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这方面的文献首推《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 秦始皇帝者,秦庄襄王子也。庄襄王为秦质子于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郸,及生,名为政,姓赵氏。 《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非常简约,值得重视的有三点: 第一,异人娶吕不韦姬为妻;第二,吕不韦姬生始皇;第三,始皇名为赵政。最为关键的赵姬怀孕嫁异人一事完全没有记载。 司马迁《史记》的这两个文献都明确记载了异人娶的是吕不韦的爱妾赵姬,赵姬生了始皇。至于赵姬被异人娶回家中之时是否怀孕,《秦始皇本纪》无载,而《吕不韦列传》则明确记载。 《秦始皇本纪》与《吕不韦列传》的记载有矛盾吗?二者确有明显矛盾。 第一,《秦始皇本纪》完全末提赵姬怀孕一事;第二,《秦始皇本纪》称始皇为“赵政”而非“吕政”。 据此推测,司马迁可能看到的是两种史料,一种称“赵政”,另一种称“吕政”。 还可以举出《史记》中的一个佐证,证明司马迁看到的是两种史料。《史记·楚世家》记有:“十二年,秦昭王卒,楚王使春申君吊祠于秦。十六年,秦庄襄王卒,秦王赵政立。” 如果司马迁看到的仅仅是赵姬怀孕嫁异人这一种史料,那么,《史记》中所有的记载都应当和《吕不韦列传》相同,就不应当有《秦始皇本纪》“名为政,姓赵氏”和《楚世家》中“秦庄襄王卒,秦王赵政立”的记载。司马迁如此记载,只能证明司马迁同时看到了两种相左的史料,而且无法断其真伪,所以,《秦始皇本纪》和《吕不韦列传》的记载反映了当时两说并行的史实。 如果认为《秦始皇本纪》与《吕不韦列传》所记相矛盾,那么,我们相信哪个? 一,根据《史记》惯例,本纪线条粗,本传更翔实。所以,在本纪与本传相矛盾的情况下,应当相信本传。 二,迄今为止,没有一条文献史料能驳倒《史记·吕不韦列传》的记载。 但是,《史记·吕不韦列传》还有一条早已为人们关注的记载:赵姬是“至大期时生子政”。 “大期”作何解?“期”是满足一定的时间,因此,“大期”有两解,一是十个月(满十月怀胎),二是十二个月(满一年)。但是,不管如何,赵政并非不足月出生。 依照现代医学知识,我们要讲清楚赵姬怀的是谁的孩子,必须讲清楚三个问题。 第一,怀孕时间。 女性怀孕是女性卵子和男性精子的结合,因此,女性怀孕必须在排卵期。现代医学证明,女性排卵和下一个月经期的到来相关,即下次来月经前十四天为女性排卵期。 第二,生育时间。 女性的妊娠期是两百六十六天,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是两百八十天。预产期的月份是末次月经所在月份加九个月,预产期的日期是末次月经的第一天加七天。如果末次月经的第一天是一月十日,那么预产期就是十月十七日。一般女性的正常生育都是在预产期的前三周到后两周内。 第三,过期妊娠。 什么叫过期妊娠? 妊娠期超过预产期两周,即妊娠期达到或超过四十二周还没有临产生育就叫做过期妊娠。四十二周是两百九十四天,因此,正常生育时间的期限是两百九十三天,超过这一期限就是过期妊娠。 过期妊娠会带来什么结果呢? 过期妊娠非常危险! 一是胎盘。胎盘是母体和胎儿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器官,它具有气体交换、营养物质供应、排除胎儿代谢物等多项功能。一旦怀孕超过两百九十三天,胎盘的功能就会减退,所以,过期妊娠必然导致胎儿缺少氧气和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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