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班,沉痛地对司机用西班牙语骂道:“那个男人一看就很危险,我要想办法把他赶走。” 司机笑了一下,“这是小少爷第一个带回家的朋友,子爵大人还是不要惹小少爷生气了。” 安德鲁烦躁地踹了一下地毯,低声用西班牙语骂道:“狗崽子。” 乐天与阎织云日上三竿才起,如愿以偿地与安德鲁错过,两人在城堡里吃了早饭,便一起出去散步。 欧洲小国的小镇,阳光和煦,蔷薇花爬满了古老的墙体,街道两边熙熙攘攘的全是小店,猫咪慵懒地从人的脚边路过,阎织云与明乐天并肩走着,心中一片平静,“我给你拍照吧。” “拍照?”乐天侧脸道,“你没带相机呀。” 阎织云退后两步,举起两手的大拇指与食指,框成一个框,将明乐天回眸的笑颜框在里面,“好了,拍下来了。” 乐天笑的不行,“阎哥,你好幼稚。” 阎织云不否认,恋爱中的人总会做出一点幼稚的事情。 明乐天也已经很多年没有像这样走在小镇上,他长时间待在中国,回到这里也总是待在家里不出去,两人像游客一样在小镇上走走停停地看风景吃东西。 回到城堡时已经是接近当地时间十点多,两人带着笑回来,一看到坐在厅里的安德鲁,乐天就收敛了过分荡漾的笑容,“你怎么还不睡?” “我加班,回来晚了,刚到家。”安德鲁理直气壮道。 乐天无语,“那好吧,晚安,我们去睡了。” “等等,”安德鲁起身道,“我跟你的朋友聊一聊。” 乐天刚要反对,阎织云却出声道:“你先去睡,我跟你哥哥聊一聊。” 剩下的事乐天就不管了,反正他就去洗香香等性生活,顺便调戏自闭的系统。 乐天一走,安德鲁就相当敏锐道:“你跟我弟弟是什么关系?” 阎织云淡淡道:“朋友。” 安德鲁恼怒道:“你胡说,我……我看到你们两个在翡翠花园接吻了你这个小狗狗!” 阎织云:……中文水平属实拉跨。 阎织云挑眉道:“你跟踪我们?” 安德鲁理直气壮,“不跟踪你们怎么知道你做这样的事?” 阎织云也不费劲圆谎了,“是,我们是情侣,出于乐天的意愿,他暂时还不想跟家人公开。” 安德鲁顿时‘嗷’了一嗓子,三十多岁的人痛不欲生地捂住脸呜呜呜地哭,他憋了几个小时了,心里还存有一线希望自己的小宝贝儿可能不是被狗男人拐走了,但事实的确如此。 阎织云:…… 阎织云头疼道:“我和乐天的关系很稳定,请你不要告诉长辈。” 安德鲁抬起脸,竟然不是假哭,真的掉眼泪了,他小声道:“我的宝贝儿需要全心全意的爱,你全心全意爱他吗?” 阎织云点头。 安德鲁:“即使他是个坏孩子?” 阎织云淡淡道:“他没有那么完美,但也不是个坏孩子,在我眼里他已经很好。” 安德鲁彻底歇菜,完了,这个男人是真的爱明乐天,他这个哥哥在明乐天心里的位置本来就只有第三,这下好了,还要再往后稍稍了。 安德鲁抹了下鼻子,悲伤道:“我不会说的,你也不要说,他知道我跟踪他,会生气的。” 阎织云嘴角抽搐,知道还跟?“好。” 安德鲁摇摇晃晃地起身,又小声道:“你不要叫我哥哥,结婚之前我是不会认可你的。” 阎织云:……想多了。 等阎织云回来,乐天问他和安德鲁说了什么,阎织云道:“没什么,他看我不顺眼,教训一下我。” 乐天忿忿道:“什么?他敢教训你,那我教训他。” 阎织云暗道:耍心机的感觉真好,怪不得明乐天喜欢。 两人在那里玩了一周,最后一天和度假回来的公爵夫妇遇上了,公爵把大儿子骂的狗血淋头,用蹩脚的中文连环喷人,“你!弟弟回来!不说!良心没有!” 安德鲁:……算了,他是多余的。 明母见到阎织云之后高兴的不得了,对阎织云道:“小阎,我是你的粉丝,你的相册我买了好多,还有你拍的杂志,你给我签名吧。” 自从知道阎织云是明乐天的朋友之后,明母就自动成了阎织云的粉丝,阎织云太优秀,让她非常高兴明乐天能交到这么优秀的朋友,拉着阎织云的手各种舍不得。 欧洲行之后,阎织云正式恢复了日常工作,跟以前没什么区别,当然这是在他自己看来。 在工作室所有人的眼中都是——阎大热恋中,万事都好说。 十一月的时候,年度舞正式开始巡演登台,乐天和阎织云去看了首场演出,回去之后就开始对自己没得C位流露出无限遗憾。 阎织云:“真想去,下次争取就好了。” 乐天瘫在副驾驶,满脸咸鱼道:“有家的男人心里就没有了斗志。” 阎织云:…… 当晚乐天在满天星斗的江景下,穿着芭蕾舞服给阎织云来了一段,阎织云含笑看着他旋转跳跃,眼里全是爱意。 生活真的是奇妙,几个月前,阎织云还冷冷地对这个人说嫌他太假,现在却 是满心满眼都是他。 乐天跳了一段就累了,靠在玻璃围沿摇头道:“我完蛋了,我真跟不上了。” 阎织云坐在椅子上喝了口酒,招手道:“过来休息会儿再跳。” 乐天捋了一把汗湿的金发,直接坐到了阎织云的大腿上。 阎织云端着酒杯,神情慵懒,低沉道:“不想跳了?” 乐天手指摸上他的衬衣扣子,小声道:“换个方法跳。” 阎织云垂下眼,白色的紧身裤将他身体的肌肉线条衬托得很优美,敞开的蕾丝衬衫已被汗水微微打湿,阎织云伸手缓缓在他的耳际游移,看着他慢慢仰起头,低笑道:“这么快就有感觉了?” “阎哥,”乐天的声音已经变得沙哑,眼睛幽深地望着他,“我一看到你就很有感觉。” 阎织云神情一滞,放下手中的酒杯,低头亲了亲他光滑雪白的额头,慢慢拉下他的白色紧身裤。 白色的护身紧紧包裹住了最重要的部分,阎织云深吸了口气,低声道:“转过来。” 身后的风景更美妙,护身将圆润的水蜜桃一分为二,中间却是陷了进去,两边丰润的皮肉微微颤抖,阎织云边捏边道:“不紧吗?” 乐天小声吸气道:“紧的。” 阎织云慢慢从他的脖子亲向他的耳垂,“那我帮你脱了……” 乐天仰起脖子,低声道:“不要,我想穿着……” 阎织云轻咬了一下他的耳垂,“小坏蛋。” 阳台缝隙里钻进来徐徐的晚风,地暖散发着热度中和了凉意,乐天颤抖着起伏,双手从背后勾住阎织云的肩膀,因为护身的束缚哭了出来,又爽又被压制着不能释放,像冰与火同时在身体燃烧,蕾丝衬衣已经全然被汗水打湿,半遮半掩地贴在肌肤上,白色的护身也被渗出的液体濡湿了。 乐天的力气越来越小,腰都在颤抖。 阎织云轻叹了口气,扶住他的腰起身,乐天轻叫了一声倒在阎织云身上,任由阎织云这么一路抱回屋内再度沉沦。 年底的时候,阎织云带了乐天回家见父母,乐天看到阎织云家的四合院都惊呆了,再次深刻地意识到联盟对男主的待遇是真的好。 虽然是大院子弟,阎织云的父母却没对阎织云带回一个金发棕眼的男朋友回来而感到生气,尤其是当乐天用中文说‘伯父伯母好’的时候,阎父对阎织云乐呵呵道:“哟,小洋鬼子这两句中文说的还挺标准。” 阎织云:“爸,他是混血,中文说的很好。” 阎父:……你个小兔崽子不早说,让老子在儿媳妇面前丢人。 阎母的性格和明母差不多,絮絮叨叨的跟明乐天说话,说一句就跟阎织云大惊小怪地夸一句,“这孩子,睫毛怎么那么长,洋娃娃一样。” 阎织云:“好看吧?” 阎母结结实实地点头,“好看,真好看。” 乐天:……你们家里人一个比一个别致。 除了远在小国的明乐天父母不知道,全世界几乎都已经知道阎织云和明乐天是情侣。 两人和缓而幸福地过了五年,安妮在这五年内将任星捧成国际知名女星,自己开了家经纪公司当老板,手下招兵买马,势头之猛已经直逼国内一线经纪公司,当然阎织云也没少在里面牵线搭桥地帮忙。 一方面是想安妮成功了,明乐天能从她未婚夫的身份中彻底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安妮也确实是个优秀努力的姑娘,跟他与明乐天的关系也不错。 那一天,系统和安妮同时给乐天发来了信息。 安妮虽然还没有爬到事业的顶峰,但她遇上了自己的爱情,使她足够有勇气去反抗家族,对方是个男演员,影帝级别,系统告诉乐天是个无可挑剔的好男人,乐天很放心,对电话里的安妮道:“加油,过好你自己的人生。” “谢谢,真的谢谢你,也祝你幸福。”安妮轻声道。 挂了电话之后,乐天摸了摸下巴,“阎哥这么好的摄影技术,不留点纪念可惜了啊。” 系统:……就不能想点好的? 阎织云虽然一直说装备好了就帮乐天拍照,却迟迟没有拍,大概是越是重视越是谨慎。 晚上阎织云一到家,乐天就扑了上去,“阎哥阎哥,给我拍照吧。” 阎织云人还没站稳,先低头亲了他一下,“上次不是说过了,再等等。” 乐天摇头,“我等不及了。” 阎织云皱眉,托起人柔声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安妮准备准备和她父母摊牌了,”乐天眯眼笑道,“我们也可以摊牌啦。” 阎织云松了口气,“你吓我一跳,看你脸色不太对劲。” 乐天将脸埋到他的肩头,“哪有,阎哥,我们拍照吧,拍两个人的,怎么样?” 阎织云拍了拍他的背,“结婚照?” 乐天头往后一仰拉开距离道:“阎哥,你求婚也太草率了吧,这样我可不答应。” 阎织云失笑,“那我给我买一千零一支玫瑰?” 乐天推他,作势要跳下来,阎织云忙将人半扛在肩头,轻拍了一下他的臀部,“别闹,给你种玫瑰。” 那七天里,乐天一直撒泼打滚地要阎织云给他拍照,阎织云没松口,被他闹得实在受不了了,在被窝里搂着他亲了一口,“等年底,我都已经安排好了,到时会有一场很漂亮的流星雨……” 乐天不说话了,从旁边拿了手机,让阎织云凑过来,两人汗津津地拍了一张合照,照片里的阎织云甚至没有看镜头,脸上全是无奈的笑意。 如果阎织云知道这是他们第一张也是他们最后一张合照,他一定会穿上他的西装,认认真真地坐端正,露出他最幸福的笑容。 明乐天走的很突然,早上送阎织云去了工作室,在门口与他吻别,中午阎织云就接到了舞团的电话。 心悸,心脏骤停。 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而躺在病床上的那个人的的确确是他的爱人,是他每天都要亲吻无数次的脸庞,阎织云看着那张熟悉的脸,伸手轻碰了一下,冰凉的,他恍惚地抬起头看向医生,在医生惊恐的神情中倒了下去。 明乐天的葬礼结束之后,阎织云就消失了。 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去了哪。 年底的时候,阎织云回来了,瘦了一大圈,满腮的胡子,出现在工作室里,闵亮看到他那一瞬就哭了,“阎哥……” 阎织云点点头,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闵亮扑上去抱他,才发现这个人远比外表瘦得更多,身上的骨头全膈人了,心惊道:“阎哥你去哪了?这次回来,不走了吧。” 阎织云摇头,“不走了。” 第二天他来上班,胡子已经刮得干干净净,除了西装太宽大,话太少,一切都仿佛如常,闵亮却知道,变了,都变了。 阎织云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开摄影展,他说给自己办的,租了全市最大的一个展馆,只让他自己一个人进。 里面挂满了空白相片。 阎织云坐在偌大的展厅,低声道:“你喜欢的,大场地。” 每一张空白的相片在阎织云的心里全是明乐天的影子,他就是明乐天的相机,他的眼睛他的思想他的心早已充斥了这人所有的模样,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身体慢慢仰躺在地,阎织云任由自己闭上眼睛陷入回忆,那一张张雪白的相片纷纷落下,像云一般沉重而又温柔地包裹住了他。 耳边恍惚间响起了呼唤声——“阎哥。” “我在,”阎织云慢慢蜷起,“我一直在……” 第250章 飞盗1 月色皎皎,风声宁静, 屋檐上盘缩着一个猫儿一样轻巧敏捷的黑影, 双脚并拢身躯微躬,稍尖的耳朵微微抖动, 远处破空之声不断传来。 乐天:“……我觉得自己很危险。” 系统温柔道:“是吗?” 他手臂上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每一寸肌肤都叫嚣着快跑。 乐天也不再多想, 依照本能轻轻一跃腾空而起,明月圆盘映照下, 疾风一般几个起落, 踏雪无痕般地从屋顶飞跃而过。 乐天边跑边骂,“这就是你他妈说的会飞?” 系统:“你这不是飞的挺得劲的吗?” 孟乐天, 江湖人称飞盗,飞天遁地无所不能,他想偷的东西就没有偷不到手的,除他以外其余宵小皆为贼,无人有资格与他并驾齐驱。 乐天:……倒也并不觉得很光荣。 孟乐天的五感极为敏锐,追击的人至少还在十里开外,乐天已感到压迫,正是这种压迫令他完全不能停下, 提一口气便跃上数十米高,他都快被自己吓傻了, 这孟乐天的轻功的确厉害,如此跑了大约半炷香的功夫,乐天才觉身后的危险已远了。 待他松了口气时, 发觉自己已狂奔到旷野之中,脚下微微凸起,他往后一退,便见面前是一块书写潦草的木板,完全看不清上面的字。 乐天吓了一条,面前竟是一个人的墓碑。 尽管非常简陋,但的确昭显着下面埋着一个死人。 乐天不淡定了,立即往后跳了一下,因着本能他竟一下跳出了数米远。 “没想到原来飞盗竟然是怕死人的。” 身侧传来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他的嗓音仿佛像是吞过粗粝的沙子尚未咽尽,非常地让人不愉快。 乐天骤然警醒,以孟乐天的敏锐竟然没有察觉到有人在附近,这人一定是个高手。 月光下,一个高瘦的身影从林子里走出,他很瘦,比他身旁的枯树也好不了多少,面色在月光下显出一股奇异的带有死气的青白,结合刚刚乐天踩的那头坟包,他都怀疑面前这个人是从坟里爬出来的。 青白的脸上挂着僵硬的笑容,他大约是不太会笑,嘴角的肌肉轻轻抖着,比起笑更像是婴孩饥饿时的抽搐,“我并不想杀你。” 乐天的小心脏已经吓得在蹦迪,面色依旧很从容,“通常这样说的人,其实心里还是很想杀我的。” 他又笑了一下,“原来飞盗是个很聪明的人。” 乐天道:“一个蠢人原也当不了盗贼。” 那人道:“聪明的人却也不会去偷他不该偷的东西。” 乐天轻笑了一下。 孟乐天的模样很秀美,在江湖中堪称是一位非常漂亮的美男子,所以他也曾自信地说过‘即便是女人的心,我也很容易就能偷来’,他的笑容要比那人的笑容好看的多,在月色下仿若盛开的花朵,却对那人来说毫无吸引力。 “我想偷的东西,从没有该与不该。”乐天背着手依旧非常从容,总不可能一落地就死吧,装,就硬装。 众所周知孟乐天的轻功绝顶,功夫却很粗糙,那人见他如此镇定,不禁生出了些警惕,他的眼睛狭长,像是比普通人要更长,眼尾几乎要扫到太阳穴,毒蛇一般,眼珠子来回扫了四周,语气忽然变得客气起来,“或许我们可以打个商量。” 他退了一步,乐天却并不想退,悠闲道:“我从不与人商量。” 那人脸色也变得难看起来,“那么你是想动手了?” 乐天淡淡道:“你可以来试试。” 那人实在不明白孟乐天为什么可以如此不慌不忙,当然他从不觉得世上有不怕死的人,所有看上去不怕死的人要么是有所依仗要么是压根就不想活了。 孟乐天正值风华,刚刚又到手了一件稀世的宝物,显然不会不想活。 乐天静静地看着他,他的神情是一贯的温柔和煦,眼神像春日枝头柔嫩的柳枝般柔软,他是个很面善的人,无论男人或是女人见了他都会心生好感。 这样的眼神却让那人不由自主地生出一种恐慌。 孟乐天偷过许多东西,甚至从来不掩饰自己的相貌,而他至今还活得好好的,当然也不可能只是因为他过人的轻功。 那人轻咳了两声,青白的面上浮现出一点红晕,并未让他多一丝人气,依旧是病怏怏死气沉沉的模样,他边咳边从腰间拔出一柄软剑,手腕轻轻一抖,原本软得像面条一样的剑顺便变得笔直。 这人是个顶级的剑道高手。 乐天脑海里浮现出的唯一念头就是跑。 这是习武之人的本能。 孟乐天不是他的对手。 那人低声道:“债剑愿与飞盗切磋,点到为止败者退让,如何?” 乐天:“系统……他说啥?Zhai见?” 系统:“……债剑李克,他幼时生了痨病,本来是要死的,他硬生生地靠自身修习剑术捡回了一条命,自称向阎王讨债,所以他的剑叫债剑。” 乐天:“……”再他妈您的见嗷,练剑治病就他妈离谱。 乐天装了这么久的淡定,其实心里压根没底,忍不住问系统:“我应该不会被他打死吧?” 系统:“当然不会。” 乐天放心了。 系统:“也就是被打的没了半条命而已。” 乐天:……系统黑化了吗?越来越不掩饰想他死的心了。 乐天心里慌的一批,面上依旧装逼,“我出手没有点到为止。” 系统:确实,今天不把他打死这事就没算完。 李克是个非常惜命的人,从不愿意拿自己的命去赌,此刻也难免踌躇了起来,孟乐天看上去实在极有底气,他自信自己的眼睛够毒辣,不会看走眼。 在死一般的寂静中,李克退了,悄然隐入他来的林中。 乐天没有松懈,迈着闲庭信步般的步伐坐到了方才他走过的坟包上,悠闲地捶了捶腿,心里疯狂说着阿弥陀佛见怪莫怪,“系统,这个世界设定不会有鬼吧?” 系统幽幽道:“说不准啊。” 乐天:“……我记得你也怕鬼的……”何必互相伤害。 系统:“人见多了,也就不是很怕鬼了。” 乐天:“……” 不知道是不是乐天的心理作用,他隐隐约约觉得身下坐的坟包似乎动了一下。 在他分心的那一瞬,左侧软剑蛇信般疾飞而来,乐天反应迅速偏头躲过,剑气划破了他的脸,他来不及骂,已从袖中拔出金刚扇对敌。 金刚扇扇骨十八,根根玄铁,重七斤六两三钱,灵巧柔韧,可攻可守,这是孟乐天从寒月先生手里偷来的兵器,他一向没有自己的兵器,偷到谁的就算谁的。 李克潜行在暗中观察孟乐天许久,见他脸色有变立即出来偷袭,软剑与金刚扇相触的那一瞬,他已知道方才孟乐天全是在虚张声势,立即哈哈大笑出声。 他的笑声也一样粗噶难听,乐天不禁皱了皱眉。 孟乐天的功夫是样样通晓,样样稀疏。 金刚扇原本是削骨嗜血的利器,在他手里除了格挡闪避之外,全无作用。 两人过了数招,李克边笑边游刃有余道:“飞盗原来真只是个小毛贼罢了。” 乐天应对地吃力,嘴上却不肯放松,“我这样的小毛贼,债剑方才不也怕了?” 李克青白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扭曲,他生平最恨的就是两件事,一是先天不足,二是后天受辱,因第一条无法改变,所以格外憎恶第二条,当下也不再猫逗老鼠,一剑刺向孟乐天的腹间。 乐天急忙拿金刚扇去挡,李克的软剑却如活物一般绕开了金刚扇面,直接刺中了孟乐天的大腿。 乐天痛呼一声,差点喊投降。 这一双腿是孟乐天吃饭的家伙,疾行千里飘渺无痕,中原武林之中已很难有人比得上这两条腿。 不知是谁,能请得动万般惜命的李克来追杀他,乐天最是怕疼,手中转开金刚扇,扇面鎏金花纹一闪而过,李克不由得被那炫目的光亮逼得闭了闭眼,就在那一瞬,乐天另一手藏在袖中的短刀已飞了出去。 李克即使闭着眼睛也能感觉到刀锋破空之声,惊掠后退枯枝一般的手已抓上了刀柄,待他抓到刀柄之后却是半臂一麻,立即甩开了短刀,怒喝道:“小子阴险!”人已是微微一歪,站立不稳。 乐天左手正滴滴答答地在流血,方才他正是用这只手攥着刀锋掷刀而出,刀柄淬了毒,寻常人接刀绝不会去接刀刃,这是本能,他阴了李克一手,自己也是疼的要命。 大腿与手上一齐在流血,乐天再次感受到系统对他的恶意,对李克笑了笑,“行走江湖,若不防着一手,我大约也活不到今天。” 李克冷笑了一声,“那你防的还不够好!” 原本已经摇摇晃晃站不住的人手中疾剑破空直向乐天当胸袭来,乐天大惊,这一剑太快,他连躲避的余地都没有。 正当他以为自己死定了准备辱骂系统的时候,脚下站立的坟包一晃,阴差阳错地躲过这一剑的同时摔倒在地。 原本是拼了力要杀乐天的李克空了这致命一击也是愣住,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奇景。 半圆形的坟包剧烈颤动,泥土碎石随着坟包的颤动滚落,木制的墓碑已倒在同样惊愕的孟乐天脚边碎成两半。 李克虽称自己是向阎王讨债,见此情形依旧是吓得魂飞魄散,连孟乐天也顾不得了,提气一跃而上,却是因为中了毒跑脱不了,又摔在了地上,手上紧攥着软剑。 乐天腿上流着血人都吓傻了,跑又跑不了,在脑海里疯狂呼叫系统,“啊啊啊啊救命啊诈尸了!” 系统:“……”吓死你个象孙。 在脸色青白与表面镇定的乐天眼中,坟包里漆黑的棺材板直竖而起,乐天吓得快要窒息。 这时,一柄剑从土中破空而出,剑光如白虹贯日照亮了夜色,剑锋长鸣如龙吟虎啸,从棺材里伸出一双手一把抓住了剑柄,长剑挥动剑气横空,身后树林齐刷刷应声倒地。 修长的身影在月色下直立,他的面容苍白、冷冽,白衣胜雪,乌发披散,浑身上下散发着凛然而不可触的杀气。 乐天看傻眼了,“卧槽,好帅的僵尸……” 他不认识从棺材里爬出来的男人,李克却是大惊失色,“是你!” 那人转过脸面向李克,他的眼神既不凌厉也没什么内容,看着李克犹如在看一样死物,“你认识我?” 李克从心底里生出一股无法克制的寒意,他甚至宁愿方才从棺材里爬出来的是鬼。 那人竟然真的没死!且看上去简直与十五年前一模一样,全然没有任何分别,英俊的犹如天神,强大的如同魔鬼—— ……无双剑客雪无我。 第251章 飞盗2 剑,是江湖中最常见的兵器, 使剑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人人都可以用剑, 却不是人人都能将剑用得很好,也不是人人都能被称为剑客。 至少在雪无我出现之前, 江湖中的剑客也并不算多。 从雪无我出现之后,江湖上再也没人敢自称为剑客。 “无双剑客”这四个字就从那时起。 雪无我实在是个很可怕的人, 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也没人知道他的师从, 他就那么突然出现了, 挑战了当时所有成名的剑客。 一剑惊鸿。 所有人都敌不过他出鞘的一剑。 李克那时还在生死边缘挣扎,听闻江湖中竟会有那样可怕的剑客, 他虽表面与常人一样不可思议,心里却并不认为雪无我有那样可怕。 直到那一日,太湖边雪无我与疾风剑约战。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雪无我。 白袍轻剑,英俊无匹。 他俊美得不像个剑客,若说是王孙公子才更适合,但王孙公子不会有像他身上那样浓烈的杀气,令李克窒息胆寒,他实在恐惧, 根本没有等雪无我出手已离开了太湖边,太湖边上想围观大战的人与李克一样, 在见到雪无我的那一刻全都吓跑了。 没有人见过雪无我出手,见过雪无我出手的人都已死了。 那段时间江湖中人几乎都不敢再用剑,所有曾用剑的人纷纷折剑断臂保命。 雪无我是纵横江湖中神秘而强大的传奇, 却在十五年前销声匿迹,江湖传言他已挑战了所有剑客,再无人可令他起战意,他便隐退了,当然也有传言说他遭人暗算死了。 很多人都希望是后者,毕竟这样深不可测的一个人活在世上对大部分人都算不上是件好事。 李克做梦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上雪无我。 从棺材里一跃而起犹如从无间地狱中爬回人间的雪无我正静静地看着他,而他手里竟还不自量力地拿了一柄软剑,李克惊惧惶恐,害怕到了极点,一口气上不来,喉中痛苦地怪叫了两声,竟是活生生被吓死了,青白的面孔迅速浮上死气,真去向阎王还债了。 乐天也懵了,“他到底是人还是僵尸?!” 系统:“都不是,他是活死人。” 乐天:……这个世界真玄幻。 雪无我见李克咽了气,回身望向正在流血的孟乐天,他慢慢走近,乐天仰着头看着他,悄悄咽了下口水,雪无我的样貌已经是世间罕见的美男子,如今江湖中传言的武林第一美男子玉公子给他提鞋都不配,更夺目的是他周身萦绕的杀气,犹如烈酒般呛人而又有别样的吸引力。 雪无我:“你不认识我。” 从棺材里爬出来眼神还挺好使,乐天淡定道:“阁下也不认识我,这不岂非很公平?” 雪无我垂下眼望向他正在流血的掌心,“你流血了。” 乐天刚刚实在太惊讶了,都差点忘了自己受伤,他一说才又觉得开始疼,忙去捂腿上的伤口。 雪无我将剑插向地面,附身去拉乐天受伤的手。 乐天抬头狐疑地望向他。 雪无我静静地看着乐天鲜红的掌心,乐天也看向他,因他垂着脸,身后的乌发披散,在月光下闪耀着光泽。 乐天:“僵尸的发质好好,都不分叉。” 系统:“……跟你说了他是活死人不是僵尸!” 乐天:“有区别吗?” 系统:……算了…… 鼻尖传来香甜的血腥味。 雪无我的记忆中有鲜血的味道,滚烫的,腥臭的,算不上难闻但也绝不好闻。 而这个人的血却是香甜的,散发着花蜜一般的味道,雪无我迷惑了,拉着这双手靠近唇边,轻轻舔了一下。 乐天:哥,干啥呢? 雪无我抬起脸,冰雪一般的面容中全是不解,“你的血为何是甜的?” 乐天:……故事情节急转直下,我原本以为你是僵尸,原来你是吸血鬼。 在乐天呆滞的神情中,将他掌心流出的血舔舐得一干二净,眼神落在他受伤的大腿上。 乐天:“系统,你这是又送福利了吗?” 系统:……故事情节不对啊!雪无我怎么提前出棺材了! 按照小世界原定的发展,今天孟乐天会被李克打的半死,孟乐天侥幸逃脱捡回了一条命,回去让女主圣手医仙林翩治好了伤,他的个性睚眦必报,专程在此处阴李克时,无意中掀翻了雪无我的棺材,雪无我也没有当时就醒。 孟乐天将吓死李克的活死人雪无我带回医庐,从而促成了男女主的相遇,是林翩用金针救醒了雪无我,压根就没有这种吸血的环节啊! 系统:糟了,这熟悉的情节跑偏。 对方的血液对自己有着极为强烈的吸引力,沉睡了十五年的身体正在慢慢苏醒,雪无我没再多想,依照本能俯身咬住乐天大腿的伤处。 乐天闷哼一声,未曾阻止,反而笑道:“阁下治伤的方式很特别。” 雪无我舔净了伤口流出的血液,抬首时本无颜色的唇已涂满了鲜血,孟乐天的模样对于雪无我很陌生,同样他眼珠里的自己也一样很陌生。 “你是何人?”雪无我舔了舔唇,虽是意犹未尽,但他天生是个克制的人,即使失去了记忆,有些东西还是刻在了骨子里头。 乐天双手仰后,半点不怕眼前这个杀气腾腾的剑客,笑嘻嘻道:“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咱们就此别过,何须互通姓名?” 雪无我道:“你的血唤醒了我。” 乐天:“不必谢了。” 雪无我起身,他的个子很高,站在月光下修长的身躯有摘星捞月顶天立地之感,他的四周全然无风,杀气有如实质。 一旁的李克像是已死了多日一般,短短不多时,青白的面色已转乌,雪无我看了他一眼,这人认识他,似乎还很怕他。 他是个很可怕的人吗?雪无我淡漠地想。 记忆里除了血,再无其他,甚至于也没有自己的姓名,为什么会躺在棺材里?躺了多久?他一概不知。 插在地面的剑剑锋银白,雪无我拔起剑,这是一把很干净的剑,没有繁复的花纹,也没有剑鞘,剑柄漆黑,同样没有刻字,这是一柄没有名字的剑。 就跟他一样。 乐天慢慢爬起身,金刚扇划破衣袖,用布条系紧手上的伤口,一瘸一拐地走到雪无我身边,“兄台,借剑一用?” 雪无我偏过头看了他一眼,眼神中依旧没什么内容,无悲无喜杀气四溢。 对于一个剑客来说,他的佩剑比生命还要重要,孟乐天说的随意,雪无我却也并没有感觉被冒犯,抬手将剑递给他。 雪无我的剑很轻,乐天拿在手上轻飘飘的,对雪无我道:“谢了。”瘸着腿走到李克尸身面前,在他腿受伤的地方对着李克的大腿照样捅了一剑,鲜血从李克的腿中涌出,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味。 乐天皱了皱眉,孟乐天其实是个很和气的人,他的毛病一在于手痒,喜欢偷东西,二在于心窄,别人伤了他,他也一模一样地要报复回来,即便李克已经是个死人。 雪无我负手静静地看着,对乐天的那一剑作出了点评,“你不会用剑。” “你的剑太好,我用不惯。”乐天把剑扔还给他。 雪无我接过剑,看了一眼剑身,“你知道这柄剑?” 乐天道:“不知道。” 雪无我道:“那你怎知这是一柄好剑。” 乐天道:“好马配好鞍,阁下剑意惊人,用的自然是好剑。” 雪无我并不认同,也没有反驳,他原也是个很和气的人,只是不知道为何方才那个人很怕他。 李克不知道是谁派来追杀他的,这次孟乐天偷的虽然也称得上是宝物,却也远及不上他从前曾偷过的东西,不过是一面古镜罢了。 月色下,雪无我望向低声咒骂的乐天,待他骂完了,才插嘴道:“可否交个朋友?” 若是李克现在还活着,恐怕也还会被再吓死一次。 无双剑客雪无我,这世上能与他说上一句话的人都未曾有过,更别提是与他交朋友了。 乐天:……交个屁的朋友,你就是馋我的身子。 雪无我安静地看着他,他纵使没有从语言上强迫你,但他身上所散发的杀气却让人无法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乐天很淡定,“你是妖怪?” 雪无我也很淡定,“这世上没有妖怪。” “那你为何要吸我的血?”乐天反问道。 雪无我英俊的脸上浮现出淡淡不解,削弱了他身上凛冽的杀气,他负手道:“方才只是一时情急。” 乐天:“那你为何要与我交朋友?” 雪无我:“因为这里只有你一个活人。” 乐天:传说中的雏鸟情节? 系统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了,这个世界男女主天然的羁绊就这么没了。 乐天不客气道:“我只交大方的朋友,你有什么礼物可以送我吗?” 雪无我瞥了一眼手里的剑,在乐天狡黠的眼神中指了指他身后的坟包,“有一口棺木。” 乐天:…… 雪无我微微笑了一下,同样是带有杀气的剑客,李克的笑容很难看,雪无我杀气四溢,笑起来却很好看,奇异的非常柔和,令人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他是个很好说话的人。 “你在同我说笑?”乐天无语道。 雪无我点头,“是的,送你一个玩笑。” 乐天:……这人的人设跟他想的有点不一样。 雪无我看了一眼他腿上又渗出血迹的伤口,“又流血了。” 乐天低头看了一眼又开始觉得疼了,对雪无我道:“朋友,将你的背送给我吧,我的腿受伤走不动了。” 雪无我二话不说已转过了身,彬彬有礼道:“请。” 乐天不客气地趴上了背,指挥他往钟鸣山跑。 雪无我脚步轻轻一点,立即跃起数丈,气息绵长沉稳,分神道:“你的姓名?” “孟乐天。”乐天闷闷道。 雪无我‘哦’了一声。 乐天问道:“你呢?” 雪无我沉吟片刻,“不记得了。” 乐天:……果然。 他就说这人看起来有点懵的样子。 乐天:“其实我是个很擅长取名字的人。” 雪无我:“哦?” 乐天:“你怎么不继续说下去?” 雪无我慢悠悠道:“除了我娘,无意让别人为我取名。” 乐天:……哟,还不是那么好骗。 雪无我杀气腾腾的,李克一见他就被他活生生吓死了,但他的言谈举止又很随和甚至于有些冷幽默,乐天也有点糊涂,不知道雪无我是刚醒才这样,还是本性如此。 雪无我背着他跑了半炷香的功夫,忽然停了下来,乐天疑惑道:“没力了?” 雪无我偏过头,看了一眼臂弯里孟乐天的伤腿,“你太香了。” 伤口散发的香甜味道不断地在引诱他,雪无我忍了很久已忍不住了,用商量的语气道:“让我吸一口吧。” 乐天:…… 雪无我:“我们已是朋友了。” 乐天:……还说不是馋他的身子?! 第252章 飞盗3 对于世界线的情节透露,除非必要, 系统一般都不会跟他说, 尤其是像这种情节开始跑偏的剧情,系统就更无话可说了。 乐天靠在树上, 懒懒地伸出腿,因为失血他的脸色已有些白了, 雪无我俯下身很节制地吸了两口血,只觉香气四溢回味甘甜, 于是又多吸了一口, 抬首对咬唇的孟乐天道:“你的血天生就这样香吗?” 乐天:“朋友,我不妨告诉你, 除了你没有人说过我的血是香的。” 雪无我点了点头,“那便是我的问题了。” 乐天:……知道就好。 雪无我正要转身再背他,却道:“有人来了。” 乐天尚未察觉,大约是又有人来追杀他,娘的,孟乐天偷的这面古镜若不是有什么秘密便是开启什么宝物的道具,要不然怎么那么多人来搞他。 但他现在外挂都到账了,还怕人追杀? 乐天:“系统, 谢了,你的恩情我记下了。” 系统:…… 乐天靠在树上, 秀美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狠辣,“让他们来!”转头对雪无我道:“咱们是朋友吧?” 雪无我负手,一言不发地将背在身后的剑抽出。 这面古镜是孟乐天从诸葛青手里偷来的, 传言诸葛青想用这面古镜向铁手狂的女儿提亲,孟乐天曾与铁手狂的女儿见过一面,对方温柔婉约十分可人,孟乐天觉得诸葛青脸生的太黑,配不上铁手狂的女儿,于是多管闲事去将这面古镜偷了出来。 古镜的确漂亮,可爱的小圆形,淡黄镜面,水波荡漾一般,背面镶嵌了数颗宝石,想必女人见了一定很喜欢。 然而这面古镜除了招女人的喜欢,也很招男人的喜欢。 乐天闭上眼,已感觉到四个人的脚步声,他轻叹了口气。 雪无我:“为何叹气?” 乐天:“哎,我一想到等会儿这世上将会多四个亡魂,就由衷地感到悲伤。”嘴上虽这么说,然而他的眼睛却是快活的。 雪无我:“那倒也未必。” 乐天:“为何?你打不过他们?” 雪无我笑了一下,他的笑容实在是很招人喜欢,如果他愿意多笑一下,那么也许他都可以不用剑杀人,只用笑容就会有许多人心甘情愿地为他死的。 雪无我:“我不喜欢杀人。” 乐天都愣住了,一个浑身杀气的人说他不喜欢杀人。 系统:就像大象说他不喜欢浪。 乐天:……这个比喻很合理。 片刻之后,脚步声已离他们很近,大约不过三四丈的距离,但却齐刷刷地停了下来。 乐天也笑了,对雪无我道:“朋友,你的杀气太重,他们怕你。” 雪无我原是感觉不到自己的杀气,听孟乐天这样一说,仍是疑惑,“我无杀意,何来杀气?” “听到了吗?我这位朋友说他毫无杀意,你们快现身吧。”乐天朗声道。 话音落下,四周的空气瞬间变了。 乐天只觉周身都冷了,怪不得雪无我说他身上没有杀气,他趴在雪无我的背上时,只觉得温暖又舒适,可没有这般阴冷之感。 四个人一齐现身了。 乐天再一次看楞了,这四个人竟生得一模一样,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没有丝毫差别,他们穿着一样的衣服,拿着一样的兵器,甚至于连衣服上的褶子弧度也大同小异。 四人全没有看一眼孟乐天,因他们知道孟乐天只是个盗贼罢了,而再厉害的盗贼伤了一条腿飞起来也会困难些。 他们盯着的是雪无我。 “阁下是谁?报上名来。” 四人异口同声道,他们虽生得高大魁梧满面胡须,嗓音却很尖细,像是没长大的孩童一般。 雪无我道:“这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你们认识我吗?” 四人俩俩互相看了一眼,“不认识。”又是异口同声的回答。 雪无我虽然是个很有名的人,但江湖上真正见过他的人却并不多,他那样的人,有谁敢直视他呢?而许多见过他的人也都死了,雪无我的样貌在江湖上流传时也只有两个字——英俊。 这样的词语实在是很模糊,况且已过去了十五年,这四人也才刚满二十一岁,雪无我成名的时候他们才六岁,自然很难认识雪无我。 雪无我道:“那么,我们就不是朋友了。” 四人顿生警惕,尖声道:“孟乐天是你的朋友?” 雪无我点了点头,“我们刚成为朋友。” 四人笑了笑,他们的笑声也如孩童一般清脆,“这种情谊恐怕不会太深厚。” 雪无我道:“那你们可想错了。” 四人的笑声戛然而止,“阁下的意思是想保他?” 雪无我道:“是的。” 四人脸色同时往下一沉,他们连嘴角下沉的弧度都一样。 乐天站的累了,干脆坐下,悠哉游哉地煽风点火道:“丹童子,我劝你们最好乖乖地给我滚蛋,我这朋友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妖怪,最喜吸人鲜血,尤其是像你们这种不老不少不男不女的怪东西。” 别说丹童子了,雪无我都听得皱眉,他很确信自己并不喜吸人鲜血,更别提这四个人的。 丹童子气炸了,他们受人之托来抢夺古镜,同时也的确很恨孟乐天。 丹童子四人乃是一母同胞的四兄弟,一出生就没了娘,是山里的野狼将他们养大,修习山间石壁的半本秘法走火入魔,不仅嗓音尖细且全都已经不能再做男人,久而久之他们的心理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开始做些女人打扮。 孟乐天这杀千刀的竟偷了他们的肚兜卖给他们的仇敌。 雇丹童子的人想必也知道他们兄弟四人与孟乐天的过节,存心不想让孟乐天活。 本以为要杀受了伤的孟乐天很容易,但他们万万没想到孟乐天身边会多出一个很英俊的男人。 他的剑实在可怕,丹童子看一眼都觉得胆寒。 但若让他们放过这个报仇且能拿到一笔丰厚得足够他们下半生逍遥快活的酬劳的机会,他们也实在有些舍不得。 丹童子四人别无爱好,最喜欢玩女人,只玩好人家的黄花闺女,出大笔的银子大红花轿抬回家,第二天抬出去的就是一卷草席。 这种玩法,旁人原也不懂,但他们四兄弟就是觉得那样快活。 而这快活又需要许多银子。 丹童子的兵器是看上去朴实无华的铁棍,许多人都会以为这铁棍的威力大约类似于少林一派的功夫,其实非也。 这铁棍乃是至阴至柔之法,棍法绵密变幻无穷,虽只是半部棍法,已经让丹童子能在江湖中立足。 他们兄弟四人天生心意相通,令这半部棍法的威力又更上了一层楼。 丹童子脸上又恢复了笑容,“那么阁下不如也与我们交个朋友如何?我们可以给你很多很多银子。” 雪无我:“靠银子交到的朋友总是不太牢靠。” 丹童子笑嘻嘻道:“那么你与他是靠什么?” 雪无我淡淡道:“缘分。” 这两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似乎特别让人想笑,丹童子同时仰天大笑出声,他们连笑声都一样,过度的相似实在瘆人,在他们笑到第三声时,四人同时如箭矢般射向雪无我。 而雪无我连动都没动一下,他只轻轻地抬了抬手,狂风巨浪平地而起,剑光威势雷霆万钧,乐天已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几乎是没有声音的。 像是熟透了的葡萄被人在指尖轻轻捏破了皮。 “噗”的一声。 待乐天再睁开眼的时候,丹童子四人已仰面倒地,手上的铁棍甚至还攥在手里。 好快的剑。 好可怕的剑。 雪无我低头看了一眼剑锋。 银白的剑锋没有沾上一滴血,太快,血都尚未来得及溅出来。 雪无我并不想杀他们,只是一出手才发觉对方实在太弱,就像靴子踩向地面的蝼蚁时极难控制力道,既不将它们杀死,又让它们失去反抗的能力,这对于靴子的主人来说实在太过为难。 雪无我收了剑,走到看呆的乐天面前转身道:“走吧。” 乐天爬上他的背,语气中却并不害怕,“他们四人全是恶人。”似是在安慰雪无我,也是在安慰自己。 雪无我语气平平,“这世上本就没有多少好人。”提气瞬间跃了出去。 之后风平浪静,雪无我一直带着他跑了几个时辰,天色又渐渐黑了,乐天让他停下找个地方休息。 雪无我:“我不累。” 乐天:“你不累,我却很累,我从前都不知道,原来让人背是这么累的。” 雪无我微微笑了笑,他的言行举止实在是很平凡,也爱笑,话也不算少,不像个绝顶的出世高手,“那么找个地方休息吧。” 他们运气不错,找到了个山洞,一进山洞,外头就下起了大雨。 雪无我放下他,“幸好停下了,否则大雨如注,恐怕会得伤寒。” 乐天靠在山壁上,失笑道:“习武之人岂怕伤寒?” 雪无我慢悠悠道:“你如果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棺材里,想必之后也会多爱惜一点自己的身子。” 乐天噗嗤又笑了,“朋友,我略通医术,给你把个脉?” 雪无我偏过头,一言不发地走过来盘腿坐下,伸出自己的左臂。 孟乐天会把脉,他跟着林翩学了一点粗浅的皮毛,搭上雪无我的脉之后,乐天惊讶地发现:“这个人他没有脉搏!” 系统:“……都说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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