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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月儿就直接闭关去学习和使用封神之术了,对外这告诉那几个妖族,小月儿已经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只是出行前还需要准备很多东西,让他们在周祖城里面自行游玩。 这倒是让几位妖神们非常的满意,这个到处都是人类自由活动的城市,对于这些妖族来说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美好的地方,看到那些穿着各种衣服的人类走来走去,金临兴奋的不要不要的。 很快,穿空梭上的妖族们也安全着陆了,他们也同样沉浸在这样一个完美的,令人激动无比的世界里面,看着这么多穿着衣服的人类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住在自己的可爱的屋子里面,他们浑身上下的毛都全都竖了起来,活像是一只只的刺猬一般。 这一刻,他们感觉之前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是值得的,能够看到这么多人类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这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呀。 不过让这些妖怪们感觉有些不过瘾的是,大部分的人族都特别害怕他们这些妖怪,根本不敢与他们靠近,每次见到他们都是躲得远远的,让很多想要和人族亲近的妖怪们都特别的郁闷。 但也有例外的时候,这天有一个人的身子加上马的脑袋,也就是马妖和一头猪妖一起在周祖市的街道上面继续观察人类,体验这在妖族世界体验不到的美好画面,同时感叹其他人族不肯与他们靠近的时候,忽然有一个人年轻的人类男性主动走了上来问道“你们妖怪里面有半人马吗?” 这还是第1次有人类主动和自己说话,这个马妖顿时兴奋了起来,不过也有些疑惑的反问道“什么叫做半人马?我没有听说过这种妖怪呀!” “就是和你完全相反的马妖!”刘旭乐呵呵的解释道“你看你是下半身是人,上半身是马。而半人马就正好和你反过来,他们下半身是马的样子,上半身是人的模样!” 大概是怕眼前这匹马妖不理解,刘旭还特意掏出了自己的手机,翻出了一张非常经典的半人马的照片给这个马妖看。 马妖看完之后抓了抓脑袋,得意洋洋的说道“原来你们人类喜欢这个调调吗?如果是别的妖怪就不行了,毕竟化形之后除非是到了妖神的阶段,否则是不能改变自己的化形之后的模样的。但我就不一样了,我学的是七十二地煞变化之术,这个变化指数你知道有多厉害吧,当年齐天大圣孙猴子学的也是这个!” “所以我这就给你变出来!”马妖说完,就暗自掐动法决,然后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膨胀变化,不过三秒钟左右,就完美的变成了图片里这个马妖的模样。 “厉害了!”刘旭忍不住赞叹道,然后看了看这马妖的容貌,嘀咕道“你怎么和图片里面的长相不一样呀!” “不好意思,我这七十二地煞变化之术还没有练到家,只能够变一个大概的样子,具体的像容貌和皮肤之类的细节,就是按照我本来的身体来自动调整的!”马妖道。 “哦,这么说你本来就是匹母马了?” “怎么,瞧不起我们女妖怪吗?”马妖没好气的问道。 “没事,你要是公的,我还不喜欢了!”刘旭嘿嘿一笑,这个马妖的容貌其实不算顶尖,远远无法和图片里面的美貌相提并论,但好歹不丑,算是个正常少女的模样了。 话说回来,这还是刘旭第1次看到货真价实的半人马,不由的也有些兴奋了,围绕着这半人马转了一圈,最后还忍不住隔着披风,狠狠的在她的屁股上拍了一下。 “你干什么?”忽然被人打了一下屁股,半人马猛的一阵撂撅子,身体都在瑟瑟发抖,显然想不到刘旭会来这么一下。 “我这是在拍你的马屁啊!”刘旭一本震惊的说道“你知道我们人类世界有一句俗语叫做拍马屁吧。” “好像知道……只是我不知道这个拍马屁是什么意思?”半人马确实知道拍马屁这个词汇,只是她不是很了解拍马屁究竟是什么意思。 “那我给你解释一下!”刘旭笑道“我们人类也是养马的,当然,养的是普通的动物,不是你们妖族!在还没有这些科学技术的之前,我们人类的交通就全靠骑马了,所以每家每户都以拥有一匹马为荣,有马的人类家庭就是有钱的家庭。” “而一匹马是否强壮健康,最主要的就是观察他的马屁,然后用力的拍一下,看看马屁上的肉是否结实。因为如果马屁上的肉非常结实,而且丰满的话,就代表这匹马平时不但喂得膘肥体壮,而且还经常跑马运动,是一匹运动能力极强的好马。” “所以我们人类一见面,就喜欢在对方的马屁股上拍一下,然后再每一句说你的马养的真好,所以拍马屁就是赞美对方的意思!” “原来是这样,我自己都不知道,不过好像真的,我们一家的马屁股都挺结实的!”马妖恍然大悟,然后不由的问道“那你多拍几下呗!” “不用,好马拍一下就够了!但如果想要真正的了解一匹马,还得骑上去跑一跑才知道,所以……”刘旭说完,就直接摸到了马背上来了,意图不言而喻。 “你是要骑到我的背上,把我当马来骑?”这半人马哆哆嗦嗦的问道。 “咳咳,如果不行就算了!”刘旭连忙说道,自己这个要求似乎确实已经有些过分了,结果这小母马连忙说道“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没问题的,你直接骑上来吧,我保证跑的最快了!” 半人马一边说着,鼻子里面不断的喘着粗气,4个马腿更是极不自然的扭来扭曲……被这么可爱的人骑在背上,真是想着就兴奋的不得了呢! 什么,你对这种心理不理解? 那假如有只可爱的小奶猫骑在你的光溜溜的背上,然后不断的用他可爱的肉垫在你的背上按来按去,那你一定会兴奋到极点的! 猪八戒背媳妇不也乐开了花吗? 第1007章 我命中注定的人主子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骑在半人马的马背上,抓着对方背上的两根皮带,刘旭美滋滋的在围着整个周祖市策马奔腾了一圈。 当然了,以周祖市的规模,哪怕是千里马,跑一圈也得花上一天的时间。不过刘旭胯下骑着的并不是千里马,而是妖王级别的真马妖,这个速度自然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而且提到快处,这匹兴奋的人马,就直接开始腾云驾雾了,如同马踏飞燕一般的,直接在半空中踏空而行,宛如一架小型超音速战机,这速度自然就快的不得了。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这个马妖确实是真心喜欢人类的,她之所以选择踏空而行,就是因为他在奔跑的时候发现好几次差点撞上街上的人类。为了避免伤害到这些可爱的宠物,她宁愿耗费妖力踏空而行,值得点赞。 在转了一圈之后,刘旭心满意足的勒紧了对方背上细小的皮缰绳,让人马在出发的位置停了下来,然后依依不舍的从马背上跳了起来,又可能是感慨的拍了拍马屁股道“真是匹好马呀!” “嘶!”这人马兴奋的打了个响鼻,难得畅快的跑了一圈,又得到可爱的人类的这样的称赞,这马妖感觉这辈子就这样也值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刘旭好奇的问道。 “名字?”马妖愣了一下,然后道“你可以叫我白马大王,我是野妖,生下来的时候没人给我取名字,后来我修炼成妖,别人只管我叫白马大王罢了。” “不行,白马大王是称号,不是名字,不管是妖还是人,都还是要有一个名字比较好的,如果你没有名字的话,那我就给你取一个名字好了,你要不要?”刘旭笑着问道。 “也行……吧……”这马妖的表情有些扭捏,毕竟都是主人给宠物取名字的,哪有宠物给主人起名字的,不过这似乎也不可以的样子,而且让一个宠物给自己取名字,哇,想想就也很兴奋呢。 “你是白马,那就姓白好了,我看你身上如同珠宝一般的光辉,那你就叫白珠好了……不过白珠的珠字听上去不是很高雅,那你就叫白竹吧,这个名字听上去就高雅多了!”刘旭絮絮叨叨的说道,而白竹虽然也是很能理解白珠和白竹有啥区别,但别说,听上去的感觉确实会高雅很多。 “小白竹呀!”刘旭爱怜的摸着小白竹的马背道“你今天载着我转了一圈,跑了100万米的距离,那我便赐你100万年的寿命!” “啊?”白竹愣了一下,不明白这个人类说的是什么意思,结果当她扭头去看的时候,发现刘旭这个古怪的,自己载着跑了一圈的人类,居然就干净利落的走进了密密麻麻的胡同里面,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真是薄情寡信,骑了人家就直接走了!”白竹看着刘旭消失的地方,整个妖突然就泄了气,蹲坐在了地上,变得郁郁寡欢了起来,甚至很快就变得眼泪汪汪的,满脑子都是刚才骑在自己身上的那个可爱的人类。 不要误会,白竹并不是触发了什么禁忌的人妖之恋,她只是单纯的喜欢这个可爱的人宠而已,这是货真价实的存在,绝不是什么肮脏的谈恋爱。 “唉,有些马就是犯贱,被人骑了居然还那么开心,你这就和以前的那个白龙马一样,被唐僧像工具一样的骑了十几年的时间,还自鸣得意,觉得自己是佛不是妖了,最后被愤怒的龙族给自己铲除掉了,我看你以后也是这样的祸害!”一旁的猪妖,同时也是马妖的好友,没好气的吐槽道。 “这能一样吗?”白竹立刻反驳道“白龙马他是被人陷害,被迫给唐僧当马骑的,但是我不一样,我是心甘情愿的给这个人当马骑的?” “这有什么区别,不都是被人骑吗?” “这区别大了,我是心甘情愿的,心甘情愿的骑能算侮辱吗?你一口气生了十几个猪崽子的那会,你不也天天趴在地上给你的猪崽子骑吗?有时候还一口气骑了七八个猪崽子,你这是在被侮辱吗?” “可他是你儿子吗?” “他是我主子可以了吧!”白竹没好气的说道,结果这话一说出口,白竹顿时眼前一亮道“没错,老猪,你知道为啥这些人类对我们不是很友好吗,爱答不理的吗?” “为什么?”猪妖也没好气的反问道。 “因为我们对待他们的态度有问题呀,这人和别的动物不一样,他们自认为自己是万物之灵,是非常骄傲的生命,在他们眼里面,我们才是动物,是妖怪,他们自然就不愿意和我们接触了!”白竹道。 “所以呢?”猪妖呆呆的问道。 “所以我们不能用对待宠物的态度来对待他们,我们得把他们当做我们的主子!”白竹兴奋的说道“就像我今天那样,趴在地上给人类当马骑,那人类不就和我们亲密的接触在一起了吗?我们之间的关系不就变得无比亲密了吗?” “what??”猪妖呆了,他虽然也是非常喜爱人类的,也是一个坚定的人类保护主义者,但他暂时无法理解这种思维。 不过不要紧,天下的志同道合之事还有很多,白竹当天晚上回到自己的临时住处,就迫不及待的写了一篇名叫《我命中注定的人主子》。 这篇文章相当细致全面的将这一天发生的故事全都写得出来,而且看得出,白竹的文笔很好,而且文章也写的投入了真感情,尤其是当她描述刘旭骑在他背上,带着她策马奔腾,用力的拍她马屁的时候,不同的心理变化和身体感受,都极为精准和共情的写了下来。 这文章一出,瞬间引发了全网轰动,很多读者都羡慕的称赞博主的运气真好啥的,真希望有朝一日能够野去这个人类聚集的城市,享受一下和无数人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美妙时光,然后再想办法认一个人类当主子。 而当这篇帖子爆红之后,敏锐的敖烈立刻发现了其中的潜力,开始调动自己的资源进行宣传,让这篇帖子进一步的推广,快就遍布了整个妖族世界。 而这个铁是最大的成果,就是让很多养人宠的妖族,开始全都使用主子来称呼自家的人宠,有些妖族还开始无师自通的用人奴来称呼自己了。 当然了,肯定会遇到一些对这种行为看不下去的妖族,只是每当这些人开始指责这种人奴和主子的自我奴役的时候,就会立刻迎来几乎全网的网暴,实在是太惨了。 第1008章 我不当妖了 “青鸟,你真的不和我们回去了?”在周祖市度过了愉快的10天之后,小月儿那边传来了消息,她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跟着敖烈等人离开了,与他们一同离开的还有小月儿精心挑选出来的五千万不愿意独立的人类。 这些人类基本上已经被小月儿给彻底的放弃了,刘旭也非常干脆的彻底抛弃了他们,让他们去妖族世界当人宠去。至于这些人也是刘旭的读者,会不会有为刘旭读者之道的问题。 拜托,明明是这些人主动要求去妖族世界,当妖怪的人宠的,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刘旭绝不会有半点的问题,甚至还因为这些人的离开而清爽了不少。 不过敖烈其实反倒是不愿意带这一千万人宠离开,因为这些人宠的质量实在是有些参差不齐,很多拉到市场上也不是很好卖。 没错,相信大家也看出来了,敖烈其实只是半个人类保护主义者,他心中更加重要的其实是生意,他来这里的目的,多的是为了得到优质的人宠拿去销售。 本来他以为可以在200亿人类里面随意挑选人宠的,结果没想到,最后居然是被强制塞给了五千万人宠,而且还不允挑选,必须要全部带回去,这让敖烈很是苦恼。 这五千万人宠里面好卖的估计只有一千万左右,剩下的四千万都是吃干饭的,是不是要想办法把他们给偷偷的送到养殖场里面去!不过好在小月儿答应和他一起离开,这让敖烈就非常的满足了,在敖烈看来,这五千万人宠加在一起都不如一个小月儿值钱。 至于如何把小月儿这样一个坚强的人皇变成自己的人宠,敖烈觉得凭借自己的真心和真妖的身份,怎么可能会搞不定一个区区的人类呢! 总的来说,这一次的行动是非常顺利的,敖烈想要拿到的东西也基本上都拿到了,不过在离开的时候还是遇到了意外,那就是青鸟居然不想回去了。 “我要一直生活在这里,享受完全成为人类的生活!”青鸟面无表情的对与自己一同前来的同伴们说道。 “为什么?”敖烈不解的问道,这青鸟是古妖圣青鸾的女儿,而且还是唯一的女儿,要是他把青鸟丢在这里,他觉得青鸾恐怕会生吞了自己。 虽说敖烈的亲爹也是古妖圣,而且还是威风赫赫的应龙,但问题是,青鸾在种族属性上是克制龙族的,当年还是洪荒初期,在龙族繁盛的时候,青鸾就是以真龙为食的,据说每年都要吃一条真龙。 最关键的是青鸾的本命神通叫做“鸟嘴捕捉”,这个本命神通听上去似乎非常的普通,但能力却极为强悍,只要是龙类,蛇类,蜈蚣等等,身体是长条形的家伙,都能够被鸟嘴捕捉精准的直接叼住。 这个叼住是完全不讲道理的,只要锁定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叼住的神通,哪怕双方整整相差了一个境界也是一样。而且一旦被鸟嘴捕捉了,那被捉住的猎物就会彻底失去所有的行动能力,直到被青鸾吃掉为止。 这么说吧,青鸾捕捉龙族,就像公鸡在地上捉虫吃一样的轻松自如。当然了,如果双方真的相差一个境界的话,那龙族大可以背后偷袭,又或者是直接发动神通,逃得远远的,只要青鸾锁定不了自己,那就可以逃命。 可如果双方是同一个境界的话,那就无奈了,青鸾在同级别就是彻底压制龙族的,敖烈的老爹看到青鸾就直接躲的远远的,连面都不敢见,实在是被克制的太惨了。 所以如果敖烈不声不响的将青鸟给丢在这里的话,敖烈担心青鸾当场就把自己给直接吃了,反正自己老爹足足有十八个儿子,缺自己这一个也不会咋样来着。 “因为妖族的世界太肮脏了!”青鸟面露嘲讽的说道“到处都是算计,处处都是邪恶,妖怪不但吃人,而且还吃妖怪。到处都是弱肉强食,到处都是血淋淋的邪恶!” “而最让我无法接受和容忍的是,明明是一群卑劣的背叛者,背叛了养育我们的洪荒世界,甚至还背叛了我们的圣母女娲娘娘,将六位圣人,将玉帝王母,将所有自己的同胞,全都出卖给了科技世界。” “可这又如何?我们最终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自由,反而成为了人家笼子里面的道具。我们妖族自以为是的饲养人类,自以为是人类的主人,将人类当做美味佳肴来食用,但我们何尝又不是科技世界盘子里面的美味佳肴呢?” “我曾经亲眼看着我的一个朋友被选票选中,送到了科技世界去。她是一个如此善良的妖怪,不说人族了,她就连泥鳅也不愿意咬一口,对待所有人都是笑容的模样,但最后这样一个好人被你们投票送去了科技世界,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对妖族世界绝望了!” “反而是这里,人类的世界,充满了和谐和信任,每个人都愿意为了同伴和种族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们最初的时候只有几万人,也没有妖神存在,面对根本不可能战胜的妖族,她们却勇敢的举起了反抗的旗帜,这样的种族和文明才是天底下最伟大的种族和文明!” “胡扯!”敖烈急了“拜托你用脑袋想一想,如果人族真像你说的那么伟大的话,那他们为什么要献出自己的女皇,还要献出5,000万人族给我们当宠物呢?这不也是出卖自己的同胞吗?” “不,这不是出卖,这是英勇的自我奉献!”青鸟激动的说道“女皇她是为了建立保护区,为了自己的种族的安全才冒险来到妖族世界的!” “至于那些被选中的人宠,也是完全自愿的。我亲眼所见,人族给所有的子民发了公告,只有主动向人族提出申请,自愿成为人宠的人类,才会被你们带走。” “所以和我们可悲的百年选举,强迫那些善良的妖怪牺牲自己不同,人族是愿意自我奉献的伟大种族,和我们肮脏恶臭的妖族截然不同!” “敖烈,妖怪的品性是没有底线的,我从漫长的妖生当中学到一件事......越是玩弄恶臭,就越会发现妖怪的品德是有没有底线的......除非超越妖怪,成为真正的人类,我要做人了,敖烈!” 放假一天 今天发生了很多意外的事情,一天都在外面,垃圾作者现在还在开车,回家估计都凌晨了,乘着服务区打几个字和大家说一下。 一般是请假一天的,不过作者请假,从来不需要读者批准,太虚伪了,所以垃圾作者直接给自己放假一天了。 然后原定14号结束的四更,就一直顺延到18号结束,不好意思,希望大家理解 第1009章 张良计 “为什么要再拖延十天的时间?”已经准备出发的敖烈等人,忽然从老周的口中得知,出发的时间还要再延迟10天的时间。 虽然延迟10天不会有其他什么影响,但毕竟夜长梦多,敖烈也希望早些有机会和小月儿朝夕共处来着。 “小月儿又不是跟你们只离开几天的时间,她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老周没好气的看着眼前这些妖族道“临走之前,自然要把族内的事情安排好,现在这个小小的区域内足足挤了两百多亿人,各种麻烦不断,10天的时间怎么够?” “之前小月儿没什么经验,觉得10天够了,现在发现时间不够,自然要再增加10天的时间!” “好……好吧……”敖烈没办法,只能够无奈的再拖延十天的时间,毕竟这些都是可爱的人宠,人宠提出的要求,怎么好拒绝呢! 只不过敖烈不知道的是,小月儿的离开根本不需要什么准备的时间,毕竟整个人类的内政都是由萧何来管理的,小月儿只需要负责战斗,以及成为名义上的人皇就够了。 毕竟以小月儿的能力,管理260亿人口的内政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也就是萧何这样的变态级人物才能够办到。而此时萧何和韩信的好基友,一同被誉为出汉三杰的张良,也来到了这个世界,而造成小月儿拖延十天时间离开的,也正是张良本人。 张良出现在百姓世界的原因是为了陪同小月儿一同去妖族世界,虽然小月儿去百姓世界的是一个分身,不怕遇到什么危险,可小月儿的背后代表着百姓世界的人族,如果她在妖族世界引发了什么危机,导致妖族对人类重新开战的话……虽然妖神和妖圣刘旭都可以直接按死,但要是来的是古妖圣的话,那刘旭也就只有落荒而逃了。 而小月儿的情商,并不足以让她在妖族世界摆平所有的危机,所以刘旭特意安排张良来给小月儿当军师,只要有张良在,小月儿不但不会惹下什么麻烦,搞不好还会把危机变成转机。 只是刘旭万万没有想到,张良带来的转机居然如此之快,当刘旭将张良映照过来,给张良说明了一下情况,让张良做好准备的时候,张良忽然开口问道“请问主公,妖族有智慧吗吗?” “当然有了!”刘旭不假思索的说道。 “那妖族能够看小说吗?”张良又问道。 “这个当然也是没有问题的!”刘旭道。 “那妖族如果看小说的话,能否产生阅文之力呢?”张良淡淡的问道,直接就把刘旭整个人给问懵在原地了。 然后刘旭直接就冲出了房间,然后直接通过世界之门回到白象世界,把关在地牢里面,一脸莫名其妙的天狗大圣给抓到了自己的面前,天狗大圣还没有反应过来,刘旭就直接丢了一本书丢到他面前道“看书!” 嗯,因为害怕在百姓世界还会有什么隐秘的传讯手段,所以在天狗大圣投降之后,刘旭就直接把它关在了白象世界。隔着世界,就绝不可能传递消息了。 毕竟刘旭如果想要和自己的分身取得联系的话,那还得分身和自己来同一个世界才行,所以在消息隔绝这一块来讲,换一个世界基本上就彻底的隔绝了。 “什么鬼?”天狗大圣本能的想要拒绝,然后他就感受到一股恐怖的世界之力酝酿在他的身边。 “妖圣……妖圣……”天狗大圣恐惧的瑟瑟发抖,虽然这股世界之力和妖族的力量并不相同,但这毫无疑问是妖圣级别才能够拥有的世界之力,站在自己前面的居然是一个妖圣,这些人类居然还有一个妖圣级别的恐怖存在,这是他之前完全不知道的事情,如果他知道人类里面居然还有妖圣存在的话,他绝对第一个就直接逃跑了,绝不多浪费一秒钟的时间! “该死的,这些人类里面怎么会还有妖圣存在?难道说当年清缴百姓世界的时候,还有小天世界没有发现,这个妖圣已经就藏在那个小天世界里面?”不管天狗大圣怎么猜测,但如果自己不答应对方的要求,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天狗大圣没有再多一句废话,飞快的将这本书拿在手里面,低头一看,表情有些诧异,因为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越女剑》,这似乎是一本小说的样子。 “认认真真的看这本书,而且一定要看进去,要熟记里面的每一个情节,待会儿我会问你几个和剧情相关的问题,你要是回答不上来的话,你的小命就没了哦! “是……是!”这倒霉妖怪,都快要被吓哭了。 不过这最少能够让天狗大圣确实认认真真的将整本书给看完,只是当他把书看完之后,整个妖怪的身体都开始不断的颤抖起来,仿佛看到了什么非常恐惧的东西一般? “怎么,你看过这本书?”刘旭看到天狗大圣的表情,就眯着眼睛问道。 “没……我不知道……我没看过这本书……”天狗大圣颤颤悠悠的说道。 “嗯,你确实应该不知道这本书,毕竟这本书横空出世的年代,你们应该已经背叛洪荒世界了,所以你没有见过我写的这本书才对!”刘旭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道。 “不过你应该知道吴王夫差,也听说过越王勾践,毕竟这段历史对于你们妖族来说还是很熟悉的,对吧!”刘旭看着天狗大圣,发现他恐惧的更厉害了。 “看来你是猜出我的来历了!”刘旭摸了摸天狗大圣的狗脑袋道“没错,我就是洪荒世界的余孽,当然,你其实也是洪荒世界的余孽,我们都是一样的!” “是……是……”天狗大圣的表情比哭还要难看。 “不必过分担忧,我说过不杀你就不会杀你,你现在好好把这本书看完,我会让你安度余生的!”刘旭把书放到天狗大圣的手中道“看吧,这本小说不长,一个小时就能看完,我给你12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之后要考试的哦!” 第1010章 妖族是个宝藏呀 刘旭知道,其实《越女剑》这本小说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不是说这本小说的质量不好,而是这本小说太短了,很难给人深刻的印象。刘旭当年在全国人民同时关注的选美节目里面推广《越女剑》,结果也就是那样,连圣衔都没有突破,就是这么个道理。 但也正是因为《越女剑》够短,所以只要天狗大圣确确实实的将这本小说给看完了,那基本上都能够产生一定的阅文之力,而刘旭就能够弄清楚,到底妖族能否也给自己创造阅文之力了。 看得出,天狗大圣对于自己的狗命非常珍惜,不等12个小时的时间,仅仅一个小时出头,刘旭就已经感觉到一股阅文之地从天狗大圣的位置连接了过来。 “看来张良的猜测是正确,只要是智慧生命,只要能够理解小说并且认可的话,哪怕是妖怪也能够产生阅文之力的!”刘旭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表面上看刘旭此时非常的平静,但其实内心深处已经激动到了极点。 毕竟妖族世界可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大天世界,妖族的人口在远古洪荒时期就已经是兆亿级别的恐怖数量了,所以说等到西游时期,因为巫妖大战以及之后的人族复仇之战,据说妖族的总数已经掉到了千亿级别。 但等到了现在的妖族世界,得益于科技世界的大量科技传播,以及大量下属的小天世界和中天世界的资源支持,妖族的总人口又开始了暴涨,据说现在已经达到了亿亿的级别了,虽然还是只有巅峰妖族的万分之一,但已经非常的夸张了。 如果这亿亿妖族都看刘旭小说的话,刘旭那都可以畅想一下大天世界之主是什么滋味了。 而且更加令人惊喜的还在后面。 “等等……这个阅文之力,粗壮的有些过分呀!”刘旭的眉毛忽然挑了挑,他发现这个天狗大圣给自己提供的阅文之力总量高的有点离谱,居然达到了恐怖的400点阅文之力左右。 众所周知,这人类能够提供的阅文之力上限是200点,不管这个人类的实力如何,哪怕是大神和元帅,那上限就是200点,不会有任何的变化。 但此时天狗大圣提供的阅文之力,居然高达恐怖的400点之多,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妖族能够提供的阅文之力和人族是不一样的,而且天狗大圣是被强迫着去看《越女剑》的,而非主动看的小说。 在这种情况下,哪怕《越女剑》这本小说好看到了极点,也不可能让天狗大圣产生上限级别的阅文之力的。 换句话说,妖族能够提供的阅文之力上限绝不止400点,考虑到现在天狗大圣的心态,能够提供1/10的阅文之力都算他心态良好了,所以妖族能够提供的阅文之力上限恐怕能够高达4000点左右,一个妖族就相当于20个人族的产量,这实在是恐怖的不要不要的。 至于为什么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异,刘旭倒有一个隐隐的猜测,那就是妖族的灵魂强度问题。 刘旭杀过一些妖族,也磨灭过不少妖族的灵魂,之后刘旭发现,妖族的灵魂强度要远远超过人族,而灵魂强度在某种程度上和精神力是一样的,如果说阅文之力是由智慧生命产生的精神力量的话,那精神力量越强的生命,产生的阅文之力自然也就最多了。 当然了,这也有可能不是妖族的种族天赋,而是修炼的结果。 在妖族的修炼办法中,一直分为肉身和元神两种修炼方向,事实上这也是整个洪荒世界的修炼法门,强大的高手,那都是要修炼元神的,巫族之所以无法出现圣人,更是因为他们修炼不了元神。 所以几乎所有的妖族都会修炼自己的元神,元神越强实力也就越强,那他们的灵魂强度自然也就越高了。 也罢,不管是哪种结果,妖族的重要性都超乎了刘旭的想象力,妖族从原本需要对抗的对象,似乎已经变成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了。 如果能够妥善开发妖族这个宝藏…… “嗯,那么眼下最要紧的事情,就是找一本适合在妖族里面传播的小说了!”刘旭有些苦恼的揉搓着这个太阳穴,因为刘旭发现自己眼下几乎所有的小说,其实都不适合在妖族世界传播。 倒不是说这些小说无法吸引妖族的兴趣爱好,虽说这也是很关键的一点,但真正无法使用的原因在于,这些小说都会彻底暴露刘旭的存在。 就好像天狗大圣仅仅是看了一眼《越女剑》的故事背景,就已经猜到刘旭的来历一样,如果把三国演义或者楚汉争霸这样的小说传播过去,刘旭基本上就相当于自曝自己是洪荒世界的余孽了。 而且人家妖族又不是没有文化传承,人家怎么可能不知道《三国演义》的原作者是谁呢,这抄都别抄了。 综上所述,不但刘旭目前写的小说全都无法拿到妖族世界去,就算刘旭脑海里面没抄的那些小说,也不适合拿到妖族世界,甚至刘旭想要以自己的历史知识来原创一本小说也是不行的,因为里面只要暴露任何与地球文化相关的东西,都会在第一时间暴露刘旭背后的秘密。 妖族可以不在意一小群人类的反叛,甚至还能反过来给他们规划什么保护区啥的,可如果这伙人类是洪荒世界的余孽的话,那妖族就绝不会再这么搞笑了,它们一定会以雷霆之力和速度,将刘旭给揪出来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我自己原创一本绝对原创,和地球文化找不出半点关系的小说出来了!”刘旭痛苦的抓着自己的脑袋“可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说能不能凭借自己的本事写出这样一本可以在妖族世界里面流传的顶级小说出来。” “就算可以,我本人的文化底子摆在那里,就是不自觉的使用很多华夏独有的文化元素,万一一个不小心,用错了一个东西,我就会暴露!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刘旭快要把自己的头发给揪出来了。 第1011章 刘旭又抄书 “张良先生可有什么锦囊妙计?”刘旭自己琢磨不出办法,就只好去请教张良了。 本来刘旭是想直接去问诸葛亮的,只是这主意不是张良想的吗,直接去找诸葛丞相,难免有些不做人了。 如果张良想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再去找诸葛丞相差不多。 只不过事实证明,张良确实不愧是诸葛亮都崇拜的偶像,刘旭不过将自己的困难一说,张良就已经捏着自己的胡子笑道“主公莫急,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 “先生教我!”刘旭激动的捏着张良的胳膊道。 “主公所求的,其实不过是一本不被人察觉我们地球世界文化的游戏小说罢了,这样一本小说让我们地球人来写自然是非常困难的,就算是臣,也会不自觉的使用一些地球才有的文化,哪怕在自我检查的时候也很容易忽视,自然也就不能使用了。” “因为我们是地球人,沉浸在地球文化中长大,这就是根本无法避免的事情!可如果这本小说的作者不是地球人,完全不懂地球文化的话,那这一切不就不是问题了吗?” “不是地球人写的小说,我到哪去找这样一本小说,我脑袋里面的小说全部都是地球人写的,我……”刘旭话说到一半的时候,整个人才反应过来。 刘旭忽然发现,虽然自己的脑袋里面确实没有一本小说不是地球人写的,可是自己的身边,不全部都是非地球人写的小说吗? 自己怎么忽然就这么的蠢了呢? 刘旭确实挺蠢的,他居然忘了自己的根,自己成长起来的作者世界,其实就是整个世界……不,应该是整个虚空里面,写小说能力最为强悍的世界了。 在长达300年的内卷之中,作者世界的小说其实已经卷到了一种非常恐怖的地步了,尤其是中间100年诞生的任何一本圣衔作者的作品拿到地球的起点中文网去,那都是一本可以直接首订五万,均订十万的恐怖存在。 更别说是大神的作品了,说大神,那就是货真价实的大神,一点都不带虚的,只是因为作者世界的读者们也内卷到了极点,所以才体现不出来了。 这么说吧,任何一本大神的作品放到妖族世界去,只要是那种大部分的妖族智商能够看得懂的小说,绝对都是彻底碾压的存在。所以刘旭要做的只是在作者世界那么多大神的作品里面,挑选一本符合绝大部分妖怪们的口味的作品就够了! 于是乎,刘旭立刻就让小月儿宣布再拖延十天的时间,同时回到了作者世界,开始在作者世界里面那庞大的小说库里面,寻找一本最适合在妖族世界里面传播的小说。 当然了,凭借刘旭的力量,想要把整个小说书库给翻一遍是不现实的事情,好在刘旭还有各种办法。 首先是大神以下的作品全部不看,每一本大神的小说都是经历过无数读者考验的作品,质量上肯定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唯一的问题就是要找出一本符合妖族胃口的作品出来。 至于怎样才是符合妖族口味的作品,刘旭其实也不太清楚,不过这个问题倒也好办,直接做实验就可以了。 毕竟某位伟人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于是刘旭先将作者世界总共五百多本大神的作品全部带回了百姓设计里面,然后在边境地带刻意制造了一次意外的冲突,让一伙几百万的妖族冲进了人族的保护区里面,然后三下五除二就把这些妖族全部抓了回去,先将他们分成500个不同的小组,让每个妖族都固定看一本小说,然后观察这些小说产生的阅文之力多少。 反正只要这些小说带到了百姓世界,这些小说的作者就自动变成了刘旭。 之后从产生阅文之力最多的大神作品里面,再精挑细选出10本作品,把剩下的妖族分成10组,命令他们再看一遍,从中选出阅文之力最多的作品出来,基本上就能够确定哪本小说是妖族最喜欢的作品了。 结果没想到,这最后挑选出来的10本作品,最终产生的阅文之力效果几乎都是一个级别的,差距最多的两个作品之间也不过只有7%的差距罢了,这意味着10本作品的效果其实都差不多。 这倒不是说这10本小说的质量都一样,而是这些妖族产生的阅文之力几乎都达到极限范围了。 属于别人学霸考100分是因为学得好,而学神考100分是因为满分只有100分。 而通过这样的测试,刘旭也进一步的印证了自己的猜测,那就是妖族产生的阅文之力更多,并不是什么种族优势,而是因为他们是专门修炼了元神的结果。 因为在测试的妖族里面,小妖产生的阅文之力最多也就是200点,大部分妖怪产生的阅文之力甚至还不如一个普通人类的阅文之力多。 这是因为这些妖怪此时基本上都是只修炼肉身,而不修炼元神,他们的灵魂还是动物的灵魂,而作为万灵之长的人类,在没有修炼的情况下,灵魂强度其实是冠绝所有种族的,普通妖族的灵魂当然就不如人类自身的灵魂强大了。 但是到了大妖的级别之后就不一样了,因为只有修炼元神之后才能够成为大妖,所以大妖的灵魂强度基本上都在小妖的三倍以上,也就是上限能够达到600点。 而妖王差不多是10倍左右,也就是2000点的阅文之力,妖神的话,是6000点左右,而且这并不是绝对的上限,比刘旭之前预估的4000点还要高,只不过因为样本只有天狗大圣这一个样本,所以具体上限多少,犹未可知。 至于妖神之上的妖圣,那刘旭自己也不太清楚了,因为完全没有实验对象,刘旭决定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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