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是无中生有,但是尽管如此,这些事到了刘邦嘴里就变得冠冕堂皇起来。那么除了上述几大罪之外刘邦还会为项羽网罗哪些罪名呢?这些罪名王立群先生如何看待呢? 王立群: 罪四,烧秦宫、挖秦陵、私吞秦陵财宝,第四桩罪要叫我来看,这桩罪叫什么呢?叫有虚有实,哪个是实呢?烧秦宫是实,项羽确实把秦的宫殿给烧了,大火三月不灭确有其事。但是说挖秦陵、私吞秦陵的财宝,这个话就不太好讲,我们现在知道秦始皇陵没有被挖,项羽毁掉的顶多是秦始皇陵上边的表层建筑。至少有两件事可以说明,挖秦陵跟私吞秦陵财宝是个没有的事,第一,时间不够,项羽在鸿门就住了没有几天就到咸阳去了。那么秦始皇的那个陵我们去看过,现在还像个小山包一样高,那不可能是几天之内能够挖通的,时间上不允许。而且我们在讲《秦始皇》的时候也说过,秦始皇陵的考古队花了几十年的时间调查研究的结果,秦陵上面只有个别的盗洞,整个的宫墙还有秦陵的封土堆,还有秦陵的地宫,都没有遭到破坏,所以挖秦陵这是不实之词。至于说那个财宝,我引《秦始皇本纪》有一段非常好的记载,大家可以听一听,“诸侯兵至,项籍为纵长,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遂屠咸阳,烧其宫室,掳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秦始皇本纪》明确记载一段话,说项羽作为诸侯的总盟长来到以后,确实把咸阳的财宝抢了,抢完以后怎么办呢?是诸侯共分之,这你不能说他是私吞吧,大家分了,人人有份,包括你刘邦也有一份,你怎么能说人家私吞呢?那么,我们从哪里可以看出来刘邦也分到财物的呢?我们讲过鸿门宴,鸿门宴刘邦临走的时候交给张良断后,叫张良给他转送两件礼物,献给项羽的是玉璧一双,献给范增的是玉斗一对,这问题就来了,您那一双玉璧还有那一对玉斗从哪儿来的?刘邦家里绝对没有这种祖传,他家里很穷没有祖传,祖上没有,要么你是从项羽那儿分的,要么你是第一个入关中你抢的。有没有证据呢?有《史记》的《萧相国世家》有一条记载说得很清楚,在萧何传中这样说:“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刘邦是第一个进来的,进来以后,他那些将领们找那些最有钱、最有珍宝的那些官府衙门去,到那儿把人家东西全抢了然后一分,第一个进来的第一个抢。所以刘邦第一个来,第一个抢,他现在反过来说项羽私吞。另外在《史记》的《留侯世家》刘邦被封到巴蜀去了,他想要汉中地,他怎么办呢?他给张良赏了两样东西,一个是“金百鎰”一个是“珠二斗”,光那个珠子赏给张良赏了两斗。咱们知道现在一颗珠子都价值连城,一颗珠子都很贵重的,你想想两斗珠子赏张良的,要刘邦只有两斗他绝不会都给张良,他要给张良两斗,我估计他至少有十斗,得有个十斗八斗的,都给了你自己一点不是没了吗?还有陈平的传中间说,陈平行反间计的时候,刘邦给了他多少东西呢?金四万斤,当时的金就是铜,四万斤铜也不得了,你算算四万斤铜按今天的牌价算算多少?得10个亿以上。而且给了陈平以后随便花,不问他的出入收入,账都可以不记。哪儿来这么多东西啊?又是玉璧,又是玉斗,又是两斗珠子,又是四万斤金,全是抢的,不是抢的就是分的。自己抢可以,别人抢是罪,这就是刘邦很厉害的地方。 第五桩罪,杀子婴,杀秦王子婴也是罪,杀子婴这件事现在有三种看法,刘邦认为是罪,我们当代的很多学者认为,项羽杀子婴是报仇,是因为仇,这不是罪是仇,为什么呢?他的祖父项燕当年是被王翦杀了,他的叔叔项梁是被秦将章邯杀了,他们老项家跟老秦家、跟秦王朝,他是死敌,所以把子婴杀了报仇。现在我提出第三种看法,一个说是罪,一个说是仇,其实还有一种看法,这叫什么呢?杀子婴是防止不测,因为子婴不是个一般的人,我们讲过《秦始皇》,大家知道,子婴受命称王的时候非常危险,是赵高杀了秦二世立了他,赵高随时可能把他杀掉。但是子婴反过来就把赵高给杀掉了,说明子婴有才华不简单,能杀赵高的人。你看赵高杀了多少人,杀了扶苏,杀了李斯,杀了秦二世,从继承人杀到丞相,从丞相杀到秦王,杀到秦二世,最后他被子婴杀了,所以子婴不是个一般的人。杀了赵高以后,立即派兵到峣关阻止刘邦入关,子婴不是一个等闲之辈啊。而且曹无伤告密中间说得很清楚,“沛公欲望关中,使子婴为相。”刘邦还想用他为相,说明子婴还很能干,他有可能被将来被刘邦所用,所以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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