怨。 赵振国觉得心窝子处似有一只猫爪子在挠,挠得他心肝俱痒。他走到不远处,把刚刚掉在地上的箩筐捡起来,从里面拿出一个果子。 “媳妇说的对,是,是我回来晚了。拿这个赔礼道歉好不好?” 那是一个鲜黄透亮的果实,椭圆饱满,表面遍布淡棕色细点。宋婉清大感诧异,居然是一个雪梨。 “上回你不是说想吃秋梨吗?我看着这附近没有便走远了些,不仅有梨,还有冬桃呢,你看。” 只见赵振国像变戏法似的又掏出一个桃,宋婉清见过的山桃基本都是青红小巧,味道也青涩寡淡,但赵振国手中的桃却通体粉红,近乎手掌大,貌似还能闻到其上散发出的浓郁桃香。 看着那成色极好的蜜桃和雪梨,宋婉清迟迟不接,这些水果让她看到了一种以往从未有过的东西,在意。眼眶一时间变的很酸,她不停的眨着眼,未几,眼眶边缘,竟是泛出一些液体来。 赵振国吓了一跳,忙把冬桃放下,“媳妇你不喜欢冬桃?那不要这个了,改天给你换别的,苹果?板栗?要吃啥你跟我说?” 他越说媳妇便越激动,蓄积在眼眶的液体终是溢出,最后直接哭起来了。 赵振国看着哭的泪眼婆娑的小媳妇,手足无措,急的只会喃喃重复着“别哭呀。” 这时一双细瘦的小胳膊伸过来,主动的环住他的腰,而后怀里便撞进一个磕人的小身子。 媳妇儿抱的很紧,他觉得腰都快被勒断了, 热烈长吻而后,赵振国没有说话,轻抚她的面颊。 这次他轻柔缠绵吻上她的下巴,辗转片刻,缓缓堵住她的唇。 湿润咸咸的味道,在嘴边化开,宋婉清睁开眼才发现,赵振国眼角已有淡淡水迹。 宋婉清微微偏头结束缠绵的吻,轻轻抚摸上赵振国的脸颊,“怎么哭了?” 赵振国别过脸去,不愿意看她,沉默半晌调整情绪后才愿意与她对视。 他眼角彤红,鼻尖也红红的,匆匆与宋婉清对视后,又急忙躲开的眼神,垂眸下看不清他的表情。 “媳妇,不要离开我...” 两人眼神对视,都将彼此视为珍宝, “今天真的很着急,怕你…不见了。” 49、柿子 今天赵振国的收获除了一些果子,还有两只野兔。 冬季临近,山里的野兽都卯足了劲的贴秋膘,两只兔子非常肥美,在箩筐里瑟瑟发抖,团成了一个毛球。 赵振国眉眼微弯,眼神时不时飘向兔子,心里想着等会儿要给宋婉清做什么晚饭,红烧兔肉就不错。 宋婉清傻傻跟在赵振国背后,也不知道看路,走了不知多久,赵振国停下脚步,毫无察觉的她就这么撞了上去。 额头结结实实的撞上赵振国的后背,她吃痛的捂着头,眼眶冒出泪花,探出脑袋问:“怎么停下了?” 赵振国看她傻傻的样子,无奈转过身,“媳妇儿,你今天怎么心不在焉的?” 宋婉清起初还不明白,赵振国让开了一步,这才看清四周,原来已经到家了。 “是不是饿坏了?先吃个梨吧,等会儿便能吃饭了。”赵振国以为她是饿昏头了,便拿出一个雪梨递给她。 宋婉清先是偷瞄了赵振国一眼,确保他没有生气才接过雪梨。雪梨很大,皮薄清脆,轻嗅之下还能闻到淡淡的梨香。 咬上一口,梨汁在口中迸溅,带来独属于秋日的清甜。她双眼一亮,下意识拿着梨往赵振国嘴边递去,“好甜,你也尝一口。” 赵振国低头看着那被啃了一口的雪梨,笑了笑。 宋婉清这才发现自己又干了什么蠢事,本就发红的脸彻底红的通透,忙摆手道:“不是,我、我给你拿另一个。” 正要伸手拿梨,却又发现装梨的袋子就挂在赵振国身上,她的手停在半空,一时进退两难,尴尬的恨不得时间可以倒流。 窘迫间,却见赵振国伸出手,不是拿梨子,而是拉过她拿着梨的那只手,然后低头咬了一口梨肉,还径直对着她咬过的地方。 明明被咬的是梨,宋婉清却觉得自己的手好像也被咬了,一阵触电般的感觉顺着手指传到身上,沿着脊背迅速蔓延至全身,让她浑身僵硬,心跳越来越快,脸也红的要滴血。 “嗯,果真很甜呢。”赵振国细细嚼着梨肉,视线却一直停在宋婉清身上。 媳妇儿低头含胸,捧着梨小口吃着,似乎有点冷,小丫头咽下一口就哆嗦一下,搭配一张红彤彤的小脸,可爱的不可思议。 “共食”完一个雪梨,院中搭起的竹架吸引了赵振国的注意。因为天黑了,刚刚他都没有注意到。 “这是柿子?”他走过去好奇的上下打量,确实是柿子,还削了皮,一条草绳上系了十几个,乍一看他还以为是一串个头非常大的金色葡萄。 “嗯,这些柿子也吃不完,与其浪费了不如做成柿饼。柿饼甜腻,口感软糯,还可以长期保存,等冬天水果短缺的时候再拿去卖,能卖个好价钱。” 赵振国实在不懂媳妇儿那小小的脑袋瓜装的都是些什么,他看起来就这么穷?以致于丫头满脑子都想着赚钱。 “不是很值钱,但至少也是一笔收入。”心里却想着方才赵振国好像有点不开心的样子,怎么了? 赵振国面色自然,心底却暗戳戳松了一口气,他对宋婉清说:“媳妇儿,你想做便做吧,只是千万别累到自己了,你照顾女儿已经很辛苦了。” “嗯。”宋婉清点点头,满脸期待道:“那明天你多摘一些柿子回来,没多长时间就要入冬了,得抓紧时间。” 翌日天明,赵振国把那片柿子林长相好的柿子都摘了回来,全部做成吊柿。 次日,清晨。 耀眼的光线透过破旧的窗帘,折射进光线。 床上的赵振国,早早的就醒了过来,因为不用赶着上山,所以这会儿正舒服的躺在床上,抱着还在睡的媳妇。 这样静静地看着她恬静的睡颜,心里是前所未有的满足。 媳妇儿的脸上还带着一丝未完全褪去的稚嫩。若是放在二十一世纪,这个年纪的她,大学还没毕业。 可偏偏生在了这个资源匮乏的年代,又经历了家庭重大变故,再遭遇自己这样的烂人,她上辈子的人生才会那样的悲惨。 她带着孩子走上绝路,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但凡自己承担起男人的责任,顾家一点,她都不至于带着孩子跳进水库。 每每想到这里,心都一阵阵抽痛。 拇指轻轻摩擦着那白嫩的脸颊,思索着,往后的余生,自己会拼尽全力,让她不再遭受任何一丁点委屈了。 正在看得入神时,注意到她细长卷翘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暗叫不好,媳妇儿被自己弄醒了,连忙闭上眼装睡。 宋婉清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映入眼帘的便是赵振国那棱角分明的轮廓,一直都知道这人皮相生得好,只是,嫁给他这两年多下来,日子过的鸡飞狗跳,从来没这样认真看过他。 闭着眼装睡的赵振国,这会儿心里抓心挠肺的难受,懊恼自己,干嘛没事要装睡。 好难受,怎么办?突然想尿尿又是怎么回事……? 难得有个机会,跟媳妇这样躺在一起,真想抽自己一个大逼斗,暗骂自己太没出息了。 宋婉清发现他眼皮子微微动着,原来这人早就醒了,也没戳穿他,从他臂弯中,撑着身体坐了起来。 拿起衣服套在身上,掀开被子下了床。 来到小床边,看着已经醒来的女儿,瞧见自己后,正挥动着两只小手,咧嘴笑着,弯腰伸手把她抱了起来。 迈步撩开布帘,走了出去。 床上的赵振国,竖起耳朵,听到媳妇出去后,瞬间从床上弹坐了起来,光着膀子,扒拉了一下自己短发,懊恼自己刚怎么那么没出息, 这会儿尿憋的实在是难受,掀开被子下了床,穿着大裤衩子,迈着大步出了屋,直奔家里的土茅坑。 盖房子是不容缓,每次上厕所,小号还好点,大号能把自己憋过气去,太味儿了。 来到媳妇身边,从她怀里接过孩子说道:“我来抱着她,你先洗洗,待会吃完饭,咱就去城里。” 宋婉清没说什么,把怀里的孩子交给了他,见他还穿着单衣服,这么冷的天,他也都不嫌冷! 既然决定今天跟他一起进城,肯定也要给他添置一下衣服才行! 赵振国压根不知道自己媳妇的想法,在她洗脸的时候,抱着自家闺女,打开院子的小木门,来到外面。 50、还钱 看着堆在外面,码得整整齐齐的砖,主要材料既然到了,那自己图纸就得在这两天弄出来,还不能画的太复杂了,省得那帮人看不懂。 正在这时,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四哥。” 听到声音的赵振国,顺着声音来源看了过去,见来人后,眼里滑过一丝不悦之色,随后很快消失不见。 媳妇最讨厌的人里,就有狗剩,要是让她看到自己跟这人在一起,指不定又要乱想,看着走近的人,沉声问道:“你有事?” 狗剩笑得一脸殷勤,目光看了一眼他怀里白嫩精雕玉琢的小娃娃,贼眉鼠眼地朝着院子里看去。 赵振国察觉到他视线后,单手托抱着怀里的女儿,另外一只手擒住狗剩下巴,带着戾气,冲他说道: “有事儿说事儿,没事儿赶紧滚,还有,管好你这双招子!.” 狗剩疼得倒抽了口冷气,感觉下巴都要被他卸下来了。因为身高,力气悬殊比较大,他压根就没有任何挣脱的余力,带着求饶,嘴巴合不拢说道:“四哥,四哥,你松开,我错了,我不该瞎瞅。“ 狗剩疼的脸色都涨成了猪肝色。 察觉到他嘴角流出来的口水,赵振国带着嫌恶,松开了牵制着他下巴的手,虽然没粘上口水,但也觉得恶心。 把捏过他下巴的手,在狗剩裤衩子上来回蹭了蹭,拧眉带着不悦冲他说道:“有事说事,没事就滚。” 狗剩捂着脸,强忍着疼痛,目光没再胡乱往院子里瞟了,垂着眼帘,遮住眼下闪过的阴毒,微微诺诺开口道:“四哥,最近我手头紧,上次您跟我那儿拿的50能不能还我了?”说着偷偷掀起眼帘,看了他一眼。 瞧见他拧着眉头,似乎不记得这件事了,赔笑着解释道。 “就是上次你跟耗子他们几个,玩牌的时候,因为没玩尽兴,就跟我借了五十,这可是背着我爹偷拿的,他现在要用钱,得知我把钱借给您了,说要打断我的狗腿。”说着又低下了头。 几十年前的事了,赵振国压根不记得这些无关要紧的事情,可看着他唯唯诺诺的德行。 “等着。”说完迈步进了院子。 刚回到屋,迎面就看到媳妇,正一脸不高兴地盯着自己。 还没等自己开口解释,她就一声不吭地走上前,从怀里抱走了孩子,转身扭头就进了屋。 看她这样,连忙屁颠屁颠地跟了进去,低声下气解释道:“媳妇,我改邪归正了,真没再跟他玩了,他今天来找我,是因为我之前跟他借了点钱。” 听到他的话,宋婉清停下脚步,扭头看着跟进来的男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收回视线,看着怀里的孩子,有气无力地说道:“藏钱的地方你也知道,要多少,自己拿吧。” 赵振国有些紧张地走上前,柔声道:“不用动咱家的小金库,没多少钱,我口袋里就有,我马上拿给他,就让他离开。” 拿起自己的长裤,从里面掏出一堆零散的钱,从里面拿出五张大团结,迈着大步,转身走了出去。 在他出去后,宋婉清魂不守舍地坐在凳子上,脑子里乱糟糟的,勾起一些之前不好的事情。 真的非常怕,他再次跟着出去赌牌! 不知不觉中,抱着孩子的掌心冒出一层细汗。 赵振国怕媳妇多想,甩给狗剩五十块后,匆匆就回了屋,看到媳妇面色苍白,抱着孩子坐在凳子上没落的样子。 快步上前,蹲在她面前,刚想伸手捧着她脸颊,让她看向自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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