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在奴隶挺翘的屁股上,惩罚性地往上顶了顶奴隶的臀缝:“反了你了?!嗯?” 奴隶先生笑起来,眼下的笑纹显眼,他接着往下说道:“如果非要用爱或者不爱来下一个定义,那一定是爱,是浓烈的爱情。” 汪熹按住他的后颈,将他牢牢地禁锢在怀里,他的脖颈上满是伤痕,牙印混着吻痕,看起来隐秘又淫乱,胸前一朵用皮带抽出来的花,动作间项圈上的金属链与胸前的环一起响起,时刻提醒他这具身体是属于谁的。 而这具身体的所有者,今天要行使他的权力了。 封皓然被这样的联想击败,他不住地吞咽口水,正想说些什么,突然感觉一件凉凉的东西紧紧锁在了自己左手的无名指上。他抬手看去,和身上其他部位一套的一枚铂金指环,在床头的落地灯下低调地闪光。 “part 5,”汪熹的声音含着笑意,“赏你了。”他其实是有些不爽的,按照他原来的剧本,中秋之夜,两个人在外面吃过饭,他会将教授先生灌个微醺,而后驱车回来,一边玩一些热身的小游戏,一边将这枚指环赠予。到底是否使用他,这取决于主人先生的心情,与赠送戒指之间没有必然的关联。 ――他既不愿意将使用对方作为赠送的附属,也不愿意将赠送戒指作为使用的必然,这只是五环契约的最后一部分,他不愿意与他们之间做不做爱划上联系。 然而此刻,汪熹突然觉得,其实无所谓。 他想给对方一个束缚,同时,也想给对方一个赏赐。 封皓然怔怔地看着手上的戒指,甚至在主人挺身而入的时候,都险些没有回过神来。 汪熹轻轻扇了他一巴掌,太轻了,简直像是情人间的爱抚。 “回神了,小狗儿,感觉一下,你主人在你身体里头。”汪熹斥道。 封皓然瞬间回神,感受着身体内部饱满蓬勃的酸胀,他攀上汪熹的臂膀,迎合着他的动作,抽抽噎噎地哭出声来。 今晚汪熹出乎意料地温柔,温柔到不像一个主人。 他没有用任何侮辱性的字眼,没有引导封皓然进入任何臣服的情景,甚至没有用任何道具。他只用最原始的武器和韵律,征服了他的情人。 封皓然甚至比进入情景中更痴迷,脸色潮红,除了哭说不出一句话,全程用渴望又求恳的眼神盯着他,让他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两人之间的腹部被封皓然流出来的液体黏得湿乎乎的,高潮之前,封皓然歪着头想要隐藏自己的表情,被汪熹强硬的捏着下巴扭了回来。 汪熹摁了一下遥控器,屋内瞬间灯光高炽。 明亮的灯光让羞耻和欲望都成倍放大,封皓然无措地闭上了眼睛,自欺欺人地假装这不是一场取悦主人的表演。 “睁开眼睛,看着我,”汪熹动作间仍旧吐字清晰,气息均匀,“看着我是如何使用你的。” 封皓然微微张开眼,睫毛根部被汗水和泪水糊住,让他看上去凄惨极了,他盯着两个人交合的地方,看自己如何吞吃着主人的性器,看湿润的穴道里,润滑剂被拍打成白色的泡沫,脏兮兮地沾满了汪熹睡衣的下摆。 他摇头哭喊:“我不行了,主人……我不行了……” 汪熹冷笑一声,揪住他的头发,命令道:“射出来。” 他应声攀上了顶峰,整个人绷紧身体,发出粗重的喘息,然后迅速地瘫软了下去。 汪熹没有停止,他甚至还没有到一半,丝毫不顾及身下的人处于高潮之后的不应期,破开痉挛一般的后穴,猛烈地往里顶弄。封皓然只感觉自己浑身都是敏感点,被这种程度的操干折磨得颤抖不止,他哀鸣着拼命摇头,咬住枕头试图抵抗身体内部的强烈折磨,口水淌得满枕头都是。 “我一直觉得,第一次上床,奴隶就该在不应期被狠狠操一顿,”汪熹额前的头发也渐渐汗湿,他一把捋到脑后,露出干净饱满的额头和完整的眼睛,“好让你记住,你是什么东西。” 封皓然浑身发抖,胯下在这个轻蔑的视线中又颤颤巍巍立了起来,他眼角红肿,声音喑哑:“我是,我是主人的奴隶。” 汪熹微微抬起下巴,又抽干了十几下,射在了他身体的最深处。 他俯身亲在了封皓然的嘴角:“奴隶,主人爱你。” 高潮结束,两个人踢开湿乎乎的床单,在相对干净的角落里相拥着睡去。 汪熹眸色深重,轻轻抚摸着封皓然被咬得通红的唇角。 我会把我学到的技能通通教给你,教导你成为一名绅士,教导你成熟,高贵,彬彬有礼,尊重他人,教导你在现实中站立在世界的顶端。而在那之后,每个夜晚,你都将跪在我面前。 36 那是封皓然送给他的,一纸情书。 ―――――――――― bsp;36:尾声 封皓然: 《趣味的中西方范式与审美个人性》一书的后记: 《趣味的中西方范式》这个论 分卷阅读38 - 肉肉屋 分卷阅读39 调教绅士(H) 作者:亡人越刀 分卷阅读39 题,是我在爱丁堡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时已有的想法。 我们早就习惯在文学传统、文学观念和文学形态上,进行中西方文学的对比研究,然而从美学追求和审美趣味的中西比较上,似乎还比较陌生。其实,在具体的文学艺术作品与抽象的观念和概念之间,还存在着一个非常重要且深厚的文化层面,就是人作为文学的主体,对趣味的追求。这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心理体验,是意识形态的心理基础。 我本人即是一个有着异于常人趣味和性癖的人。自从启蒙以后,在过去的十余年中,我曾苦苦压抑,为自己的异常而纠结万分,痛苦不已。 我阅读过很多心理学专著,试着从心理学上认识自己,接纳自己,认同自己。然而在我从事的科学领域,在我将其视之为孜孜不倦的毕生追求的文学殿堂中,我找不到接纳自己的位置。 ――直到有一天,我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那一天之后,我突然发现,原来趣味本身,也是可以研究,可以进行中西方比较的。 “离开了趣味的基础,意识形态和文学观念就成为空洞的口号与说教,而不能得到意识形态确证的趣味也只能表现为自生自灭的时尚与习俗。”1 趣味有时代性,但同时也应当有个人性。 我于是在国文大开设了《趣味的中西方范式与审美个人性》的选修课程,进行趣味审美内指化的研究。这部书也是以这门课的讲稿为主要文本的,在此感谢国文大兼容并包的学术环境,以及独立自由的学术思想。 另外,请允许我在此由衷地感谢一个人。无数神奇的“那一天”,就是从遇见他的那一天开始。 ――我的先生。 我的先生是一个生活作风及审美趣味十足“西化”的人,他成长于欧罗巴大陆,与我的审美趣味格格不入,大相径庭。我在他身上,懂得了另一种审美和趣味,在他身上,找到了与自己截然不同的另一种平衡。 这并不是在争论中西方哪种趣味范式更高级。 审美的趣味永远不在于争个高下,而在于调和统一。 在我苦苦压抑自己的这些年里,我彷如阮籍笔下的翔鸟,无处暂身,无枝可依。彷如末日审判中的罪民,洪水滔天而我无处登舟。 我出生于一个书香世家,早年父母离异,我跟随独身的母亲生活。家慈研究生物化学,在相关专业小有名气,我自小受到她极其严格的教育。 在我自小受到的教育体系中,我是不能输的。 因为我的母亲是某某某,所以我不能比别人差,我不能有异于常人的癖好,我不能输。我戴着重重枷锁行走在路上,步履维艰。 直到我的先生,我的主人,在那一天出现于我暗淡的生命里。 ――我大概是他所有门徒中最笨的一个。在他面前,我输得一塌糊涂。然而他用行动告诉我,输,也是一种值得研究的趣味。 他以严厉的教导打破了我的自卑,以温厚的胸怀接纳了我的固执,以深深的爱抚慰了我苦苦不可得的欲望。 他使我找到了爱、价值和自我,解开了我重重的枷锁,使我得到了我想象中所能得到的一切,使我成为神最眷顾的子民。 他踏过重重山河,撕开我的伪装,找到了我,接纳了我,抚慰了我。在学术和人生的洪流中,他引领我,是我前进时照耀的灯塔,与回归处永恒的港湾。 他是我无上的理想,与我的欲望本身。 是我的“自由王国”。 ――学界对这篇后记始终争议不休。 一开始,大家自欺欺人地将“先生”解读为“老师”,认为封皓然的这篇后记,致谢的也许是他的授业恩师。然而封皓然师从国文大孟苏桥教授,是一位出色的女先生。他的后记中全程出现的代词是“他”。 学界便又猜测,大约是他求学爱丁堡期间遇到的前辈学者。 ――直到英文本出版。 封皓然亲自翻译,将这个词译为了“my spouse”和“my husband”。而“我的主人”,他翻译为了“my lord”。 古英语中,“my lord”也是称呼丈夫的文法,《奥赛罗》里苔丝德蒙娜临死前呼喊丈夫,脱口而出便是“my lord”。 除了“果然出柜”和“果然文雅”以外,大家倒是没有察觉到什么更深层的意义。 可惜汪熹并没有看过这本书。 也许未来的某一天,他的小奴隶摆脱了与生俱来的羞涩之后,会悄无声息地摆一本论文在他的床头。也许有一天,他无意间翻看书房里封教授等身高的著作,会翻开这本看似平淡无奇的书,找到这段看似平淡无奇的话。 「分1」 然而此刻,隔行如隔山,他不曾翻看过他小奴隶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著作,因此他并不知道,他的小奴隶是如何在一部开创学科门类的论著之后,用怎样直白大胆的语言,绞尽脑汁,为他写了一封笨拙的情书,并称呼他为: “my spouse and my lord”。 注:封教授所研读专业,并非作者本人就读的专业,文中有错误之处,敬请勘误。全文及后记中提到的所有学术观点,均参考自以下书目,偶有引用,不再一一脚注。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 钱穆:《钱宾四先生全集》,台湾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8年. 龚鹏程:《中国文人阶层史论》,兰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 李青春:《趣味的历史――从两周贵族到汉魏文人》,三联书店,2014年. 霍克海默:《批判理论》,重庆出版社,1989年. 康德:《判断力批判》,人民出版社,2002年. 1 李青春:《趣味的历史――从两周贵族到汉魏文人》,三联书店,2014年,第470页 分卷阅读39 - 肉肉屋 不信人间有白头 尚公主的第二年,敌国传来消息—— 她的白月光还活着。 最可笑的是,我病得很重,快死了。 也好,那便让我在死前重披战甲,拾红缨枪。 我要亲自率兵去把那人接回来。 然后……死在她的面前。 让她后悔一辈子。 1 四个月前,敌国传来消息,三年前战死沙场的盛浔盛将军还活着。 要想换回他,拿一座城池来换。 如此两难,让皇帝犹豫不决。 换,那可是一座城啊。 不换,又会寒了满朝武将的心。 公主含着热泪求我: 「阿慎,我知道你有行军带兵的本事,你帮我救他回来,好吗?」 这是成亲两年来她第一次求我,我怎么舍得让她失望难过? 我答应了。 拿起红缨枪,骑上战马,奔赴边疆。 这场仗打了两个月,我才将盛浔救了下来。 回到京城那天,突然下了好大的雨,像是天都被捅了个窟窿,还伴随着电闪雷鸣。 四下无人,只有城门口有一绯红的身影。 她提着裙摆朝我跑来,不顾宫女跟不上她的步伐,不顾雨水打湿了她的头发。 我原以为,她是奔我而来的。 直到她从我身边跑了过去,连余光都没有留给我。 狂风吹起,马车窗口的帘子被卷了起来。 我看到她哭着扑进盛浔怀里,像极了一个十五六岁天真娇纵的小姑娘。 饶是雷声大作,我也清晰地听到她说—— 「阿盛,还好你还活着……」 「阿盛,我以为我永远见不到你了……」 雨水打湿了我,透过盔甲,冷到了我的心里。 原来她的阿盛,不是阿慎。 2 盛浔身子坏了,太医说需要长期调养。 盛家没人了,所以他住进了公主府。 公主为他安排了最好的院子,在院中为他种满了名贵兰花,日日陪着他游玩解闷儿。 而我,已经半个月没有见到她了。 京云将药端给我,「驸马,如今公主常常与盛将军厮混在一起,连你病了都不知道,实在是有些过分了。」 他对公主诸多埋怨的原因我是晓得的。 因为我时日无多了。 浓郁的苦涩味差点将我淹没,只好一口将药喝了个干净。 我从不是个矫情的人,只是这药真的是太苦了,苦过我心里的感受。 望着桌上写好的和离书,我有些难受。 这两年多的婚姻,到底是要结束了。 「京云,把和离书送到公主手里,让她写上自己的名字,也好断个干净。」 京云犹豫着要说些什么,还是没有开口,拿着和离书去了。 坐在床榻边,环顾这偌大的公主府里,竟没有几样东西是属于我的。 也好,赤条条的来,也赤条条的走。 公主来了,她手里拿着那张和离书。 将和离书轻飘飘的甩在桌子上。 「阿慎,别闹,和离这种事不能拿来闹着玩。」 她看我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情窦初开争风吃醋的浑小子。 「阿慎,别用要死了这样拙劣的把戏来威胁我,你知道的,这样会让我不森*晚*整*理高兴。」 残留着少许药渣的白瓷碗还放在我身旁的桌案上,可她却像看不见一般。 我笑笑。 「若我真的要死了呢?」 「公主会抛下盛将军多陪我些日子吗?」 公主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笑得眯起了眼睛。 「阿慎,不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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