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台词“名字一旦被夺走,就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是支撑着你活下去的理由。 你要抛弃你之前的名字和你之前的人生,要忘记回家的路才能活下去。而时至今日的我却将名字当做一个纪念的载体,用记住一个名字的方式,鼓励自己勇敢地活下去。 对,我改名了,我已经很久不叫路莱了。 你从来没有真正告诉过我,那个下午,你让我回家之后发生了什么,你是十足的孤胆英雄角色,对我说的话永远是“我来处理”和“我处理好了”。 而我多懦弱啊,你只要说,我就相信你。 在面对我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我就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你永远有办法,你永远不会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即使后来你说“从今天开始,你也???必须忘记过去的一切,忘记我,这样我们才能作为正常人来活下去”。 我都没有怀疑。 我甚至没有问你,我到底要忘记什么,我们才能正常活下去? 是忘记我问你“我们以后是不是也可以一起生活”吗?还是忘记办公室里所发生的一切,忘记生日里那把不合时宜的大火,将我们的青春烧为灰烬的事情? 回国之后我其实来了 F 城很多次。 每次都会挑一个时间段坐在你家小区门口的小吃店里,一碗海带汤喝到老板快要打烊。离开的时候,再付给老板十碗海带汤的价钱。 后来老板甚至记住我了,他问我:“你是在等人吗?” 我开玩笑说:“不是,我是在等奇迹发生。” 荻野,你就是那个奇迹,我守着油渍满满的小木桌,期待你下一秒会在小区的门口出现。凄凉的是老板只将我当成一个琼瑶剧看多的傻子,更凄凉的是命运的相遇不适用于我们,我去了很多次,没有与奇迹迎头相撞的运气。 也许我的运气早在 16 岁遇见你的时候就花光了,所以我再也不会遇见视我如珍宝的男人,或者我这个人本来就不适合婚姻,不适合装作若无其事地继续我早已腐烂的人生,因为爱是相互的,我没有办法想象要和一个根本不爱的男人绑定生活一辈子。 这对他不公平,对我也是。 我爸跟我说:如果要用悔婚来坏路家的颜面,那我还不如直接去死算了。 这世界上有什么事是比死更可怕的吗? 正是他的这句话,让我忽然有了叫板命运的勇气。 荻野。我现在要去做一件无法回头的事了。 谁也不能阻止我,包括你。 还记得 17 岁那年你带着我逃的第一次课吗?我们躲在一家奶茶店里,跟老板一起看了整整一下午的《终极一家》,你说你喜欢那首东城卫的《够爱》,尤其喜欢那句独白。 在写信这一刻我忽然也想起了那一句独白。 我想我要做的这件事,也是要证明,我为了你,存在的意义。 如果某一天你知道了真相,请不要责怪我的鲁莽,不要为我而悲伤,不要对此念念不忘。你只需要相信雨过天晴,就会有太阳。 而你要做的是活下去,站在阳光里。 曾经告诉我“不要费力讨每一个人喜欢”的人是你;曾经在追求者大张旗鼓用玫瑰花摆出爱心形状,带着围观者喊口号,企图用人海战术逼迫我说“我愿意”的时候救我于水火的人是你;曾经为我背负所有骂名,抵御所有伤害的人是你。 我的青春是一幅黑白的画卷,除了课题、考试,填满我空余时间的永远只有一个问题“如何收获大多数人的认可和喜欢”。 为这样黑白的青春涂上颜色的,也是你。 一切的一切,都是你。 我有什么理由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一切却不作出回报呢? 对了,我还没有告诉你我的新名字。 我总想着,也许有一天你会看到,也许你看到的时候会骂我疯子。但我竟然因此而产生了无耻的快乐,就像做了一个小偷一样,为偷到心仪的东西而沾沾自喜。 那时候你说,你的名字本不该叫宋荻野,而是宋千寻。 因为你的妈妈去为你改名的时候,并不知道《千与千寻》的女主角荻野千寻的“荻野”只是姓氏,“千寻”才是名字,于是我有了这个可趁之机,我现在的名字叫路千寻。 荻野,这是我做过最快乐最大胆的一件事,是我梦寐以求的事,是别人不会理解其中奥秘的事。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31.两端 如果贞洁是一个女性的命脉,是衡量一个女性未来人生是否能够丰满、快乐、被人珍视的准绳。 那宋荻野的人生早在八岁的时候就已经完蛋了。 但为了活下去,她需要保持十足的阿 Q 精神。 坚信何英是何英,宋荻野是宋荻野,在这两个名字之间划一条整齐而规范的“三八线”,就像她在课桌上和讨厌的男同桌“割席”时那样。 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所以这一段故事是属于八岁的何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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