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个字,我顿时一惊,赶忙问师妹这是怎么了。 师妹满头大汗: “大娘干活的时候肚子疼得不行,她说今天只吃了玉米馍馍和这种药草。真是的,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怎么能吃呢!” 我拿过所谓的神药仔细辨认,随即面露无奈,这不就是狗尾巴草,农村里的大爷大娘不可能不认识,怎么会当成药草吃。 在卫生站里看病的村民立刻围了上来,我这才知道,原来福宝曾经在一个久病不愈的大爷床前拜了拜,又去林子里找了一株药草,大爷吃了以后药到病除,现在甚至能下地干活了。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好几次,村里的人都拿福宝当成了小神仙,顶礼膜拜。 我的眼前又突兀地出现了曾经看过的字幕。 傅兴和沈烟即将回村的事情已经不能对我的内心造成半点影响,我若无其事地蹲下身替一个扭伤了腿的大爷敷药,很期待看到三人再次碰面的情形。 因卫生站的药物短缺,我独自上山采药。没走几步,就在灌木丛中看到了一个晕倒的男人,双腿鲜血淋漓。 我急忙上前查看,男人还有微弱的脉搏,只是腿上的伤太重了。 我在四周找到了几根粗树枝,撕开衣摆将男人的腿牢牢固定住,又在附近撒上了避蛇虫的药粉。 做完这些应急工作,我立刻跑回卫生站,叫来帮手一起上山救人。 到了男人晕倒的地方,我却看到一个小女孩将嘴里黏黏糊糊的东西吐出来,正要敷在男人血淋淋的伤口上。 “不要!”我惊呼出声,立刻跑过去将小女孩拉开,严肃地教育她:“小姑娘,伤口需要经过消毒和包扎,不能当成过家家。” 女孩嘴角一撇,将那堆糊状物举到我眼前:“福宝找的可是治病的药草,这个叔叔敷了药马上就会好的。” 沈烟和傅兴不知何时出现在人群中,沈烟将福宝抱在怀里,泪眼朦胧。 “乖女儿,我是你妈妈呀。没想到你都这么大了,还学会了治病救人。妈妈为你感到骄傲!” 福宝也在沈烟怀里大哭起来,傅兴将二人一起揽在怀里,目光瞥向替男人处理伤口的我,神色一怔。 傅兴在大城市读大学的几年里,虽然有沈烟在身边,他的脑子里却不停回忆着年少时在村子里的那段时光。 他和安家轩变成孤儿的时候还很小,如果不是丛家人的帮助,早就饿死了。 同我一起青梅竹马长大,确实也有过青涩懵懂的感情。 傅兴曾经觉得,只要我喜欢,选择二人之中的谁都可以。 就算没选他,他也愿意用一辈子来守护我,永远成为我的依靠。 但是,如果我也喜欢他,愿意选择他做丈夫,那他其实也是很高兴的。 只是这一切的可能性都因沈烟的出现消失了。 沈烟柔弱不能自理,如果没了他,又该怎么活下去呢。 更别说他们还有了一个女儿,为了女儿的未来,他只能忍痛割舍掉我的未来。 傅兴的脑子里百转千回,我却没有注意到他们,只顾着将男人扶上担架,指挥着下山。 我打来水替男人擦洗脸上的血渍,露出一张俊朗坚毅的脸庞。面对字幕对我的指责无言地翻了个白眼。 师妹正好问起我有没有认出福宝找来的药草究竟是什么。 我将笔记翻到一页,指着上面画的药草。 “如果要止血,应当找白茅根、仙鹤草一类的止血药物。而那个孩子找的只不过是一些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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