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的限制级,各种性取向,各种play,从古到今,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到近期,应有尽有。 秦追怒了:“把那小子的硬盘给我烧了!” 格里沙:“立即执行最高长官的命令!” 到底是top1,抢个课也人才济济的,只是有关硬盘的细节就不便与老妹说了。 新学期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先把六级考了,顺带将德语、俄语等语言证书也拿下,德语是真的没问题,这个秦追和知惠有绝对优势,他俩都在瑞士待过,德语就是那边的官方语言。 秦追自忖在英语环境里混过几年,只是一翻开卷子,他立即发觉光凭老底去考有点不靠谱,还是得刷一刷卷子。 兄妹俩两辈子都一起求学,好多课程都是他们一起上过的,只是这些课程隔了几十年被更新了许多内容,这就是他们要学的,除此以外,秦追还自学了复变函数、数理方程、概率论,编程方面目前只学了两种语言,都是格里沙在教。 格里沙前世有两个科学界很有名的好朋友,一个叫科罗廖夫,一个叫朗道,格里沙自称理科天赋一般,但这两个人说话他都听得懂,哪怕他在大学里主要念船舶工程,而且一身所学还没施展开来,格里沙就死战争里了。 由此可见,格里沙口中“一般”的水分挺重的。 上课也是为了学分,真要说效率,秦追自学比老师教的快多了,自学时遇到搞不懂的问题,去问老师也比在课堂等老师讲到那个知识点快些,为了这件事,他专门去找教授开了好几张书单,往图书馆一坐,打算自己把本科阶段的知识啃完。 有几个教授顺嘴考了考他,发现他是真学进去了,心中欣赏这个年轻人,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收他读研。 知惠就看着她老哥和一头吞书怪兽一样,平均一天要吞至少300页的书,要是碰上难度高一点的,也要生吞50页,一天学满八小时便去运动。 又过了一天,秦追和知惠一起去上大课。 这课的老师在业内含金量极高,抢他的课不容易,其他系的学生也爱来挤,课前10分钟,教室里的座位已经坐了一半。 秦追叼着笔,用手机刷《爱与精灵》,有人路过时会扫他一眼,知惠和秦追都对此类目光免疫了。 他们知道自己好看,看吧看吧。 不知何时,周围安静下来,秦追回过神:“嗯?要上课了吗?” 知惠看一眼时间:“还没啊。” 两人同时扭头,发觉有人从门口进来,还没看清楚脸,先被那两条显眼无比的大长腿吸去目光,银发斯拉夫美少年穿得干干净净,戴两个浅青色的护腕,背着一个电脑包,沿着台阶走下来。 教室窗外是夏日阳光,茂密绿荫被风吹得轻轻摇晃,窗帘挡不住所有炙热光线,其中几缕落格里沙面上,空调温度打得有些低,呼呼地吹着风。 “知惠,让让,我和寅寅坐一起。” 知惠给他挪出个位置:“你的课表终于下来了?” 格里沙点头:“嗯,我选了和你们一样的大课。” 他坐在秦追身边,问,“冷吗?” 秦追回道:“还行,你冷吗?” 格里沙掏出把折扇打开,一边扇一边抹汗:“对我而言还不够冷,只是你把头发放下来了,我以为风吹得你脖子不舒服。” “哦,这个啊,最近啃的书太多了,我有点担心自己的发际线,就不扎头发了。”秦追凑近闻了闻,向日葵的香水有份恰到好处的清新,“你身上没汗味,我回去准备自制护发膏,你喜欢什么味道的?桂花?玫瑰?向日葵?檀香?”小熊的银发那么漂亮,也该好好保养。 “檀香,和你很配。” 格里沙再次确认了一遍秦追不冷,扇风时才开始用力,连知惠的头发也跟着那风扬起,她眯起眼睛,打开书本。 教授来了,上课吧。 当天下午校园最大新闻——计算机系来了个绝世美男子,身高目测一米九以上,身材比例绝佳,宽肩窄腰大长腿,是个正值花期的斯拉夫人,花开极艳,还是银毛,但不能去找他要联络方式,因为这朵花今年才14岁,妥妥的未成年,摘了犯法。 格里沙终于在这学期申请到了来中国做交流生的名额,只是9月的京城对一头在北极圈里都觉得不冷的小熊来说还是太热了。 秦追打定主意,晚上回家的时候给格里沙煮点薄荷茶。 谁知格里沙体魄强得很,这小子两辈子都只受伤不生病,格里沙没被热出毛病来,秦追居然中暑了。 上完下午的课,格里沙把一脸想吐、脸色苍白的秦追抱去医务室,上一个14岁时,他也这样抱过秦追,在他们在现实中汇合的时候……小熊臂力极强,抱着秦追感觉手头轻飘飘的没分量,脸色不是很好。 校医这几天见惯了中暑的,见秦追的症状,两瓶藿香正气水灌下去,让人好好歇着。 知惠也是服了,她敞开衣领,拿格里沙的扇子呼呼的扇:“这夏天太绝了,不知道南方人这会儿该怎么过?” 秦追虚弱道:“南边有喜马拉雅山挡着呢,印度那边的高温都上新闻了,五十多度,硬是没热到咱们这来。” 格里沙拧干湿毛巾,敷到秦追额头上,摸了摸他的脸:“好不容易可以照顾你了,我应该高兴的,看到你这么难受,我又实在高兴不起来。” 秦追看着小熊的眼睛,拿起他的手,在他手背上亲了亲:“已经没那么难受啦。” 到底身体的底子厚,睡一觉起来,秦追就坚持自己走回家了,让格里沙在大庭广众之下抱着走路实在是让他不好意思。 知惠见他好了,便放心起身,要去接杨晓一放学,晓一高三在读,正是要紧的时候,老秦家和老洪家都绷着,秦简在外国打比赛,前脚把对手捶得牙都飞了,出了八角笼立刻给家里发消息,问杨晓一模考咋样。 还能咋样,杨晓一稳坐全校第一的位置,从没下去过,估计明年来给秦追、知惠做学弟了。 顾忌着外头还有些余热,格里沙带秦追去食堂,打了绿豆粥和清淡的小菜给他,等到天黑了,再一起回家去。 作者有话说: 第358章 现代36[VIP] 开始就住在这了。 等格里沙过来做交换生后, 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互相照顾着过了一阵子,很快就发现他俩好像比想象中更合拍。 格里沙喜欢养花弄草,家里的阳台上摆了许多盆栽, 铁线莲才落, 桂花又香,秦追每天早上起来, 走到阳台上,便能看到花开,有时格里沙来叫起,秦追赖一赖床, 若是周末的话,小熊就惯着他再睡个回笼觉,等秦追终于睡饱了, 睁眼一看,便看到枕边有一朵花。 秦追喜欢开点古典乐,坐在家里看书打游戏, 动静不大,键盘敲着敲着, 手边多了盘水果,而格里沙的游戏做出来后, 秦追一定是第一个去试玩的。 两人都会做饭, 口味不同, 轮流做饭换口味, 因着还有运动员的身份, 他们决定把一起去探店吃饭安排到退役后。 两人都爱干净, 扫地洗碗有机器人,晾衣服则是轮流来, 这个秦追主动一点,他知道格里沙块头大,老弯腰去拿衣服有些麻烦,秦追就揽过这活,而修水电、买菜都是格里沙在做。 知惠有一回带着杨晓一过来做客,看到他们家里的装饰、干净的角落、温馨的氛围,不由感叹:“你们也是啥锅配啥盖了,天造地设一对璧人了。” 杨晓一如今是11岁的样子,说话做事却一副成熟的小大人样,他站起来接格里沙端来的果盘,很礼貌的道谢:“谢谢,两位大舅子看起来是不会吵架的那种。” “也吵,怎么可能不吵?”秦追吐槽。 知惠瞪眼:“诶?我还以为你对着格里沙会收敛脾气的,就是,那个啊,你不是特别疼爱他吗?” “啊?才不是我找他吵的!”秦追捍卫自己的清誉,“是他找我吵好不好?”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他和格里沙吵起来的时候,掀起争吵的人会是他啊?明明他身为哥哥一直很有让着小熊的自觉的。 知惠更震惊了:“格里沙还会找你吵架?” 格里沙捂脸:“嗯,有时候会吵,比如他不许我喝酒,但是自己偷偷煮热红酒喝,而且我们现在分房睡嘛,他会趁着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熬夜打游戏。” 为了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格里沙会很郑重地找秦追说“这样不行,我觉得不公平,还有,你答应过我不许再熬夜的”。 秦追嘴上应得好好的,但犯到第二次又被小熊逮住的话,就会被训了,他骨子里偏生又有些不甘被训的性子,忍不住顶嘴一两句,事儿就大发了。 最严重的一次,他被小熊按着打了屁股,咳,这事就不适合让妹妹知道了。 杨晓一的养父母秦兴国、孙苗见他近期主动每天学习到夜晚11点,总觉得孩子绷得太紧了,生怕他身体出问题,特意朝学校请了假,让杨晓一补觉休息一天,再请知惠带他出来玩一天。 “学习很重要,身体更重要嘛。”这么说着,孙苗给杨晓一塞了几百块钱,把小孩丢给了知惠。 知惠便特意来找两位欧巴,盛情邀请他们一起去逛故宫。 您猜怎么着,秦追真的从没去过故宫里头逛过,便一口答应了,几个少年人坐一起吃了水果,灌好水壶,备好小风扇和遮阳帽,便一起出了门。 四个年轻人一起坐地铁去了故宫,国庆假期才过,不算旅游旺季,来故宫的人依然那么多,门票是知惠早就买好的,大伙往里面走,能看到好几个旅游团,带着大爷大娘、外国旅客参观。 秦追站在其中,心思有些微妙:“早些年,我只看过紫禁城的大门。” 他上辈子出生的东绦胡同放现在也是二环以内,距离皇城不远不近,但所有人都巴不得离这地儿远点,因为靠近了容易遭灾。 从午门进去,四个人迈开腿开启暴走模式,先在故宫内刷两万步为敬,期间路遇一只小黑猫,秦追蹲下和猫咪玩了一阵拍爪爪,因为另一批游客呼喊着猫咪的名字冲过来,猫被汹涌而来的人类吓跑了。 秦追则被这群游客围起来。 “诶呀,那猫平时不亲人的。” “你猫咪缘真好。” “自从故宫猫和办公区一起迁了地方,我们都看不见它们了。” 格里沙在一旁笑着看了一会儿,见秦追瞪他,赶紧挤过来,搂着秦追离开。 寅寅奇卡近期在变声,不喜欢和外人说话。 再来是去珍宝馆里晃悠。 凤冠前边拍照的人太多,秦追有点挤不进去。 格里沙双手在他腰上一托,直接举起来:“看见了没?” 秦追恼怒:“你给我放下去!” 隔那么老远,小熊给他举再高,他也看不清啊。 逛完珍宝馆,知惠突然满脸遗憾,说“我想去租汉服拍照。” 三个男士齐刷刷道:“那就拍啊。” 这会儿回头去找旅拍的店子请摄影师也来得及。 “可是我肚子饿了,改天再来吧,到时候看看罗恩来不来,找他给我拍一套。”知惠摸摸肚子,露出憧憬的笑。 她倒是会想,拍个汉服照片都不要普通摄影师,要拿过奥斯卡的弟弟给她拍。 罗恩隔得收到姐姐的信息,爽快答应:“好啊,我带希娃和我妈过去,就过年的时候去怎么样?看看有没有机会给你们拍雪景照。” 从故宫出来,秦追和格里沙说:“故宫还是现在的模样好看,大家都能进来看看,不怕被砍头,我阿玛要是在21世纪进故宫,肯定不会被灌药死在那么年轻的岁数。” 格里沙紧了紧握着他的手:“过往岁月中总有些东西不值得留恋,我们往前走吧。” “嗯。” 傍晚,他们去了什刹海,那儿是早年京杭大运河漕运的北方终点,现在花个两三百,可以租游船去上头玩,说是海,其实也就是个大点的湖。 水声潺潺,格里沙吃了个蛋筒,秦追靠着他,被湖风吹得有些困,知惠举着自拍杆,和杨晓一拍合影。 附近的寺庙道观很多,秦追没有进去参拜的兴趣,只是将目前看到的,和记忆里的景色一一对照着。 并未产生什么时光倒转的错觉,秦追对自己经历过的清末民初的时代一点也不怀念,只是偶尔会想起小时候傻阿玛会带着他、妈妈一起去施粥送药,有些人能活过冬天,有些人不能,那些人里头,有多少人能坚持到49年呢? 极致的黑夜结束后,往后的年代动荡对他们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晚饭是去晓一家吃的,秦追很规矩礼貌地和格里沙向秦兴国、二舅秦笑、正好在这的三舅秦筑、前世的母亲秦简打招呼。 曲善彦也在这,他打量了一番格里沙,手一抬,勾住小熊的脖子:“走,咱爷俩去阳台上说说话。” 秦简的母亲孙苗奇怪地看着他们:“诶哟,小曲,你认识这个格里戈里呀?” 曲善彦笑嘻嘻的:“认识,都认识,他在我的母校做交换生呢,小追又是我学弟,算来都是一家人啊,可有的是共同话题聊,对吧,格里戈里?” 格里沙严肃道:“是的!” 曲善彦把人拧走,知惠笑眯眯地对秦兴国、孙苗问好,秦追撸起袖子想进厨房帮忙,被秦简赶了进去:“今天是我爸做饭,你别抢他的活,到客厅玩手机去。” 秦追瞄了一眼,秦兴国运刀如飞,将新鲜的牛肉、羊肉唰唰剃成薄片,刀法十分犀利,旁边的水池里放着生蚝、鲍鱼、大虾等海鲜。 蛋白质满满的一餐。 和知惠、杨晓一联网下《爱与精灵》的副本时,秦笑给三个小的端来果汁,秦筑默不作声剥了橘子,看着秦追欲言又止。 秦追抬眼问他:“怎么了?” 秦筑犹豫片刻,说:“没事。” 总不能说他觉着前世见过这孩子吧?梦里那身处国外不断拿诺奖振奋人心,却永远不与他和解的便宜外甥、妹妹的独子,在今生和他却是没有血缘的人,因为父母收养了杨晓一,秦家人才顺着杨晓一认识了他的好朋友知惠、以及知惠的朋友秦追、格里沙等人。 老人们喜欢看年轻人过来,爱听他们嘴甜甜的问好,何况这些孩子每回上门都不空手,秦追上次上门,还是和曲善彦一起,两个在top1学医的人一起给二老请平安脉,商量着给他们开保养的药方。 秦筑对梦里的前世一直觉得陌生,有种看了场模糊的电影,梦醒后一切尽皆化为过往尘埃的释然,那些辛酸苦楚的过去也如轻云般消散了,如今再提,似乎也没什么趣儿。 秦追却提起问题:“秦筑叔叔好像是海员?” “现在跟一艘船做大副。”秦筑轻描淡写。 杨晓一好奇道:“是哪艘船啊?是航母吗?” “不是航母,我服役的船不大不小。”秦筑拿起手机给几个小的看了,大家哇了一声。 每次有人问秦筑做什么工作的,他都说“我是个跑船的”,等熟悉了他才会坦言,其实他是海军,而且军衔不低。 秦家这一家子,老大警察,老二拳击运动员,才在巴黎奥运摸了块银牌,老三海军,老四是八角笼女王,全员身负武力昌盛的美感。 老秦和孙苗两口子也没为自家小的成就多自满,那是孩子自己努力的结果,他们帮上忙的地方不多,平时还是开早餐店开得不亦乐乎,看一群年轻人吃锅子时满面慈爱的笑容。 “家里平时难得这么热闹,多亏了小曲和小追、知惠常上门,尤其是知惠,她姐姐从东北寄了那么好的人参给我们,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吃,小追听了立刻上门给我们酿酒,上次家里要换灯泡,还是格里戈里来给我们换的,来,你们都是运动员,多吃肉。” 孙苗热情地照应着他们,生怕小孩们少吃一口就饿死了。 等到晚上回家,秦追在路上问格里沙:“我阿玛和你说什么呢?” 格里沙听了,神情很是奇妙:“他对我道谢。” 秦追:“啊?谢什么?” “谢我陪你,还有照顾你。”格里沙这么说着,神情复杂起来,“他说后来翻了很多我们那个年代的史书,知道你很不容易,很遗憾不能陪你一起度过那些人生的难关,所以对我,对知惠他们都充满感激。” 阳台之上,曲善彦言语温和,神情洒脱:“若是换了前世,知道寅寅和男人在一块,我总要担心他吃亏,担心世俗不容他,现在好了,世界正在变得更加宽容,当然了,也有些人在这个时代变得更加狭隘,不过我们都是大风大浪趟过来的人,我对他只剩一点所求。” “就是幸福,格里戈里,你和他要幸福的过日子,知道吗?” 格里沙很郑重地应了:“一定会的。” 曲善彦重重拍格里沙的肩膀:“我知道,你是个说话算话的汉子,诶,对了,等到寒假,快过年的时候,我就和简姐结婚了,你们可要来给我当伴郎啊。” “这事我也知道,妈妈让知惠和露娜来给她做伴娘。”说到这事,秦追的神情雀跃起来,“我还没见过他们办婚礼呢。” 这话说的,好像谁家孩子还能参与自家亲爸妈的婚礼似的。 这一夜,他们没有回家,而是约了家郊区民宿,脱离了城市的光污染,两人一起在阳台,用天文望远镜去看天上的星星。 “寒假除了参加阿玛妈妈的婚礼,我们再一起去趟摩尔曼斯克吧,冬天正是看极光的好时候呢。” “好。” 作者有话说: 蘑菇的新书《魔神还债》已发布,对修仙小甜文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哦~ 第359章 现代37[VIP] 秦简和曲善彦的婚礼举办的时候, 0212家族所有的男孩都过去做了伴郎,女孩做了伴娘,抛花的时候, 秦追接住了。 身披火红婚纱的秦简笑眯眯地过来, 摸了摸他的小脑袋:“以后也要做一个幸福的人哦。” 秦追由衷祝福道:“你也是,你们一定要非常非常幸福, 长久相伴,做世上最快乐的人。” 曲善彦过来抱了抱他,带着他去拍全家福,秦兴国和孙苗站着, 新郎新娘站在他们身后,秦策、秦笑、秦筑三个汉子站两边,秦追站在秦简身边。 秦策看了秦追一眼, 婚礼结束后,秦笑偷偷和他说:“诶,你说, 在咱们梦里,咱们都在闹义和团的时候死了, 小妹在那时认识了曲善彦,那他们有孩子吗?” 秦策低声说:“以前的事了, 我回忆起来也没太多感觉, 只是有股惆怅, 别提了, 不过小追那孩子不错, 对咱们爸妈挺好的, 以后就当他也是咱们亲戚吧。” 婚礼结束后,秦策要赶回去办案子, 秦笑去国家队加训,秦筑要坐军舰去秘鲁的钱凯港,秦简则要去打卫冕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而秦追也按照他和格里沙事先规划好的,一起坐飞机前往摩尔曼斯克。 “据说在摩尔曼斯克,有一架可以看得到北冰洋的秋千,被誉为全世界最孤独的秋千,可是哪里孤独了啊?这不是还要排队吗?” 秦追指着前方,一脸悲愤:“上次来这里的时候还没有这么多人的!” 他上次来这还是上辈子的事呢。 格里沙站一边憋笑:“这里有好多你的同胞哦,寅寅奇卡。” 秦追满脸无奈:“真是要论凑热闹,谁比得过我家啊,算了,回旅店吧。” 这么热闹的秋千,感觉坐上去也只有哭笑不得,没上个世纪的心境了。 秦追懊恼地回旅店,秦欢坐在旅店中,悠哉道:“我说了到了极光季,这边会很热闹吧?你就是不听,来,这儿的海鲜不错。” 因着还未成年,出国得有大人带,秦欢再次陪伴弟弟出国,自然,两兄弟的旅店房间是一起的,格里沙就住秦追对面,秦欢倒是没严防死守,不许他们凑一起玩,毕竟这两人都在京城同居了,哥哥还能说什么? 秦追摘下毛绒绒的驼色耳罩,脱下手套,解开围巾,将厚实的军大衣脱下,卸完一身防寒装备,总算从一头小熊变回精悍的小老虎。 格里沙过来时,手里提着几个蛋筒,他问:“你们吃吗?” 秦欢拒绝:“不了,我控糖。” 秦追伸手手:“我要。” 他和格里沙一个攀岩运动员、一个柔道运动员,锻炼量大,又还年轻,基础代谢高,偶尔吃点小甜品也不碍事。 之后秦欢便和他们分开行动了,小两口在一起生活,偶尔会给秦欢一种错觉,那就是这两个人没有在民国分离那么多年,只能通过通感相爱,他们一直在近距离相守,才会有这种惊人的默契。 真的很惊人,秦欢和六人组也算混熟了,知道连知惠和杨晓一、罗恩和希娃在重逢过后都是有过磨合的,可秦追和格里沙没有,生离死别那么多年,他们重新相遇后,很快就在一起,而且默契无间,简直吓人。 秦欢是关注弟弟的,在秦追和格里沙出门的时候,他和六人组里看起来比较成熟的泳坛女帝露娜说起了这件事,用带笑的语气,是一种“弟弟能找到这么默契的爱人让哥哥很欣慰”的感触。 露娜却露出了一种似乎是错愕的神情。 “他们之间一直很默契,菲尔早年还吃过醋,这和他们是不是情侣,有没有近距离长期相处是无关的。” 秦欢疑惑:“那小追为什么要选择格里沙,而不是菲尔呢?我是说,早年他和菲尔没那么默契的时候,他们也在一起过了。” 这个问题他也想了很久,总不能是因为他刚好对菲尔、格里沙两个人都很心动,和菲尔因为立场分开后,歇了几年就衔接上了格里沙吧? 有时候秦欢会觉得弟弟和他一样是个天然的单身主义者,他坚信只探究自身的无数种可能便已令他心满意足,因此他天生便远离那些爱恨,小追骨子里那种理性和冷冽,即使被温暖的人生包裹起来,偶尔露出一隙也能让秦欢确认——这就是我弟弟,我们骨子里是一样的。 菲尼克斯用他的执着突破了秦追的冷性决定去尝试爱情,那么格里沙呢?他是用什么吸引了小追,这对情侣是怎么在一起的?他们内心那些幽微的变化,那些不能为外人道的想法,秦欢参不透。 尤其是露娜这么一说,秦欢就更想不通了。 露娜呼了口气:“这个问题啊,你得庆幸你问的是我,问菲尼克斯他恐怕都不能清楚地告诉你原委。” 真相说来残酷,那就是,菲尼克斯拥有舍弃一切和秦追走的觉悟,而格里沙有为了祖国和秦追互相开枪的觉悟。 两者之间,秦追经过思考,近乎本能地选了后者。 “如果寅寅和菲尔至始至终都没有分开过,寅寅不会选择菲尔以外的任何人,他在这方面的道德感很强,但如果把两种不同的觉悟放一起,寅寅会更欣赏格里沙。” 秦欢居然听懂了露娜的意思。 菲尼克斯的灵魂底色有点接近汉尼拔,非常危险,当然了,0212家族里有5个人都是在抵达21世纪以后才知道汉尼拔这个名字的。 秦追从小到大陪伴菲尔,他是最早意识到菲尔灵魂底色和他身上兽|性、危险性的那个人,但他对此并未刻意去改变,甚至能理解菲尔某些做法。 他是菲尔的朋友、哥哥,也是菲尔在某些事情上的同类,以至于当菲尔在追求秦追的过程中爆发出强烈人性的时候,秦追被吸引了。 谁能不被那样热烈的爱吸引就是x无能。——露娜语。(这是她的个人看法) 语完以后,露娜又说:“这样的感情对寅寅来说是很有安全感的,诚然菲尔是个危险人物,但对寅寅来说,他是个安全到足以托付一生的人。” 菲尔是一条有|毒的泰坦巨蟒,文明的外表下隐藏着蛮荒的野性,曾在金三角生活,与兽|性极强的人类交锋共舞的秦追能无障碍理解菲尔的想法,与他亲密相处。 在那段感情里,其实菲尔和秦追都是赚的,菲尔更懂人性了,他更“人”了,露娜有时候会想,寅寅是菲尔走向成熟的不可或缺的部分。 而寅寅在这段关系里认同了自己人生中存在爱情这一发展可能,有了去接纳和经营一段感情的能力,以至于分开之后,他们两个对彼此都是祝福的。 寅寅会释然和放下的更早是理所当然的,他知道历史,知道总有一天,他的祖国和菲尔的祖国会在朝鲜交锋,那是不可挽回、必然会发生的历史,而秦追不可能在自家战士不断牺牲的时候,还和敌国高层爱死爱活吧? 他只是接纳了自己的人生中会有“爱情”,可从没接纳“我会为了爱放弃道德与人格”啊。 至于菲尔,他现在肯定也释然了,因为第一周目那个汉尼拔版本的大菲尔和第二周目的菲尔是一体的,在21世纪,同时拥有两段记忆的菲尼克斯很可能成为了一位无害的汉尼拔。 露娜听闻他还是决定接受梅森罗德在荷兰的产业,而且在考虑以后要不要从政。 前世的,在露娜决心竞选总统的时候,菲尔和她在通感时说过一次“当寅寅和我说,他来自未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决心不再爱我,他对自己非常残忍,宁肯拿刀切割自己的心脏,也要这么做,于是我既悲伤,又为他高兴。” 露娜问:“为什么你会既悲伤又高兴?” 菲尼克斯答道:“那意味着寅寅选择的那条道路必然会成功,他的祖国会和格里沙的祖国一样选择红色,我想对他而言,只有我们的祖国终将对立这件事,才会让他那么决然地对自己的心下刀。” 于是露娜便懂了,为何寅寅离开北美后,一度痛苦到要服药缓解抑郁情绪,那时他在对自己的心下刀呢。 再后来,露娜死在了某次竞选演讲的刺杀中,菲尔和她的父亲、前世的两位爱人为她复仇,且都付出了生命作为代价。 露娜终于彻底理解自己的哥哥秦追,因为她也为国死了一次,哪怕这死亡让她和心爱的家人、恋人天人永隔。 那格里沙呢?难道他的爱意对秦追来说反而是危险的吗? 这是秦欢不能知晓的部分,他从未参与过弟弟在上个世纪的时光,他和秦追的出生年份决定了他们人生理所应当在21世纪开启,幸运的话在下个世纪终结。 露娜说:“也许格里沙对他而言,才是一旦踏上会如履薄冰的爱意,谁知道呢?一切都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秦欢:如履薄冰?用这样一个词汇来形容的爱情难道反而会更吸引自己的弟弟吗? 冬季的摩尔曼斯克寒冷非常,有些道路上是存在细碎薄冰的,而在阿廖莎纪念碑总是沉默地矗立于此。 它是为了纪念二战中与纳粹战斗而牺牲的战士们而建立的纪念碑,秦追上次来这里的时候,这座纪念碑还未出现。 多年以来,阿廖莎在此沉默地注视着北极圈的风景,不知何时也会沐浴极光,阿廖莎的祖国在变化,在死亡,而人民永存。 格里沙怕秦追滑倒,一路上扶着他:“小心。” 秦追握着他的手:“别担心,我的协调性很好。” 待靠近阿廖莎,两人一起看着巨大的石像,格里沙随口说道:“我以前和战友们说过,若是有一天我去世了,不要把我放在伏尔加格勒,那是我爸爸的故乡,那会儿我还不能确认他是我的亲生父亲呢,但我不想像爸爸一样躺在河流中,请把我的骨灰撒在摩尔曼斯克的海边。” “是因为北冰洋的海水比伏尔加格勒更诱人吗?”秦追调侃一句。 格里沙肯定道:“当然了,这里有你我的回忆。” 既然格里沙曾留下那样的遗嘱,那么想来在另一个时空,在他们一起经历的二周目的平行世界里,格里沙的遗骸也会伴随阿廖莎,永远在北极圈的极光之下沉睡。 秦追向着阿廖莎前进,他仰望那巨大的雕像,忠诚的阿廖莎,风中的阿廖莎,他面向柏林。 “格里沙。”他呢喃这个名字,在冬风中闭上双眼。 作者有话说: 第360章 过往1(43万营养液加更)[VIP] “格里沙, 你真的应该结婚了。” 对于很多工作来说,一个已婚已育的人无疑是更加值得信赖的,因为他的妻子孩子就在这里, 比那些孤身一人说走就走的人自然更加可控、可信。 若是想在政坛上走得更高更远, 结婚生子便是一个理所当然的选项。 25岁那年,格里沙已经拒绝了很多次上司、好友们介绍的女性, 他从不去与那些女孩们见面,如果在工作中碰上了,他会礼貌地打招呼,但绝不会进一步发展。 这种固执让他的上司埃德蒙先生非常苦恼:“其实你之前就有升职的机会了, 格里沙,我们都很信任你,你是如此的忠诚, 勇敢,聪慧,可你一直拒绝组建家庭, 为什么呢?” 格里沙说:“我不想结婚,我希望能够终身保持单身。” 埃德蒙先生无奈道:“你不可能这样一辈子的, 一位好先生总该配一位好太太。” “我不是好先生,不需要好太太。”格里沙匆匆离开办公大楼, 在漫天的风雪中, 他呼出一口白气, 想起远在瑞士的那个人。 秦追还好吗? 0212家族习惯叫那个人寅寅, 格里沙可以叫他寅寅奇卡, 那个人总会应下的, 虽然寅寅是他的小名,寅寅奇卡更是带着一点孩子气, 可秦追总会应下,因为他是哥哥。 哥哥是会纵容弟弟妹妹的请求的。 “寅寅奇卡,寅寅奇卡。”格里沙这么叫着,好奇秦追会纵容他这幼稚的称呼到什么时候。 渐渐的,这个昵称在格里沙口中越发甜蜜了,每次这么叫,他都觉得自己被纵容着。 格里沙戴上帽子,遮住显眼的银发,去买了些列巴和果酱,回到家里随意应付一餐,他的工资足以支持他给自己补充充足的蛋白质和脂肪,只是有时候格里沙会没有心思到厨房里折腾,日常的工作已经让他有些累了。 年幼的时候,格里沙是个爱吃的孩子,他是0212家族里最大的吃货,比知惠饭量还大,在猎人舅舅、强悍妈妈的喂养下,有一阵子胖得像一头熊崽,也只有秦追会觉得他可爱。 后来开始上山打猎了,整天在高加索山脉中跑来跑去,格里沙又瘦下来,秦追还为此遗憾过。 从事情报工作的格里沙是个非常敏锐的人,他坐在卧室的床上,盘腿看一本书,看着看着,他想,秦追从小就很成熟,那种理所当然的成熟超越了一个孩子的界限,还有那优秀的医术,也超越了“郎善彦教导”的界限。 秦追常常用傻阿玛顶锅,但不代表格里沙看不出破绽,他只是不说罢了。 那个人到底来自何方呢?他会是外星人吗? 不不不,外星人不会真心实意的将地球的父母看得那么重要吧?而且秦追和傻阿玛、秦简干妈长得那么像,一看就知道是他们的孩子。 寅寅是那对好心的夫妻给予秦追的名字,他在成为寅寅之前叫什么?也是秦追吗?是秦追吧?当年在郎善彦死去后,为了避难,他选择改去郎姓,随母姓秦,但他也可以姓曲吧?可他下意识的选择了秦这个姓氏。 熊熊的直觉告诉他,秦追以前就叫秦追的概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格里沙发了会儿呆,脑子里转了几圈,将那个从12岁就开始猜测和推理的事情过了一阵,躺在自己的大床上滚了滚。 大大的床,是格里沙自己拿木板敲出来的,他的手艺可好了,床很结实,铺上厚实的毛毯和被子,软乎乎的。 工作时积累的疲惫汹涌而来,格里沙眯起眼睛睡着了。 梦里的他回到了高加索山脉。 格里沙晃了晃,心想,哦,对了,我还是一个死过一次的人,我曾在1922年前就死去了,终其一生都没有看见曙光。 而在有寅寅奇卡的时光,他挣扎着活过了那场死劫。 直觉引领着格里沙前进,在家里,在他住了好几年的阁楼上,他看到了秦追。 美丽的东方青年蜷缩在格里沙年少时的床铺上,这张床配成年的格里沙已经小了,他在上面一躺,稍微有点动作,手或者脚就会落到床外面。 配秦追就正好。 格里沙趴在床边,一双眼睛如同晶石,剔透的映着暗恋的人的面孔,他白皙的脖颈,锁骨,胸,腹。 秦追就连头发都好像是香的,吸引着小熊向他的头发伸出手,轻轻的、很爱惜的摸了摸,又觉得有点冒犯,左右看看,做贼心虚似的收回手。 他怎么会睡在这里呢? 是弦将他们连接起来的吗? 格里沙想起那个在战壕中陪着他的孩子,那孩子长到这么大了,如此迷人,伴随着格里沙走过了他这一生所有的记忆,从两岁半到现在。 秦追并不知道战壕里的少年人在苏醒后就会成为没有前世记忆的格里沙,他只是看到了格里沙,就决定陪他。 多么爱护。 “你是因为我是你的弟弟,才这样照顾我的吗?”格里沙这么问着,熟睡的秦追当然不会回答他,但是没有关系,小熊转身,靠着床铺坐下,两条大长腿伸直,他头一仰,靠上秦追的手掌。 格里沙想,前几年知道秦追和菲尼克斯在一起的时候,他心里可酸了,那时候天天都考虑一个问题——要不试试为爱做三,把秦追撬过来吧? 不行不行,菲尼克斯是能给秦追幸福的人,他有钱,温柔体贴,而且在死心眼这件事上能和格里沙媲美。 格里沙做那么危险的工作,他去做三了,工作怎么办?如果三成功了,难道要秦追跟着他过穷日子吗?那样太委屈秦追了吧? 好男人要接受心爱的人得到幸福,无论那幸福是不是自己给的。 格里沙好几次想对自己的说:“不要管别的了,先顾着自己的幸福吧,你的理想国已经建立了,现在放下一切还来得及,勇敢点,去追求喜欢的人吧。” 最后还是没有那么做,格里沙想,既然我选择了责任,那我就没有资格再厚着脸皮说什么“我也要竞争他的心”之类的话跑过去了。 而且没有责任感的小熊是没有资格得到杏花青睐的。 现在秦追和菲尼克斯分开回到了欧洲,格里沙的机会来了,可他却不敢上前了。 知道了秦追和菲尔的分手原因后,格里沙感到很悲伤,因为他也不能保证自己的祖国和秦追的祖国永远立场一致。 如果有一天他们的立场不同了,那他们也要经历一次分手吗?格里沙觉得自己足够坚强,承受得起分离,可他不太舍得秦追再次遭遇这样的心伤。 秦追还在吃药呢。 满脑子纷乱的念头,格里沙转头,对闭着眼睛的秦追小声说了一段话。 “无论你是外星人、未来人,你都是我最重要的人,即使有一天我们的立场背叛彼此,我也会爱你的。” “知道为什么吗?” 格里沙又换成趴在床边的姿势,他高高兴兴笑弯无辜的眼睛。 “因为你是我的精灵,无论经历多么糟糕的事情,只要想到你,我就觉得好过一点,你不能让我一下就开心起来,可是有你在,我的情绪永远坠不到底,知道那意味什么吗?” 格里沙双手托腮:“我真的没办法不喜欢你,你不要是外星人好不好?我不想看到你乘坐外星飞船离开,我不想追着飞船哭。” 如果有一天秦追坐着飞船去往地球之外,成为天空之上的一颗星星,格里沙一定会坐在科罗廖夫的家门前日夜痛哭,让好友给他造出火箭,好让格里沙乘坐着去追自己的爱人。 火箭中途炸了也没关系,他可以死在追逐秦追的路上,这么想着,格里沙拍拍脸,想,我可不能让别人发现我这么喜欢秦追啊。 那时候秦追才和菲尼克斯分开不到一年,他不敢说太多了,怕自己泄露出去多一丝的喜欢,会压得秦追更加不堪重负。 从知惠和罗恩那里知道秦追开始喝疏肝解郁的药物时,格里沙难过得心都要碎了。 “早些好起来吧,真希望你早日痊愈,爱情应该让你幸福,而不是让你难过啊。” 格里沙在梦中幸福地睡去了。 秦追睁开眼睛,看着格里沙天真的睡颜,又闭上眼睛。 他想:我好累。 累到脑子都转不动了。 秦追那时候还不想接受格里沙的爱意,好在格里沙也不知道这件事,即使知道了也不在意。 在梦醒后,他被推去医院做体检,谁叫他早年为领袖挡子|弹时中|枪的地方有点凶险呢?和格里沙关系好一点的人都有点担心他,只有格里沙自己知道,他强壮得秦追都不想给他开补药了。 给他做检查的一名护士,她在检查间隙提起她曾经见过格里沙,在1919年。 “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女孩,您救了我,还记得吗?” 格里沙很腼腆地回道:“抱歉,我不记得了。”他救过很多人。 “好吧,大英雄,可我一直记得你。”护士收起东西,欲言又止,问格里沙,“我们以后还能再见面吗?” 格里沙想,也不知道这个女孩出现在我面前是否是巧合,也许是某位希望我结婚的上司安排的,也许只是个巧合。 他很礼貌地回道:“我很抱歉。” 离开医院的时候,格里沙买到了很新鲜的浆果,他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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