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将车开了一段距离后,她才发现自已浅色的牛仔裤后边溅了黄黑色的泥水。 秀气的眉顿时拧了起来,从包里翻出湿纸巾,弯下腰,扯过后面的布料擦拭。 一直留神她的李东明说道:“老板娘,需要回去吗?” 米蓝微抬起头,看他眼说:“不用。” 顿了下,又说:“叫我米蓝就好。” 李东明打着方向盘将车汇进大路,等平稳后才分出神说:“还是叫您老板娘吧,不然老板会不高兴。” 老板没让他做这事,可凭借他多年的处事经验,这么叫他肯定高兴。 “这有什么不高兴的,没事的。”米蓝低声回他,见白色的湿纸巾变脏,伸手又抽张继续擦。 她的想法其实挺简单,她和肖加南在谈恋爱,‘老板娘’是结过婚才能叫的称呼,此时并不太适合。 李东明瞥了眼后视镜,觉得这个小姑娘挺固执,放在别人身上半推半就也就认了。 这也没什么,本来就是男女朋友,而且看老板那架势,估计是想有结果的。 早点叫晚点叫也没什么区别。 前方是个十字路口,按照导航应该要左拐,李东明却将车径直开了过去,他记得前面有家花店。 “米小姐,我可以下车买束花吗?”他问。 米蓝笑了起来,语气轻快地说:“李哥,你不用这么客气,我不是肖加南,你想干嘛就去干。” 车停在路边后,李东明去花店买花,米蓝将刚刚的脏掉的湿纸巾扔到垃圾桶。 裤子的颜色太浅了,无论她怎么擦还是留下了污渍的痕迹,也只能这样了。 李东明很快回来,手中拿着一束粉色玫瑰,米蓝有些好奇问道:“是送给女朋友的吗?” “我太太。”李东明回道,“她很喜欢花,平时想起来我就会给她买一束。” 米蓝慕了,她也挺喜欢花的,又有几个人不喜欢花这么美好的东西呢? 她细数了下她人生收到花的次数,第一次收到花是爸妈送的,作为她高考完的鼓励。 第二次是上大学一个同系的男生送的,她不喜欢这个男生,没收。 第三次是隔壁大学一个追她的男生送的,等了三天她才逮到人将花还给了对方。 并说自已参加了火星移民计划,再过几年就要离开地球,让他不要再浪费精力和钱,不值得。 这件事过后,再也没有男生追过她。 第四次是同事送的,她还没来得及将花还回去,就被莫辰叫到办公室,说公司禁止员工之间谈恋爱。 花最后被男同事扔到了垃圾桶,说送错了。 第五次是肖加南送的,是那种不带根茎的粉色玫瑰花朵。 铺在盒子里和散着油墨气的百元大钞相得益彰,那个画面真是美极了,毕生难忘。 “她是我的初恋,所以我总会送她粉色玫瑰。”说到这里李东明故作羞涩地说,“不好意思,让您看笑话了。” 米蓝忽然怔了一下,像是想到什么她低头拿出手机,在浏览器上打了几个字——粉色玫瑰的花语。 第105章 有且只有 页面很快跳出来,米蓝选了最上面的一个标题打开—— “粉色玫瑰象征美好的初恋,也可代表对某人的珍视。不同于红玫瑰的热情、浓烈,更多的是一种含蓄和温柔,就像女孩害羞而泛起薄粉的脸……” 文字快速地淹没在唇边,她的心头涌现出密密麻麻的愧疚感。 玫瑰象征爱情,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她却没有细想为什么他只送粉色的。 他那样的人,说话做事都带着万般的心思,肠子都是打着结的,又怎么会随随便便送她花,只要她稍稍琢磨一下,便会知道他的用心。 放下手机,米蓝偏过头望向窗外,五点不到的城市已亮起了灯,夜幕正在慢慢落下。 雨似乎停了,人行道上落了不少梧桐叶,湿淋淋地粘在地上,行人踩在上面匆匆而过。 拉了点车窗,让外边清凉而潮湿的空气进来,凉丝丝的风吹乱了她的长发,也让她纷乱的心绪平静下来。 她忽然看向李东明,问:“李哥,你们老板平时都喜欢做什么啊?” 李东明的眸中快速地闪过一丝讶异,很快又是了然。 那束粉玫瑰看来是被他送出去了。 “老板喜欢摄影和健身。”他笑着回了句。 这些米蓝都知道,她想了解些不知道的,问道:“还有别的吗?” “别的啊……”李东明眼眸眨了眨,回忆了下说,“好像没了,老板这个人其实挺闷的。” “什么事都喜欢搁在心里,不会表现出特别喜欢什么东西,也不会表现出特别讨厌什么东西。” “不过……”他顿了下,看了眼后视镜里的米蓝,“老板应该很喜欢您,我跟他这么久,从来没见过他对哪个女孩这样。” 米蓝望望他,又问了句:“你们老板应该有很多姑娘喜欢吧?” 不说别的,就冲肖加南的那张脸和身材,绝对少不了姑娘喜欢。 道心得多稳固,才能单到现在? 听她的语气不像吃醋倒像是纯粹八卦,李东明笑笑说:“是有不少,老板虽比不上那些真正的有钱人,好歹也算是个老板,再加上长得又不错,是有不少姑娘喜欢他。” “就没一个喜欢的?”米蓝有点不太相信,她不是质疑肖加南,而是人性向来如此。 这话让李东明想起以前招过的一个助理,长得那叫一个漂亮,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吴侬软语甜到人心坎里。 听小刘说,当时有好几个履历比她优秀的应聘者在竞争,老板进去后跟她说了几句话,就直接点了她做助理,这在以前从未有过。 要说没点猫腻,也没人信。 公司一度谣传,老板看上她了,这种级别的美女,没几个男人能抵御的了的,老板血气方刚的,喜欢上也不奇怪。 而且小姑娘也特别会来事,老板只是咳嗽一声,就给他备好各种润喉糖、润肺的枇杷露。 红绿灯的时候,老板随口问了句,那家店的烤鸭很好吃吗,怎么排那么长的队?第二天老板的工作餐就出现了那家的烤鸭。 体贴入微,漂亮聪明,工作能力强,到最后连他都以为老板要被拿下了。 然而不到半个月,小姑娘就被辞退了。 他满腹疑惑和不解,趁着老板喝多了去问,这个时候他的脾气最好,会跟他说两句心里话。 当时坐在后排的老板按揉着眉心,略显疲惫地说:“我不跟同事谈恋爱。” “那您当初为什么要点她?”他忍不住回了句嘴,要说没有点心思他可不信,都是男人他太懂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这句话说完,隐在暗影中的老板似乎出了神,轮廓分明的脸显露出几分落寞。 可下刻就见他紧蹙起浓眉,嗓线冷硬地说:“今天的话太多了,扣除一半绩效。” 伴君如伴虎,他算是体会到了。 敛了神,他回的格外真诚:“没有,老板对女人不感兴趣,他只喜欢挣钱,是出了名的工作狂。” 米蓝的眸中闪过狐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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