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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么一点身外之物,你不会舍不得吧?要真是这样,那传出去,别人不笑话我们司马家,未来的当家主母是一个小气巴拉的女子才怪!” “相公,我……”李金凤真是有苦说不出。 她是很想拒绝到底,可相公却暗示她以后会是当家主母……罢了,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若被自家相公嫌弃,那她便可能成为下堂妻,到时候别说肖想司马家的当家主母,就是连司马家的下人,她都未必能当上。 她眼里含着一泡泪,强颜欢笑道,“怎么会呢?我与兰儿姐情同姐妹……” 李建兰一下子替她两个弟弟进账了两百两银子与宝物,心里正美着呢,把所有东西都抱在怀里,笑得见牙不见眼,随口应道,“嗯嗯,咱们姐妹情比金坚,像你这么好的闺蜜,最好给我来一打!” 李金凤瞧她那副小财迷的样子,恨得牙痒痒。而司马锐这觉得这样的李建兰少了那份由内而外发出的冷淡疏离,变得十分的接地气,也十分的,可爱。 便忍不住道,“兰妹妹,三日后,我在位于十里外的农庄里举行一场盛大的赏荷联谊会,邀请了整个镇上的贵妇贵女,非常希望你能赏光参加。” 一个大男人,居然举办这种女人间的聚会,是为了享受女子那种崇拜的目光?还是为了充盈他的后院?总之,令人十分费解。 李建兰满脸都是毫不掩饰的鄙夷,正要拒绝,潘夫人的声音忽然插入进来,“既然司马公子如此热情邀请,妹妹,你不去实在说不过去。” 身穿鹅黄束胸长裙的潘夫人从后院袅袅婷婷步行而出。之前她为了亲近这些村民,她故意收敛、低调,此时她面对司马锐等人,便毫无顾忌,属于上流贵女的气质由内而外散发出来。 李建兰迎了上去,“姐姐,这外头人多口杂,你怎的出来了?” 潘夫人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妹妹,我听说这外头来了个十分大方的客人,心中好奇便出来瞧瞧。没成想,竟是咱们的司马公子。” 司马锐笑容满面,朝潘夫人微微弯腰行礼,“见过潘夫人。听说潘夫人与兰妹妹情同姐妹,在下方才已向兰妹妹发出了聚会邀请,不知潘夫人可否赏光?” 潘夫人淡淡一笑,“我与妹妹现在是秤不离砣,自然是要一起的。” 李建兰是非常厌恶司马锐的,能有多远便想躲多远,可潘夫人却让她应邀,她心中疑惑,可也信她,便笑盈盈地站着,并没阻止。 司马锐喜得用力挥了下羽扇,一旁挽着他胳膊的李金凤差点被他甩了出去。 “如此极好!在下的农庄定会因二位的到来而蓬荜生辉。”双目炯炯地望着李建兰。 李建兰瞧他那副势在必行的嘴脸便讨厌,便掐着嗓子说,“是吗?我怎么瞧着金凤妹妹不太高兴的样子?” “娘子?”司马锐的语气里隐含着警告意味。 “啊?哦,相公。”李金凤瞬间换上了一副温柔喜悦的面容,“怎么会呢?兰儿姐,你以前对我多有误会,一直未曾上门瞧过我,三日后能来,是最好不过的了,咱姐妹俩也能好好的叙叙旧了。” 所有人都明白她的委屈求全,便有些同情;可一想到这是她自己费尽心机求来的姻缘,又有几分幸灾乐祸。 李建兰皮笑肉不笑,道,“那便叨扰妹妹了。” 身后忽然响起文智轩低沉的声音,“不许去。” 他刀削的俊颜上冷峻异常,双唇紧抿着,黑眸深邃难懂,浑身散发出冷漠之气,却带给人一种属于上位者才有的霸道与威严。 顿时几个女子小声地询问,“他是谁啊?好俊啊!” “是啊是啊,真是太好看了,神仙一般的人儿啊!那司马公子瞬间就被衬得形同乡村野汉了。” “……” 在这一片窃窃私语声中,文智轩面色越发的冷凝,李建兰忙上前挽住他胳膊,心虚地道,“相公,我……” 见他脸色吓人,她心里也发怵,说不下去了。 潘夫人神色也变得尴尬,她不过是想着带李建兰进入本地的贵妇圈里,好为她鼓捣出来的东西做宣传,却忽略了司马锐曾是李建兰未婚夫的事!一看文智轩就知道,他生气了,这下可怎么办啊,小两口可不要因这事而心生嫌隙才好…… 李建兰实在很怕这样的文智轩,那双眼眸里再无半丝往日的温情,仿佛是漫无边际的冰川,望之一眼,都能将人的心脏冻结。 当下,她也顾不上许多,踮起脚在他耳边低声说,“相公,是潘夫人让我去的,她定是有什么打算,我眼下先配合一下,晚点儿再找她问清楚,好吗?” 文智轩冰冷的双眸便有了丝丝回暖的迹象,可仍不松口,“那也不行。” 开玩笑,那司马锐双眸里刺果果写着,“我对你很感兴趣”这几个大字,谁看不出来?管她什么滔天大计划,他断没有把自己媳妇送入狼口之理! 李建兰气得直跺脚,咬牙暗骂,“这个榆木脑袋!” 忽然门外又传来唱诵,“怀安县许儒懿许主薄到。” 许儒懿? 李建兰对这个名字感到莫名的熟悉。 第143章 突然冒出个奇葩竹马 只是,她很努力地想,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同时,这个人有些浮夸,李建兰有些不喜,不过是个主薄而已,为何要如此高调? 随着人们的议论纷纷,那神秘的许儒懿便迈着八字步,大摇大摆走入院子中。 他五官极其平凡,唯有额头正中的一颗桃花痣殷红醒目。而真正夺人眼球的是,他身上穿了一件大红衣袍,鲜艳如血,面上用金色的丝线勾勒着繁杂的图腾,套在他黑瘦的身躯上,就好像小孩偷穿了大人的衣服,不,是偷穿了新郎官的衣服,很是滑稽。 李建兰远远瞧着,忍不住“噗……”一声乐了。这人是老爹请来的逗比吗?如果往他眉宇和鼻子间涂满白色脂粉,就活脱脱一个小丑了。 许儒懿听见清脆的笑声,便往这边瞧来。 只一眼,便愣住了。 只见眼前女子清丽脱俗,一双美眸清澈如湖,笑面如花,腮边两颗小酒窝若隐若现,挠人心窝…… 好个灵气十足的女子! 许儒懿瞧得错不开眼,他的随从却闪身而出,凶神恶煞地喝斥道,“大胆!尔等见了许主薄不下跪行礼,是要我们统统拿下问罪吗?” 村民们自然不知什么是主薄,不过见此人穿着华丽,意识到身份非富即贵,便十分惶恐地跪倒了一大片。 李建兰夫妇自然也得跪下。 那许儒懿便越过众人,朝李建兰快步走来,“姑娘,不必多礼,快快请起。” 李建兰望着伸到自己面前的那双大手,愣住了。在这么多人当中,他为何独独伸手扶自己? “谢过主薄。”文智轩半抱着把她扶起,而后快速的退了开去,神情充满了戒备。 许儒懿的一双眼睛,却仿佛黏在了李建兰身上,她退,他也跟着退;将文智轩当成了透明。 “姑娘,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李建兰又差点爆笑出声。这搭讪的台词真是老掉牙了,他就不能换个新鲜的词儿? 许儒懿见李建兰拼命忍住笑的样子分外可爱,便故作严肃地道,“姑娘,你以为我是在故意找借口搭讪你,对不对?那是你对我不够了解,误会也是正常。实际上我是一个很正经严肃、保守老实,却又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人见人爱的优质男子,你以后接触多了,对我的印象会慢慢改变的。” “噗……”李建兰实在忍不住,爆笑出声。这家伙是周星星穿来的么?也太逗了吧! 许儒懿见自己说了这么多,还是没能把她感动,也十分的无奈,“我再说一遍,我俩是真的见过,你相信我。” 瞧他极其认真的样子,李建兰又不由地心生疑惑,便仔细的盯着他瞧。 好半天,两人异口同声的喊: “大肚妹?” “鼻涕虫?” 李建兰认出来了,他是外地人,那年家中遭逢劫难,他爹外出避祸,他也被自己的娘亲带回了娘家。他娘当时手中仍有一笔积蓄,便将他送进了私塾,成了李秀才的学生。 “大肚妹”是指李建兰,以前她爱吃,也挺胖,因此许儒懿总是喊“大肚妹”;“鼻涕虫”则是许儒懿,李建兰总讨厌他吸着鼻涕跟在自己身后,老是喊他“鼻涕虫”。 要说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这情谊自然挺深厚的。直到七年前,许儒懿回了老家继承他爹的产业,两人便断往来。 不过,他如今做了主薄,虽说是个不入流的小官,可在普通人眼里,也算是小有成就了,李建兰打心眼儿里替他高兴。 “鼻涕虫,现如今你可是当官儿的人了,以后要多罩着我点啊!” “嗯嗯!”许儒懿敷衍地应声,心里实在不敢相信,眼前的苗条淑女是他两年前看到的那个又丑又肥的李建兰,忍不住惊呼连连,围着她团团转,“大肚妹,你怎么变得这么好看了?我两年前还见过你,那时你还胖得跟猪一样的!” “呃……”李建兰额头垂下黑线。这人说话不能婉转一点么,专挑人的痛处来踩。不过,却抓住了他话里的关键词,“两年前你在什么地方见过我?我怎么印象全无?” “你不知道吧?我两年前来过一趟,原本想向老师提亲的,可当我远远瞧见你艰难地挪动着肥胖的身躯去抢一个小孩的吃食时,我吓得是连滚带爬就出了村子,别说提亲了,就连老师的面都不敢去见了的。” “许儒懿……”李建兰咬牙怒吼,听着周围那些闷笑声,她真想将这个口无遮拦而又不懂人情的家伙给胖揍一顿! 许儒懿却双眼冒着粉红色的星星,“大肚妹,大肚妹你现在有人要没,我可提亲了哦。” 这下子,不等李建兰说话,文智轩便主动站了出来,“感谢你当年不娶之恩,我才得以娶她为妻。我是她相公,未请教阁下?” 许儒懿正眼瞧了文智轩下,很是不客气的将他全身上下扫描一顿,而后嫌弃撇嘴,“大肚妹,这男子多丑啊,你眼下变好看了,可审美水平也要跟着提高才行。按照你的条件,你最起码要找一个像我这般英俊潇洒、帅到掉渣的男子,才能衬得上你。” “呕!”周围众人纷纷发出呕吐声,李建兰也十分无语,几年没见,这家伙不但脑回路有点异于常人,就连眼神都不太好使了——大多数女子见了文智轩都心花怒放,也只有他说文智轩丑了。 李建兰就当是妒忌心里再作祟,便转移了话题,“你是来找我爹的,还是来吃我弟弟的喜酒的?要是后者,赶紧把礼金送上来。” “哦。”许儒懿应了声,而后与随从耳语几句,那随从便匆匆而去。不过片刻,那随从又回转而来,手上捧着一大堆东西。 “大肚妹,我恰巧在临县公干,听一个同学讲老师中年得子,才过来祝贺的。随礼准备得有些仓促,便将一些同僚送的特产也当作随礼给两个师弟,你别嫌弃的好。” 李建兰嘴里说着“肯定不嫌弃”,手上却不停地翻着那些礼品。 堆在上头的,全是一些腊肉干之类的土特产,而在下面的,则全是铜板!全部用绳子穿成一串串的,略略看了下,最起码有两千多枚! 第144章 不许见花蛤蟆 李建兰瞪目结舌,“你既是公干,带这么多铜板出门作甚?” 许儒懿理所当然地道,“方便啊。吃个饭、买点东西,总要花钱吧?自己带着铜钱多方便,不用别人找零。” “……”李建兰彻底无语。 李秀才刚刚上了趟茅房回来,便见院子里突然涌进许多人,不但有司马家的,还有口称自己为“老师”的许儒懿,惊喜交加,良久才回神把人往里边引。 李建兰只顾低头查看许儒懿带来的礼品。可翻来翻去,除了铜板,再也没瞧见其他值钱的东西。不由得嘀咕一声,“小气鬼”,便把东西搬进了今日充当临时账房的陈氏的房间里。 按照风俗,孩儿满月,只能是祖父母带着去见祖先,孩儿的父母不能陪同的。所以,等李建兰再次转出来时,老李氏便让她抱上两个弟弟,跟她一起去拜祭先祖。 两个小家伙睡得香甜,才抱出门口,便引得很多女眷上前逗弄。 “好机灵,跟兰儿你长得真像!” “是,这小胳膊小腿嫩白嫩白的,莲藕似的,真招人稀罕!” 赞叹声不绝于耳,李金凤的娘听了,便酸溜溜地搭了一句,“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出生在这儿山旮旯里当泥腿子!” 老李氏立刻呛了回去,“我孙子是泥腿子怎么了,好歹清清白白做人!不像某些人生的儿子个个是个贼,刚学会下地儿,就行那小偷小摸的行径!现如今长大成人,整日里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连个人儿都娶不上,只怕死了也愧对祖宗!” “你!你!”戚氏被噎个半死,她半句话都说不出来。她的两个儿子就是不省心的,才两岁多点,就时常跑出去偷邻居的瓜果,五岁偷鸡,十岁偷鸭,总之是坏事做尽了的,全村人都知道。 可老李氏也没有指名道姓,她一旦骂回去就等于对号入座,那不是犯贱吗? 戚氏被气个半死,李建兰便笑了,说道,“婶儿放心,我爹会送我两个弟弟去念书的,以后会是个有学问的泥腿子。” 说完,便一手各抱一个弟弟,仅跟在老李氏身后。 老李氏挑着担子唠唠叨叨,“你这话说得也奇怪,有学问之人还当什么泥腿子?不是大官就是大学问家,有出息着呢!” 她在前面稳稳地走着,李建兰瞧着这老妇人那矮胖却稳重的身影,不禁想,如若老李氏不那么偏心,就好了。 等李建兰与老李氏回来,便瞧见前后院都坐满了人,司马锐、许儒懿等人自然是被安排坐主桌,而女眷则留在了内院。 李金凤与潘夫人坐在了同一桌子上,一看见李建兰,便都十分亲热地招手让她过去坐。李建兰瞧着外婆殷殷期盼地望着自己,便笑着冲她点点头,对潘夫人两人说,“不好意思啊,我外婆她老人家好不容易来一趟,我想陪陪她,回头再找你们聊啊,慢用。” 潘夫人笑着说,“去吧,去吧。” 李金凤则抓住了机会冷嘲热讽,“兰儿姐是个重感情的,在亲人面前,我们这些外人算得了什么呢?快去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不近人情,霸着你不放呢!” 李建兰笑了笑回应,“是啊,亲人是亲人,外人是外人,确实是不能比的。可很多时候,我都将很多外人当作自己的亲人看待的呢,而有些外人表面伪善,实际上阴毒的,我压根儿没把她当人看待!” “你!”李金凤被气白了脸,却一时找不到话来反驳,李建兰噙着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到了她外婆的桌子上。 按照风俗,本来陈氏要抱着两个弟弟也上桌,陪娘家人吃饭,小家伙也得沾一沾油水的,可陈氏见收了太多礼金和礼品,怕离开遭贼,便一直坚守在房内。好在她娘家人也是明事理的,并无意见。 “兰儿啊,快来,让外婆好好看看你。”李建兰外婆枯瘦而冰凉的手握着李建兰的手,对她左右端详着,眼睛里慢慢浮上了泪,“方才你娘与我说了,你奶的作为真的是……总之是苦了你了。” 李建兰甜甜一笑,“外婆,我不苦,好在没按照婚约嫁到司马家,不然眼下我才是真的苦……我相公,他,对我很好,晚一点让他给您磕头。”难得脸上浮上一抹羞涩,众人都笑了起来。 一阵寒暄,李建兰招呼大家开吃,给外婆夹菜。 外婆瞧着这满桌子好吃的,笑得双眼眯成了一条缝,连声说,“好。” 李建兰的舅母是个瘦小羞怯的小妇人,尽管她很久没闻过肉味了,可眼下仍遵循着孝道,一个劲地给自家婆母夹菜,李建兰瞧外婆的碗上都冒了尖,便说,“舅母,您也吃吧,外婆一下子吃太多,恐怕不好消化,等一会儿再给她夹菜。” 舅母便不好意思地笑着点点头,这才夹起一小块肉放进自己嘴里咀嚼。 其他的妇人也都只是埋头默默地小口吃着,虽然胆小,却都很安分。 李建兰主动给她们夹菜,找话题与她们聊,气氛倒也十分融洽。不一会儿,她们的拘谨与紧张便消弥了许多,主动与李建兰说起了话。 那些菜式按照李建兰的吩咐,加入了不少调味料,因此味道比寻常的好吃很多。客人们吃得满嘴流油,连称好吃。 李建兰大多数只顾说话,还来不及吃几口食物,那边伙房里掌勺的李大旺便差人来请示了,“说是吃食不够了,不知该怎么办。” 估计是今日来的客人超出了二十桌,因而所有东西都超出了预算。 李建兰忙跟过去瞧。 伙房里热火朝天,伙夫们都在挥汗如雨。 李大旺正急得团团转,一见李建兰,像见到救星一般忙迎了上来,“大妞儿,所有食材都用光了,你看咋整?” 李建兰记得潘夫人捎来不少东西,其中就有吃的,那许儒懿也带了不少特产来,便道,“大旺叔,你别急,我去库房瞧瞧。” 李建兰找到文智轩,两夫妻一起进了库房。 才进了门,文智轩猛地将她抵在了墙角,语带威胁,“媳妇儿,你不许再跟那花蛤蟆说话,听见没?” 他的双眸炯炯,强烈的男性气息紧密包裹着她,熏得李建兰的脑子有些晕陶陶,傻愣愣地问,“花蛤蟆?” “许、儒、懿!”他几乎是咬牙切齿地低吼出声。这混蛋方才在外头大肆宣扬,以前与自家媳妇如何的亲密,他气得想杀人。 花蛤蟆……这比喻,还挺恰当的。 李建兰忍住笑,道,“相公,他是我爹的学生,我自然不能做得太过……” 文智轩倏地吻上她那恼人的小嘴,截断了她的话。 李建兰听见自己心“砰砰”猛烈直跳,而外面那些喧闹声仿佛远在天边,她往后倒退,想要挣脱他勾在她腰上的强劲胳膊。可下一刻,她直接被他压在了墙上。 第145章 洋葱都被他感动哭了 外面人来人往,库房内却波涛汹涌,李建兰想到文智轩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顿时有些心慌,伸手抵住他的胸膛,“相公,不可……” “别动。”文智轩低声说着,粗粝的指腹在她的唇上摩挲。 这段时日整日忙碌,他都没机会好好看过她。 她真的变美了许多,乌黑的发,脂粉未施的脸红润光滑,眼波流转。就像个山中精灵,吸尽了山中灵秀之气,美丽又灵动十足。 “媳妇儿。”他的声音痴缠,鼻息呼出的热气,散发着重重危险的气息。 李建兰觉得自己的心尖儿都颤了颤,几乎不敢看他能灼伤人的双眸,垂下眼帘低声道,“相公,伙房那儿还等着我拿主意呢,你先放开我。” 她温温柔柔的,带着几分羞几分涩几分恼,长而翘的眼睫毛,小刷子似的一下一下地刷着他的心窝,令他的心都软软酥酥的。 文智轩不自觉地放软了语气,“媳妇儿,你跟那司马锐谈笑自如,又跟那许儒懿眉来眼笑,我,我这心里……”他也不知自己是怎的了,胸膛处像憋着一团火,难受得他想要杀了那两人。 李建兰抬起眸来,瞧着他疏朗俊逸的眉峰微拢着,焦躁之气息从他紧抿的唇角流泻,心便像有根细线在扯着,丝丝的疼。 他,这是不相信自己吗? 李建兰幽幽地道,“相公,或许因我变化太大了些,那两人便怀着一种猎奇的心理接近我,逗弄我,可你要相信,我绝不可能与别的男子有什么牵扯。” “嗯。”文智轩心不在焉地应了声,头却慢慢俯了下来。 她这几乎是直接告诉他,“她心里只有他”了,可他却毫无反应?李建兰一把推开他的脸,抓狂低吼,“相公,你到底有没有在听?” “媳妇儿。”他靠得更近,形成压迫性的姿势,李建兰的背脊抵在冰凉的墙壁上,再无半丝退路。 讨厌,讨厌! 他就会用低沉性感的嗓音来蛊惑她,好整以暇地等待她弃械投降!更令她奔溃的是,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地起了反应! “媳妇儿。”他又低低沉沉地唤了一声,修长的手指在她胸前打转,每一个动作优雅而危险。 李建兰的身形不受控制地颤了颤,用几乎哀求的语气道,“相公,你快放我出去,不然伙房的人要闯进来了。” 文智轩手上的动作一顿,他有些委屈地道,“媳妇儿,等这儿事完了,咱就回吧,我晚上没抱着你,睡不着。” 这里的风俗是,两夫妻回娘家是分房睡的。 李建兰瞧着他眼底的黑圈,不由得心疼,语气也越发的温柔,“好,明日咱们就回吧。” “嗯。那你不许去参加司马锐的聚会。”某人得寸进尺。 李建兰很是无奈,“相公,潘夫人可能想带着我打入贵妇圈里,我想去……” 文智轩长叹一声,把她小小的头颅压在自己的心脏处,“那把我也带去。” 李建兰张嘴想拒绝,可闻着他身上清冽的香味,鬼使神差的,“好。” “媳妇儿……” “相公!”李建兰火了,这人还有完没完啊,怎么跟个孩子似的黏人! 好似媳妇儿真的生气了。 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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