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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什么感觉,你们的生活还是太顺风顺水了,没有受过什么挫折,所以对别人的痛苦非常迟钝,但小陈又对痛苦很敏感,你看他的应激反应有多严重就知道了。其实你们对小陈的‘爱’是基于强烈的‘好奇心’的,如果他没什么反应,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你们也不会觉得他很好玩吧。” 不可否认的是,贸绿洲的分析很准确,千秋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承认还是该维持面子反驳。 贸绿洲一脸笑意地看着千秋,又重复问了一句:“你觉得清晨是什么样的人?” 这次千秋慎重地想了一番,但思来想去他贫瘠的脑袋里也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最后只能说:“他是一个……会把受伤的兔子包扎好,但第二天又会把兔子杀了的人。” 这比喻听起来很奇怪,但又是真的。小时候千秋养了三只兔子,灰的白的黑的,有一天他放了一个苹果给兔子们吃,只有黑色的兔子不喜欢吃苹果,千秋没有多想就用剪灌木丛的大剪刀把兔子的耳朵剪了下来,那只兔子的血喷了出来,眼睛被血糊住了就在阳台乱蹿,弄得满地都是血,千秋后知后觉意识到这样是不对的,慌忙之中他去找清晨求救,清晨在保姆阿姨来之前把受伤的黑兔抓进笼子里,又接水管把阳台的血冲洗干净。晚上他们悄悄把兔子带回了房间,正思考怎么处理时,清晨说趁明天阿姨和司机去买菜的时候,把兔子杀死放血,然后把尸体放进垃圾袋,丢到外面的垃圾桶里。 兔子就这么被悄无声息地解决掉了,千秋借口说黑兔子送同学了,阿姨也没有再生疑问,另外两只兔子侥幸存活了几年,最后的死因也记不清了。 贸绿洲听了却陷入沉思,他没把这奇怪的回答当做一个单纯的比喻,他说:“兔子……我之前送你们的兔子还好好活着呢,你们就没想把它们杀了吃掉吗?” 千秋说:“好像哥哥想养,还买了一大堆养兔子的东西,既然他想养,就没必要吃掉了吧。” 贸绿洲说:“那种肉兔不是用来养的,长得丑,基因也不好,除了肉好吃一点就没别的优点了,用来做兔肉汤还不错,营养价值也很高。” 千秋听着就馋了,刚好快到晚饭时间了,他说:“可我不会做兔肉汤啊,哥哥还说过我没有生活常识,其实我有在慢慢学做饭,只是都做不好。” 贸绿洲摇摇头说:“你没有生活常识不还活得好好的,小陈要是不会做饭就活不下去了,说到底还是你们的生活太滋润了。” 另一边,陈维正躺在浴缸里等待身体被擦干,清晨捧起他的手臂,用干浴巾细细擦掉他手上的水,陈维被洗了两遍,就算睡得再死也会被弄醒了,现在只是闭着眼睛躺着,没有完全睡过去。 两人都没有谈话的想法,清晨把他抱出来放在床上,再给他铺上被子,陈维需要沉长的睡眠,清晨也就没有打扰他,拉上窗帘挡住刺眼的夕阳后就离开了。 按照约定,这一周的饭都由贸绿洲来完成,兄弟两人坐在客厅里监工,好在贸绿洲没有做小动作的必要,他还挺享受做饭的过程。 饭做好后贸绿洲把一部分菜拌进碗里,拿着碗围裙一脱就走了,他好像不愿意在别人面前进食,虽然千秋很不解,但千秋知道跟他坐在一起吃饭肯定很倒胃口。 清晨和千秋吃完晚饭后,就开始商量谁洗碗,最后得出两人轮流来,但千秋明晚有晚课,所以今天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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