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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他就时常拿着食材和食谱来钟家,与钟汀进行饮食上的探讨。 陈渔现在在世界史教研室,主攻拜占庭史。 “我买鳜鱼的时候还想到了你,你不在,我两年没吃鱼鲊了。” “袁枚说,明明鲜鱼,使之不鲜,可恨已及。鱼还是最好清蒸,鲊是农耕时代的产物,不宜多吃。” “袁枚还要戒火锅,也没见你少吃。话说自从你嫁了路某人之后,我还没吃过你做的饭。现代女性,嫁人后还是应该有自己独立空间。” “你这话可昧心,我结了婚就忙答辩的事情,饶是这样,你说你要吃肉鲊,我也给你做了。我出国前还特地送了你一罐莲鲊,一大钵槽香瓜,你总不会忘了吧。” “你倒记得清楚,可我指的不是这个,咱俩住一个小区,你可一次也没请我去你家吃过饭。该不会是路肖维反对吧。” 陈渔和路肖维早有龃龉。 最开始,为了阻止路肖维同欧阳谈恋爱,钟教授还试图撮合过欧阳和陈渔。 当然两人都并没有任何意向。欧阳太出众了,光凭这一点,陈渔便不会爱上她。 以他的长相家世,自然不缺示好的漂亮姑娘,可他在谈情说爱上也独树一帜,主张劫富济贫,只愿意把爱布施给那些相貌平平不善言辞的女孩子,发现及发明她们身上不为人知的好处。爱上漂亮打眼的年轻姑娘太容易了,那是绝大多数男人轻而易举都能做到的事,他不屑为之。 而与他谈恋爱的那些姑娘,如果不是因为他,其他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她们的存在。 主张劫富济贫的人,通常也胸怀天下,他能发现普天下姑娘们的好处,也从不避讳在女友面前称赞其他姑娘的好,不但不避讳,简直堪称热衷。更别说什么保持距离。 当然他也从不阻止自己的女朋友们和其他男人保持友谊。 在他恋爱期间,为了避免他的女友误会,钟汀曾试图同他保持距离,为此还遭到了他的斥责,“如果谈恋爱需要让渡交友自由,那么这恋爱是极其失败的。” 后来他屡次被分手,钟汀并不同情他,也不劝他改。他的好,也是他的坏,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路肖维她二姐是陈渔所有女朋友中最好看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主动追求他的。爱上她,虽然显得十分肤浅,但陈渔还是肤浅了一把。当然没多久,他就又回归正轨了。 为了这次脱轨行为,路肖维把他揍了一顿,钟汀陪他去的医院。她当时还想过,如果陈渔要报警,她要不要反对。 ===第4节=== “不关他的事。你要吃什么,我请你。不过今天可能来不及了,我还得去路家一趟。” 路上有花店,陈渔停下车,进了店里。 而后他捧着一大束白花出来,花用报纸包着,百合、白兰、姜花、茉莉、铃兰,最中间的是白色绣球…… 钟汀把花接过来,用手去触摸那小小的白色铃铛,她还是最喜欢铃兰,路肖维到底把她养的花送人了,其实她应该把花送到父母家的,她早就知道他是个什么性子,还是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你啊……” “不用客气,更不用感动得痛哭流涕,已婚妇女也有资格收到朋友送的花,我不会因为你结婚便歧视你。” 陈渔喜欢送人花,无论男女,若是他的朋友,生日时便可收到他送的大捧花,花里附卡片,署名是你永远的朋友。 谁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好朋友。 钟汀家在八楼,陈渔帮她提着东西送到门口,自然不能不请人家进来坐坐。 “他喜欢梵高?” 原先的电视墙上用英文写就的“我爱梵高”十分醒目,钟汀只道,那是前任房主的遗迹。 路肖维回来的时候,钟汀和陈渔正在厨房吃饭。 钟表指针指向两点。 桌上的梅子青瓷胆瓶里插着铃兰花,其他花都留在那只宽口水晶瓶里了。 也不过三个菜,一碟清蒸鳜鱼,鱼是陈渔上午买的,一碟麻婆豆腐,还有一样是油盐炒豆芽,这时节枸杞芽自然是没有的,自然也吃不到红楼里的那道名菜油盐枸杞芽儿,只能以豆芽代之。 配菜的是东坡玉糁羹,这羹有两版,《山家清供》是萝卜版的,不过钟汀经过实验还是觉得芋头版的最好喝。 她吃饭太过专心,以致路肖维站到厨房门口了她才注意到。 她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吃了吗?” 第5章 他很自然地拉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了下来,然后让她添一碗粥。 她对待食物一向虔诚,递给路肖维的碗是双手捧着的,他并未直接接过,而是用掌心托住她的手背,拇指在她的虎口不住地摩挲,直到她的眼睛开始闪避他,才接过碗。 两个人的时候,他一贯是上床夫妻,下床君子;可当着外人的面,他惯爱做戏,做得多了,竟形成了一套标准程式,明明十分机械化,却带点儿漫不经心的熟稔,仿佛就应该是那样的。 他实在有做戏的天赋,不过生活里十分会演戏的人,大都不会去做演员。 钟汀习惯了他的套路,遇到他这般,已经不太脸红了。 忘了是哪个海派女作家说过,一个善于脸红的女子并不是因为正经,也许她的心里更加迫切需要。她第一次看见这句话时,仿佛被蚊子叮了一下,当时没什么感觉,过后却在心里长出一个疙瘩,处处提醒着她,也不算疼,就是十分的膈应。 “钟汀的清蒸鱼做得很不错,你尝尝。”陈渔一边说话一边专心致志地搛鱼刺,头并不抬。 他说这话实在有些喧宾夺主的味道。 这顿饭吃得十分之安静。 吃完饭,她把陈渔送到门口,他突然回过头来说,“你不是还有书要拿给我吗?” 钟汀又转过头去取来一个牛皮纸袋子给他,书就放在袋子里。 “谢了。”他十分潇洒地同她再见。 关上门,回头路肖维正盯着茶几上的水晶瓶。 她把玻璃瓶里的百合花取出来放在塑料袋里,系上死结,倒在垃圾桶里。路肖维不喜欢百合,香味实在太浓郁了。 出门之前,她坐在梳妆台前,拿着粉扑遮自己的黑眼圈。 “我以为你不化妆的。” 他把头搁在她的肩上,拿过她手里的粉扑在她的眼窝点一点。 “你这有一颗痘,也得遮一遮。”他又拿粉扑在她额头上扑。 连她眼角的痣他都要去拿粉去搽。 镜中映照出两个人的脸。 她现在的脸好似敷了一张蚕丝面膜,孔的位置还没对准。她这样一副尊容,在他旁边,愈发衬得他眉目清俊。 他很认真地看着镜中她的脸,她不好意思只好低下头尴尬地笑。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笑起来并不好看。可你好像意识不到这一点似的,时不时就要冲人笑一下。” 她的笑容僵住,底下的双手交握着,拿大拇指的指甲去刺自己的掌心,可惜她的指甲几乎与肉平齐,所以并无太大杀伤力。 她低着的头抬了起来,镜子里的他笑得可真他妈好看。 “你这有一根白头发,我给你拔下来。” 路肖维把她的发绳松了,大把头发散下来。 他的左手把她的头发往后推,许是太用力的缘故,那枚婚戒硌得她头疼,另一只手的拇指和无名指去搜寻那根白头发。 路肖维把他拔下来的头发放在她的掌心里,黑的,乌黑。 她推开他去洗手间洗脸,水龙头里的水开得很大,她把水拍在脸上,水流从指缝中渗过去,洗完脸她用毛巾将整张脸遮住,两手覆在毛巾上,很久才放下来。 然后对着墙面上的镜子笑,微笑…… 她知道,她在他眼里算不得好看。 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早就知道。她现在这样,好像一个名女支大声宣布自己的发现,“啊,拥抱竟然不会怀孕!”实在做作。 路肖维以前是胶片摄影爱好者,他那时还上高中,大部分钱都花在胶卷上。 她十七岁生日那天,他给她照了一张相,那是早就说好的。在前一天晚上,她对着家里的镜子无数次地演练自己的表情。她记得很清楚,生日那天出门的前一刻,她把藏蓝色的连帽大衣换成了深黑色的厚重羽绒服,那件大衣上的胸口处,有一只戴帽子的熊,熊很胖。 倒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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