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虽一直不动声色,心底的某些地方却有些焦灼。或许一个月后就会达到原本阳城所在之处,那些一直回避的问题,终究还是要面对。 倘若阳城不在了,那个自己还存在吗? 第八十七章籍师帅好胸 砻谷不妄沐浴过后,来寻宋初一,敲门敲了许多遍都无人应,他心中担忧,便推门进去了。 一进屋便瞧见宋初一跪坐在窗边,面前摊着一张地图,而她静静看着外面,仿佛不知道他进屋。 砻谷不妄就想不通,那一张地图都快被她看烂了,有什么好看的?来时的路上,宋初一每天要看好几遍,他问起来,便说看的天下大势。可砻谷不妄知道,宋初一的记性很好,看那么多遍,说不定这地图早已经印在她脑海里,部署行程,根本不需要拼命的捧着地图看。 “老师。”坐了一会儿,砻谷不妄忍不住轻声唤道。 宋初一转回头,上下打量他一眼,心觉得,穿上衣服之后,还真是看不出来这副身板不错。 砻谷不妄见她神色还是不大正常,忧心道,“老师,可是计划遇到阻碍?秦公不答应?” “倘若真的只是如此,那便好咯”宋初一吐出一串雾花,被窗外来的寒风卷走。 “只是?”砻谷不妄有些不淡定,声音拔高。 宋初一掏了掏耳朵,散漫的道,“你喊什么,吓我一跳。” 这么说,不是宋初一太自信满满,秦国如今正处于朝内大换血的时候,各种势力蠢蠢欲动,倘若秦公不答应伐魏,她有许多理由可以去游说,能说服他的把握很大。可她眼下所遭遇的事情,仿佛在一片浓雾中,看不见前方,也看不见来时的路,这种迷茫、孤立于世的感觉,当真令人糟心。 “你瞧瞧这地图是否有误?”宋初一将图推至砻谷不妄面前,她决定立刻斩开迷雾。 其实,宋初一方才想了很久,心里也早已经有了隐约的答案。砻谷不妄虽则从未曾出过远门,但他读得书不少,尤其是兵家。读兵家之人,几乎没有不看地图的。前些日子,她一直在看这副地图,而且经常和砻谷不妄一起看的时候,手指会刻意划过那块地方,他都未曾说那里少了什么。 “这块地方,画的可对?”宋初一直接指到那块地方。 砻谷不妄看了半晌,道,“没有不对啊?只是籍姑城被画在了秦魏之间,分辨不出是哪国。” 虽早在意料之中,但听到答案时,心还是沉了一些。即便砻谷不妄常常被她逗的团团转,但她从未怀疑他的智慧和学识。 前世,阳城只是个弹丸之地,但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它是一个小诸侯国。这些年来,七雄国不断将小国消灭吞并,如狼群食肉一般,而阳城毕竟是秦魏之间仅存的一块小肉屑了。绘图之人应当不会粗心大意把它给弄丢,砻谷不妄亦不会不知道这个小国的存在。 至此,她已经可以确定,并不是阳国灭了,而是它从来没有存在过,因为在这地图上,根本没有一个叫做阳城的地方。 这是否也说明,原来的宋初一也不存在? 可是那铸剑的老叟,分明还记得一位观星师,那是她前世的父亲…… “老师,这图是我父亲派人出去游学时,专门绘制,大致上应当不会有错。”砻谷不妄道。 宋初一沉默片刻,才将自己的心绪稳住,“你可知,庄子如今在何处?有几名弟子?” “不知,庄子隐居山野,又喜游历,据说遇到合心意的好景,便会居住一段时日,因此极少有人知道他的住所。至于收了多少名弟子,怕也没有多少人能说清楚。”砻谷不妄纳罕,宋初一想法实在跳跃的厉害,问地图之事怎的忽然又问到庄子? “老师,怎么了?”砻谷不妄问道。 “无事。”宋初一将地图抛到一边,道,“秦公比我们想象的更干脆利落,事情早已经办妥了,这两天你也莫看书,好生休息,又要赶路了。” 砻谷不妄见她似乎又恢复常态,愣愣的应了一声,被撵回去休息。 宋初一已经飞快的分析了自己现在的处境,暂时只想出两种可能性,一是,因为她的重生,导致这个世界发生了改变,抑或因为世道需要变化,她才有机会重生;二是,她重生到了一个类似于原来世界的地方,而这个世界与原本的世界有着一定的关系,她是自己,又不是原来的自己。 “他娘的,都是些什么操蛋玩意啊”宋初一不耐的抓了抓微乱的发,决定不再去想,有些事情注定光用脑袋想不清楚,越发反而越发迷糊,毕竟这些事情,她找不到绝对的证据。想多了,便如师父所说的梦蝶一般,分不清真真假假。 宋初一不愿陷入那样的迷茫之中,所以还是看当下,看眼前更实在些。 “先生,秦公召见。”籍羽敲了敲门道。 “咦?”宋初一眼睛一亮,飞快的打开门,问道,“难道要找我秉烛夜话?” 籍羽无语的看着她一身凌乱的模样,微微吐出一口气,保持心平气和的道,“某不知,但先生或许需要片刻梳洗,香汤已备好。” 宋初一挥拳头砸了一下籍羽的胸口,方欲夸他周到,却吸了口气,瞪大眼睛,“籍师帅好胸。” “过奖,先生请。”籍羽面不改色的给她让开道。 宋初一咂了咂嘴,朝浴房走去。籍羽喊了寍丫给她准备替换衣物。 泡在浴池中,宋初一感动的热泪盈眶,“良辰吉日啊老天爷真他娘的对我宋某人太厚道了” 给了一次重生的机会不说,知道她今日发现实情之后心情不好,所以还特地安排这三位美男子安慰她吗?纵然只是小小的看看摸摸,但已经很能令人心花怒放了。哪像以前,死爹死娘,做苦工,几番的死去活来,好不容易过了两天消停日子,最后还是英年早逝……不,是香消玉殒。 宋初一给自己找到了点乐趣,便草草的洗了洗,整理好之后,立刻乘车往宫里去。 经历过太多的艰难困苦,宋初一早已习惯苦中作乐,对于她来说世事也不过如此,像世界改变这样的事,抵不过眼前一场歌舞、一顿美味,或者一个男子……的好胸。 第八十八章以美色招待 秦宫暖阁。 赢驷的案头的公文堆积如山,将他的身形都隐在其中。 “外臣参见秦公。”宋初一拱手施礼。 赢驷放下竹简,抬头看了她一眼,“坐。” “谢秦公。”宋初一跪坐下来,心中揣测不出赢驷叫她过来究竟要说些什么,毕竟前两次见面的时候,也并未觉得他有想与她畅谈政事的意思,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因为他话比较少的原因。 赢驷正欲说话,一名内监从一侧快步的走到他身侧,耳语了几句。 他好看的眉微微拢起,冷声道,“等寡人忙完政事再说。” “喏。”内监躬身退下。 赢驷抬手令周围侍婢全部退下,“先生的《灭国论》是否还有下篇?” 宋初一的《灭国论》实际上只是一种言论,整篇文章只是针砭时事,将现实血淋淋的揭露,层层剖析直可见骨,然而文章中对如何灭他人之国,却只是寥寥数笔带过。 “公具慧眼,献给公的文章确实只有上卷,灭国道的广博与繁巨,实在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述说,在下已经动笔,希望能以微弱之力,将此大道的轮廓呈现于公面前。”宋初一道。 “霸道乎?”赢驷问道。 他的意思是,宋初一所言的灭国之道,是不是称霸之道。 上古帝王治世,按宏观治理的四种模式来划分,大致分为皇道、帝道、王道、霸道。 霸道崇尚智慧和武力。赏罚必信,法令显明,以力率民,民亦以力归之。用武力去争,只求效率。以诡诈为智谋,争强斗势,只讲求利益而不讲求德行。 商鞅所行之道,可归类为霸道。 而七雄国,大致上走的都是霸道这条路子,因为战国就是暴力的时代,你讲道义,别人不择手段,你就只有灭亡的份。 赢驷从《灭国论》的上半卷来分辨,觉得其内容,大约也可以归诸于霸道。 “是,也不是。”宋初一知道在赢驷面前最好不要卖关子,因此只见他目光微有疑问,便紧接着道,“灭国论,起于霸道,帝王道以行,终于皇道。” 也就是,开始的时候其实是以霸道的姿态出现,以王道和帝道贯穿,走到皇道为终结。 赢驷好看的眼眸中微亮,往前挪了挪席子,道,“请先生解惑。” 他的兴趣,使得宋初一亦十分有兴致,不由也往前坐,道,“怀瑾出身道家,最崇尚皇道。皇道讲求用无为,以道率民,民以道而归之。然而大争之世,行皇道者,无异于自寻死路。观古往今来天下大势,但凡有数国鼎力,必然硝烟不断,绝不可能并存相安。唯一之法,便是统一天下。” 她叹道,“虽我心中怀仁,但凤凰唯有浴火才能获得新生,苍生须忍得这一场痛。” “孟子虽是大贤,却不比先生务实。”赢驷听完这番话,诚恳的做出一个评价。 孟子是以仁政为本的王道,不得不说,他的那一套言论的确将王道升华到了一个十分完善成熟的状态,也把人伦思想更深化,作为长远的发展来看,的确有可行性。但这一套理论,是由春秋时期延伸过来,在充满鲜血和暴力的战国,不会有那个君王能接受。 也就是说,大家都能分辨出他的思想言论是好的,尊他为圣贤,但并不符合现实,满足不了雄主们那颗野心。 两人志同道合,凑在一起竟是不可收拾,聊的忘乎所以,连晚膳都省了,只令人送了几壶热米酒暖身。 当真秉烛夜话起来。 宋初一发现赢驷其实并不是那种三巴掌拍不出一个屁的木头,他大多时候不说话,约莫是因为觉得没有说的必要。而且赢驷对待政治、战事的敏锐,以及犀利的评论,都让宋初一叹为观止。她外表虽然年幼,但其实年纪已经不小了,但赢驷可是如假包换的天才。 而从初见面至现在,赢驷心里一次次的对宋初一重新审视,每一次都会让他有更加惊喜的发现。 宋初一的实力如何还有待考量,但以她这般年纪,便有如此眼光和学识,再过几年恐怕更是不得了。他忽然有些不想放她离开了,万一这等人才若是突然改变心意,投了别国,岂不是对秦国深具威胁? “先生不如弃卫?”赢驷试探道。 温暖的光中,宋初一看着赢驷俊美无寿的面容,没有任何绮念,正色道,“怀瑾素来没有什么德行可言,大多时候亦如策士那般有嘴脸,没面目,可是但凡为人,尤其为士人,必须得有坚持。于怀瑾来说,那坚持,便是‘信’之一字。” 不过宋初一讲信用也是对人对事的,使诈术的时候,谁还会讲‘信’?但为人处世,宋初一不是个没有底线之人。 “我信先生品德。”赢驷方才的话,不过是考验罢了,倘若宋初一真的答应,他放心之余,必然也会另起戒备之心。 正此时,忽然响起咕的一声。 赢驷看向声音发出处——宋初一的肚子,哈哈一笑,道,“竟是把先生饿着了,来人准备汤面” 宋初一诧异的盯着赢驷那张笑起来颠倒众生的脸,愣了一会儿,才开玩笑道,“公可以不信怀瑾品德,但一定要相信,只要三年后公之风采依旧,怀瑾便只剩一口气也会到秦国来看一眼公再死。” “这倒是新鲜,先生对外貌在意已经到此种程度?”赢驷也曾听闻,有些男人好端端的放着女人不喜欢,偏就喜欢男人,难道宋初一也是这种人?他喜欢宋初一的才华,但对此事却是十分厌恶排斥。 宋初一自是看出来赢驷的疑惑,笑道,“山川巍峨、湖水汤汤,均是上苍恩赐。怀瑾一度穷困潦倒,衣食不济,只有清风明月不要钱,不看白不看。美色之于怀瑾,亦是如此。” “先生好洒脱。”赢驷面上重新浮起笑意,亦同她打趣道,“他日先生入秦,以秦之明月清风、我之美色招待先生如何?” 宋初一刚含了一口酒,险些喷出来。她素知道赢驷是个不拘小节的豪爽之人,但委实没看出来,一贯严肃的家伙,竟然能开出这种玩笑。她稳了稳情绪,堪堪把一口酒咽下去,“我反悔行吗?” 赢驷微微挑眉。 “我现在就来。”宋初一笑道。 两人相视大笑。 内侍端了汤面和小菜进来,两人这才各自回位置用饭。 陇西都是民风彪悍却也朴实,就连身为一国之君的赢驷,衣食也并不奢华,相对于那些精致的菜肴来说,还是一碗热乎乎的汤面更合他心意。不过为了秦国体面,一般不会用这样的食物招待外客,尤其是外国使节,赢驷是将宋初一当做友人才会如此。 外面还飘着雪,一大盆汤面下肚,浑身暖洋洋的。不管是饭是菜,陇西人就喜欢大份量,秦国的碗比宋初一的脸要大的多,她也知道秦人不喜剩饭根的行为,吃完之后,撑得腆着肚子一动不能动。 赢驷漱口之后,看见宋初一四仰八叉的动作,不禁莞尔。 歇了片刻,才发现天色已经朦胧,似乎快要天亮了。 赢驷命人送宋初一回驿馆,自己则心情大好的去洗漱,准备早晨的朝会。 马车中。 宋初一问籍羽道,“你可曾用饭?” “子时便用过了。”籍羽心中奇怪,秦公与宋初一究竟说了些什么,竟能说一夜。他知道,肯定不止是伐魏之事。 籍羽觉得宋初一不耍流氓的时候,那份风采气度,必然能令人秦公眼前一亮,也许是秦公欣赏宋初一才华,想收归己用? 这些念头闪过,籍羽却并未问出口,毕竟宋初一只答应在卫国三年,三年之后去哪里是她的私事。况且籍羽也明白,以卫国的状况,根本留不住那些有胸襟抱负的人才。不止是宋初一,连砻谷不妄早晚都会离开。 在秦国的最后一天,终于放晴,宋初一依约定去取剑。 还是那个不起眼的小院里,老叟摆出了十余把利剑,由宋初一挑选。 放眼望过去,宋初一一眼便挑中了一把浑身乌黑的剑,这把剑没有繁复的纹饰,剑托是两头趴伏的的猛虎,整个剑身通体乌黑锃亮,但剑刃看上去似乎未开锋的样子,显得钝,但霸气。 宋初一伸手欲拿起它,却发觉这把剑重量超乎想象,她不得不用双手吃力的端起来。 老叟一脸纠结的蹲几前,“你慢着些,小心把自己的手废了别看这把剑长得笨拙,其实无坚不摧,一剑挥出,任何铠甲都无法抵挡。” “这把剑有名字吗?”宋初一问道。 “巨苍。”老叟想了想,才又肯定的点点头道,“就是巨苍,老夫在苍南捡到一块世所罕见的玄铁,耗时一年有余才铸成,不过无人挥的动。” 除了这把巨苍之外,其余的剑都颇具名剑的特性,它们分量适中,剑刃寒如雪,且剑身弹性极好,可圈在腰间做腰带。 “我便挑这把巨苍,你们三个也都各自挑一把吧。”宋初一道。 砻谷不妄其实更喜欢宋初一挑的这把巨苍,不禁道,“这剑如此沉重,老师不如挑把轻便些的,这个让给我如何?” “挑你的剑去,别打它主意。”宋初一第一眼见巨苍,便觉得眼里看不见别的剑了,所以不管能否舞动,她就选定了。 砻谷不妄撇撇嘴,心想反正你也挥不动,等过段时间在商量,必能换过来。 这么一想,砻谷不妄便着手去挑别的,他对强兵、武器的狂热立刻便涌现出来,一看之下,竟是每一把都想要。他也不缺钱,但只可惜,老叟说好了卖几把就卖几把,绝无商量余地。给多少钱也不卖。 第八十九章向赵国前进 砻谷不妄咬牙挑了一柄最入眼的。籍羽和季涣也都果断选择了一柄。 四把剑都选定之后,老叟才捧出一只一尺长的漆绘盒子,递给宋初一,“这是你要袖剑。” 袖剑之所以称之为剑,主要是因为比匕首要长一些,剑身也较薄。 宋初一放下巨苍,接过漆绘盒,刚打开一条缝隙,便有似乎有雪光映照出来,然而当整个盒盖打开时,却只见到了一把不足一尺、普通至极的袖剑。 这把剑简直凡俗到了极点,巨苍虽然显得钝,但好歹整体看起来威猛霸气,而盒子里的这把短剑,似乎任何一个三流铸剑师都能轻松铸造。 “这把剑瞧着磕碜了点,但它实用。”老叟见宋初一居然神色不变,心里舒坦多了,觉得总算遇上个识货的,也不枉他忍痛割爱。 “多谢前辈”宋初一立刻将盒子盖上,转交给籍羽,生怕老叟反悔似的。 “好小子。”老叟越发欢喜,道,“就冲你有一双慧眼,老夫便把零头抹了。” 想要恭维一个铸剑师,最好的办法不是嘴上拍马屁,反而是像宋初一这样的表现出强烈占有欲举动更令他觉得受用。 虽是使了点小手段,但作为回报,宋初一笑道,“如此真要谢过前辈了,其实小子这里还有两个先父珍藏的酒方,既然前辈如此抬爱,小子愿献于前辈” 老叟眼睛一亮,哈哈笑道,“好爽快老夫喜欢,那把巨苍乃是老夫一力打造,便赠与你了,分文不取。其他几把剑均是旁人铸造,我不便做主。” 宋初一没想到老叟竟如此痛快,连忙甩开宽袖郑重的施了一礼,“前辈洒脱,怀瑾便不扫兴,但此恩情,怀瑾必然铭记在心。” “小事耳。”老叟说着便拉宋初一去写酒方子。 宋初一对这老叟其实也所知寥寥,但喜爱烈酒之人,性子多半也是豪放不羁,所以她便试了试。 士人结交,钱财乃是身外之物,求得就是一个爽快。尤其是铸剑师,对于倾力铸造出来的宝剑都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情,难以割舍,因此老叟虽然手里有许多剑,却从来不立刻售出。他需要一段时间缓缓心情。 然而,铸剑师也是这世间最富热情的人,他们有时侯锱铢必较,一口价钱宁死不改,但有时候遇见英伟人物,或者合脾气的人,亦可能会将剑白送出去。 最重要的一点,是让他觉得你配得上他所铸之剑。 这一点看起来容易,却又极难,其实宋初一也只是碰运气而已。 原本五把剑共八百七十金的价,最后以七百金购得。 一百七十金也是一笔巨款,省下来便是赚了一笔。 离开铁铺之后,几人欢欢喜喜回了驿馆。连一向沉稳的籍羽,眼角都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多数男人对于兵器有着与生俱来的热情,俗话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尤其是他们三个这样,要么经常领兵作战,要么醉心强兵,忽然手握世间难得一见的利器,如何能不热血沸腾? 回到驿馆,在白平的作陪下用完一顿丰盛午膳之后,车队已经整装待发。 众人略休息了两刻便启程。 因宋初一要求不要太张扬,白平送他们从北门出城后,便立刻返回城。 阳光有些苍白,映着茫茫雪原,耀白的光线令人睁不开眼睛。风不算大,但是天气极冷,道路上的冰结的厚实,车队并不能行的太快。不过他们只需要在天黑之前到达落脚点即可,那处并不算远,所以不着急。 官道上偶有人往来,却都是百人以上的大商队,因此宋初一这一支倒也并不显眼。 一路平顺,暮色之时刚好到达一处行馆。这行馆建在一大片牧马场的附近,商队只需要出极少的钱财,便能够在此落脚。 但是这种行馆有个弊端,它没有独立的房间,只是用木板简单割开一个个半封闭的小空间。 天气一放晴,商队便活跃起来,宋初一他们运气显然不好,屋内已经人满为患。 宋初一便决定下去活动活动筋骨,夜里在马车上睡。 不过夜风渐起,不能待在外面,季涣带着几个护卫,好不容易在屋内找到一小块地方。 众人最先注意到的不是他们,而是一头体型极大的雪狼,体格健壮,浑身色泽雪白油亮,狼独有的漫步姿态显得霸气十足,只是脑袋上被剪秃的那一块陡然将这份霸气削弱至底线,附带还添了几分呆傻。 原本微有骚动的人群,竟是出奇的平静了。 几人在空地上跪坐下来,白刃顺势便凑到了宋初一身边,头搁在她腿上怡然自得的趴着。 众人看得啧啧称奇。一来,狼这种残暴的动物实在难以驯养,二来,一般的狼都长着一副凶诈面相,这一头却生得不同。 大家的目光看了在白刃身上停留许久,才看了一眼它的主人,是个平凡无奇的少年,倒是旁边的华服少年生的气度不凡,侍卫也是魁梧威猛。 这些都是走南闯北的商贾,何等奇事未曾见过?因此只关注了片刻,便开始自顾的说起话来。 天色刚擦黑,正是晚膳时间,屋内大半人都在用食,少顷,籍羽也送了饭食进来。 宋初一不想把整块肉都丢给白刃,它定然会弄得满爪子都是油,路途中又不便为它清理,因此便边吃边喂它,宋初一的不紧不慢,急的它呜呜挠地。 “商君殁了,你们说秦国会推翻新法吗?”坐在屋子最中央火堆旁的一群人中,有个人问道。 秦国是否动荡,对行商颇有影响,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商机。 有人斩钉截铁的道,“必然会,你们看,自从先君薨后,商君被诛杀,连其一股势力都被连根拔起,新君年轻,怕是老氏族要趁着君权未稳一鼓作气推翻新法。” 众人若有所思,那人接着道,“而且据说杀商君,是新君支持的,我认为可信。想新君还是太子时,因触犯新法其太子太傅公子虔被处劓刑,这一巴掌是掴在了太子脸上啊,能不记恨?且太子也因此被流放,此等大仇,哪个有血性的男儿不报?” “我看未必。”一名年轻人反驳。 众人纷纷向他看去,青年道,“诸位恐因风雪阻隔,暂不知咸阳之事。公子虔被拘禁了,正是新君下的令。” “当真?为何?”立刻有人问道。 ———————— 袖纸今天状态不佳,更的少了点,调整一下状态。 其实,这本书的成绩并不好,这段时间,袖纸真的很感动,有这么多人做袖纸坚实的后盾,打赏还有评论、宣传。看见大家的热情,袖纸觉得必须以十二分的热情来回报,就算只为喜欢它的人,为了自己的兴趣。 这个故事还刚刚开始,大的格局也未曾铺开,袖纸还是会以最认真的态度对待。竭尽全力写出心目中那个血与火的战国。袖纸想了很多事情,心中有些触动,在此拜谢大家 第九十章为先生送别 “当初是公子虔等人告商君谋反,听说后来查无实证,是诬告……” 宋初一唇角微微弯起,赢驷的手段果然狠辣又利索,不费吹灰之力的便除去了两个巨大的绊脚石,接下来……便是那一干老氏族了。 公子虔虽是赢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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