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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打开值班室门,却发现她已经在那张行军床上睡着了。 只脱了鞋子,和衣而睡,把被子盖在腰上。 陈越给她掖了掖被子,盖住全身,没有叫醒,现在让她一个人回去不安全,他也不能送,哪怕二十多分钟都是擅离职守,这时候有病人怎么办? 私心里,他的确也是想让邬云云陪他,否则不会让她过来。 医生当久了,见惯生死,依旧会害怕生死。 白日忙忙碌碌,一桩事一桩事,可以让人忽略和忘记;到了夜晚,碰上送过来的急症病人,如果抢救不过来,病人家属发出嚎啕大哭,会持久地回响在整个医院里。 回到自己的值班室,独自一人。 漫长的寂静,病人的脸,鲜血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陈越花了好几年才平复下这种心情,但即便如此,每逢值班,他依旧不希望碰上危急的病人,只希望这夜无事发生。 伸手摸邬云云的脸,她的脸是温热,跟自己刚刚消毒的手成反比。 病人抢救回来了。 她还在。 在某个瞬间,人会突然感觉到无比平静,此刻就是如此。 陈越低头凑过去,吻了一下她。 第二天,医院发了通报批评:陈越值班时,擅带家属,并让家属留下来过夜,产生极为不好影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工资500元。 通报批评一贴出来时,小护士们全在围观八卦,窃窃私语。 大家都想象不出来,这可是陈越啊。 他还没毕业就在医院实习,认真努力,作风也好,从来没有被通报批评过。 王瑶也在里面,这个时候她倒是不惊讶。 陈越很淡然地走过她们,他是个很规矩的人,以往被批评,尤其是被当众批评,总会很羞愧,督促自己做得更好。 这次不一样。 通报批评是应该的,他的确违反院规。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望见喜欢的人平稳睡在他的值班室内,让所有救死扶伤的日常生活都像是有了支撑。 他的内心得到了,足够多的安慰。 第10章 砝码 邬云云有点感觉出来不太好。 她是第二天早上七点多才醒的,也怪自己憨,在陌生地方,那么软的行军床上,也能一夜睡到天亮,毫无不适——可能是之前在外地漂泊习惯了。 醒来时,陈越都只能趴在桌子上睡。 时间都已经临近值班结束,邬云云也就没先走,等陈越一起下班。 早上很多医生护士陆陆续续上班,时不时就往这里瞄一眼,邬云云这个陌生人出现在值班室,实在太过打眼,他们的目光都出现探究和好奇。 邬云云还想过要不要去冒充患者,免得给陈越带来麻烦。 但陈越说没事。 邬云云只好相信他,不过之后就没有再随便去医院。 陈越值班时,邬云云如果无聊,就会给他发微信。 邬云云:[黄医生,在吗?] 陈越:[在。] 邬云云:[念一段小黄文我听听。] 陈越:[……] 邬云云:[寂寞少女,深夜求文,不要让我等待太久哦。] 陈越当然不会给她念小黄文,这时候他一般不理她。 邬云云也没打算让他真念,就是挑逗挑逗而已,要是他在了,挑逗反而没意思,毕竟陈越可以实行。 就要偏偏挑他晚上不能的时候挑逗,想象他望得到摸不到的样子,邬云云心情就会极好,放下手机,心满意足地睡觉。 陈越由于刚开荤,这方面还是挺热忱的,不过有个毛病,就是喜欢咬人。 尤其钟爱脖子、肩膀、后颈等部位,往往在结束后不轻不重地咬上一口,好像要给她做标记似的。邬云云有时候想,陈越该不会是个吸血鬼吧? 小说里,好多吸血鬼都是医生职业。 白天治病救人,晚上偷偷喝血,每晚回来前,他都要挣扎一次要不要喝喜欢人的血,把她转化成吸血鬼——一方面他希望所爱之人跟他一样永生,另一方面却害怕剥夺她做人的快乐。 邬云云觉得这设定有点带感。 于是偷偷藏起了好多大蒜,以减轻陈越伪装成人类的痛苦,毕竟他每天中午都要回来做饭,让他接触大蒜,实在太残忍了。 也因此,陈越发现,家里的大蒜吃得有点快。 直到两三个星期后,他才注意到家里的花盆,长出不少大蒜苗。 这段时间,邬云云待在家里无聊,迷上了做烘焙。 以前她就挺喜欢的,但家里缺乏烤箱、微波炉,她也不想买,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三天兴趣,但陈越家里有,不做白不做。 她在网上按照教程一次性买了很多面粉、密封干粉、塔塔粉、蛋糕油、奶油、酵母等等,开始趁陈越上班后去捣鼓,等陈越下班后,就负责试吃。 烘焙做过香蕉面包、蓝莓松饼、玉米面包、奶油泡芙、苹果派。 甜品做过双皮奶、椰子冻、红豆奶茶。 不过这些对陈越来说,都只有三个字:“还可以。” “还不错。” “有点甜。” 邬云云猜想,做饭这么好吃的陈越,可能对甜食毫无鉴赏力,不得已她后来把所有的甜品都带回去给她老妈吃。 老妈的评价是:“很甜”“非常甜”“甜得牙都酸了”。 邬云云有点搞不清究竟甜不甜,毕竟对她来说都是刚刚好的,不过很显然,陈越不太喜欢吃甜食,她老妈不能吃太多甜食。 后来邬云云就把所有甜品都分享给老妈邻居家的小孩,导致这些小孩一见她回家就眼巴巴,再后来,这些小孩开始迅速长蛀牙了…… 邬云云终于确定,自己做得是——非常甜。 不过也因为这件事,她觉得很奇怪,邬云云喜欢吃甜,所以对过量的甜刚刚好,陈越又不喜欢吃,怎么就觉得一般呢。 于是,她就跑去问陈越。 陈越一边洗碗一边云淡风轻地说:“可能是因为最近心里甜。” 邬云云当时就想让他交出来。 交出《情话大全》! 邬云云怀疑陈越私藏了本情话大全,并每天按照页数对她念一遍。 不过做烘焙这件事到底也没坚持多久,邬云云不禁觉得自己对自己的估计,果然是准确的。 她是个莫得感情的三天热度。 在烘焙从她的四月份上半旬结束后,下半旬,邬云云迷上了种花,没有办法,她就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女人,不是做甜品,就是种花,品味异常高雅。 陈越家阳台有花,不过都是直接连花带盆买的,每天浇浇水就行,邬云云觉得没有意义。鉴于她从小养啥啥死,浇仙人掌都能水漫金山,邬云云觉得种花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首先从买一个牢固花盆开始——其实就是从超市回来的路上,经过放喇叭一个小推车买的。 再准备些许泥土——傍晚,偷偷去小区花园挖的,还带着陈越给她拎土。 可怜好好一个医生,刚从医院下完班,就跟着她去刨土。 最后上网淘了包种子和些许肥料——在网上逛了一大圈,最后通过搜索什么花最好养,选定了含羞草。粉红色小花,放在阳台上,等到夏天开了,肯定烂漫一片。 春天来了,邬云云从零开始自己的种花生涯。 在四月中旬的一个夜晚,邬云云带着无比的激动,按照教程,把种子用生根粉溶的水浸泡一小时后,填进泥土里,并浇上些许水。 为了仪式感,她还特地拍照标明时间,决定以后每天拍一张,记录新生命的成长。 隔了一个星期,芽都没有冒出来。 邬云云通过查询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根粉放多了,整袋全倒了进去。 种子可能在第一个小时,就已经全部烧死了。 人生为何如此的艰难? 在得知邬云云的“种子”全部“未长先衰”后,陈越下班时,特意路过花店,给邬云云带了捧玫瑰花。 陈越不是个擅长浪漫的人,爱情本身会让人变得浪漫。 玫瑰花放在水瓶里活不了多久,邬云云每天都给它换水,她本来就算种花也坚持不了太多时间,养花反而正好。 花枯了,她的兴趣也就过了。 虽然陈越的确有些遗憾,邬云云种的花没有生根发芽,如果种子活了,她每天浇水剪叶子施肥,就会多一点牵挂。 之前告诉她家里的财产也是如此,即便她不会因为财产而选择他。 但就像一架天平,称着他和邬云云的前男友。 他可以逐渐积累小的砝码。 家世、优越的环境、她母亲的赞成、温柔、体贴、耐心、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的牵挂和回忆……陈越不相信,这些积累起来,会比不过她心头那个过去的前男友。 他想要邬云云的心,也在这里生根发芽,不再挪动。 玫瑰花枯萎没多久的一天午后,下午三点。 陈越在门诊值班,正跟病人说话,瞥见桌面上的屏幕灯亮起,是邬云云。 他暂时没有理,等把病人看完,目送对方出去后,没有急着按问诊结束的铃,拿起手机,给邬云云回过电话。 她的声音显得很快乐,是在外面,背景里有车水马龙声。 陈越知道她今天又出去逛街了。 现在正是好时节,太阳正好,温热有风,邬云云这几天经常出去逛。不是去小公园,就是去露天广场,喂喂鲤鱼,逗弄逗弄荷塘里的鸭子,无聊时跟老头老太太聊天,把人家家里的八卦摸得清清楚楚,跟小朋友捉迷藏,以大欺小。 兴致来了,早上还会出去学打太极拳,晚上跟一群小年轻跳兔子舞。 邬云云很是会找乐。 好像没有任何人在她身边都会快乐。 “陈越,你喜欢狗吗?”邬云云在电话里劈头盖脸地问道。 “我喜欢你。”陈越说,顿了下,他说,“你养吧。” “咦,你怎么知道,我想要养狗?” “你不是想养,难道是想问我‘陈越,你喜欢狗吗?我们一起去吃狗肉吧’?”陈越调侃。 “是啊。”邬云云笑,声音很轻快,“我今天在路上,突然有家宠物店的哈士奇跑出来了。往我腿上撞,对着我呜呜呜地叫,我觉得太可爱了,这就是缘分!” “嗯。”陈越并不反对她任何兴趣,他希望她能快乐,快乐会让她留在他身边。 “那我就买了啊,带回家去。你对狗毛不过敏吧?” “不过敏。” “那好。我不跟你说了,拜拜。”邬云云快乐地挂断了电话。 他们仅仅聊了几十秒,在这个他坐了一天,不停问诊,不停体会别人担忧和痛苦,时间久了,便有些闷热的门诊室里,却像是有一丝凉风吹进来。 陈越按下铃,继续接诊下一个病人。 但直到下班回到家,陈越才意识到问题所在。 这只狗太殷勤了,即便邬云云给他开门时,它都绕在她腿边不离开,明明才相处不到一天,却已经像是相处一年。 整晚邬云云都没有注意到他,只顾着跟这只狗玩。 陈越辛辛苦苦,在邬云云心里累计砝码,原本是为了有可能未来会横隔在他和邬云云之间的,她的初恋男友。 万万没想到,目前为止,他首先要面对的,却是这个把邬云云当做亲人,时时刻刻黏在她身边撒娇打滚,不时敞开肚子卖萌,连晚上睡觉都眼巴巴瞅着邬云云不肯离开的——公哈士奇。 第11章 呜呜 这只狗才两个月大,外形自带一股憨萌,却很精,见是邬云云把它带回来,便一直跟着邬云云。 不仅吃饭围在邬云云身边打转,连她洗澡都乖巧蹲在浴室门口前,时不时呜哇呜哇两句,示意自己还在。 邬云云还真能跟狗对话,在浴室里都哄道:“我马上就好啦!” 而对于陈越的到来——陈越把温羊奶粉泡好放在他面前,它扭头望他一眼,漆黑的眼珠子轻描淡写,瞬即低头喝奶,不对他有任何表示。 陈越:“……” 陈越也没打算跟它处多熟,不影响日常生活就好,但没想到它来的第一天,就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还是性丨生活。 晚上,他们原本把这只小哈士奇关在客厅里睡,谁知道一关上门,这只小哈士奇就开始敲门——是真的敲门,用爪子拍门,还时不时尝试啃门,啃不了就呜呜呜呜叫。 听久了,倒真的像是在哭似的。 邬云云都趴到床上准备盖被子睡觉,陈越都搂住她了。 她直勾勾盯着他说:“店家说,这只狗是她自己养的狗生的,从小跟人一起长大,很亲人,估计不习惯晚上一个人……哦,不,一只狗睡,要不我们把它放进来吧。” 陈越见她目光早就蠢蠢欲动,就差直接把他推开,遂点头起身。 邬云云连忙殷勤地下去。 之前在一起怎么没有这么激动?陈越想。 连睡在床上都是“帮我盖一下被子,谢谢”“帮我关一下灯,谢谢”,现在有这只狗,凡事亲力亲为。 邬云云在下午带它回来时,就买了些简单的用品,这时候她从客厅把垫子和狗粮盆带进来,盆自带分割,一边放了狗粮,一边放了白开水。 这只小狗仿佛是个天生的舔狗,见到邬云云立刻翘着尾巴在她腿边转来转去,高兴得不停地吐舌头,歪头歪脑,还时不时立起身子想要抱住她的腿。 邬云云专门把小狗的垫子放到她床边那一侧,蹲在它面前。 “好了好了。乖。”邬云云哄那只小狗,摸摸头,“好好睡觉,明天给你好吃的。” 小狗温顺地趴在垫子里,望着邬云云。 邬云云再逗它一会儿,才起身去厕所洗手,回来带上门,爬上床,拿起手机:“让我查查养狗需要注意什么。” 她在搜索框里输入:养哈士奇注意事项、两个月大的小狗吃什么、养狗必备用品…… 查着查着突然意识到身边的人状态有点不对,陈越一直没说话,她扭头望过去,见他满脸都写上了三个字:不愉快。 “怎么啦?陈医生。” “没什么。”陈医生淡淡地说,仿佛在等她哄他。 “生闷气了?”然而邬云云一笑而过,点开app打算网购狗的日常用品,“我先买点东西。” 陈越更加不悦,伸手把她的手机拿下来放在一侧床头柜,直接把她搂下来接吻。 邬云云笑,也开始专心地和他接吻。 陈医生是个很有规律的人,即便是性丨生活也是如此,只要他晚上不值班,而她不来姨妈,睡前基本都会有一次。 刚进入状态,陈越发现有股不太和谐的异样声音加入。 邬云云轻哼一下,它也跟着轻哼一下。 邬云云轻哼两下,它也跟着轻哼两下。 邬云云停,它也就停。 简直跟伴奏似的。 陈越瞥过去,那只小狗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窝上,抬起脑袋,大大的眼睛装满了好奇。 它在学他们。 陈越:“……” 瞬间,邬云云躺在床上,整个人笑得发抖,不行了,她觉得太好笑了,笑得不可抑制,根本停不下来。 身为男人,都希望女人是因为自己在床上打滚,而不是笑得满床打滚。 陈越皱眉:“别笑场。” 可是邬云云已经笑场了,憋不住。 陈越着实有点恼了,他们是在办正经事,于是左手按住她手腕,低头强硬地封住她的唇,压住她的笑,把她拉回状态。 邬云云还是笑好一阵,唇被陈越亲了好几下,才慢慢平复些。 不是,她是真的觉得很搞笑,只是陈越真是太正经了,做什么都一心一意,不会善罢甘休,尤其在他投入的时候。 “我们这样不会教坏小狗吧?”邬云云趁空说。 “不会。”陈越专心致志起来,“狗发起情来,比人还猛。” “那倒是。像你。”邬云云说。 陈越瞪了她一眼,不跟她掰扯,总是令人分心。 哎,这位陈医生,无论白天表面多么斯文庄重,晚上背地里还不是浪浪的?也跟小狗差不多,否则怎么会喜欢咬她,还总问她一些羞耻的问题。 其实邬云云有点看出来,陈越可能不太喜欢狗,或者说宠物。 喜欢的话,在回家望见小狗时,大概会有些开心或者激动,会忍不住上前摸摸逗逗,但陈越一直很安静,有些淡然。 他是因为自己才养这只小狗的,邬云云知道。 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在网上下单昨晚看好的狗粮、罐头、玩具、宠物专用洗护用品等。 宠物店说,已经打过疫苗,驱过虫,还给了些羊奶粉和小半袋狗粮,以及它之前玩过的小球,它也很适应新家,好像也不需要再做什么,倒是有一件事—— “你说,它应该叫什么名字呢?”邬云云问起床的陈越。 “之前叫什么?”陈越坐在床边穿上衣服,扣上衬衫扣子。 “嗯,小三。”邬云云想,“我听店家叫它小三,好像因为它是第三个出生。” “挺贴切。” “喂!”邬云云打了下陈越的背,总觉得他在含沙射影,可是昨晚,他有小三围观不是还更起劲吗? 呵,男人。翻脸就不认狗。 “叫烦人吧。”陈越给出建议。 “你才叫烦人呢!”邬云云掀开被子,决定不再采纳陈越意见,蹲在小狗面前,“我姓邬,它又老喜欢呜呜呜呜叫,就叫邬呜呜吧。” “对吧,呜呜!”邬云云蹲在地上,扶起呜呜的两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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