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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条斯理地给两个孩子讲红薯的来历与好处:“红薯原本不是我们华夏大地的产物,是前明万历年间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入的,这东西生熟皆可食,产量又高,无地不可种。为了带回薯种,粤人陈益在安南冒着杀身的危险将薯种藏于铜鼓之中,闽人陈振龙同其子陈经纶也在菲律宾发现红薯,“取薯藤绞入汲水绳中”带回厦门,从而被徐光启记录在《农政全书》中,后来江南旱涝灾年稻米绝收之际,徐光启想起了闽粤两地的红薯,是救荒的好作物,便自福建引种到上海,随之向江苏等地传播,帮着许多黎民百姓度过了难关!所以红薯能活人,这红薯虽被人称为贫贱之物也是有大功德的红薯呢!” 弘皙听得特别认真,他最喜欢听这样的故事,连手里的红薯都忘了吃,好像自己已经跟着那陈氏驾舟逃亡在波涛汹涌的海上,为了那珍贵的薯种躲避着外蛮的搜捕。 额林珠则疑惑:“可我头一回吃红薯。” “现在不是吃着了?”程婉蕴没多说:“你们在宫里吃红薯吃得少,你们瞧,咱们现在是烤红薯吃,其实还可以把红薯切块煮粥,也可以把红薯切成条晒干做红薯干吃,这东西多好呀是不是?所以我们要爱惜粮食,外头还有许多百姓食不果腹,弘皙你以后可不许再挑食了,知道吗?” 胤礽倚墙听着,宫里红薯的确不大常见,这种东西是贱民之食,吃了还爱通气,连太监宫女也不敢多吃,渐渐在宫里就少见了。 可阿婉对食物全都心怀感恩,她看食物从无高低贵贱之分,似乎对人的贵贱这界限也极模糊,这是让他特别不可思议的地方。她好像天生就会体察民情,或许是因为她是跟着当县令的阿玛长大的吧。 程婉蕴拐弯抹角讲完红薯的故事,让弘皙总算心甘情愿点头答应好好吃饭,她颇为高兴,拍拍手里的灰,回转过身才发觉太子爷不知道在门口占了多久了。 “你怎么过来了?”程婉蕴下意识去看时辰,他这忙了一上午不应该和太子妃一块儿歇午晌么?怎么还跑过来了。而且,他这听壁角的老毛病又犯了吧? 额林珠和弘皙已经嚷着阿玛冲过去抱大腿了,胤礽弯下腰一手捞一个,笑道:“怎么?我不能过来么?” 程婉蕴哪里敢说不啊,连忙让碧桃将红薯撤下去,另外上些肠粉和扁食来给太子爷垫肚子,看他那样子就没吃饱。 胤礽摇头:“我也吃一个红薯。” 弘皙立刻献宝:“阿玛的红薯是高高的,我挑给阿玛的!是那个——” “还是咱们弘皙最孝顺了。”胤礽就摸着他的小脑瓜笑了。 他吃着红薯,想的却是人。 在皇阿玛眼里,在世人眼里,满人高贵,汉人贱之,所以连带着阿婉也成了卑贱之人,但在他眼里,阿婉善解人意、生性豁达,陪伴他尽心尽力,又为他生儿育女……分明是活了他无数次的红薯。 胤礽剥开红薯皮,轻轻咬了一口。 龙肝凤胆又如何,他偏不稀罕,他就要吃红薯。 正殿里东暖阁。 太子妃石氏正坐在镜子前拆旗头,屋子里四处都贴满了喜字,红绸挂满床头,被褥枕头全是红彤彤的料子,绣着鸾凤和鸣、鸳鸯戏水的花样,她望着这满眼的红,也有些不习惯。 “姄姐儿,喝点茶吧。” 一个身材健硕腰板笔直的妇人端着茶碗走了进来,言语间带着浓浓的闽地口音。 俗称闽南地瓜腔。 “先放下吧。”太子妃闻着那香气如兰的味道,就知道是她带进宫的水仙茶,这京城里大多喝香片和普洱,还是牛嚼牡丹的喝法,泡一大壶喝一天,她自小跟着阿玛在福州、厦门等地辗转,喝茶是行家,自然喝不惯京城里的喝法。因此她进宫,嫁妆里甚至有两箱茶叶、一箱用惯的各式茶具。 除了茶,身为太子妃,她是能带人进宫伺候的,因此她身边都是随她从福州远道而来的亲信心腹,这妇人原本是她额娘身边的大丫鬟,她叫她利妈妈,利妈妈年轻时自梳了头,额娘走后,便又一直跟着她了。 利妈妈不大习惯宫里的太监,她进来时便顺手关了门,这里头屋子里只有她和太子妃,这才换了闽语和太子妃说:“方才不知哪儿来的太监悄悄过来递话,说太子爷去程侧福晋那儿了。” 她们刚来,人都还没认齐呢,专营的人倒先来投诚了。 石氏冷笑:“人呢?” “关在柴房里问话呢,看看背后是哪头的。” 石氏点点头,也用闽语说道:“那程侧福晋受宠,我早有耳闻,但咱们当务之急不是和太子爷的侧室侍妾针锋相对,而是要尽早在毓庆宫站稳脚跟!利妈妈,你和连弩、画戟说,让她们去传话,我下午起来要先见各院管事,侧福晋们明儿再见。我还要毓庆宫里上下的花名册,让她们传话时顺便认认路,就跟咱们以前跟着阿玛出海打倭寇一样,先辩航向、再探地形,不可冒进。” “是!”利妈妈下意识站得笔直。 倭寇肆虐,闽地海岸线绵长,屡屡有倭寇犯禁,倭寇有时候只要几艘小船就能趁着夜色登陆烧杀抢掠,最危险的一次倭寇都能冲击官衙了!石文柄带着儿子们率军出击,石氏身为长女便手握红缨枪跟在母亲身旁,也带着父老乡亲、家丁族人坚守城池。 她见惯了血雨腥风,因此屋子里从来没有琴,没有棋,只有一架子兵书、地图,还有一杆红缨长枪。 如今那长枪正伫立在她书桌边上随手就能取用的地方,那上头红缨已经旧了,手握之处也磨掉了漆,陈旧斑驳,唯有开了刃的枪头依旧闪着寒光。 当太子妃很难么?石氏总算将那沉重的旗头拆了下来,顺手将头发梳成了一个利落的高圆髻,露出了英气勃发的冷冽眉眼。 总不会比杀倭寇难吧? 第66章 杀鸡 毓庆宫内御茶膳房。 洪登心不在焉地揉着面团,眼神直勾勾往膳房门口瞧,他让徒弟驴儿去正殿传了句话,现下还没回来,让他心里七上八下的。 他这徒弟又蠢手又粗,一点儿也比不上郑隆德身边那三宝,那三宝这几年已经历练起来了,都能上灶烧菜了!而他跟在身边的这个,刀功都还没练明白!要不是还算听话孝顺,每月月钱一个子不留地孝敬他,他早把人撇了! 他正出神,郑隆德背着手从里间出来了,膳房里的人见了他都客客气气地喊一声:“郑爷爷,您起来啦?柜子里给您留了肉骨茶呢!” 郑隆德淡淡“嗯”一声,也不去取那茶,径直走到三宝跟前,掀开砂锅的盖,去瞧那文火慢炖的莲子绿豆薏米羹。 “炖了几个时辰了?”他问。 三宝一直守在灶头前,只要是后罩房的东西,他都亲自看着,一点也不分神的。如今那头除了程主子,还有两个小主子,大意不得,三宝抹了一把汗,脸都被柴火烤红了:“有一个半时辰了。” 这道羹虽然叫莲子绿豆薏米羹,但这几味料都属寒,于是郑隆德总会嘱咐三宝往里头再搁上八颗红枣、一两百合、一两银耳,这样味儿好,对程主子的身子也好。 他看砂锅里的银耳都已经熬出胶来了,红枣和百合也烂化开了,莲子和薏米指定也熟透了,但这两样料却要再熬久烂一些才好吃。 “再熬半个时辰,先盛一碗出来,太子爷不喜欢吃那么烂的,剩下的再熬半时辰。” 洪登竖着耳朵,就听郑隆德在那细细吩咐,他低头冷笑:还管上太子爷的口味了,等以后看你还怎么得意! 他这些年可算把郑隆德恨透了。 以前程侧福晋没来之前,他才是这膳房里头一份的大师傅!也是最年轻的大师傅!多少人巴着他奉承他啊!结果这郑隆德老脸不要巴上还是一个小格格的程侧福晋,从此就狗仗人势抖了起来。 谁知那程侧福晋还真就得了太子爷青眼,他屈居在郑隆德之下不得翻身,自个也犯了轴,怎么都不愿意去巴结后罩房,就算去巴结了又怎么样?还不是得郑隆德吃肉他喝汤?要他捡郑隆德剩下的残羹剩饭,呸!他还要脸! 李侧福晋倒了以后,他原本想巴结唐格格,结果唐格格没多久也跟后罩房一条心,洪登气得不行。难不成不巴结程侧福晋就出不了头?他就不信邪了!他清高!他了不起!他偏不! 洪登就等着今天呢,这是他扬眉吐气的好日子——太子妃一进门,他立刻就让驴儿去递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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