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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好满足。 怪不得之前一次又一次蜻蜓点水都始终觉得不够,明明亲到了还是渴求。原来,要这样才够。 可是亲着亲着,他又觉得不够了。 因为身上真的变得很难受,很躁动,很突然之间,周遭场景再度骤然改变。 明明刚才还在床上,下一瞬两人就到了客厅。 暮色流淌,窗外星辉映照着客厅里那架银色的钢琴。那是厉非的琴,傅斯霆曾在很久以前的杂志上就看到过厉非穿着灰色的燕尾服坐在钢琴旁。 他在钢琴旁的样子特别像个王子。其实这几天傅斯霆一直在暗戳戳地想,他一定要找个正式的时间,请求厉非弹一首曲子给他听。 到时候暮色明灯,音乐流淌他明明想要的是那样纯洁的场景。 可梦里的自己,却是把厉非整个人给衣衫不整压在了钢琴上! 傅斯霆脑子都要炸了。 梦里的手似乎并不受到他现实意识控制,而是完全被欲望支配,他像个欲求不满的吸血鬼,一口就咬住了厉非的脖子。轻轻啃咬,种下了一颗颗小草莓,不安分的手还急切往衣服里面伸。 “傅斯霆”厉非鼻梁上的无框眼镜都被他蹂躏歪了,一脸难耐地骂,“还咬,你是狗吗?” 或许是吧。 梦里的他非常焦躁,直到完全扯开厉非的衬衫,手指骤然触碰到他胸口鲜艳的玫瑰刺青,才微微停下动作。 那是一朵不大的玫瑰,但十六岁傅斯霆从来没有见过。 之前这么多天,厉非的睡衣是露出一些胸膛,但没有袒露到这么靠外的地方。那里好像是心脏的位置,细细看去,玫瑰花下遮盖的是明显凹凸不平的一圈狰狞疤痕,傅斯霆指腹抚上去。 这是什么时候的伤? 他不知道,只知道梦中的自己低头亲吻了那伤痕。 “还疼吗?” “不会。” 明明厉非说了不会,梦里的他却还是一直不断地吻。像是虔诚朝圣,一遍一遍不肯放开。 傅斯霆醒来的时候,烧终于退了一大半。 厉非一直尽职尽责陪着他,见人醒了:“正好,该吃第二片退烧药了。” 傅斯霆一把拉住他不放。 “我想看看。”他哑着嗓子,指尖艰难去够连体猫鲨睡衣的拉链,“你胸口,是不是有一朵,玫瑰的刺青。” “你说这个?” 厉非点点头,大方地拉开睡衣,梦里的鲜艳玫瑰就这么赫然出现在傅斯霆眼前。 竟然真的有。 触感也和梦里别无二致,傅斯霆指尖颤抖:“这是怎么弄的?什么时候受的伤?” “两年前。” 厉非温柔看着他,黑瞳带了一丝浅笑:“傅小霆,你现在都能记起来这个了。” “” 傅斯霆恍惚了片刻,脊背一阵战栗。随即心跳轰鸣。 两年前。 可十六岁的傅斯霆,为什么会在梦里梦到两年前本该二十六岁以后的傅斯霆才知道的东西。 手指缓缓划过那玫瑰刺青,头脑不断嗡鸣。要怎么解释这种事?总不可能他突然就学会了预知未来吧,那也太玄幻了。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的潜意识里,本来就记得成年以后的全部记忆。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他确实不是穿越,而真的只是暂时失忆? 傅斯霆猛然抬眼看向厉非,而厉非只是一如既往微笑地看着他。有一瞬间他终于醍醐灌顶他之前一直觉得自己的幸福是从二十八岁傅斯霆那里偷来的,一度默默嫉妒得面目全非。 但或许。 或许真的就只是他在失忆犯傻。而厉非一直都完完全全认得出爱人。 毕竟这个世界哪里会真的存在穿越这么离谱的事情。 他应该确实只是失忆了,这几天一直在认知失调脑筋不正常。但即使是不正常,在厉非眼里他也傻傻的很可爱。 “” 这才是一切的真相吧。 十六岁那年隆冬的暴风雨,其实早就停了。 哪怕曾经再如何昏天黑地、寒潮嘶吼,可他终究是死不放弃、咬着牙坚持活过了那段日子。 就这么成功长大,人生也慢慢走向正轨。 如今总算到了雨过天晴的一天,他终于可以自食其力,靠自己的双手创下事业,遇到世界上最好的人。虽然曾经那些不堪回首的辛酸和苦难,还会不时突然来袭、隐隐做痛,却终究已经是“过去”了。 而现在,窗外阳光灿烂。 是绿树如茵的盛夏。 他将来的人生,也都会是草长莺飞,岁月绵长。 在这无尽温暖的,蝉鸣的夏。 傅斯霆开口向厉非要那个尹以豪早就给他的u盘。 但问完立即就反应过来,其实没必要。毕竟,他就不信以二十八岁傅斯霆在家里美美贴了五面照片墙的程度,他的手机里会没有求婚的海量归档储存? 果然是有的。 傅斯霆迫不及待马上想看,他都当了十天的傅小霆了,足够了。他想多看看回忆,早点变回厉非喜欢的那个成熟的爱人,不要总在这里犯傻招笑了。 他永远不会忘记昨晚厉非笑话他,说他纯洁,说他笨笨的,说他连亲吻都不会。 二十八岁的傅斯霆都会在钢琴上玩了,他连接吻都不会?! 啪。手机却被抢走,厉非将他一把摁回枕头里:“别闹!你还没完全退烧,不能看屏幕。不然病好以后会头晕。” “” 傅斯霆无力反抗,却又很急,被喂退烧药时忍不住小小地在厉非指尖咬了一口,以示不满。 “乖乖睡觉,”厉非不理他,不由分说给他塞好被子,“就算好了也不许看那些。” “” “我说不定这辈子就只能拥有傅小霆十几天,还想认真好好养一养呢。你干嘛这么急变回原装正版?” “” 退烧药绝对有催眠效果,傅斯霆没几分钟就眼皮沉重。半梦半醒间,他默默觉得自己的人生多少有点荒谬 当他自认为是十六岁穿越而来的傅斯霆时,天天为比不上二十八岁的那个自己而自顾自破防。 可现在,他基本确定自己就是二十八岁的失忆傅斯霆了,又开始不爽厉非想要多养几天小霆。 所以,现在是二十八岁的傅斯霆被嫌弃了吗? 他觉得十六岁的小霆更好了? 傅斯霆再度陷入沉睡后,这次梦的场景又变到了一个明亮豪华的珠宝店里。灯光柔柔照着玻璃展示柜,丝绒托盘上是一只深棕色的胡桃木小方盒。 厉非说:“打开看看。” 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盒子盖上有小灯,打开后刚好照亮里面的柔白丝垫上,上面躺着的两只精致的戒指。 傅斯霆嗓子骤然有些涩哑:“是小狐狸和玫瑰花” 两只戒指的戒身都是铂金和黄金混合,颜色非常和谐,一看就是一对。其中一枚的造型分明是造型自然流畅的一只狐,小狐狸的长尾巴巧妙地弯曲环绕形成了戒圈。 另一只则乍一看更朴素些,但细看戒指的侧面也雕刻着精美的荆棘玫瑰纹,细腻的磨砂质感给戒指增添了一份低调的奢华分量。 厉非修长手指拿起那只小狐狸:“来,宝贝试试。” 狐狸戒指正好是傅斯霆的号,就像一只俏皮的小狐狸缠绕依偎在手指。厉非也把玫瑰花戒指戴上。 “用你最喜欢《小王子》做咱们的婚戒,还满意吗?” “”满意,当然满意得不得了。 但可能二十八岁的他真的恃宠而骄了,那一刻,他是用一种梦游且迷惑的眼神望着厉非。明明心脏那么雀跃,他不该在这种时候吹毛求疵。 但,小狐狸和小王子可以是一对。 小王子也可以和玫瑰花是一对。 这副对戒却是小狐狸和玫瑰花,怎么情敌变情人吗? 厉非差点没被他的“情敌变情人”笑死。 “是这样的宝贝,”他耐心跟傅斯霆解释,“你觉得自己是小狐狸,而我是你的小王子。但我是小王子时,我觉得你是我的玫瑰花。” “所以,才做了小狐狸和玫瑰花。” “” “” 店外是霓虹灯火。 厉非微笑看着他,强硬捧起他的脸不许他移开微红的眼睛:“傅斯霆,我们都要结婚了。” “但我是不是一直以来,都说的不够。” “谢谢你愿意喜欢我。” “我是不是一直没有告诉你。我真的很开心二十二岁的傅斯霆能跟我相遇。也很开心二十五岁的傅斯霆愿意和我在一起。更很开心二十八岁的傅斯霆能答应我的求婚。这对我来说,真是无上荣幸。” “谢谢你让海上的幽灵船有了停泊的港湾。” “” 明明是他该谢谢厉非。 谢谢厉非愿意喜欢他,谢谢厉非肯一辈子和他在一起。这对他来说,才是无上荣幸。 还有。 谢谢你,也给了十六岁的傅小霆幸福。 让他能在黑暗的尽头窥到一隅璀璨星空。 两只戴着对戒的手紧握在一起,走出珠宝店时,京市的冬天也迎来了那年的第一场鹅毛大雪。 纷纷扬扬,如同棉絮一般落在掌心里。傅斯霆想起老家那个中部不知名的小城市的冬天,也总会下很大的雪。 但是和京市的雪又略有不同。 他家乡的雪,落在地上更像一层细密的盐粒。不像京市的雪,总有一种蓬松云朵般的质感。 他回过头,想和厉非说什么。 可茫茫大雪之中,突然只剩下他一个人。厉非消失了,珠宝店消失了,周遭什么都没有,只有白茫茫的一片。 过于盛大的幸福像一场有礼节的谢幕。 傅斯霆恍惚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阚白云声音惊喜地叫起来:“校长,您来看一眼,傅同学是不是好像醒了?” 那一刻心脏骤停。 可下一秒,耳边却又是厉非熟悉的声音:“傅斯霆,傅斯霆,醒醒。” 传说中童话世界的王子都有魔法。 或许这一刻,是王子的魔法结界,把平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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