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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向大山深处飞去。 这次突破金丹是会有雷劫的。 不能离人群太近。 . 另一边的森林里。 托拜厄斯发现自己口中突然多出一颗黑色药丸时,整个人都在恍惚。 不过他精神恍惚倒不是对这件事感到意外和惊奇,纯粹是因为失血过多,即将休克。 和那三个魔法师来回拉扯对抗的过程中,托拜厄斯又被打中了好几次。 鉴于身处森林,为避免引火烧身,那些魔法师也不再用火魔法,所以托拜厄斯的铠甲不再像之前那样,一度被火焰烧到出现熔化痕迹…… 但也没好到哪里去,现在是被各种力量型的进攻魔法打得坑坑洼洼…… 托拜厄斯惭愧于自己的弱小,自责于自己的无能,只能去向他的神祈祷…… 然而,他又比谁都清楚,至美之神是一位权能并不全面的新生神。 他坚定的相信着自己的猜测。 过往不曾听过,并不意味着不存在,但完全没听过,那只能说明,这位神并不在过往神系中。 新生,就成为了被托拜厄斯认定之物。 向一位他所信仰的新生神祈求…… 托拜厄斯愧疚得都快哭出来了。 而当发现口中真的出现了散发着草药味道的丸子时,托拜厄斯也真的哭了。 补血丹入口即化,如果不是因为植物气味厚重,托拜厄斯都不一定能发现。 即将休克的身体在药物的作用下,很快就被补满了气血,伤口也在快速愈合。 扭曲的腿即将以扭曲状态愈合之时,托拜厄斯吓了一跳,只能将衣袖塞在口中咬紧,自己硬生生将断腿掰正。 修复的过程中,痛感和瘙痒无处不在,托拜厄斯对那些贪婪者也更恨了。 他自会在神的面前求得原谅,无能信徒愿为至美之神献出一切,哪怕是舍弃生命祈求原谅。 ——但在此之前,不敬神的狂妄者,也该灭亡了。 之前的伤势限制了托拜厄斯九成的战斗。 全面恢复以后,又等体内的魔力随着自然时间又恢复了一些,接着便主动从黑暗之处跳出,向三位敌人直冲而去。 那三位魔法师先惊后喜,只以为身上破破烂烂的他,已是强弩之末。 哪曾想正面方一接触,才发现那人不仅一点问题都没有,力量还恢复到了鼎盛时期。 三人顿时大惊失色,手持魔法杖不断挥出魔法,试图借此掩护,仓促撤退。 托拜厄斯又哪能给机会。 他之前被追得有多难看,现在就有多想让他们死! 无论是魔力还是武器,全都被托拜厄斯催动到极致,森林中不断冒起五颜六色的光,原本被默认禁用的火魔法也再一次出现。 火焰点燃了几棵树木,托拜厄斯不想让灾难传遍森林,便大开大合地攻了过去。 脆皮魔法师一旦进入近战模式,就只能坐蜡,很快就被托拜厄斯斩杀。 临死之前还在想,困兽又凭什么能恢复正常? 不顾后背处隐隐传来的灼烧幻痛,托拜厄斯将已经烧起了的树全都砍了下来,又利用魔法将其熄灭,确保没有任何一个火星,森林也保住后,托拜厄斯一屁股瘫坐在了地上。 他很狼狈,浑身尘土,脸上满是黑灰,一身银铠破破烂烂。 可在这月辉之下,他却笑了。 神,没有抛弃他! 而他也绝对不会辜负至美之神的信任! 他的生命,他的灵魂,他的一切,都将属于至美之神。 托拜厄斯右手握拳将其置于左心房上,于黑夜之中,于月辉之下,他弯下了腰,极尽虔诚地说道:“神明在上,信徒托拜厄斯愿以生命起誓,必将为您带来您想要的一切。愿化为至美之神手中利刃,斩尽一切拦路者。” “至美不渡丑陋之人,不渡不信至美之人。无论是金币,还是权能,亦或者是您的成长——伟大的至美之神,信徒托拜厄斯虽身处别处,但意志与灵魂,皆愿永永远远、世世代代、千年万世信奉您。” …… 祝·一无所知·奚清,在灵力终于积攒够,准备突破,引起乌云和雷霆的时候,托拜厄斯回到了杂货铺。 他将自己的遭遇和猜测全都告诉了默里。 并尤为惭愧地在杂货铺里,对着那张因主人不在,以至于根本没人敢坐的椅子忏悔道:“都怪我太过愚蠢,才会理所当然地将自己的经历视作正确与捷径,试图让其他人也一样如此。” “但这世上偏偏又多的是比我还要愚蠢的人。” “那些白痴,蠢货,脑子塞满了鼻涕虫粘液的丑陋东西,根本不配走捷径,他们就应该不停地兜圈子吃尽苦头。” “不纯粹的信徒不配信仰至美之神!” 默里问他:“那你想做什么?” 托拜厄斯告诉他说:“没有必要去改变那些蠢货,至美之神的第一信徒只做筛选。” “任何试图拦路者,都会死在我的长枪下!” “只有鲜血与暴力同时存在,才能告诉那些愚昧无知者,至美之神并非只有美丽,祂还是一个足够强大又足够智慧的武神!” “也许战神的权能也不错——” “不过在此之前,我需要先以个人的名义建立自己的势力。只要我足够强大,只要我永远都能拿出大量的食物,与我站在一方的人,到时候一定会绞尽脑汁想要了解我,而那其中必然包含我的信仰。” 托拜厄斯高举双手,脸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了一丝狂热。 “上行下效,世人要么归属于我,如我一般信仰至美,要么便是与我为敌,骑士永远不会放过敌人!” 默里从这位一身狼狈的骑士先生身上看见,下一次离开杂货铺的时候,他必将不会再以神的仁慈和怜悯向外展露至美,反而会以雷霆手段告知世人,至美之神横空出世。 “如果您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也还请直说。” “只要信仰相同,只要初心不变,我们就是那比血脉相连还要亲密的能够托付后背的战友。” 默里的声音也不自觉地高了。 托拜厄斯则是重重的点了点头。 而后,他从小镇里点了三十个人,将自己的所有战斗学识倾囊相授。 充足的食物,足够的营养,尽管单调,但只要不饿肚子,人们就能肉眼可见地改变面貌,一点一点地变强。 我强敌弱,纵使三十个人实在不多,也比托拜厄斯单打独斗要强。 带着这么点人,托拜厄斯并没有去大城,反而去了别的小镇。 即便金币赚得少一些,但无论是金币还是人,他都要! 祝奚清被雷劈得浑身漆黑的时候,托拜厄斯已经连着打下了三个小镇。 祝奚清将雷劫过后的灵雨吸收,回到海岛收获一轮,再种下一轮,事后又将第一颗长成的日光向日葵送到杂货铺…… 把之前已经卖得差不多了的货再次补满,再回归男鬼身份,接着卷了两天…… 和经纪人打了个招呼,说家里有点事,近期不营业,等一切搞定后,祝奚清才重新回到了修仙游戏世界的时候…… 另一边的托拜厄斯,则是已经采取了农村包围城市的战术,将那个曾经想要强抢的大城困死。 甚至还派人用扩音魔法喊话:“不想被活生生饿死在城里,那就主动开门投降,降者不杀!” 待后来真有人投降时,托拜厄斯也如喊话之人所说,并没有杀降,只是告诉他们,“如果想要生活在我的领地里,再也不饿肚子,再也不用喝污水,那就不要尝试保留任何过往信仰!” 等那些人老老实实背叛了过往信仰,去往托拜厄斯的领地后,才发现至美的光环早已经占领了高地。 托拜厄斯给了选择。 要么什么神都不信,要么信神就只能信至美! 他就一个态度,至美之神才不是什么野神,而是唯一的正统! 不信就去死。 ??[190]同时扮演三个世界的男主(16) 坐船越过神风海,再往后的目的地,就是修士众多的修仙界了。 区别于凡间的修士,这块地方的修者,除了人生大目标——成为仙人之外,平时还会拆分出阶段性的小目标。 赚取灵石,加入门派,探索秘境,相互比斗,杀人夺宝…… 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但这对于修仙游戏的玩家来说,一切都被简化了。 修仙游戏系统对于修仙的辅助性作用极强。 背包可以替代一切储物袋,显示绑定且不可掉落的武器,更是天品。虽然是紫色品质,但尤为契合宿主的星宿貂,甚至还能在战斗中配合修者打出超强组合技。 功法强大,《照影坠月功》更是分为多个篇章,身法幻术招式皆具。 唯一弱点不过是功法整体偏向于灵巧敏捷,招式虽然也很强,却并不存在那种强势攻击部分。 偏偏另一男主——0752从行商那购买的各种魔法技能又补全了这部分。 就战斗力和综合能力评价,祝奚清毫无死角。 这也注定了祝奚清以宿清绝的身份进入修仙界后,天生起点就会比本土修士要来更高。 而他也将自己的人生大目标进行了拆分。 虽然最终的目的也是成仙,过程中也想让灵气复苏的现代出现六道轮回体系……不过想要达成后者,还需要大量的资源和灵石。 剧情中,宿清绝进入内修仙界的时候,因为先前在凡间与邪修斗法,并反杀的举动,逐渐让他小有名声。 到来之后,更是凭借这名声,被坐在同一艘船上的道友看中,互通有无后,二者成了关系还不错的朋友。 道友向他详细地科普了有关修仙界的常识。 剧情里的宿清绝并不存在魔法这种可以充当强势进攻性招式的东西,因此道友在讲述种种信息的过程中,着重提到了一家有着极强进攻性,并以剑修闻名天下的强大宗门。 ——飞凤剑派。 祝奚清在下船之前,短暂地思考过,还有没有必要继续去飞凤剑派,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暂时不了。 不同于剧情里的宿清绝,目前突破金丹期的祝奚清,相当于已经度过了漫长的发育期。 也就是说,他可以提前去下一张地图了。 那位号称万事通,什么小道消息都知道的道友,见祝奚清明明意动,最后却并没有表现出想要去飞凤剑派的想法后,干脆问道:“道友可是有什么其他顾虑?” 祝奚清顶着对方的目光,掏出了好几块中品灵石递给他,“能进入宗门自然是好,但我眼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我想知道和鬼修有关的事,不论是否重要,只要是我没听说过的,希望道友都能说一说。” 万事通也不见外,坦坦荡荡地接下了那些灵石,嘴上也带笑说道:“那你这可就问对人了。” “我这万事通的名号也不是白说的,横渡神风海的灵船,都不知道坐了多少回。” “这船算是修仙界和凡间交流的唯一渠道,因此形形色色的什么人都会出现。那鬼修,自然也是见过的。” “我这般人,干着售卖消息的活,也不拘于和什么样的人来往,是以先前就遇到过一位鬼修朋友,从那人口中了解了许多……” 万事通不再卖关子,“世人皆知,人死为鬼,鬼修,自然就是人死以后修炼出的修士。其中一部分是修士死亡后形成,另一部分则是数量众多的凡人死后形成。” “前者数量少,你懂。”万事通给祝奚清递了个大家都懂的眼神。 他也确实懂。 修士死后成为的鬼修数量较少,一个是因为大多数修士生命耗尽后死亡,会连灵魂一并消失。 再一个就是冲突造成的死亡。 都已经打生打死了,当然也不会留下活口。 而既然已经杀了肉身,又何必放过灵魂? 死仇就应该以一方死亡作为结束。 这是其一。 但这条消息透露出来的还有另一点。 即那种放弃肉身,只为保下意识的修士。 这类人底牌多,转职鬼修以后,搞不好本来就有鬼修方面的人脉。 因此即便转职,修炼的速度也不会慢,属于是那种很容易就成为鬼修强者的人。 凡人死后成为鬼修,则是因为肉身并不具备成为正经修士的资格,死后灵魂反而比肉体强盛,自然就有了从另一条入长生的资格。 但这类人吧,就很像是修者中的天才。 修炼的会比一般修士快,进而使得鬼修基本盘实力普遍高于正经修士。 但这类鬼修一般又会因为各种冲突,导致死得也快。 毕竟都是死过一次的,要么执念深刻,要么大彻大悟。 前者疯得厉害,后者以为自己清醒,便也想要劝旁人清醒,但往往只会被痛骂一顿。 争吵引发成争斗再常见不过。 打都打了,一旦一方伤势过重,或遭受屈辱,那就是死仇。 强大的鬼修,都是从斗争中成长起来的。 万事通直说了,“若你以年纪轻轻便已是金丹的实力入正经宗门,那必然会是其中的天之骄子,得到大量资源倾斜。可要是往鬼修地界去,不仅容易引起那些非人的针对,还很容易被鬼修的混乱及强盛实力,给压制到道心崩毁。” “如非必要,是不建议去的。”万事通看了看祝奚清的脸,真心实意地强调了一句,“这句只是出于我私心的叮嘱,并非指教。” “至于鬼修中的势力划分,倒是比正经修士要直白得多。” “疯子自成一派,唤做慾天坞,不仅常常和旁的鬼修争斗,自己人也会和自己人打。” “大彻大悟者为另一派,叫白云坊,不仅名字叫‘坊’,实际地界呈现的也是坊间模样,和凡间城池内部无甚区别。有的鬼修和鬼修之间还会像凡人那样成亲、办礼、组建成小家,和凡人的区别也只是无法像他们那样诞下子嗣。” 白云坊虽然安全一些,但也并不绝对。就像是那凡间国与国之间的争斗一样,慾天坞的鬼修想要发疯的时候,往往就会踏入白云坊的地界进行屠杀…… 显然后者无法抵挡。 就算后来白云坊的高层试图反击,选择杀回去,已经死掉的白云坊的鬼修也不可能再回来。 两方隔一段时间就会打生打死。 慾天坞目前的最强者名叫甘华,实力已至大乘,只待渡劫,便可成就鬼仙。 这种强者一般不会随意露面,而有机会能见到的,年轻一代的天之骄子,其人名叫靳邵美,虽为金丹,但天赋极为惊人,不是修士转职,而是正经凡人鬼修,死后不到二十年就成就金丹…… 万事通没问过祝奚清具体的年纪,但他自己估算,应该是不超过五十的。 一般人们常说的有灵性,悟性佳的修者,百岁左右便可金丹,天才一般就是五十年以内的标准。 靳邵美是天才中的天才。 祝奚清不到三个月就到金丹……挂逼不做评价。 白云坊那边,同代修者虞偀,比靳邵美差了点,死后三十年才成就金丹。 而白云坊其中与甘华同辈的最强者,名唤臧平乐,为化神实力。 鬼修中大乘期修者目前只有甘华,臧平乐属于多位化神中的其一,她能在化神中成就第一人,便在于那人就是白云坊眼下的管理者。 其人如名,推崇平安喜乐,对实力并不特别看重。 “但有小道消息传言,臧平乐虽然不看重实力,但她自己却格外有实力。” “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实力才是让人按意愿生活的基本。” 旁人可以不管不顾,只在乎开心。 臧平乐也愿意维护这种开心,甚至希望大家都开开心心,但有慾天坞的鬼修在外头祸害,想要维护,必然是需要足够的实力的。 “这些就是明面上的情报,要是还想知道旁的小道消息……”万事通本来想暗示祝奚清再来点灵石,结果盯着他的脸,盯着盯着话题就变了。 “别的小道消息我也可以告诉你,但你在下船后,要和我一起吃一顿饱含灵气的餐食。” “我请客。”万事通一想到他是凡间出身的修者,可能比较贫穷后,立马就放弃了找他多要点东西的想法。 说是小道消息,但其实也不是什么能特别卖上价的情报。 而他也是多几块灵石不多,少几块不少,与其赚这点没必要的钱,不如找机会多和这美貌修士多相处一会。 万事通以前也听说过,有些修者会通过自然的变化感悟天地。 那自然变化来变化去,也就那点东西,随时都可见。但想要通过观察他人来感悟自身,就比较艰难了。 一个人想要看清另一个人,以尽量客观的角度评价,那就注定会同时指出好的和坏的。 但这位道友不一样。 只要见过这位道友的脸,再没良心的人,也不好意思说出他长得丑的这种话。 这世上就是有人能这般完美。 看着都让人舒坦。 赚灵石本就是为了让自己过得舒坦,四舍五入一下,多看看他,就已经等于赚了灵石! 下船同桌吃了那么一餐后,各自分别之前,万事通还恋恋不舍地叮嘱祝奚清说:“你若是想要看看鬼修的风土人情,去白云坊就好,可千万别往慾天坞的地界里去。” “我总觉得那群疯子会随便找一个理由,比如‘你长得很像是我肉身死前的妻或夫’,然后就去缠上你。” 祝奚清:迷惑.jpg 各自分开后,祝奚清又回忆了一下万事通后来特意说的小道消息。 “慾天坞地界偏西的方位,一处山脉深处,有一座秘境,这消息不保真。” “据说那处秘境非常特殊,通道在深潭水底,里头还藏着一位上古鬼神留下的规则碎片,对修炼有极大好处。我还听说,就算是那渡劫飞升的鬼仙,若是得到了这规则碎片,也能在仙途上走得更顺利一些。” 祝奚清刚知道的时候,差点以为万事通有读心术,怎么就刚好在他需要什么的时候,就讲到什么。 ……后知后觉的又想了一下三位男主光环,以及三种幸运叠加。 真出现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 但…… 万事通这种自身没怎么见过大量鬼修,消息反而是从少数鬼修口中得知的人,他所说的情报就像他说的那样,并不保真。 而且他得到情报的速度,也一定会比正经鬼修要晚。 就算真有什么秘境,可能也已经被探索了。 或是干脆就被鬼修势力给霸占了。 毕竟秘境本身就是一种修炼资源。 去肯定要去,但最好还是不要抱有太高期待,免得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去之前,祝奚清还打算先走一趟白云坊。 那块地方很像凡间,自然也会存在买卖消息的灰色地带。 万事通给祝奚清介绍了个人,说是如果他有什么想买的情报,可以去找,就说是他介绍来的就行。 还也特意强调了一句,说那人是个财迷。 如果灵石不够去找,就算报了他的名,也没折扣,还很有可能在对方那里留下不好的印象,下次再需要买消息,那财迷还会翻倍卖。 简而言之就是,想要在鬼修地界混得轻松一些,最好先去白云坊,想办法搞来大量灵石。 如果一定要去慾天坞,那群疯子再怎么疯也不会和灵石过不去,用钱开道,也会轻松许多。 祝奚清拿着用一块中品买石从万事通那儿买的地图,义无反顾地向西方前去。 连着赶路三天,期间一万个修士里都难以见到一位鬼修。 直到又过三天,人修与鬼修的比例,才正在向一比一靠近。 接着又是三天,祝奚清才正经抵达了白云坊。 那儿基本没人了。 就算有人修,一般也会做出一定伪装,至少不能光明正大地表现出自己是活人,免得惹鬼不愉。 相对平安的白云坊都是这种作态,慾天坞的鬼修,怕是在见到人的第一瞬间,就会想冲上去干死对方…… 祝奚清一边想,一边拿出另一套抽卡得来的黑无常服饰。 与白色全面相反,且手上骨爪也从银色变成金色,外在武器也不再是链子,而是一条暗红色的,仿佛被鲜血浸透了的长鞭。 这么一套装扮穿在身上,鬼气森森,任何一位鬼修都不会再觉得他是活人。 听他问起怎么赚灵石的时候,白云坊的人非常亲切地告诉了他很多办法。 如果自己有才能,比如炼丹炼器,这种是个修者就都需要的东西,那自然可以直接拿出成品去卖,或者以才能进一些丹坊器坊,帮人炼制东西。 虽然不如自己卖,但那些商家给的价位也还算是合理,有的赚,还不会叫他太累。 而假如手中有什么珍贵的宝物,则可以直接委托街角尽头的一家店。 那家店名字就叫街角尽头。 街角尽头的管事会将委托售卖的东西进行估价,并收取一定的看护费用,之后便会将物品上架。 如果物品售出,也并不会抽成太多,只会额外抽成百分之五。 不仅安全,名声还好。 每隔三条街就会有这么一家店。 那被祝奚清问路的人热情极了,还主动说道:“我听说啊,所有名字叫做街角尽头的店,都是经过臧平乐臧大人推动,才开起来的,就是为了能让我们这些白云坊的鬼修能过得更好。” “你要是手里一点能卖的东西都没有,也没学过炼丹炼器什么的,可以去街角尽头左边的一家店里,那家店里就是专门指引鬼修工作赚灵石的地方。” 那鬼修说得口干舌燥,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所有消息全都告诉这个新来的帅鬼。 说到最后,实在没得说了,才恋恋不舍地放开祝奚清。 等祝奚清往街角尽头的方向走远了,那鬼修还捧着脸说:“何等好看的人啊,只是看着,便叫人心生欢喜。” 而祝奚清……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就只能去街角尽头里卖点药丸子了。 也是没想到,在现代社会里卖的同类型丹药,在游戏世界还能接着卖。 而如果真是游戏,街角尽头看着也很像是商店的具象化。 祝奚清上了几颗比较好的丹药,确定这些丹药按照市价售出,能给他带来一定的灵石,并能让他反过来买自己需要的东西后,才稍稍收了收手,还顺带问了一句,“凡间高纯度的黄金,可能换取灵石?” “能倒是能,但是比例不高。”商家回复。 “百两黄金,才只能换到一颗高品灵石,实在是不划算。” “一两黄金在凡间就足够一大家子吃香喝辣的活好多年,百两黄金,只有一地的豪绅才能拿出,那可不是小钱。” 祝奚清:“冒昧问一句,你做店家的需要多久才能赚到一颗高品灵石?” 店家并不觉得冒昧,只猜测他应该是什么待在山中修炼的那类喜欢清静的鬼修,所以对一些物品的价格才不太了解。 “我每月月例是五百中品灵石,一颗高品灵石可换取一千颗中品灵石,只需两个月便能赚到。” 换算成华夏的货币,大概相当于月收入一百五十万。 百两黄金,也即三百万左右才能换一颗高品灵石。 祝奚清默默回想了一下,那场拍卖会给他带来的钱…… 其中只黄金就大概在三十万斤左右。 另外就是杂货铺赚来的金币,金币并不是999高纯度黄金,大概在920左右,每一颗金币重量都在15克左右。 掐指一算,兜里也有好几十万个金币了。 ——好像不管在哪个世界里,他都挺有钱的。 十万斤,也即一百万两黄金…… 祝奚清默默地来了一句,“那先换一万颗高品灵石。” 店家以为自己听错了,反问了他一句,“您确定没说错吗?” 祝奚清点了点头:“如果不够,就再接着换。” “或者说您给我看看店里的货品,如果有我需要的,您也愿意让我用黄金来买,那直接交易自然更好。” 店家恍恍惚惚。 最后默默地拿出了店内商品的册子。 天材地宝,招式功法,大佬传承,灵宠坐骑,丹药法器,甚至这店里居然还卖臧平乐的徒弟名额。 祝奚清有些诧异。 那店家倒是大大方方,“街角尽头所赚取的灵石实在谈不上多,我听说人修那边以寄售方式做买卖,店家都会抽成三成左右。” “那才叫盈余,街角尽头的半成,赚的是细水长流的钱,虽然也是白云坊的入账,但到底不如臧大人徒弟名额来得实在。只一个名额,就值一千个高品灵石,这些灵石能做多少事啊!” “臧大人要付出的也仅仅只是一些时间。” 祝奚清满心佩服地点了点头。 头一回见到这么直白的,将时间卖出高价的人才。 绝对不会只是万事通口中那所谓的大彻大悟的鬼修头头。 祝奚清对这个名额没多大兴趣,他很清楚,加入势力就意味着缺失一定自由。 那些加入得来的利益并不足以让他用自由来换。 再者,这店里他实际看中的东西是全套的防护性法器。 头冠,面额,护心镜,颈链,腰佩,长靴。 一整套加起来也只要五百高品灵石。 每一个防护性法器内部都刻录了阵法,一整套组合起来后,按照商家的说法,“便是臧平乐大人,也需要打上半炷香的功夫。” 一炷香五分钟。 化神修者怒打两分半,才能破防。 祝奚清都怀疑这到底是不是正经修者能炼制出来的东西了。 看起来真的很有游戏风格。 要知道他和他那个系统绑定的时候,第一个去的修仙世界,也没这么超标的东西。 接着就是隐匿身形的符,一张一炷香五分钟,一颗高品灵石就能买到二十张。 按照店家的说法,虽然能隐匿身形,但人制造出来的动静却并不能隐藏。 无论是脚步声还是留下的脚印,以及人在行动中带起的气流和风,这些都能很容易被人发现…… 所以,他们还有搭配使用的产品! 搭配的有传送符,静域符两种,前者适合隐身后直接跑路,至于为什么不是不隐身就直接跑路…… 店家给的说法是,有形之物从一个位置突然出现在另一个位置,在神识强大的人看来,再明显不过。 面对强者就不太适合跑路了,但如果同时搭配上隐身符,跑起来就顺畅得多。 静域符则是使用隐身符后可以让周遭空气和气流,乃至气味,全都不产生任何变化的东西。 每样也都是一颗高品灵石二十张,不过传送符只能传送三公里,对于金丹修者来说,御剑飞行都不需要五秒就能追上。 祝奚清一样来了一千张。 然后问题来了…… 一万高品灵石的预算,才只花了六百五。 这钱,居然还花不出去了。 ??[191]同时扮演三个世界的男主(17) 历经众多世界,祝奚清很少体验过缺钱的滋味,也很少体验过钱多得花不出去的滋味。 祝奚清在思考人生的时候,店家却主动向他推荐起了臧平乐徒弟的名额。 “以前从来都没见过您,想来您应是很少在外行走,就姑且当做是在下擅自揣测好了——无论您是否打算长久居住在白云坊,实力与财富乃至人脉,都是缺一不可。” “前者是维护自身财富的基本,而后者……” “臧大人就算会努力保护白云坊,但也不可能像护佑婴孩那般细腻,可如果您买了大人徒弟的名额,那不仅可以多出一位化神期师父,行走在外时,自报家门,也更容易让他人畏惧,能避免许多闲杂琐事。” “最最重要的是,臧大人有许多徒弟,在各方各业皆有建树,一千颗高品灵石对您来说,不过九牛一毛……” 祝奚清:“看起来确实挺划算的。” 店家的眼睛亮了亮。 “那您看?”店家还搓了搓手,无论神情还是姿态,全然都是希望他能买下这样一个好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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