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顾俊低头把荷包蛋塞进嘴里,狼吞虎咽地嚼完了才抬头,手指擦一下嘴角的酱油,看着她, 她也看着他,不笑了,“怎么了?” “我很像你爸?” “嗨!不像!”她松了一口气,斩钉截铁地否定,头摇得像拨浪鼓, “你比他优秀太多了,我爸要是有你一半儿优秀,我妈怨气也不至于那么大,其实她年轻的时候很文艺,也很漂亮,最后弄得像个怨妇,也不拾掇自己。 有时候想,她要是不嫁给我爸,不生我,这辈子肯定很快乐。 做女人,做母亲,做妻子,这三个选项她选了俩,就是把自己给忘了。” 他笑一下,“人生是选择组成的,你父母走到今天其实是他们自己选的,别听他们说一时糊涂,人做选择的时候一定是清醒的,因为潜意识比意识还要清醒。” “但不管怎么说,你都是个好孩子。” “哈哈哈!”她一笑眼睛就眯成一条缝,“又给我发好人卡。” 他没说话,起身把盘子收走洗掉。 他们好一会儿没说话,哗哗的水声停下的时候她说: “那你选我是清醒的吗?不用想负责这种事,不爱我的话就别对我负责。” 他把盘子放回架子上,抹布拧干,折成四方形,“小姑娘开口闭口就是爱,你要相信男人说爱你,那你有的好吃苦了,爱情就是荷尔蒙,总有一天是要挥发掉的,这是科学,但是责任不会,我要对你负责,我不说谎,也不吹牛,做不到的事我绝对不会往外说,这比你们那些言情小说里狗屁倒灶的爱情可靠多了。” 他回过头看她,她闷闷不乐,以至于后面的话都无心再听。 “现在我回答你的问题,清醒,每一步都清醒。” …… 裤子口袋里嗡嗡嗡的震动已经响了很久,顾俊看一眼身边闷闷不乐的女儿,掏出手机接听, “你在哪儿?”对面的女声冰冷,但嗓音依旧清亮,应当是在空旷的室内,有回声。 “在甘孜,带妍妍喂羊。” 很久没说话,他以为信号不好,接连喂了两声, “我来搬东西。”她说。 “好。” “不问我接下来去哪儿?” “这是你的事,不该由我来过问。” 对面挂断了电话,传来嘟嘟嘟的忙音。 他收起手机,女儿脸朝外看着绵延不绝的雪山,因为年幼,轮廓还扁平,但睫毛卷翘,像小小羊。 “走吧?回家了好不好?”他讨好地笑,手指摩挲着她的耳垂,捏一捏。 “你小羊放走了。”她眨一眨眼睛,太久没说话,嗓子沙哑。 “不是我把小羊放走的,”顾俊对女儿说, “小羊自己要走,我们只能让它走,不光小羊,所有的人,能陪我们走一段当然很好,但要走就只能让他们走,人是留不住的,能留住的都是本来就愿意留下来的人。” 第一! ok 追平了🥺😭 看着看着老把顾俊想成徐昭林,俩人太像了。 他妈是第一个给他留下“留不住”的心理阴影的女人。所以以后出现在他人生中的每一个人,都被他当作过客 作者就是写文的天才啊我真的太爱了 这么好的文为啥懂得欣赏的人不多呢。顶顶好的文 作者好会写男主呜呜呜 年轻男孩的死亡 他死了,三十一岁生日这一天。 三十岁的黎佳站在黑色的敞着口的棺椁边,还是对这件事没有实感。 在上海这样的交通事故并不多,算是一则不大不小的新闻,夹在热搜榜不上不下的位置,没人知道那一天他从医院下班后的目的地是哪里,出事的那一处高架四通八达,几乎可以通向任何地方。 告别仪式从浦东的他家里,改到了这一处殡仪馆,似乎要来告别的人比预想中的多太多,以至于不得不通过短信告知各位“挚爱亲朋”。 而多出来的那一些人,黎佳连看都不用看就知道他们是哪一边的“挚爱亲朋”。 他们说一口黎佳都听不大懂的兰州土话,畏缩在角落,其实也没有畏缩,就是全都挤在一处站着。 有抱小孩儿(她到现在都想不通抱孩子来干什么)的妇女,焦头烂额地哄着怀里被吓得哇哇大哭的男婴,急得一脸汗,头发湿成一绺一绺的,母子二人都有着严重的高原红。 还有几个簇拥着搀扶老人的中年人,离得最近的那个应该是长子,身材高壮,方脸高颧骨,浓眉大眼,很像胶片电影里的地下党员,硬挺的黑色皮夹克一看就是新的,油光锃亮,但不合身,袖子和下摆都太长,木讷的眼神和黎佳相遇的一瞬间就仓皇躲开。 而被他搀扶的老人,脸和手的皮肤褶皱得一滴水分都没有,肚子却鼓得大大的,拄着和她一样佝偻的木拐杖,穿一件黑底紫纹的对襟袄子,黎佳不想太刻薄,但看见那袄子的第一眼她就想到了寿衣。 在这乱哄哄的一群人中间,黎佳看见了一个女人,她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的一把椅子上,所有人都围绕着她,可所有人的眼睛都不在她身上。 她穿着平整熨贴的黑裙子,罩一件黑毛衣,和周围人相比算得上简洁得体,斑白的头发用一根银簪子盘起来,但盘得过分紧了,严丝合缝地贴着头皮,或许在她操劳的一生中干活利索比美重要得多,可她还是美,哪怕手背通红,手指又粗又肿,布满茧子和裂口,哪怕眼尾的皱纹深入鬓角,她那双丹凤眼还是美,岁月,悲伤和哀愁都消磨不掉。 她呆呆地坐在那儿,躬着腰,满脸干涸的泪痕,除了她这里没人落泪,连黎佳都差点忘记葬礼上人们是该哭的。 黎佳站在殡仪馆大厅中央,站在老乡们和大厅另一头穿 Chanel 长款羊绒大衣或 Zegna 黑色夹克的沉默又矜贵的人群中间,仿佛一条国境线,茫然地望着最前面的棺椁,等待告别。 大厅开了空调,她将羊毛大衣脱下来搭在手臂上,最终选择跟在老乡们后面。 有几个女人发现了她,却在看到她身上说不出牌子但一定很贵的羊绒衫和灰白格子裙后一哄而散,硬是把她一个人扔在空地上,自成一方“挚爱亲朋”。 她终于走到了他的身边,距离他们最后一次在一起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他要结婚了。 她闭着眼,仰起头深呼吸,在快要压抑不住尖叫嘶吼的前一秒睁开眼睛。 他的脸除了浮肿没有变化,只是白得不正常,两颊红得也不正常,像小时候幼儿园表演节目老师给化的妆,但额头上没有红点,黑西装,白衬衣黑领带,身体残缺和凹陷的部位被用花遮挡。 他的睫毛还是很长,卷翘的弧度,但僵冷得像被胶水封固了一样, 她想起最后那个闷热的午后,她躺在他身边,看他的侧脸,他的睫毛轻颤,汗水顺着鬓角流淌,若有所思地望着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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