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了,害得她差点没衣服穿,这仇她记得很牢。 不过这也没什么,她想要新衣服还不容易?现在她身上穿的,据说是省城那边流行的款式,是王子珅特地给她弄来的哩。 此时马春花在朱秀红几人面前非常有优越感。 在她眼里,自己能穿大城市才有的衣服,非常时髦,就像个城里人,再也没有一分农村人的土气。 而朱红秀几人还穿着又破又旧的衣服,那款式土得像村里的农妇,真是没眼看。 吃饭的时候,马大娘一个劲儿地给王子珅夹菜,对他夸来夸去,夸的都是他对春花怎么好,怎么孝顺她。 马大娘故意抬起手,露出手腕的一个金镯子。 “我这女婿可大方了,还给我买金手镯呢,不像某些人,连点钱都舍不得给我花……” 她嘴里的“某些人”看向王子珅,说道:“听春花说,王同志是国营饭店后厨的学徒,工资应该不高,咋有那么多钱给我妈买金镯子?” 马大娘不太高兴,“老大,你是啥意思?” 马春花也生气地说:“大哥,你这是审犯人吗?你再这样,我们就走了!” 王子珅拉住马春花,又朝马大娘笑了笑,搓了搓手,不好意思地说:“其实这是我爸留下来的抚恤金。” “我爸以前是在省城那边工作的,给钢铁厂当门卫,后来因为钢铁厂着火,我爸救火牺牲,钢铁厂给的抚恤金不少,我妈一直舍不得花这钱,说要留着给我娶媳妇呢。” “我爸去世后,我和我妈就回到镇里住,偶尔会从乡民那里弄些山货去省城,卖给机械厂,这一来一往的,也赚了一些小钱……” 虽然寥寥几句,却能听出他的能耐。 马政委有些意外,没想到这王子珅人不可貌相,看着憨,实则脑子挺灵活的,这样灵活的人,不管在什么年代都能赚钱,会活得很好。 像这种从乡民那里收购些山货,送到城里卖给工厂的事,算不上投机倒把。 估计是钢铁厂照顾牺牲的老员工的家属,所以才会收了他送去的山货。毕竟偌大的工厂,员工那么多,工厂中午一般都会有工作餐,需要采购粮食,多添一样山货也没什么。 而且从镇里去省城,还要在运输队那里有认识的人,能借他们的车送去省城,这可都是人脉…… 王子珅说完后,一脸深情地看着马春花,“春花能看上我,给她花再多的钱也是应该的。我娘也很满意春花,妈还那么好,将我当亲儿子一样地疼,小壮还那么可爱……” 他嘴里的妈显然就是马大娘。 被他夸的人纷纷看着他,马大娘越发慈爱,频频给他夹菜,马春花嗔怪一眼,也给他夹了菜,马小壮将自己碗里的鸡腿递给他,嚷嚷道:“小姑父,给你吃,给你吃!” 王子珅脸上的笑容都没落下过,看马小壮的眼神同样慈爱无比。 大花顿时明白了,原来她奶和小姑是被金钱腐蚀了。 怪不得她们这么喜欢这小姑父,都舍得给他夹菜,夹的还是肉多骨头少的鸡肉。不然这些以往都是她们自己先吃的,哪里舍得给别人吃。 大花暗暗撇嘴,以前她爸不知道给了他们多少钱,可却从来没见他们给她爸夹过一块肉。 这么一想,大花就觉得自己爸爸真是个冤大头。 马政委也有些啼笑皆非,同时又觉得脸上火辣辣的,颇觉得丢人。 他哪里没看出来,马春花原来也不是非要挑个长得好看的男人不可,比起那些,她更重视钱。 只要能给她钱花,她就愿意嫁,不管对方长什么模样,是什么样的人。 马春花是个嘴里藏不住话的,特别是这次回“娘家”,她可不是真的惦记着“娘家”,而是衣锦还乡,打脸来了。 你们当初嫌弃我,不帮我找对象,还将我赶出去,我现在带着更好的对象回来打你们的脸了。 马春花此时就是这样的心态。 她夹了一块鸡肉,故意说:“大哥,大嫂,子珅对我好着呢,将家里的钱都给我管……对了,我和他结婚,他还给我三百块的彩礼呢。” 这三百块彩礼,正是王子珅他爸的抚恤金。 马春花颇为自得,在乡下,女孩嫁人,彩礼有个二、三十块都算不错,而且彩礼一般都是被娘家人拿着的,很少能带到婆家。 当然,也有给彩礼高的,但那些都是相当于卖女儿的,愿意出这么高彩礼的人家,那男方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虽然王子珅确实长得不咋样,但他有钱啊,还是城里人。 而且他将彩礼钱都给了她,捏在她手里,连她妈想要,他都没给。他还说,等以后赚了钱都会给她花。 相比之下,王子珅真是对她好太多,没人会给她这么多钱,连她哥都不能。 这一顿饭,马政委食不知味。 朱红秀和三个花也明智地没有吭声。 吃过饭后,王子珅他们也没在这里多待,很快告辞离开。 “对了,老大啊!”马大娘朝马政委说,“我就先不回老家了,我以后要住到我女婿家。” 听到这话,马政委等人俱是一脸愕然。 “妈,你说啥?” 马大娘嫌弃地看他一眼,“你这个不孝的,你不愿意养我,自有我的好女婿养我!子珅说了,他家里只有一个瞎眼的老娘,担心他以后去省城送货时,没人在家里陪春花,让我留下来,能和春花、亲家母有个伴哩。” 说到这个,她甭提有多得意。 女婿确实长得不好看,看着挺寒瘆人的,但女婿有钱又孝顺啊。 马大娘现在也想明白了,让女儿嫁什么军官啊?要嫁就嫁个有钱又大方的,连岳母和侄子都一起养了,这才是好女婿! 要是那些军官,谁知道他们有没有这么大方? 马政委不可思议地问:“妈,你真不回老家,以后要让女婿养你?” 他妈的脸皮居然这么厚的? 儿子养亲妈无可厚非,可让女婿养岳母,就不怕人嘲笑她? 马大娘显然是不怕人嘲笑的,反而还骂他:“咋地?我女婿愿意养我,你管得着吗?怎么样都比你们这些不孝的好!” 她看着马政委和朱红秀等人,觉得被赶走的那股窝囊气终于吐出来。 “以后我可不住你这里,和你们这群不孝的吝啬鬼住在一块儿,连口肉都吃不到,还要被人嫌弃,谁稀罕?”她朝马政委说,“反正以后我不过来,你也甭来找我们,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用你管!” 马大娘神气地放完话,就笑眯眯地牵着马小壮,跟着好女婿离开了。 马政委一家面面相觑。 好半晌,朱红秀道:“老马,这……” “算了。”马政委按了按有些抽疼的额头,“既然是她们的选择,就由着她们吧,以后你们要是在镇上看到她们,打个招呼就行,不用管。” 亲妈和亲妹子都这把年纪,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和自主能力,选择走什么样的路,旁人根本管不着。 马政委知道自己也管不着,最多劝两句。 可要是人家不听劝,他能怎么办?难道真的直接将他们押上火车不成?要真这么做,只怕他在他妈心里,不仅是不孝子,还是恶毒的不孝子。 马政委不想管,马大娘和马春花也在嫌弃他。 几人一边走出家属院,一边说话。 马春花哼道:“我那个大哥,不仅不孝,还是个小气的,这次走个过场就行,以后咱们也不用过来看他们的脸色,受他们的窝囊气!” 马大娘也附和道:“子珅啊,春花说得对,我家这老大自诩有点本事,啥都要管,不是个好的,你以后不必理他们!” 两人都在诋毁着马政委,完全忘记她们以前在老家时,只要没钱就打电话向马政委要钱,让他将自己的工资和津贴等都寄回来,甚至他们大手大脚地花,因为花销不够,还让他找队友借过不少钱。 她们只知道这次马政委要赶她们离开,不给她们钱,完全忘记以前十多年都是他在养着他们。 王子珅道:“妈,春花,话不能这么说,大哥是解放军,这可是光荣的身份,咱们应该和大哥多往来!” “我不要!”马春花嚷嚷道,“我不要回来看他们脸色。” 马大娘也说:“子珅啊,你可别真以为这些臭当兵的好,他们规矩多,这不能做、那不能做的,想要点好处都没有。” “这样啊……”王子珅憨憨地笑,“我只是觉得,都是亲戚,平时多往来也是好的。” 正说着,突然见一对年轻男女从外面走进来。 马春花的声音猛地消失,怔怔地看着他们。 王子珅有些奇怪,抬头看过去,看到不远处的男女时,他眼里露出惊艳之色,不过很快又有些畏惧地低下头。 那名高大冷峻的军人眼神太犀利,像要看透人心似的,让人心惊肉跳,不敢和他直视。 相比之下,大舅哥马政委看着真的挺好相处的了。 从外面回来的顾夷嘉、封凛两人也看到这群人。 当看到和马春花站在一起的矮瘦男人时,顾夷嘉有些愕然,很快就意识到,这男人应该是马春花结婚的对象。 马春花的对象原来长这模样的吗?和她嚷嚷着要找个好看的不相符啊。 不过这也不关她的事。 顾夷嘉很快就收回视线,她和马春花没什么仇怨,但彼此都不喜欢对方,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彼此互不干扰,当作不认识。 顾夷嘉扯着封凛的袖子从他们身边经过。 马大娘叫住她,“哎,封团长,顾同志,你们等等啊!” 她笑容满面地走过去,从口袋里掏出两颗糖,递给他们,笑着说:“我家春花结婚啦,这是她的喜糖,请你们吃。” 顾夷嘉看着这两颗喜糖,有些啼笑皆非。 不过她还是礼貌地说了一声谢谢,又朝马春花道一声喜,就和封团长离开,没有留下来和他们寒暄的意思。 直到他们走远,马大娘啐了一声,朝她的好女婿说:“子珅,咱们走。” 王子珅好奇地问:“妈,刚才那军人是谁啊?身上的气势可真是吓人。” “可不是。”马大娘也是心有戚戚,“听说他是一团的团长,是京城那边的人,来历可大着哩。” 说到最后,她撇了撇嘴,封团长确实优秀又有能力,家世也好,但那和她没什么关系,反正又不是她的女婿。 更何况,封团长的媳妇挺讨厌的。 马大娘觉得,她和女儿在家属院过得这么不顺利,最后被赶走,顾夷嘉要负大半的责任。 王子珅哦一声,看向旁边的马春花,发现她心不在焉的,问道:“春花,咋啦?” 马春花回过神来,勉强道:“没啥。” 直到几人走出家属院,马春花开口道:“我不喜欢那顾夷嘉,看到她就讨厌。” 明明大家都是农村里的姑娘,为什么顾夷嘉就是样样都比自己好? 顾夷嘉的大哥是团长,她的大哥只是一个狗屁的政委;顾夷嘉的嫂子能干又漂亮,她的嫂子只是个软弱又没用的女人;顾夷嘉嫁的是团长,而她连个营长都嫁不了,对方还嫌弃她,接了任务就跑,连驻地都不回,让她成为家属院的笑话…… 马春花心里堵得厉害。 没见到顾夷嘉时,她觉得自己的选择没错,王子珅那么有钱,还愿意将钱都给她花,嫁给他不亏。 可是看到顾夷嘉和封团长后,她心里又开始不得劲,想要个更美满的丈夫。 其实一开始,在供销社看到封团长时,她既慑于他身上那可怕的气势,又为他的年轻俊美和团长的身份着迷…… 可惜他结婚了。 而他娶的还是和她一样来自农村的姑娘。 所以她讨厌顾夷嘉! 回到家,顾夷嘉将那两颗糖丢到桌上,一脸嫌弃,“这糖都被捂融了,也不知道她咋放的,我可不想吃。” 她就是再不挑,也不想吃这种要融了的糖。 封凛道:“不想吃就扔了。” 说着他将那两颗糖一起扔到垃圾筒里。 顾夷嘉见状,笑问道:“这样会不会太浪费,这可是糖呢。” “没关系,只是两颗糖。”封团长振振有词,“这糖看着都脏了,万一你吃了闹肚子咋办?坏了的食物丢掉不叫浪费。” 顾夷嘉惊讶地看着他,没想到他居然是这样的封团长。 然后她扑到他背上,亲昵地搂着他的腰,娇声娇气地说:“封团长,你真好,我太爱你了。” 这直白的话又让封团长的耳尖红通通的,无奈地将她拉到怀里蹭了蹭,说道:“我等会儿给你熬药。” 听到这话,顾夷嘉的脸就垮下来。 今天他们去医院看望胡老,胡老说夏天来了,给她开副药,让她调理一下,巩固身体。 最好以后每到换季,都要调理一下,这样不容易生病。 封凛哄道:“就只喝三天,喝完就没了,乖啊!” 顾夷嘉叹道:“知道啦,我会喝的。” 这并不妨碍她嫌弃,估计没有多少人会喜欢喝中药的吧?就没有哪种中药的味道是好的。 顾夷嘉没将今天遇到马春花等人的事放在心里。 傍晚时,大花过来请教她问题,等请教完后,和顾夷嘉说起今天小姑带着新姑父回“娘家”的事。 “听说王姑父是镇上国营饭店后厨的学徒,不过他很会赚钱,赚的钱都给我小姑花……” 闻言,顾夷嘉明白了,怪不得马春花愿意嫁呢。 男人愿意赚钱给女人花,没有多少女人能拒绝的吧?虽然那王子珅长得确实不太好看,不过这份心意还挺可以的,总比那些小气得不给媳妇花钱的要好多了。 难不成马春花真找到了个好男人? 大花说道:“我奶和小壮没回老家,他们住到王姑父家里去了。” “啊?”顾夷嘉有些愣,“你爸没说什么吗?” 亲妈带着孙子跑去女婿家住……这种事在这年代可是很少见的,这王子珅这么善良大度的,还愿意养岳母和妻子娘家的侄子?还有,多两张嘴吃饭,就多了许多的开销,王子珅有这么多粮食养吗? “没说什么。”大花摇头,“我爸说,小姑和我奶都是大人,有自己的判断力和自主能力,他管不了。” 这倒也是。 顾夷嘉点头,马大娘还有一个“妈”的身份压在马政委头上,他还真是没法管。 “看来你这姑父还挺好的,愿意养他们。”顾夷嘉评论道。 感觉就像冤大头。 难不成王子珅这么喜欢马春花,喜欢到这程度? 大花撇嘴,好不好她不知道,她不喜欢奶奶和小姑他们,连带着对王子珅也是厌屋及乌,反正以后只要他们不跑到她面前来,她就当作不认识他们。 等大花要离开时,顾夷嘉将她借给宝山的那几本书还给她,“宝山已经看完了,让我帮忙还给你。” 大花吃了一惊,“宝山看得这么快?” 宝山比她小两岁,加上男孩子发育比较迟,在她心里,宝山就像个弟弟一样。 顾夷嘉笑道:“宝山的记忆力很好,看书很快。” 可能这就是天才吧。 顾夷嘉觉得自己以前也挺会读书的,直到她发现,宝山更会读书,他身上最令人赞叹的天赋,就是记忆力。 那真是非常强悍的记忆力,看书只看一遍,就能将内容记得个九成,再看一遍,倒背都可以。 大花说道:“等到九月,宝山也去县城读初中了吧?” 顾夷嘉先是点头,然后又说:“这也不一定,宝山可能想跳级。” “啥?”大花一脸懵,“跳级?他要跳到多少级?” 其实宝山现在读六年级,也算是跳级,和他同年级的都是比他年龄大的,大个一两岁。 顾夷嘉笑道:“不知道呢,看他自己决定吧。” 宝山早就将初中的课本都学完,高中的也学得差不多,非常恐怖的学习能力。 他之所以慢吞吞地读小学,不过是不想太早离开家人,要是读初中,就要到县城,一个月才回家一次,他不太乐意。 宝山是个挺恋家的孩子,非常爱他的家人,不愿意离他们太远。 为此他明明已经学完初中课程,有能力跳级也不去。反正留在家属院,有小姑姑教他,读哪年级都可以。 大花有些受打击地离开了。 她知道宝山聪明,看过顾夷嘉给他辅导的功课,她就明白了。 但她真没想到,宝山聪明到这地步,连高中的课程都快要学完,衬得她这年级第一好像挺笨的。 不过一会儿后,大花又振作起来。 她虽然没有宝山聪明,但她会加倍地努力,用勤奋来弥补天赋的不足。 没有人能夺走她第一的宝座! 端午节过后,天气一天比一天炎热。 家属院重新变得安静起来,日复一日,没什么变化。 直到温营长出任务回来,家属院的人不免又想起他当初被马春花“吓得”领了个长任务就跑的事,嫂子们免不了拿出来调侃一下。 调侃完后,大家又抱怨天气太热,每天一大早就要煮锅凉茶,不然回到家时,热得嗓子眼都冒烟,不喝口凉茶,人都撑不下去。 为此山脚下的凉茶草被人薅了一批又长一批。 顾夷嘉也是每天早上煮一壶凉茶备着,让封团长回来后能喝碗凉茶解暑。 有时候封凛的训练强度很大,回来时浑身衣服都湿透,就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偏偏那些作战服、军服之类的还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看着就为他感到热。 天气热时,顾夷嘉给自己做了一条清凉的裙子,顺便给封团长做了两套在家里穿的短袖短裤,方便换洗。 “天气太热,幸好我们女同志可以穿裙子,你们男同志就惨啦,天天都是长裤长袖的。”顾夷嘉笑着说。 封团长端着凉茶,老僧坐定,一副心静自然凉的模样,说道:“我们男人不怕热。” “是吗?”顾夷嘉斜眼看他,“晚上拼命往我那儿挤的人是谁?” 封团长低头喝茶,当作没听到。 谁让他媳妇的身体就像块凉玉一样,冬天时很难捂暖,但夏天时就幸福了,真像是抱着凉玉睡一样,人都跟着凉快起来。 封团长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觉得哪个夏天像今年这么凉爽的,由衷地觉得有媳妇真好。 只是顾夷嘉就苦逼了。 虽然吧,她的身体比普通人要弱,一年四季身体都暖和不起来,但也不代表她感觉不到热啊。冬天的封团长像人形暖炉,抱着睡非常舒服,可夏天时,身边挨着个火炉,哪里好睡? 顾夷嘉将做好的短裤短袖递给他,“以后在家里,就穿这套,别再穿得严严实实的,热得紧。” 封团长高兴地接过,嘴角翘起的弧度很明显。 他去换了新衣服出来,感觉十分凉爽,凑过去亲她。 “谢谢媳妇,我很喜欢。” 这衣服是顾夷嘉仿后世的睡衣做的,裤子是五分长度,不会那么热,可以当睡衣。 白天温度高,封团长将衣服洗过一遍,傍晚时就干了。 晚上,洗了个凉水澡,他穿上短裤短袖,然后去工作间,将正在伏案画稿子的媳妇抱了起来。 “哎呀!” 顾夷嘉被他吓了一跳,顿时气得锤着他的胸膛,哪知道反而弄疼自己的手。 封团长将她放到床上,握着她的手察看,那白嫩的手都有些红,心疼道:“以后别随便攻击我,省得你疼。” “明明就是你的身体在攻击我!”顾夷嘉不服气地说。 封团长习惯了她的颠倒黑白,很顺从地说:“好的,是我的身体在攻击你。” 说着将她压到被窝里,吻了过去。 最后顾夷嘉出了一身汗,抱怨道:“你的汗水都滴在我身上,白洗澡了。”然后又说,“我不喜欢流汗。” 她算是无汗体质,就连早上锻炼身体跑步时,流的汗也不多。 唯有某种床上激烈的运动时,才会流很多的汗,也不知道是她自己的汗,还是他身上的汗。 封团长随便披了件衣服,将她抱起,“没关系,咱们再去洗个澡,锅里还有热水。” 她的身体不好,他不敢给她洗冷水澡,是以每天都会烧水给她洗澡。 至于他,一桶冷水冲下去就行,浑身舒坦又快活。 等洗了个澡后,顾夷嘉浑身都清爽了。 重新回到被窝里,她打了个哈欠,趴在那里开始昏昏欲睡。 快要进入梦乡之时,一具火热的身体挨过来,她含糊地推了推:“别挨着我,热……” 男人让开了一些,没有挨着她。 直到感觉到她的气息变得绵长而平稳后,他默默地挪过去,将乖巧安睡的姑娘揽到怀里,心满意足地入睡。 抱着怀里的姑娘,就像抱着块凉玉,舒服得紧,夏天解暑的必备神器。 男人很快就睡过去。 翌日,号子声响起时,顾夷嘉也被热醒。 她还困着,恢复意识就去推某个将她当成抱枕一样的男人,嘀咕道:“热死了,你走开!” 封团长放开乖乖地被他搂了一个晚上的媳妇,低头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轻手轻脚地起床,穿好衣服出门去锻炼。 顾夷嘉睡到天色大亮时才醒。 醒来后,她先去晨跑,迎着朝阳跑了一圈,回来时只是出了一些汗,接着去吃早餐,然后开始工作。 方美怡再次回来拿稿子时,一脸兴奋地和顾夷嘉说:“嘉嘉,我过段时间要和领导去京市出差,到时候会去看管姨,你有什么东西要我转交给管姨的吗?” “真的?”顾夷嘉很惊喜,马上就琢磨要给公婆捎些什么东西。 有人带过去,当然比邮寄更好,还省钱。 “你这次去京市要多久?” “应该半个月到一个月吧。”方美怡掰着手,“我们要坐三天两夜的火车呢,光是在路上,就要花去差不多十天,然后还有工作……”她算了算,“放心,我会挤出时间来的,肯定会去看管姨。” 等方美怡离开时,说道:“我过几天会再回来,到时候你将要给管姨他们带的东西准备好,我过来拿。” “不用这么麻烦。”顾夷嘉说,“我可以让人捎到市里给你,不用你特地回来拿。” 方美怡摆手,“没啥,我回来是相亲的,相完就走。” 顾夷嘉有些无语,“又相亲?对象是谁?” “不知道,我没问,反正相了就是了。” 她一副将相亲当成任务、打卡就走人的模样,让顾夷嘉直想笑。 傍晚,封团长回来后,顾夷嘉就和他说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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