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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店的深处走。待人彻底散尽,才便得意洋洋的拍拍手,“总算出了一口窝囊气了。” 小乞丐拍着小手嚷,“姐姐,你好棒!”仰起小脸,满脸的崇拜。 “小傻瓜。”李建兰蹲下,用手帕帮他擦脸上的沙子。至于那些常年累积下来的污垢,却很难擦干净,也只好作罢。 “给。”一直缩在柜台后的店老板,抖着手递出一方帕子。湛蓝色,很干净,没有花纹,关键是湿的。 李建兰愣了愣,伸手接过,“谢了。”仔仔细细地帮小乞丐擦脸。逐渐的,小乞丐的肌肤,五官,便清晰起来。 众人一看,愣住了,心里都掠过一个词儿,玉人。 虽雌雄莫辨,可五官精致,如玉琢成。 不过才是个孩子,就已这般好看,待成长起来,还不知如何的倾国倾城。 李建兰如受蛊惑般,愣愣地伸出手去,掐一把那光滑无比的肌肤,“乖乖,小家伙,你可真好看。” 小乞丐甜甜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也不羞涩,不胆怯,很是大方。 李建兰觉得整颗心都酥掉了,叹息道,“天哪,好美好可爱,我的小心脏受不了了。” 那店老板又端来一小碗饭,上面铺着一层绿油油的青菜,青菜上卧着一个荷包蛋。“正好是饭点,在、在下家中,煮多了一些吃食、给、给他吃。”脸红耳赤,羞得跟个大姑娘似的。 李建兰暗想,这人虽然孬,可心地还挺好。 便也不客气,接过碗递给小乞丐,“饿坏了吧?来,先吃饭。” 小乞丐“刷”得眼泪就下来了,也不知是感动还是想起曾经饿肚子的痛苦。接过碗,很是有礼地鞠躬,“谢谢叔叔和姐姐。”下一刻却转身往外跑,“我待会儿会把碗还回来的!” 李建兰手中捏着李金凤的荷包追在后面喊,“哎,你等等!” 只是才追出门口,那瘦弱的小身子左窜右钻的,跑得飞快,转眼就不见了。 李建兰有些泄气地转回来,听见那怯弱的店老板在嘀咕,“喊我叔叔,喊她姐姐?我有那么老吗?”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转身进了内堂。 李建兰暗暗好笑,转身跟文智轩说,“相公,那小家伙定是把饭端给他亲人吃了,我们去找他吧,给他点钱,不然他活不下去的。” 文智轩说,“傻媳妇,咱们这么大张旗鼓的寻找他,接济他,一定会引起有心人注意的。” 对了,怀璧其罪,一旦给了他钱,一些歹人定会欺负他年幼,进行抢夺。 李建兰有些沮丧,“那怎么办啊?” 文智轩接过她手上的荷包,交给一旁一直装死的伙计,“小兄弟,待会儿那小乞丐再来的话,麻烦你把这二两银子交给他。” 李建兰与李金凤等人在店里发生争吵,把原本店里的两个客人吓走了,因此店伙计很是不待见她的。可自家老板却主动跟她搭讪了,他也不好直接赶人。可此时一听,还要他帮忙,脸顿时拉得老长,一把拽过荷包,看也不看就揣怀里。 文智轩也不在意,指着一支金簪子问,“这个怎么卖?” 伙计瞟了一眼,随口说,“二十两。” 李建兰一听,吓坏了,忙拽文智轩的胳膊,“相公,咱们出来许久,师父都等急了,咱快走吧。” 文智轩不动声色,又指了另外一支,“这个呢?” 这个簪子是银质,镂空雕刻,上面镶嵌着一只栩栩如生的小蝴蝶,似振翅欲飞,比那些金簪子都好看。 伙计又说,“十五两。” 文智轩沉吟了下,便要掏钱。李建兰知今日他铁了心要给自己买东西了,便叹息一声,拉着他往柜台的角落里走,指着一个古朴的、不起眼的簪子道,“伙计,这簪子怎么卖?” 这是一个木簪子,打磨得光滑精致,簪头是两朵小巧的木兰花,花瓣层层叠放,仿若真正的花一般,却用了圆润通透的相思豆作为花蕊,简直是神来之笔。 李建兰是不经意地随意乱指的,此时认真一瞧,顿时就喜欢上了。 可伙计却说,“那个是非卖品。” 第103章 千金难买知心人 文智轩不悦地道,“非卖品?那你摆出来作甚?” 伙计没好气地道,“那是我们老板亲……” “小伍。”那店老板又走了出来,抬头看了李建兰一眼,忽然脸又红了。结结巴巴地道,“既然客人喜欢,就卖了吧。” 李建兰听出了话音,便问,“老板,这发簪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意义的?” 伙计正要插嘴,店老板却忙摇手,“没有,没有。只是以前想着太过普通,就放在了角落里,小伍便以为是非卖品而已。” 好吧。 李建兰的目光痴缠在发簪上面,“老板,那这发簪多少钱?” 小伍抢先回答,“老板曾说过,这发簪是静等有缘人的,因此任由客人随意出价。” “我自己出价?”李建兰觉得新鲜,可也摸不准到底给什么价好,有些踌躇地望着自家相公。 文智轩看了店老板一眼,便劝李建兰,“媳妇儿,这发簪可能对老板来说,意义非凡,我看咱们还是别夺人所爱了,给你挑一支别的,好么?” “哦。”李建兰乖巧应声,却满脸的遗憾与不舍。 店老板却有些急了,忙说,“别,两位。俗话说,千金难买知心人,这发簪本闲置已久,难得夫人青睐,因此只需给十文钱,便可带走了。” 李建兰喜得眉开眼笑,“真的只要十文钱吗?” 老板忙不迭地点头,深怕李建兰不要似的。 文智轩微眯了眸光,深深地注视着店老板。 前面才说非卖品,接着又说卖了,还可以自己出价;一拒绝,又忙说十文钱就能买走……这反复的、前后矛盾的说辞,都在传达一个信息,店老板很希望李建兰能买下这簪子。为什么?难道他看上自家媳妇了? 文智轩心中警铃大作,可见李建兰实在喜欢,只好不动神色地付了钱,然后帮她戴上。 “相公,好不好看?”李建兰一脸期待,店老板便递过来一枚铜镜,“很衬夫人的气质。” “是吗?”李建兰接过镜子,左看右看。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照镜子呢!虽说有些模糊,可也比那河水倒影出来的强多了。 只见镜子的女子眉毛修长清丽,双眸顾盼生波,眼角微微上挑,又添几分妩媚之感;双唇红艳瑰丽,微笑时两颊隐现两个小酒窝……也算是小美人儿一个了。她是属于那种明媚中带有英气的类型,通身上下都无半丝柔弱气息,却别有一番韵味。 而头上的发簪甚是精巧,像是为她量身打造,衬得她多了几分典雅的气质,脸色也分外红润。唯一不足的是,她还有个小小的双下巴,脸上也挺有肉的。 李建兰时而挤眉弄眼,时而眉开眼笑,时而皱眉嘟嘴,把一干人等都看呆了眼。 这女子……好不矜持啊! 文智轩更是嘴角直抽,没想到,一直不注重打扮的媳妇儿,还挺臭美的。心里又有些发痒了,平时总觉得她过于冷静老道,眼下这样率真的她好可爱,好想亲亲她肉嘟嘟的小脸和红润的双唇…… 李建兰忽然有些沮丧地放下镜子,“相公,你说我是不是还很胖……”可一瞧,大家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她怔了怔,这才想起眼下身在古代,女子都是躲在闺房里照镜子的……不由得脸一红,余下的话也说不出口了。 文智轩也收起了那点旖旎心思,伸手把镜子拿走交还给伙计,牵起李建兰的手,冲店老板点点头,“多谢割爱!后会有期。” 那店老板欲言又止,最终也只是默默点点头,“再会。” 两夫妻走出首饰店,李建兰便说,“相公,你觉不觉得那店老板有些古怪?” 岂止是古怪,简直是不正常!那人明明是个会家子,却故意装出一副怯懦的样子,应该是为了遮人眼目吧。 可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他是没有兴趣去考究的。他眼下,最想的是,把丰满诱人的媳妇按倒床上,大战她三百个回合。 李建兰瞧自家相公的眸光越来越深谙,便推了推他,“相公,你怎么了?” 文智轩回神,“媳妇儿,咱们去床上,不,咱们去找四弟吧,顺便看看那些工具打磨得怎么样了。” 李建兰上次将一批暗器的图纸交给了文智山,眼下一听文智轩提起,她也迫切地想知道,那些东西究竟做得如何,便点头同意了。 夫妻俩一路问路步行前往,可找到打铁铺时,那店里的一名伙计翻着白眼回答,“文智山那个泥腿子吗?被掌柜的辞退了。” 两人面面相觑,正想问清楚一点,那伙计从里边端出一盆水,“刷”地冲两夫妻泼去。好在文智轩手疾眼快,拽着李建兰避得快,不然准被泼个透心凉。 伙计斜斜地睨了两人一眼,指桑骂槐,“这鬼天气,这么热,路面都快要烧起来了,居然也还有那些蝼蚁出来蹦跶,真是怪事!”说着,拿出一把扫帚在门口“刷刷”地扫了起来。 李建兰吸进满口浓浓的尘烟,呛得直咳嗽。 文智轩从地上捡起几颗石头,“嗖、嗖”地射向伙计,而后把李建兰拽走。 伙计在身后“哎哟,哎哟”地惨叫,李建兰是解了气,嘴上仍愤愤不平,“哼,狗眼看人低!伙计这般势利,想必店老板也好不到哪里去。我看呀,四弟平日里在这儿肯定也少了不少窝囊气,早被辞退也好,回家还可以帮帮咱爹娘。” 文智轩静静地听她絮叨,眼里满是宠溺。他就喜欢看她替自己家人着想、打抱不平的样子,那说明,在她心里,有他,有整个家。 李建兰得不到回应,便摇了摇他的手臂,“相公,你咋不说话?你是不是嫌我话多了?” 她在上一世,就是卑微的暗恋着上司,因而骨子里是有些自卑的,穿越后又加上体型过于肥胖,令她超级不自信,因此,总是担心文智轩不够喜欢她。 文智轩也有些无奈了,点了点她的鼻头,“丫头,你对自己就这么没信心吗?” “相公,不瞒你说,我是对你没信心。”李建兰委屈得摸了摸鼻头,又掐了掐他俊朗如玉的脸,“连师父都偷偷塞给我美容减肥的药方,你说,在你面前,我哪里来的自信?” 文智轩皱眉,“媳妇,你觉得我这样好看吗?” 第104章 图纸被吞了 李建兰没好气地道,“你瞧瞧街边这些流口水的花痴不就知道了?”文智轩嫌戴着斗笠太热,早拿下来了。这样与李建兰招摇过市,便导致沿街的那些女子,倚着门边痴痴地相望。可当目光转到她身上时,却充满了妒忌与不屑。 李建兰心里那个气啊!不断地腹诽: 哼,我就这么不待人见么! 还有,我相公是帅气,可跟你们有一毛钱关系吗?不要脸! 文智轩的眉头皱得更深,“媳妇儿,你确定?” “相公!”李建兰气得跺脚,明明知道自己帅得日夜无光,还反问她,是不是故意要打她脸的? 文智轩摸了摸自己脸上才冒出来的胡须茬子,有些烦躁,“媳妇,不瞒你说,这两日我刮掉胡子,感觉通身不自在。以前那帮小兔崽子总是说我不像男子、太娘,还笑我……算了,反正我胡须会慢慢长长,眼下说这些没用。咱们走吧。” 李建兰被他厚实的大手,望着他如艺术品精心雕琢过的完美侧脸,心里暗暗偷笑。原来,相公也有不自信的一面呢!那是不是说明,她与他的距离又近了一些? …… 两夫妻牵手去买了种子和农具。这两样东西都是农民的必须品,同样的,价格也高得离谱。 李建兰忍着心疼买了许多,却意外的让她发现辣椒的种子。 她前世出生在四川,那是无辣不欢,虽然有时在野外无辣的吃也只能适应,可穿到这儿来之后,所有的菜不是煮熟只放盐就是直接开水烫一下,她真的很不习惯,嘴里都快淡出鸟儿来了。眼下终于找到了辣椒,怎不叫她如获至宝啊! 那老板还好心地告诉她,“小娘子,这东西味道很怪的,吃下去像被火烧一样,嘴巴、舌头、肠子都烫得很疼,解手的时候,屁股也疼,忒不好受了。既说北方有些地方的人很爱吃,可我们南方人,是决计不碰的。你要的话,我直接送你好了。” 听他这么形容,李建兰就觉得好笑,“老板,那你明知我们这儿的人不习惯,为何还要进货啊?” “唉,还不是被那卖种子的骗了么,一个劲地吹嘘如何如何的好,我买回来也向一些老主顾推荐,可待长出来后一尝……差点没被他们群殴!” 李建兰笑个不停,不过也只是要了一小包,还是坚持付了钱。 待把所有东西买齐,李建兰的口袋里又只剩下七十两不到的银子了。她暗地里叹气,真的好想挣好多好多的钱啊……不过也知道急不来,眼下最重要的是回家。 先回到周智怀的药局,意外的,却看到了文智山。 一段时间没见,这个原本浓眉大眼、活力十足的少年,就跟换了个人似的,衣衫褴褛,神情疲倦,瘦得脸都脱了形,浑身都散发出臭味。一见李建兰,居然未语便红了眼眶。 李建兰一惊,这是受了多大的委屈啊! “三嫂,我想跟你说几句话,你能不能先请不相关的人出去?” “不相关的人?”李建兰左看右看,并没有外人啊? “大嫂,你和这个不男不女之人过度亲密,你是不是不要我三哥了?那我三哥要是知道了,不知会有多难受!而且,这人有什么好的,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想我三哥多霸气,多有男人味……” 李建兰听着一个头两个头,喊,“停!” 不经意瞧见文智轩黑掉的脸,忽然又好想笑。 不男不女……这个年代的人,怎么这么不待见这种带着奶油味的男生呢? 她憋着笑,道,“我哪有其他人?这辈子都不可能找其他男人了!你看清楚一点,他是你三哥!” “三、三哥?”文智山瞪大了双眼,满脸的不敢置信,而后对着文智轩的脸又捏又搓,“没戴人皮面具,还真是我三哥啊!” 文智轩伸手将他拨拉到一旁,沉声问道,“发生什么事儿了?” “三哥……”文智山回神,想到自己的遭遇,顿时沮丧地低下了头,“我好没用啊,那些图纸都被老板给抢走了!” “什么?”李建兰惊得站了起来。 她原本就千叮万嘱,让文智山小心点,直接把暗器图纸交给他老板,就说是祖上流传下来的,眼下水灾导致无家可归,住进了山洞,为了自保,才不得将图纸里的器件打造出来防身。 然后,跟老板谈好,愿意出双倍价格打造,不过有个条件,就是暗器打造好之后,图纸必须销毁,日后铁铺也不得售卖。愿意接,那就给他做,不愿意,就拉倒,重新找别的铁铺合作。 之所以让他越过掌柜直接找老板,就是想着,做大生意的人,眼光和格局会大一些,也很注重信誉,不会打那图纸的注意的。可没想到,图纸直接被吞了! “是的,三嫂,我们老板初见图纸时,说要研究两日才能做决定,可等两日后,我找他,他直接装傻,说我没给过他任何东西!”文智山到底太年轻和淳朴,哪里试过遇到这种事情?说着说着就控制不住流泪了,“我交给他时,掌柜也在的,我就跟他理论,也找掌柜出来作证,可两人都不承认,直接把我关在柴房了十几日。放我出去时,又威胁我,不能乱说,不然让我好看……我跟他们吵,直接就把我轰了出来……我没法子了,便找到周老板这里来,想着让人给您递句话的……” 李建兰沉默了片刻,便说,“三弟,无事,好在我留了个心眼,图纸并不是完整的,等他们打造出来,也用不了。” 文智山这小伙计顿时就不冷静了,“什么?图纸不完整,那你还让我打造?万一老板没有贪去,原原本本的打造出来,东西却不能用,那不是白白浪费钱吗?” 李建兰笑了笑,温和地道,“你先别激动,听我慢慢说。”起身先去交代周智怀的佣人几句,那佣人低眉顺眼连连点头——李建兰是老板的徒弟,就跟老板闺女一样的,佣人自然十分的尊崇。 文智山看得惊羡不已。三嫂俨然是这药局的小主子一般,周智怀无儿无女,百年后,这药局还不是归三嫂吗?背靠大树好乘凉,自家三哥真是好有福气啊,娶了三嫂这么能干的妻子!他日后也要娶一位有能力的女子才行。 可一想到自己眼下的落魄,又黯然地低下了头。 第105章 风光回村 李建兰安慰他,“好了,别郁闷了。打造出来的东西不能用,既浪费精力又损耗原材料,等过一阵,你们老板保管欲哭无泪。” 文智山闷闷地道,“三嫂,我还是不明白。” “很简单啊,那些暗器的最关键的一步,我没画出来。打造暗器没那么容易,除了把图纸研究透彻,还得悟透,这很花时间,没有一两个月做不好;我原本就掐着时间,在你们打造到一半的时候,就来找你,把缺失的那关键的一步给补上去,可结果……算了,没多大的事,你别操心了,我吩咐了人给你准备了衣物,快随佣人去沐浴吧。” 竟然是这样! 这三嫂未卜先知吗,居然还留了一手! 文智山真是又佩服又害怕。他眼下的感觉是,以后千万不要得罪三嫂,不然吃不了兜着走!正发着愣呢,冷不丁的,一个白影扑了出来,差点没把他吓死。 定睛一看,是旺财这个家伙! 旺财委屈巴拉地“汪汪”了两声,钻入了文智山的怀里。傲娇地冲李建兰睨了一眼,便转过身子,拿屁股对着她,紧紧扒着文智山不放了。 男女主人把它丢在这儿足足三日不见人影,它还以为自己被卖在这儿了呢!昨日好不容易见着他俩,刚想扑过去抱抱亲亲,可又立马被人抱走了。那人说男女主人累坏了,要去休息。哼,别以为它什么都不懂,这两人分明是抱在一起睡觉不要它了!好嘛,不要就不要,它可是群狼之首,顶天立地、睥睨天下的霸王,它还真不稀罕! 李建兰曲着手指头,发出“哔哔叭叭”的声音,挺吓人的,她的声音也阴恻恻的,“旺财,你是不是惦记那母猪圈了?” 旺财内流满面,谁惦记母猪了?要惦记也是惦记那小花狗啊!死女人,就会威胁我,老子才不怕你! 李建兰一看它真的闹情绪了,便叹息道,“旺财,四弟要去洗漱,你再赖着不走,我可把你扔街上不理你了哦,我说到做到。” 你扔你扔,你有本事扔,就不要去捡回来! 旺财又转了个身,满脸的忧伤。 “你!”李建兰气不打一处来,可明白这家伙吃软不吃硬,便缓和了语气,“旺财,你听我说,前两日不是不想带上你,可那个地方是重灾区,是分分钟要掉脑袋的事,万一我死了,你也跟着丧命,那岂不是亏大发了?” 文智轩与文智山两兄弟同时脱口而出: “媳妇,什么死不死的,以后不许再说!” “重灾区?什么情况?” 文智轩的话可以忽略,可是,绝对不能让文智山知道自己和相公乔装打扮去了临县! 李建兰发现自己说漏嘴了,忙转过身去,“没什么,四弟你快去洗漱吧,我这就去让人给你准备吃食。” 李建兰走得飞快,文智山只好看向文智轩,“三哥……” 文智轩淡淡地道,“洗漱后赶紧过来开饭,不要让所有人都等你一人。”说罢,起身,找媳妇去也! 文智山:“……”他都已经是大人了,可三哥三嫂明显有事,却不对他讲,真是太让人生气了! 而再度被忽略的旺财,则悲愤万分地吠了几声:我要离家出走,呜呜…… 第二日,镇上居然来了好多官兵,潘凡青让人带话,说朝廷派人下来了,李建兰要回村就赶紧走,不然一旦开始禁严,就谁都出不去了。 一行人便匆匆收拾东西准备离去。 只是,李建兰有些心疼周智怀。他既要忙安排人去重灾区收购药材、找销路,还要炼制药丸,而她自己则当甩手掌柜,日后轻轻松松分钱,想想都觉得惭愧。 周智怀却很严肃地在她耳边说,“那三皇子似乎对你夫妻的身份起了怀疑,他随时会到北流县与朝廷的人会晤,万一认出你们来,这欺君之罪……大家都完了。” 不由分说地把她推上牛车。李建兰这才意识到,自己到底闯了多大的祸,再也不敢逞强,灰溜溜地跟着文智轩回去了。 不过,她觉得自己是夹着尾巴逃的,可在村人的眼里,是风光无限的。 想来也是,全村人都在啃草的时候,有谁家会一车一车的把大米往家里搬的? 还有那些锃亮的农具、一包包谷种、一件件衣服……这无不说明,这文家,是发了。更令人意外的是,这文智轩进镇一趟,回来却变成个俊俏至极的小伙子,加上李建兰给他置办了棉麻的衣裳,衬得他脸色白里透红,跟画中仙一样的,村里那些妇人少女看得眼都直了,个个都后悔当初怎么没看出文老三是支潜力股! 再看那些物资,眼更红了。在他们根深蒂固的想法里,只有男人才能挣钱,女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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