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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他身骑白马,一身白衣,握着缰绳,轻松又笔直地坐于鞍上。中间有枯叶飘落,两人视线相对,谁都没有说话。 明明不远处就是激烈的战场,可是对他来说,从容的仿佛在自家花园闲庭信步。 李朝歌瞳孔剧烈收缩,连双脚踩在地上都没有察觉。她没有见过这个人,可是,他却带给她一种无与伦比的熟悉感。 她十二岁时在屏山看到的那位仙人,以及前几天出现在黑森林的蒙面人,难道是他? 李朝歌太过震惊,一时都忘了她还在战斗。这时候地面上的石子轻微地颤动起来,白千鹤在后面崩溃大喊:“妹妹,你到底在做什么?我这里撑不住了!” 李朝歌回神,连忙反手竖起剑,到前面去帮白千鹤。李朝歌和白千鹤一个攻击,一个牵制,虽然是第一次合作,但双方都是身经百战的人,配合的紧密无间,没过多久,庞大的黑熊精就轰隆一声栽倒在地。 黑熊倒下后,白千鹤也力竭摔倒。太刺激了,他长这么大,从没有经历过这么激烈的战斗。危险,但是也畅快! 李朝歌现在的功力毕竟不比前世,她的样子也有些狼狈。她一把擦掉自己脸侧的汗,目光定定看向刚才的地方。然而,那里已经空无一人。 他又消失了? 他到底真的存在,还是说只是她的幻觉呢? 李朝歌实在忍不住,用脚踢白千鹤的衣服,问:“喂,刚才骑马那个人,你能看到吗?” 白千鹤躺在地上,他懒得动弹,随口说:“能啊。这里站着这么大一只黑熊,他的马居然没有受惊,真是匹好马啊!” 李朝歌正皱着眉思索,听到白千鹤的话,又是气又是嫌:“你就关注这些东西?” 白千鹤哪能不知道李朝歌的意思。方才他们两人和黑熊搏斗,这个男子就在不远处,甚至他都没有下马。可是黑熊一心缠着他们,完全没有去攻击看起来更弱的白衣男子。 其实白千鹤也早早注意到此人了,他见男子闲庭信步,镇定自若,还以为自己见到了鬼。他一直忍着没说,没想到,李朝歌也能看到。 不是鬼,那就是人了。黑熊攻击他们却不去攻击白衣男子,要么是男子有独特的隐身术,要么是这个男子道行太高,远远超出黑熊。动物趋利避害,所以不敢去挑衅更强大的敌人。 无论哪一个解释,仔细想想都挺吓人。 白千鹤像滩烂泥一样躺在地上,再一次怀疑他的自我认知。 东都一个疑似走丢的公主,能徒手掰熊,围猎场上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世家公子,能把巨熊吓得不敢靠近。 朝廷竟然如此卧虎藏龙?难道官府多年来对江湖不闻不问,其实是手下留情? 李朝歌和白千鹤将熊放倒后,没一会,穿着红衣服的内侍过来了。内侍小心翼翼地绕过地上的巨熊,确定对方死透了之后,才如释重负地走过来:“这位姑娘,这位郎君,圣人请。” 白千鹤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看似吊儿郎当,实则立刻去观察李朝歌的表情。李朝歌收了剑,素着脸,轻轻点头:“好。” 李朝歌毫无反抗地跟着内侍走,白千鹤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弹起来,跟在李朝歌身后,打算去前面看看热闹。 李朝歌很快被带到李泽面前。皇帝身边被许多人围着,他看到李朝歌走来,还隔着很远就主动问:“是你杀了熊?” 李朝歌见到皇帝,手指都绷紧了。她全身紧绷,面上却冷冷淡淡点了下头:“对。不止是我,还有另一个人帮忙。” 皇帝了然,他虽然养尊处优,不通武功,但毕竟能看出来谁在刚才的战斗中出力最大。没有另一个人,她也能杀死黑熊,只不过时间耗得久些;但如果没有她,仅凭另一个男子,无论如何不能将黑熊放倒。 皇帝难得见武功这么强横的人,而这样惊人的武力,还出现在一个小姑娘身上。皇帝好奇,随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籍贯何方,父母何人?观你面貌年纪并不大,为什么会有这么强悍的武功?” 李朝歌手指紧紧握着剑,因为太用力,指节都绷得发白。她停了一下,才能控制住自己的声音,无波无动地说:“我从小走丢,不知道父母是谁,被一个侠客抚养着长大。我和养父居住在剑南道,便算是剑南人氏吧。” 从小走丢,剑南……皇帝听到这几个字,眸光动了动。他莫名严肃起来,仔细端详李朝歌的脸。刚才他就觉得面善,现在仔细看,果然更像了。 皇帝的声音不知不觉绷紧,问:“你何时走丢,今年多大?” “老头子说捡到我的时候六岁,如今已过了十年,正好十六。。” 和朝歌一模一样,皇帝脸色变了,追问道:“那你可知你的姓名?” 李朝歌摇头:“不知道,只记得小时候似乎有人叫我朝哥,这些年老头子和其他人都喊我朝哥儿。” 安定公主走丢的信息公告天下,皇帝能听出来,其他人如何听不出来。许多随从、内侍露出怀疑之色,怎么会这么巧,圣人和天后来行宫散心,碰巧被野熊袭击,碰巧被人救驾,又碰巧这个人和安定公主有着一样的身世?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般圆满的巧合? 内侍近臣俱一脸怀疑,而皇帝却陷入骨肉思念中。他挥开随从,周围人一迭声唤“陛下”,皇帝不管不顾,执意走出保护圈,停在李朝歌面前,仔细地凝视她。 李朝歌脊背都紧绷起来。皇帝看了一会,眼角忽然湿润,抚手道:“像,太像了。” 脸颊和额头像年轻时的天后,流畅圆润,是大气的鹅蛋脸。而她的眼睛和鼻子,又带着李氏皇族的深邃。 李氏祖上有胡人血统,眉眼比一般人鲜明挺拔。她无疑继承了父母双方长相的长处,脸型流畅,皮肤细腻,眉眼却精致立体,鼻梁挺拔。尤其是她的眼睛,弧线优美,睫毛纤长,眼角微微上勾,美艳中掺着一股杀气。 李朝歌明知故问,茫然道:“怎么了?” 皇帝伸手擦掉眼角的泪,用力握住李朝歌的手,慨然道:“孩子,你并不是剑南人氏,也不叫朝哥儿。你出生在长安,你的名字,唤李朝歌。” 第14章 公主 皇帝说完后,李朝歌短暂地恍惚了片刻。她千里迢迢赶到洛阳,提前埋伏在行宫,就是为了听这句话。她自然知道自己是李朝歌,她也算计好接下来每一步。然而冷冰冰的计划,和真实地听到父亲说她的名字,感觉完全不同。 她前世拼了一辈子,抢了一辈子,却始终没有听到自己的父亲亲口喊她一声,吾儿李朝歌。 李朝歌眼睛蓦然涌上一股酸意,她飞快地眨眼,将泪水压回去,哑着声音问:“这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皇帝含笑看着她,越看越觉得像。李朝歌走丢的时候虽然还小,可是看眼睛轮廓,嘴唇下巴,和六岁时一模一样,只不过是长开了,变得更好看了。他和天后都长于文史,不通武艺,没想到长女却有这样天分,习得一身好本领。皇帝问:“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你在剑南何处居住,可曾受过委屈?” 皇帝一副拉着李朝歌长谈的架势,内侍担心密林中危险,不得不提醒道:“圣人,黑熊刚刚伏诛,附近说不定有它的同伴。圣人和公主久别重逢,不妨回宫慢慢说。” “是啊,瞧朕,看见你太激动,都忘了天后。”皇帝兴致勃勃,拉着李朝歌就要往回走,“天后这些年十分思念你,要是她知道你回来了,不知道该有多么高兴。我们赶快回去告诉天后。” 皇帝欢欢喜喜,恨不得立刻带着李朝歌见天后。周围的侍从见皇帝兴致高,俱默默低下头。 皇帝被欢喜冲昏了头脑,可是,这真的是安定公主李朝歌吗?如果按她所说,这些年她居住在剑南,那今日为何会出现在紫桂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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