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小说

咖啡小说> 为人师表 > 第94章

第94章

追问:“可是一审判定的是以故意牟利为目的。” “如果我方是以故意牟利为目的,那么为什么在结果证据上显示的是没有牟利,我方想要询问的是如何判定这一个故意性。” 方奇反驳:“在结果上没有进行牟利,并不代表着在主观上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就好比做生意,有些人做生意赚钱,有些人做生意赔本。” “在这种情况下,难道说有些人做生意赔本就是不想要赚钱吗?” “他们不是不想要赚钱,而是没有能力去赚这个钱。” “从结果上来看,没有进行牟利,并不代表是从主观上不去故意牟利。” “所以我方对于上诉人委托律师的答辩,认为存在漏洞。” “申请驳回。” 方奇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苏白的方向。 苏白在听完方奇的陈述,没有立即进行反驳。 根据现有的辩诉情况,方奇的一些观点都站得住脚。 如果仅仅从现有的辩诉证据以及观点来论证。 判定林勇不存在以主观牟利为目的的情况,是一个比较模糊的状态。 但是……怎么说呢,对于这一点,可以提交其他的证据。 苏白举手,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开口: “审判长,我方想提交一些证据,并且请证人发言。” 法槌落下,申请通过。 苏白将证据转交给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将证据交给审判长后。 苏白再次开口:“审判长,以上是我方,提交的有关于林勇售卖药品的病友的留言签名。” “上面描述的很清楚,每个人都写了对于林勇售卖药品的看法。” “其中有好的,有不好的……” “但是他们都承认一个情况,那就是林勇的确实实在在的帮助过他们。” “甚至,在某些时候,那些病友连2000块钱的盗版药都吃不起,林勇会主动的降低价格。” “有些甚至比购买价格还要低。” “如果一个人,他以牟利为目的的话,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扣除掉走私费用,进行低价销售,牟利,谋的是什么利?” “按照控告方委托律师的说法,有些人做生意有利润,有些人做生意会赔钱。” “可是,控告方委托律师是不是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 “作为一个基本的外贸人员,想要通过走私药品进行牟利,进行获利,这一点应该很容易做到吧?” “林勇只需要把药品的价格抬高到3000元,就完全可以做到。” “并且依旧远低于正版药的价格。” “购买人群想要维持自己的病情,这3000块钱他必须还要出。” “那么林勇为什么没有这么做?没有做的原因是什么? 把药品提高到3000块钱,会影响销量或者是会出现病人不购买的情况吗? 还是说把药品提高到3000块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都不是!” “把药品提高到3000块钱,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林勇为什么不去做?” “他不去做的原因就是不想牟利,想帮助他人。” “这就是他的出发点。” “否则的话,一个有着巨大垄断和牟利的销售人员,怎么可能在结果上没有牟利?” “从法理的情景来进行判断,这可能存在吗?” “完全不可能!” “所以从这一点进行出发,无论是从林勇的个人口供,还是从客观的事实证据,都能够看得出来,林勇并不是以牟利为主观。” “以上证据是病友在得知了林勇想要申请二审,主动提交的。” “我方还请了几名病友,作为证人,想要在庭审上陈述关于林勇这两年以来的一些事情。” “还请审判长能够批准我方证人进行发言。” 苏白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申请证人进行发言。 …… 第349章 证人陈述:世上只有一种病——穷病! 证人出庭,从侧面来证实不是以牟利为目的的主观。 关于判定的这一项就稳了! 所以苏白向审判长申请证人出庭。 面对苏白的申请,段清水作为审判长,并没有拒绝。 毕竟这是正常的庭审诉求。 再说,证人已经坐在了证人席位上,没有理由不出庭陈述。 看着证人席位上坐着的几名患有慢性白血病的人员。 段清水敲响法槌:“同意上诉方要求。” “现请证人开始陈述。” “请第一名证人回答,对于林勇代为购买盗版药,进行出售的行为,作为购买者,你有着什么样的看法?” 现场的证人一共有三位,第一位证人是一名30多岁的中年男人。 第一名证人面对审判长的询问,站起身开口: “审判长。” “说实话,我是在了解到林勇二审想要上诉,需要证人,所以第一时间就想要出庭帮林勇作证。” “我的看法很简单,林勇他根本就不是为了挣钱。” “说什么林勇是为了牟利,给我们代购药品,全是胡扯蛋!” “林勇家里也不缺我们那点钱,他本身就是做外贸的,这我们大家都知道。” “在有些时候我们缺钱的情况下,甚至给我们打折,免费送,帮助我们这些老病友。” “如果他这是牟利,那其他人算什么?” “说他是主观故意进行牟利,我觉得这都是污蔑!” “谁家故意牟利?不赚钱还倒贴钱呀?哪个做生意的这么慈善?” “说白了,这肯定是有人故意搞他!” “审判长,我个人觉得很有可能就是坐在控告席位上的律师对林勇的刻意污蔑。” “我觉得这应该调查清楚!这一点才是重点!” 第一名证人在说到这些的时候,情绪显然有些激动。 并且一直在强调这件事情就是正版药商,刻意去诬陷的。 对于第一名证人表现出强烈的主观倾向性,段清水作为审判长当即叫停了第一名证人的陈述。 “嗯……关于你对于林勇的看法,合议庭已经了解。” “但是有没有污蔑,相关部门已经调查清楚,请你坐回自己的位置。” 紧接着又继续开口:“请第二名证人,陈述一下对林勇的观点。” 第二名证人年纪看上去在40岁左右,没有那么激动。 表达的看法,也是好的,认为林勇没有牟利的主观故意,并且还说出来了自己的观点。 “审判长,刚才苏律师已经陈述的很清楚了,如果林勇想在我们身上赚钱,那么他完全可以把价格提到很高。” “提到5000块钱也有人买,因为正版药的价格实在是太贵了。” “他为什么不提?” “而且还愿意帮我们代购买药?” “要知道,从国外购买一些国内不允许的药品,并且带回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再有就是做这些事情是犯罪的,关于这一点,我想林勇心里面也很清楚。” “冒这么大的风险,结果在国内调查不出来任何盈利的事情。” “为的什么?” “还不是因为我们这些病友,他关心我们这些病,担心我们买不起药。” “还有一点,我也想表达出来,那就是林勇就算是真的赚钱了,一瓶药扣除完走私费用才赚多少钱?” “承担了犯罪行为,这些钱难道多吗?” “我一直认为林勇是一个好人,是一个真真正正的好人。” “不过没有如果,我的观点就是林勇并没有因为这个而去故意牟利。” “因为从各个角度上来讲,都说不通。” “审判长,这就是我对林勇的观点。” 在第二名证人发表完意见后,紧接着第三名证人开始发表意见。 审判长看向第三名证人。 第三名证人,是一名将近60岁的老太,脸色沧桑。 不过整个人在衣装上,看上去很整洁。 在面对这段清水的询问时,老太沉默了几秒,然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紧接着又扭头看向上诉人席位上的林勇,看了几秒后,再次看向段清水。 “审判长……” “对于林勇的看法,我不知道说些什么……” 段清水:“没有关系,想到什么说什么。” “我会按照你陈述中的关键内容,对于相关的法律进行判定。” “好的谢谢审判长……” 老太点头:“这场出庭是我主动向苏律师申请要过来的。” “我的确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能帮助到林勇。” “但我心里面非常的清楚,林勇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和我老伴,都是慢性白血病患者。” “我们都是四年前确诊的慢性白血病,列宁这个药……正版药,说实话我们真的吃不起……” “一瓶两万块钱,我和我老伴加在一起我们两个人一个月就是四万块钱。” “一个月四万块钱一年就是将近50万……” “我和我老伴还没有退休工资,平常就靠稍微帮人家打打零工,捡点破烂去卖,赚点钱。” “但是我和我老伴两个这么大的年纪,能挣多少呢?” “我们两个一个月加起来也不过才3000块钱。” “一年就才四万块钱,我和我老伴两个人一年不吃不喝,才能吃得起一个月的药。” “一个月四万块钱的药,我和我老伴吃了三年。” “房子吃没了,家吃垮了,我们有个儿子,每天从早上六点出门到晚上11点下班,一个月挣一万多块钱,钱全给我们吃药了。” “儿媳妇受不了这种日子跑了……” “只留下了一个孩子,才五六岁……” “怎么办?” “这种情况了,我们还能怎么办?” “家都已经吃垮了,儿媳妇儿都已经没了,我们再继续吃药,难道把我们儿子也吃垮吗?” “我和我老伴一直想着,这么活着只会拖累家人,不如死了算了……至少也能给儿子减轻一些负担。” “能给孙子留个未来,至少我们不成为累赘,儿子和孙子能够轻松一些。” “就当我和我老伴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知道了林勇卖的便宜药,代购药。” “虽然在效果上弱一点点,但是它便宜呀,它能够压制住病情啊。” “我和我老伴两个人一个月才花4000块钱,甚至林勇在知道这种情况下,说是走私的费用都不要了。” “一瓶卖我们1500,一个月花3000块钱。” “相比较之前这整整少了十几倍啊!” “如果有能力的话,谁能想到去死呢?我不想,我老伴也不想。” “这一年我们一直吃着便宜药,给我儿子,给我们家减轻了不少的负担。” “可是现在呢?” “好不容易吃了一年的便宜药,你们非说这药是假药,假不假的我能不知道嘛……” “那药才卖我们1500块钱一瓶。” “你说林勇牟利了吗?在我看来根本没有。” “他为什么去代购这些盗版药……为的不就是让我们这些病友们吃不起正版药的,能够活下去吗?” “现在没有林勇,很多人都有去买正版药了,可是正版药我们吃得起吗?” “一个月四万块钱,把我们卖了,我们都不值这个钱。” “有些病友甚至为了不拖累家里人,有了自杀的想法。” “我和我老伴这两个月只买了一瓶药……我们两个人分着吃,为什么?因为买不起……” “我们不想这样,可是我们真的没有办法……” “你们现在把林勇给抓了,我们没了盗版药,我们吃不起正版药,我们就只能等死。” “谁能保证自己家以后不遇到一些什么难事?” “这一年,林勇有没有牟利,我们大家都看在心里。” “说实话……说句掏心窝子的话。” “我们也知道,买盗版药不好,可是呢……我们真的没有任何的办法。” “……如果有钱了,谁不愿意去吃正版药?” “谁不知道正版药要比盗版药好?” “可是我们吃不起呀!我们穷呀!一个月一瓶两万块钱,就算是拿我们的命填,我们都填不够啊!” “这是根子上的穷病!我们没办法呀!” “审判长,你们说林勇牟利了……可是牟不牟利我们心里最清楚……1500块钱原价卖给我,哪里可以牟利?” “我的看法,林勇就是没有牟利……他就是我和我老伴的救命恩人。” 陈述完毕。 老太的脸上充满了一种说不上来的情绪,眼睛中不禁有些湿润。 抬头看着审判长,又扭过头看了一眼林勇。 此时的林勇,在看到老太后,同样眼圈通红。 这些病友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他最清楚。 没钱……买不起正版药,看不起病,在他没有代购盗版药的时候,很多人都处在一种等死的状态。 他难道不知道走私和贩卖假药犯法吗? 他知道。 可是面对这么多的病友,他能束手不管吗? 不能。 对于林勇来讲,今天出席的三位证人能够出庭来,证明他的清白。 在他看来,他前两年所做的一切,都值了! 非常值!! …… 庭审场上,在第三名证人开口陈述完毕后。 庭审上陷入到了相对的安静之中。 从老太的口中不难听出来,对于林勇的感激和感恩。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老太清楚的讲述了患有慢性白血病家庭所遭遇的困境,以及林勇的盗版药,有了什么样的作用。 救人! 无偿的进行救人! …… 与此同时,由于本次庭审是进行公开直播,而且这个案子在网上引起的关注度相对来说比较高。 直播弹幕上,很多人都打出了心声。 “这个案子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了解的不是太深,可是经过了这一场二审答辩,我算是清楚了,世上真的只有一种病,穷病!” “如果有钱谁不愿意买正版药去买盗版药?” “还不是因为没钱!” “实在是没钱没办法了,所以才去购买盗版药,这能怪他们吗?他们有什么错?!” “他们只想活下去,有什么错?!” “林勇也真的愿意为自己的病友们进行关照,从结果证据上来讲没有任何的牟利,这说明了什么?” “这说明了他压根就没打算利用这个赚钱!” “真是TM药神呐!” “嗯……说的对,从第三名证人的口中能够看得出来,林勇代购盗版药在这两年时间内挽救了多少家庭。” “还是那句话,要不是吃不起正版药,谁会去购买盗版药?” “无偿无私进行代购的,有几个人?先不说别的,要想把那么多东西运进来,通过走私知不知道多困难?” “从利润率上来讲,估计也就是给了国外的代销商和走私费用了!” “先不说别的,就从道德上讲,我真的很佩服林勇!” 网上的热议声沸腾,大部分都在看完第三个证人的陈述证词后,对于该案件有了很大的改观。 是的,没错,林勇犯罪了……可是他是真的为了牟利吗? 并不是! 甚至有不少人都在询问,能不能够判决林勇无罪…… 只不过在法律专业人士进行的解答中,告知不现实。 因为虽然从道义上来讲,林勇的做法是,为了很多病友。 可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的确是涉及到了走私罪和贩卖假药。 如果判决无罪,开了国内法律的这一道口子,那么后续很有可能有些人进行宣扬,从而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牟利。 …… 另一边,庭审场上。 审判台上,作为审判长的段清水敲响法锤: “上诉方证人证词都以陈述完毕。” “关于林勇是否以牟利为主观故意的代购行为,检方和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异议,或者说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进行陈述的?” 在刚才证人的陈述当中,说实话,先不讨论有罪无罪的观点。 公诉人的想法是,这种情况还能被判定为主观故意? 怎么可能! 所以在审判长询问有无异议的时候,公诉人当即表示没有任何异议。 只不过……作为控告方的委托律师,方奇心里也清楚,他的立场在哪里。 格列在国内的案子不少,与他们律所是合作关系。 每年都有七八个大案交给他们律所。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肯定要为自己的代理公司进行最大的利益化。 在审判长进行询问的时候,方奇当即举手表示: “对于本次案件中,证人的陈述,我方表示理解。” “可是法律就是法律。” “我方请求审判长能够从法律的角度来对该案件的相关情况进行判定。” “对于林勇是否牟利,我方认为,存在牟利的可能性,因为林勇不能准确的说明利润金额的去向。” “嗯,关于控告方提出来的问题合议庭已经了解。” “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吗?” “没有了,审判长。”方奇开口。 在方奇开口陈述完后,段清水点了点头。 “既然没有其他问题,而各方对于这一点判定又有所异议。” “那么现在休庭!” “合议庭进行商讨完后,对林勇是否牟利,进行判定!” “休庭!” 法槌敲响,声音传遍整个庭审场。 听到休庭的声音,苏白轻呼口气。 怎么说呢…… 虽然苏白现在不知道休庭的商议结果。 但是从各方面的证据表明,林勇都没有主观故意去牟利的目的。 关于这一个判定,肯定是稳了的! …… 第350章 判定结果!牟利?牟什么利? 在敲响休庭的法锤后。 控告方席位上的方奇和张远,两个人也在纠结关于判定的结果问题。 通过目前的情况来看,判定林勇是否牟利这一点。 是他们一方占据了不利的情况。 说实话……在对方的证人出庭之后,他们的心里就已经没底了。 因为他们虽然有站得住脚的理由。 可是对方能站得稳脚! 不管是从法理还是从客观事实上面来讲,他们都不占据任何的优势,这一点两人心里也非常的清楚。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他们也不希望法院判定苏白的申请。 毕竟……这一次的委托官司可是位大客户。 如果他们两个把大客户的官司给搞砸了,那么不仅是他们,律所的损失也大了! “怎么办?” 张远开口问了一句。 方奇回复:“现在需要等合议庭的商议,等吧。” …… 另一边…… 格列药西省区域总销售负责人办公室内。 曹志伟和一旁负责法务的副总,正观看着这一次的庭审直播。 在看了休庭后,曹志伟沉默了几秒,扭过头,看向一旁的副总。 “这一次的庭审……这个判定你怎么看?” “判定结果会有什么影响吗?” 曹志伟不是太懂法律,于是开口问了自己关心两个问题。 一旁的副总笑着开口:“曹总……” “庭审到目前,具体的判定也不好说,这一次上诉人,也就是林勇这个卖假药的贩子,请的证人是有一定的说服力的。” “判定的话,合议庭可能会倾向于林勇这个假药贩子一些。” “不过这个判定对于具体的判决结果来讲并不存在太大的影响。” “肯定是判决有罪……” “但是具体的刑期可能会有所降低,当然了,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看两名委托律师的答辩情况。” “嗯……” 曹志伟点了点头,表情虽然有些不太满意,但最终也没有多说什么。 一旁的副总心里长呼口气,他已经提前把事情的大致结果说出来了,并且把责任都交给了那两名委托律师。 这种情况,总要比自己在这一而再再而三保证没有什么影响。 到时候再万一出现最糟糕的情况要好的多。 …… 合议庭商讨室内。 段清水和另外两名审判员正讨论着对于本次答辩,应当如何判定。 其实在段清水的心里,对于这个判定已经有了大致的想法。 因为从主观故意是否牟利的角度来讲,林勇的主观动机是从帮助病友代购。 有没有获利这件事情,虽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获利了,可也没有证据证明没有获利。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的确是有巨大的利润率。 所以这个问题就纠结于,有巨大的利润率是否属于在一开始是以主观牟利为目的而进行的代购行为。 段清水在将自己客观考虑的问题,陈述出来后。 然后询问一旁的另外两名审判员:“老王,老许。” “你们两个对这个案子有什么样的看法?” 一旁老王也是直接陈述出来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这个案子说实话……我的看法是倾向于判定,不是以主观故意牟利为目的进行的代购行为。” “刚才上诉委托律师和证人陈述的很清楚。” “如果考虑到的是以牟利为目的,那么完全可以调整价格。” “这玩意儿是垄断的,想要调整价格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做这种垄断生意的,如果想要赔钱,那比挣钱都难,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都不能称作是主观故意。” “至于牟不牟利这件事情,是没有证据和事实说明,可是这一点重要吗?” “这一点根本不重要,只要在结果上没有牟利就可以了!” “重要的是在主观上,不存在故意性就可以。” “嗯……”老许点了点头:“我同意老王的看法。” “这个案子在之前我就反复的看过一审的判决书。” “在一审时,判定代购行为进行牟利,依靠的是控告方的说法,但是在主观性方面,则是依靠法理。” “现在二审有了新的证据,能够表明林勇的主观性,我个人还是比较倾向于判定,不是在主观上以牟利为目的。” “嗯!既然这样,那么咱们关于这个问题算是统一了答案!” 段清水点点头,心里面对于这个判定已经有了详细的看法。 …… 很快休庭结束。 再次开庭。 合议庭成员入场。 在刚才的休庭期间,庭审上的所有人都在关注着开庭以后,会如何进行判定。 所以,伴随着合议庭成员的入场,庭审场中涉及到的相关人员都将目光落在了审判台席位上。 尤其是方奇和张远。 这是这场庭审的第一个关键判定。 他们总不能刚到第一个关键点就败了吧? 方奇将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 此时,段清水作为审判长,敲响了法锤: “休庭结束。” “基于在刚才的庭审当中,已经对林勇是否是以主观故意为目的进行牟利商讨完毕。” “现在开始宣布其判定结果。” “首先,从主观故意方面,经过证人的陈述,可以明显的看出,林勇在售卖方面并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主要的依据在于,林勇帮助病友家庭,减少其购买的开销,这一点是通过林勇的主观目的来进行实行的。” “所以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林勇的主观并不是以故意牟利的目的。” “另外,关于林勇代购是否牟利,这一点从结果证据上证明没有用于其家庭生活。” “另外对于控告方所陈述的是否用于国外消费,这一点无客观事实证明。” “所以判定林勇代购药物在结果上并没有用于自己生活的牟利。” “综上。” “判定林勇在代购药物上并没有主观的牟利行为。” 法槌落下。 判定结束。 对于这个判定,苏白认为是合理的,先不讲其他。 这个案子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讲,证据都是有利于林勇的。 无论是从客观的事实,还是从其他法定情理来讲,判定没有主观的牟利行为,都是合理的。 而另一边,方奇在听到判定后,表情虽然没有太大的波澜。 可是心里面却长叹了口气。 这是二审中的第一个判定,已经驳回了。 也就是说,只要驳回了这么一个判定,那么肯定就不会维持一审原判,至少在刑期上有所缩减。 虽然说主观故意性并不影响罪名的判定,但是会影响量刑的多少。 按照方奇的估计,失去了主观故意性这一条件。 至少要少判三个月到六个月有期徒刑。 从这一方面来讲,这已经违背了曹志伟的想法。 不过…… 现在二审的判定已经下来,作为控告方,方奇也没有任何的新的,有力的事实来推翻这个判定。 不接受也只能接受…… 只是在接下来的几个判定当中,必须要好好的把握一下。 要不然量刑会逐一减少……那么对于格列正版药来说……会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 到时候,不仅仅会影响他的名声,肯定还会影响律所和这个大客户的合作。 这才是最关键的! 方奇在心里默念。 …… 另一边,审判台席位上的段清水在判定完这一事实后。 继续开口:“关于本次庭审中的是否以主观牟利判定完成。” “现在对本次庭审中的其他重点进行总结。” “根据上诉方的上诉请求和一审的判定结果。” “一审判定认为,国外盗版药对于多数特定人群有着巨大的身体影响,由此认为,林勇贩卖假药的情节较为严重。” “而上诉方则持反对态度。” “上诉方认为,盗版药是缓解了特定人群的病情,不应该构成情节严重的情景。” “关于以上,上诉方能不能够详细的进行描述?” “可以的审判长。” 苏白在说话的时候,心中也长呼了口气。 这一个判定是本场案件中的关键判定,也是主要影响刑期的内容。 如果二审判定不驳回一审请求的话。 那么林勇的刑期……说实话,减少不了太多,达不到应有的预期。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苏白整理好了材料后开口: “对于情节严重的判定,我方认为有一定的异议。” “具体如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售卖假药判定情节是否严重,需要依照不同的购买人群,产生的不同效果分别认定情节较轻,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购买人群造成了不良的身体健康影响,认定为情节严重。” “在本案当中,林勇向他的病友售卖盗版格列药,用以缓解病友们的病情。” “这种情况,是并没有给购买人群造成不良的身体健康影响的。” “并且从购买人群的角度来看,不仅没有不良的身体健康影响,缓解了病情,而且还大大的降低了购买金额。” “对于他们这些人群来说,是一件好事。” “所以从这一点上看,我方认为林勇售卖的盗版药,并不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况。” “基于这一点,我方申请二审法院能够判定我方的情节较轻,驳回一审判决情节较重的判定。” “以上就是我方的具体陈述内容。” 其实,苏白的陈述很简单。 说白了,关于情节是否严重,需要从造成的影响力是好是坏,来进行对比。 林勇购买国外盗版药,有没有病友吃了这个盗版药造成不好的影响或者是加剧病情…… 这一点是判定林勇情节严重的标准。 如果没有这种情况,那么就不应该判定林勇情节严重。 一审认定情节严重,显然非常的不合理。 因为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没有人因为吃盗版药而造成了病情加剧的情况。 毕竟怎么说…… 这个盗版药虽然说是盗版,可是在功效上差不多。 只是国外制造工厂,抛开国际因素来对正版药进行仿制,也不怕侵权被告进而生产的药品。 甚至从另一方面来说,林勇本身就在吃这个盗版药。 这也从侧面证实了对于慢性白血病的作用是好的,达不到情节较重的程度。 所以…… 关于这个判定,肯定要提出驳回! …… 第351章 判定情节严重?怎么判?那是在救人! 判定情节较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定情节较重,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和情节较重,只相差一个字,可是两者之间的差距极大。 两者的上下限差距甚至可以高达数年! 就比如说在一审时,林勇被判决四年有期徒刑。 为什么能被判四年有期徒刑? 主要的原因还是认定情节较重的缘故。 这也是为什么,苏白会将这一个判定看的比较重要的原因之一。 因为关乎着刑期的底线! 如果判定刑期较重,那么起码三年有期徒刑! 完全达不到减刑的意义! 所以能不重视这个判定吗? 肯定不可以。 …… 在苏白开口陈述完毕,审判台席位上段清水作为审判长整理了相关的诉讼材料。 紧接着扭头看向公诉人席位和控告方席位。 “公诉人和控告方委托律师对于这一判定,有什么看法?” “先请公诉人进行陈述。” 面对审判长的开口,公诉人点了点头:“好的审判长。” 在这场案件当中,公诉人始终保持着客观理智的态度。 就像在刚刚,对于林勇有无主观故意进行牟利,公诉人没有任何异议。 因为他认为判定林勇无主观牟利,本身没有太大的问题。 所以并没有提出任何其他的观点。 但是对于苏白提出来的情节问题,公诉人有一定的异议,并且客观的指出来了,其中的问题。 “审判长……” “关于情节是否严重这一判定,检方认为不应该只从有无对较多的特殊群体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来考虑这件事情。” “上诉人委托律师提出来的这一观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观点。” “关于本案,检方认为有着不同的角度。” “有无对购买人群身体上造成伤害,来判定情节是否严重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则是针对购买群体的规模。” “在本案当中,林勇销售代购了两年的时间,根据调查出来的人群高达2000人。” “传播面非常广,并且销售次数非常大,销售金额很高。” “从这一方面,检方认为可以达到一定的情节较重的情况。” “以上就是检方的看法。” 这一次公诉人的陈述,是非常具有客观性的。 并没有从主观或者是因为自己的情感因素,来对本次控告有所偏袒。 公诉人对于林勇的行为也非常的敬佩。 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讲,法律就是法律。 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控告,这一点没有任何的异议,这也是作为公诉人的职责。 听完公诉人的陈述,段清水继续让控告方开始陈述。 “控告方对于上述方所提出来的认为情节判定较重,有没有其他异议?” “有的,审判长。” 张远当即表态开口。 他和方奇两个人在第一次判定的时候就出现了失误。 让庭审陷入到了对于控告方不利的局面。 也不能说对控高方不利,只是没有达到委托人所要求的情况。 而这一次的判定,则关乎着刑期的上下限。 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判定,两人根本不敢有任何的懈怠。 要不然……大客户可就跑了! 刚才公诉人已经从销售范围和销售金额进行了陈述。 那么作为控告方,去控告情节严重就需要对正版药和盗版药的差距进行描述。 当然也可以从对正版药的损失上进行描述。 不过关于损失,那是民事赔偿的范围责任之内与刑事责任无关。 所以这种情况他们补充的话,只能补充盗版药品对身体的危害。 这一次由张远进行陈述,张远微微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然后开口: “审判长,基于我方提交的证据已经表明,正版药和盗版药对人身体危害程度不同。” “盗版药会加重对于慢性白血病患者的并发症。” “大大增加了并发症爆发的可能性,会对病人产生危害。” “这种潜在的危害是盗版药所具备的……而正版要大大减少了这种情况。” “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并没有对病人产生太大的身体危害,那是因为暂时还没有凸显出来盗版药的危害程度。” “这种情况是具有偶然的。” “但同时也蕴含着极大的潜在威胁……” “我方详情审判长能够从这一方面来进行考虑。” 张远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又看向了上诉方席位。 此时,苏白在面对公诉人的陈述以及张远的陈述,并没有太多的意外。 因为公诉人的陈述和张远的陈述都是从一审的相关判定中来突出判定的要点。 的确…… 按照公诉人的陈述,判定情节是否属于较轻还是较重,需要从多方面来进行考虑。 或者说……需要考虑到销售人群和销售金额。 但是这有一个前提! 那就是在一审判定中,是以牟利为主观目的来进行的判决,所以需要考虑到销售金额和销售人群。 但是在刚刚二审的判定中,已经驳回了这一个观点。 同时! 至于控告方委托律师所描述的情景,这一点同样也不适用。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张远所陈述的盗版药的危害,其实正版药也具有。 并且盗版药之所以被国家列为假药,是因为没有获得经营许可。 而不是成分造假或者是成分中有致人体不好的成分。 关于这一点,苏白也进行过调查和询问专业人士了。 盗版药中的相关成分按照国内的规定来讲,并不算超标。 那么其潜在危害属于正常的情况,并不构成加重判罚的必要条件。 就好比,吃任何药都会有一定的不良反应。 那么制造这些药,只要经过了国家的检验,并且经过了提醒和提示,不用承担相关责任问题。 再有……有吃错药去告药商的吗? 所以从这一点上能够看的出来,并不能够达成加重判罚的标准。 审判台席位上,段清水开口: “对于公诉人和控告方的陈述,上诉方有没有什么要讲的?” “有的审判长。” 苏白在听到审判长的询问,当即开口:“我方并不同意公诉人和控告方的陈述。” “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公诉人的陈述是从销售范围,销售金额和销售人群而定的情节严重。” “但是从以上角度要判定情节严重是从什么方向进行处罚?” “是从销售假药和代购药品获得了巨大利益,侵害了购买人群的身体健康才能进行情节严重的判罚。” “换句话说,就是从牟利的主观进行出发,明知道盗版要对于购买者有身体上的危害而继续行使售卖。” “可是在刚才的判定中,合议庭已经判定,我方并不是以主观牟利为目的而进行的销售代购行为。” “所以从以上几点判定我方情节严重,完全不符合情景。” “再有一点儿,我方为什么会进行代购?” “我方进行代购的原因是不是为了帮助病友?” “那么,从这一方面来讲,销售金额和代购人数越来越多,那么,我方所帮助的人就越多。” “怎么会出现情节严重的情况呢?” “公诉人的这一番陈述,是以牟利为主观目的,是以一审的判决结果而进行的继续推进。” “所以,针对二审的现有情况来讲,公诉人的说法并不成立。” “第二:控告方控告我方代购的盗版药存在潜在的危害性……” “对于人体的危害性,相比于正版药要大的很多。” “我不知道这一点控告方从哪里得出来的结论。”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服用盗版药的购买人群暂时没有出现控告方所陈述的出现并发症的情况。” “再有……” “根据我方提交的证据能够表示,盗版药完全符合我国的用药成分标准,不过在我国没有经营的许可权利。” “所以被称之为‘假药’。” “可是在成分上并没有出现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成分。” “还有一点,我想要强调和说明,在林勇购买的所在国家,这种假药,是属于其他国家的‘正版药品’,有着经营的许可权利。” “所以从这方面来讲,我方并不认同控告方所陈述的观点。” …… 苏白清楚的进行了反驳性的陈述。 将公诉人的陈述和控告方的陈述都反驳了回去。 面对反驳,公诉人在听完苏白的陈述后,微微点了点头。 没有再做过多的回应,刚才苏白陈述的非常清楚了,他的观点是基于一审的判决结果而定的,进行牟利的观点。 虽然说基于这一点,他还可以继续反驳,但实际上没有继续反驳的必要。 因为关于判定是审判长来进行判定。 他只需要将这些提出来,而后由审判长选择是否进行判定就可以了。 而另一边…… 控告方张远在面对着苏白的反驳时,当即表示: “对于上诉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观点,我方并不认同。” “从用药成分上来讲,盗版药相比于正版药的确更能引发各类并发症。” “暂时没有出现,并不能够代表未来不会出现,并不能够代表不会由于潜在的危险性,对未来健康造成巨大的危害。” “上千人购买了盗版药,那么就是有上千个危害。” “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情况。” “至于上诉方所陈述的,目前没有爆发出来的情况。” “可能是由于偶然性。” “所以对于这一点,我方认为应当予以驳回。” ???? 对于张远的这种说法,苏白觉得,对方这完全是在说服自己和说服审判长。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啊! 存在潜在的危害性,哪个药品不存在潜在的危害性? 只要其成分不超标,符合国家规定,对人体没有特别严重的危害,符合国家发行的标准。 那么这种药品,就属于正常的药品! 现在张远的陈述完全是一种“表现形式”。 难道是想给后面的老板表现一下自己尽力了? 对于这种情况,苏白仍然做出了反驳: “我不知道控告方所陈述的内容是依据什么管理法,管理法的条例控告方并没有列举出来。” “单从具有隐藏的危害性,我想请问一下控告方……” “格列正版药难道不会引起并发症吗?” “会,但是概率要比盗版药小很多,如果购买盗版药的群体能够购买正版药,这种并发症几乎不会出现。” 张远回复:“服用盗版药的危害性很大,存在的潜在危害性也很大,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苏白点头认同了张远的说法,然后又反问一句。 “从另一方面来说,服用盗版药的危害形式很大……” “可是难道购买人群不知道其危害性很大吗?” “购买盗版药的原因是什么?” “刚才我方已经陈述的非常的清楚了,购买盗版药的原因是因为吃不起正版药!” “吃不起正版药,等同于慢性等死。” “而盗版药给了这些吃不起正版药的群众们一个生存下去的希望。” “相比于那些并发症,那些潜在的危害,面对死亡这些重要吗?” “这些并不重要!” “还有一点就是,大家都知道吃盗版药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身要承担一定的吃药风险,但是能够好好的活下去。” “就像是刚才我方出庭的证人所描述的那样。” “她不知道正版药好吗?” “知道!” “可是吃得起吗?” “吃不起。” “是盗版药给了他们一个活下去的希望。” “他们难道不想要吃正版药吗?那药假不假他们不知道吗?” “在他们看来,能够缓解他们病情,能够让他们活下去的,这就是‘正版’药。” “至于控告方所陈述的潜在的危害性,存在!” “可是林勇所售卖的药品作用大于副作用,从这一方面来讲,已经掩盖了其潜在的危害性。” “并不能够构成危害购买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总体说下来,只有简单的一句话—— 吃盗版药,活下去,不吃盗版药,活不起。 怎么选? 你让那些病友们怎么选?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 面对潜在的危害性,他们心里也非常的清楚。 但是只要能够活下去,就有希望。 而控告方所承受的什么潜在危害性,在买不起药的情况下,不值一提。 说到底! 关于这点的陈述还是一个道理,吃不起正版药! 至于潜在的危害性算什么,在生命面前什么都算不上。 从这一点来看,林勇售卖盗版药,是危害其他人的身体健康吗? 根本不是! 判定情节严重,怎么判? 那是在救人,而不是在害人,怎么判定情节严重?! 这一点才是苏白刚才陈述内容中的核心点。 …… 第352章 事实认证,判定结果!证人当庭指责控告方。 在苏白的反驳陈述当中,主要表达的只有一个观点—— 情节是否严重,看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 表现危害的具体形式是什么。 再有一点,潜在的危害属不属于造成情节严重的情况。 关于最后一点,显然,在法律上并不成立。 潜在的危害性是属于什么? 是属于未来的可能性,是不具有客观事实的存在。 你现在在这里说潜在性,那未来什么可能性都会存在,你怎么能够保证其他可能性不存在? 所以说不具有客观事实的说辞,在法律上都是不被允许,不被认可,不被采纳的。 再有。 刚才苏白表述出的情况已经非常的清晰了。 吃盗版药对于身体的危害完全可以掩盖过其潜在的危害。 并且又没有出现大规模或者是有人出现吃盗版药引起的重症情况。 怎么来判定情节严重? 凭借哪一点来判定情节严重? 根本没有事实依据来进行判定。 一审进行判定那是在一开始以牟利为目的进行的判定。 在这种情况下,判定情节严重很正常。 可是现在二审已经驳回了,那么从这一个观点上来说,就不能够判定情节严重。 “总体来说……问题不大。” 苏白在心里默念。 …… 在各方陈述完相应的观点。 审判台席位上,作为审判长的段清水从自己面前的材料中取出关于控告方和检方提交的证据。 依照材料来看。 目前检方和控告方提出来的材料均没有因为有人出现吃盗版药引起重症或者是死亡的情况。 在法律的意义上,的确是达不到情节严重的地步。 不过…… 段清水看向上诉人席位:“关于刚才各方的意见合议庭已经听取。” “现在我想请问一下上诉人,你对于这款盗版药有没有什么了解?” “或者说你知不知道它的危害性,危害性有多大?” 林勇作为上诉人,在听到审判长的询问后,微微点头。 “审判长……” “我对这款盗版药有了解,也知道危害性。” “我是在国外了解到这款药的,因为当时我也患有慢性白血病……”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林勇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 “审判长,我说的话有些长,因为我想把前因后果都说出来,这些可以在庭审上陈述吗?” “可以,刚才我询问你的问题,就是想了解一下你对这款药的看法以及了解的过程,你陈述吧。” 段清水开口,示意林勇继续陈述。 林勇听到后点点头,继续开口: “好的审判长。” “因为我也是慢性白血病患者,所以对于国外的一些特效药什么的也很关注。” “当时我在做外贸生意的时候就已经了解到了,在国外有不少的慢性白血病患者都在服用这款盗版药。” “并且听他们说,这款盗版药的效果很不错,和正版要没什么区别,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副作用。” “一开始我是不愿意服用盗版药,因为我家的经济条件可以购买正版药,心里面想着服用正版药还是好一些。” “可是后面因为家里的外贸出了点事情,那段时间缺少资金。” “买正版药的花销太大了,所以就想服用盗版药。” “一开始我也挺担心的,担心不像其他人说的那样,没什么太大的副作用,可是后面慢慢发现没有什么太大影响。” “然后就告诉了身边的病友。” “我一开始也是自己用,慢慢的用到放心了才敢介绍给自己身边的病友,要不然我也不敢拿着有缺陷的药去害人。” “我也怕因为给别人推荐药,代购药,让其他人出事。” “至于有没有什么危害,我询问过卖这个药的国外经销商。” “在一般的情况下,不会出现什么太大的问题,除非是自己不爱惜自己身体,整天喝酒干嘛的。” “在代购药品的时候,我也将危害都告诉病友了,患过慢性白血病的病友都知道该怎么做,该怎么好好调养自己的身子。” “这个药我自己吃了两年多,代购了两年的时间,我没有听说过有任何一个人,因为这个药吃坏了自己的身子,出现了意外。” “这个药是有危害性,可是危害性并不大。” “这也是我选择代购的原因。” 林勇一五一十的把详细的情况都陈述了出来。 在陈述完毕后,审判台席位上,段清水扭头看向证人席位。 “请问证人,上诉人所说的如实嘛?” 证人席位上三名证人纷纷开口: “林勇说的都是实话,我是从林勇手中购买盗版药的第一批人。” “我能证实他说的话。” “的确是他先用过之后觉得效果好才推荐给我们的,我们用过之后,身体上并没有什么危害。” “其实正版药委托律师说的

相关推荐: 年代:从跟女大学生离婚开始   树深时见鹿   百美仙图:女神宝鉴   我的风骚情人   娘亲贴贴,我带你在后宫躺赢!   沉溺NPH   红豆   女奴的等价替换   芙莉莲:开局拜师赛丽艾   娇软美人重生后被四个哥哥团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