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把陈家的房子卖了,换了一个新小区,买了个小点的两室一厅。 直接落户在陈家清名下。 给他送房产本时,陈家清低头不要:“妈,这是你该得的,我不要。” “我现在已经能挣钱了,以后我养你,真的。” 怕我不信,还把他工资卡给了我。 我把卡还他,陈强不让:“你给他存着吧,他早晚得娶媳妇,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你找对象一定睁大眼睛,别找你奶,还有马美莲那样的。” 陈家清现在只有我这一个监护人。 离开这个地方的计划取消了。 我没想到我离婚还有大礼包。 我哥哥又给我送来一张卡,告诉我那是我爸妈临终前留给我的。 我一天不离婚,就一天不给我。 这钱足够我在商场一楼租了六百多平,开个小小的美食角。 招租了几家特色小吃,我就专心卖酒水。 活不累,还干净。 每个月都收入不菲。 开始有人不断带着形形色色的男人介绍给我认识。 我不考虑再婚了。 好在陈家清混蛋了那么多年,最后还是醒悟了。 有孩子,有钱,我不想弄个男人回来,惹不完的闲气。 身娇体弱的马美莲养好伤之后,脸彻底毁了。 找工作没人要,找男人更没人要,只能挨个垃圾桶翻点纸壳瓶子换钱。 几次在我的美食角看到她饿狼似的扑到客人没吃完的饭菜上,狼吞虎咽一番,再逃跑。 我连让服务员难为她一下的想法都没。 她这样活着,不比死了舒服。 第1章 这世间,没有什么比金钱落地的声音更加悦耳了。 即便客人推杯换盏,吆五喝六,歌伎纤细的十指起劲地拨弄着琴弦,莺啼燕啭,舞伎正在一只巨大的皮鼓上翩翩起舞,双足将鼓面踏得咚咚作响,也掩盖不住一包金子从酒席间被扔在地上时发出的那一声轻而又清的声响。 “孟得鹿呢!唤出来给爷斟酒!” 过路的客商显然喝醉了。 今天他押货从外乡赶到长安贩售,从金光门到东市的一路听说了不少这位长安第一舞伎的传奇,忙巴巴地赶来这南曲第一舞坊蕉芸轩想一睹芳容。 只是酒席将尽,还不见花魁露面。 他急了,抛出的钱囊刚一落地,零碎的金块便挣开松松扎着的袋口,争先恐后地滚向四方,黄澄澄地晃得人眼晕,炫耀着自己的身价。 然而,这里是平康坊,最不稀罕的便是一掷千金,也不乏达官显贵、文人雅士登堂入室,要不是今日黄昏暴雨,贵人们懒得出门走动,只怕这蕉芸轩里还没有他区区一名过路客商的一席之地。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人分三六九等,金子哪分高低贵贱? 蕉芸轩的假母黄漫香柳腰轻摆,笑意盈盈地迎上来,转身间足尖一扫,不动声色,便把几块碎金子踢到了桌案下。 侍席的舞伎心领神会,裙摆一收,就把金块收入囊中。 “郎君别恼,”漫香的小扇轻轻磕打着客商的肩头,调笑间露出米粒似的一排玉齿,“小女得鹿今日早与贵客有约,不便出席,还望郎君恕罪,不过我这店里近日新排了一曲‘踏春归’,是比照着宫中云韶府的舞乐排演的,郎君要是有雅兴,还请帮忙赏鉴赏鉴……” 漫香双掌轻击,乐声悠扬,几名舞伎翩然登场。 “放屁!爷一掷千金,难道就看几个小娘们儿扭大腚不成?” 客商脸涨得通红,他身为商旅,富而不贵,漫香刚才那一句“贵客”实打实地让他恼火,认为是漫香看不起自己,便借着酒性将酒席一把掀翻! “别人是‘贵客’,爷难道是‘贱客’?你们分明欺负我是他乡的过路人,成心敷衍!” 舞伎们见怪不怪,甚至连尖叫也没有几声。 在平康坊里,客人喝多了打砸叫骂的闹剧天天上演,如同家常便饭,小厮和小丫头们早就处变不惊,训练有素地马上就把满地的狼藉收拾干净了。 客商再低头时,才发现自己刚才装阔气甩出去的碎金块早被席卷一空,心口突然一阵揪疼。 “你们昧了爷的钱,却不让爷见人,这分明是黑店!爷要去报官!封了你们这黑店!” “噢!” 一名年轻的男子从屏风后缓步而出,他穿着一身粗布吏服,腰后佩着把半旧的横刀,身量虽是中等,却有一股英气从天灵盖冲出,皮肤被日头晒得黑红,想必是常在街面上走动的人。 “在下长安城万年县不良帅蒋沉,客商何事报官?” 蒋沉长着张鹰隼一样的脸,鹰钩鼻子高挺,一双鹰目只把客商上下打量了一遍,便令客商寒战连连,仿佛潜藏在肌肤间的蠕虫已经被那尖喙一样的目光一条条地叨了出来,把他撕得骨肉分离,血肉模糊。 “不良帅!”客商心中暗暗一惊,他常年往来长安城做生意,知道这城里以天街为界,分为长安和万年两县,两县平时的凶杀匪盗,市井治安,大小事宜全归不良人管辖,而这不良帅正是不良人的统帅,虽然只是小吏,但所谓“县官不如现管”,他们走南闯北做生意,平日打交道最多的恰恰是地面上这些小吏,人家随随便便找自己点岔子,自己的生意可就难做了! 看着漫香掩面轻笑,他认定假母和这不良帅颇有交情,自己才不想做那强斗地头蛇的冤大头,赶紧改了口气,皮笑肉不笑起来。 “区区小事,就不麻烦差爷了,在下听说这长安城里的鬼市藏奸窝匪,全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亡命之徒,明天,在下稍微破费点,让他们上门找找晦气也就得了……” “噢?” 随着一个沉郁的男声从屏风后传出,客商只觉得一片乌云压顶,仰起头时,眼前已经站定了一位身材高大面色铁青的汉子。 汉子险峰一样陡峭的脸庞上站不住任何表情,一双黑洞一样深邃的眼睛里仿佛隐居着巨蟒怪猿,但凡有人敢稍加对视,一定会被猛兽突袭,生吞活剥。 他身上穿着一件“怪袍”,用料和颜色都很杂乱,有麻布,有丝绢,杂七杂八地拼接着,款式也一半像汉装,一半像胡服,看不出身份的尊卑。 商客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打扮,一时间没办法从服制上判断对方的来头。 “在下野良,鬼市之主,最喜欢找别人的晦气,说吧,要钱还是要人?要活口还是死尸?要全尸还是零件?” 野良摸了摸腰后别着的那把形似残月的异族回旋弯刀,半卷的袖口下露着一张人像刺青,一半是佛面,一半是魔脸,开口便透露出一股茹毛饮血的野蛮感。 客商连退了两步,顿时感觉后脖梗子凉飕飕的! 长安城有两条大的商贸街坊,一条是位于万年县的东市,一条是位于长安县的西市,据说,在西市西边有一家名叫“无醉”的酒馆,过了酒幌,就是野良的地盘,那里的店面表面上和其它铺子一样,暗地里却干着贩卖私货,洗钱销赃,甚至买凶杀人等一切不法的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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