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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解决多了。 呼.… 苏白深吸口气,等待着庭审的继续进行。 在得到双方都没有异议后,紧接着,彭光亮继续开口: “被告方委托律师,关于原告方控告你方懈怠不作为。” “你方还有没有什么其他需要陈述的观点?” 余言看着一旁工商管理的工作人员。 这个案子根据他的了解,以及现实中的对应情况。 如果控告不作为,的确是有不作为的情况。 可是作为行政部门。 这场官司又是进行公开审理。 他能直接承认吗? 肯定不能! 再有就是,他肯定需要从某一方面来证实自己一方没有不作为的行为。 在这一点上,委托部门已经向余言强调了,不能败诉。 以及不能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对于审判长的提问,余言继续陈述: “对于原告方的诉讼申请和其控告以及反驳。” “我方均不认同。” “刚才我方提交的证据被原告方质疑,庭审不予采纳,暂时不论。” “可是在整个过程当中,我方作为管理部门,还是有着其他行动的。” “例如说:通知大发超市进行相关性的整改。” “这是不是我方做出来的行为?” “如果我方不作为,那么我方做的这种行为称作什么?” “所以从这一点来看,原告方控告的事实并不成立!” 啧啧.… 硬辩是吧? 从这场庭审来看,被告方无论怎么陈述,都非常的无力。 最多只能够减轻一部分的不良影响。 但实际上摆脱不了不作为的情况。 为什么这么讲? 因为刚才苏白陈述的已经很清楚了。 作不作为的条件并不是被告方所阐述的,行动了就是作为了。 而是要从投诉人的角度进行出发,来确定投诉的结果有没有进行落实。 或者是通过调查发现,投诉是否真实,以及有没有进行及时的处理和相关的答复。 说白了—— 大致意思就是,如果投诉的内容不符合真实情况。 作为相关的行政部门,完全可以不进行处理。 可是如果投诉的内容是真实发生的。 并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那么该管辖部门,就应当对于相关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落实。 未落实到位的,就属于不作为情况。 依法规定。 不作为的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等。 与“乱作为”一样,都将可能侵犯或损害投诉或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还包括可能会被通报批评,进行相应的行政赔偿等责任。 对于其主体有一定的恢复名誉和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这是对于不作为的构成要件。 当然,其中还包括主体单位是否属于行政单位等一系列事实条件。 以上被告方都属于其要件,这一点没有任何的异议。 所以.… 被告的几方,有做到履行的义务吗? 没有! 完全没有进行法律法规对于大发超市进行处罚,那就是没有行使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等同于说不作为。 而不是余言所陈述的,我行动了就代表我作为了。 法律上不是这么规定的。 因为如果按照这种规定来讲。 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完全可以拖沓,不受任何的约束! 总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完全是在消除影响和责任问题。 不代表着拥有作为的行为。 苏白看向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开口: “从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表述来看。” “其陈述的内容完全不属于法律,对于行政不作为的规定条件。” “所以我方申请对于被告方单位的行为。” “进行判定!” 关于这个问题,苏白不想再过多的进行陈述。 因为没有意义.… 对方扯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已经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内容了。 所以直接要求审判长进行判定就好了。 而另一边。 审判台席位上,判与不判,这件事情让彭光亮陷入到了为难。 如果按照原告的说法,那么被告的四个相关单位。 都可以判定为懈怠不作为。 能判嘛? 彭光亮微微皱眉,只觉得这场庭审显得过于为难。 .…. PS:求求月票~ 第343章 各方抗议,庭审直接炸了 对于本次庭审而言。 难点一直都不是,在法庭上,如何进行辩诉,或者说在本次庭审上如何进行判定。 因为从事实认证的角度,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而言。 被告方工商,卫生,食品,复议部门有没有不作为的行为? 在行政法中的相关规定,不作为的规定是,不处理和拖延处理,以及不给予回应。 这都是相关法律赋予不作为的规定解释。 被告方这四个相关部门,肯定有不作为的情况。 通过相关的事实以及相关证据的认定。 其他的先不说。 被告方相关部门,已经涉及到了没有按照投诉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大发超市,和针对复议事实进行跟进处理。 先从第一个工商来讲,显然有这种行为。 从余言的答辩中就能很清楚的看到这一点。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余言的答辩,很空洞,基本上没有什么要讲的内容。 只是一句,有行动,但是实际的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没有陈述出来。 说白了,就是行为没有依照着法律去进行答辩。 这种答辩没有太多的说服力。 为什么余言陈述不出来其他的情况? 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事实依据,可以支撑其进行答辩。 所以只能从这一点进行陈述。 这一点想必余言心里面也非常的清楚。 .…. 面对苏白开口申请判定。 彭光亮微微皱了皱眉,看了一眼身旁的两名审判员。 紧接着开口:“关于原告方申请的判定。” “合议庭对于相关的判定有着一定的争议。” “现在进入休庭阶段。” “开庭后,宣布判决结果。” 法锤敲响进入休庭阶段。 只不过,在审判长宣布进入休庭阶段后,苏白微微皱了皱眉。 这个案子的情况已经非常清楚了。 还有什么好合议的? 审判长怕影响太大,所以不愿意判? 还是说在判决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其他意外? 嘶.… 对于这种情况,怎么说呢。 太常见了。 尤其是在行政案件当中,有一定的倾向性很正常。 毕竟这一次的行政案件,涉及到了多方面。 .…. 与此同时。 在休庭时间点,由于本次庭审是公开审理,苏白在法圈的名声,相对来说比较大。 虽然这一次的审理并没有在短视频上进行发布。 可是依旧引来了不少的观看人数。 某些法评直播间内,不少人对于这个案子的现有审理进行评论。 “这个案子看起来没有太大的问题啊!” “我一个不学法的都能看出来,被告方在答辩当中完全没有立足的依据。” “说实话,这场官司我还以为能够看到激烈的答辩呢,毕竟苏律师最近一段时间的庭审公开案件相对少了。” “这个官司稳了!” “稳了?兄弟,你是不是没看审判长的态度啊?你也没看被告方坐的是谁吧?” “我看这场官司很难进行宣判!” “毕竟涉及到的情况太多,涉及到的问题也多。” “一个字——难!再说二审法院只是中级法院,如果是省高法院,还有可能判决胜诉。” “看吧看吧,说实话,这么多庭审以来还是第一次看苏律师打行政官司。” “还是希望能够胜诉的!” “.….” 法评人直播间内关于这个案子的舆论不少。 还有人说些乱七八糟的,把直播间都给干下播了。 不过也能看的出来,这一次苏白进行的公开庭审直播,有一定的热度。 .…. 另一边。 合议庭商讨室内。 彭光亮和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王相以及沈军,商讨着关于这个案子的相关判定。 “这个案子你们两个怎么看?” 彭光亮问了一句,然后又继续说道: “我先说说我的看法,这个案子为难的地方是在于被告方。” “这一次四个行政单位坐在了被告方席位,而且还有一个南区的行政管理。” “工商,卫生和食品这三个部门其实依照法律进行判决,没有什么太大的异议。” “只不过针对南区行政管理府,如果依照现有的原告方提出来的控告,进行相关的判定。” “那么很有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毕竟.…行政地位不一样。” “你们两个人的看法是什么?都可以说说看。” 王相和沈军两个人,对视了一眼,紧接着王相开口: “其实我的看法和彭审判长是一样。” “这个案子的被告方涉及到了多个部门。” “再有一点儿。” “这一次开庭前,行政那边给我打过招呼了,说是在进行合议的时候,能够在这方面多思考一些。” “考虑影响。” “说实话,这让咱们审判的工作也很难做。” “我看不如这样,对另外三个行政部门进行判罚,但不针对复议单位进行判决。” 这时候沈军开口说话:“可是你如果撤销复议单位那边的诉讼,另外三方是不是有异议?” “如果再继续闹上诉的话,对于咱们还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我看直接判大发超市该赔钱赔钱,该补偿补偿。” “至于其他的,驳回吧,如果不这样,要不然怎么办?” 对于沈军提出来的意见,彭光亮和王相两个人都陷入到了思考当中。 怎么说呢! 彭光亮是偏向于原告方的。 为什么偏向? 因为无论是从事实的角度而言,还是从证据的角度而言。 原告方的上诉,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如果进行驳回,那么,所依照的法律是什么呢? 驳回之后,这个案子依旧没有得到解决,原告方还是需要继续上诉。 甚至可能会认为中院的判决不合理。 在这一点上,彭光亮显得非常的矛盾。 “再看看吧。” “先不直接进行判定,先看看原告方对于其他几个被告部门提出来的建议和上诉请求。” “或者说再讨论讨论有没有什么其他判定。” “比如说只判另外三个行政部门。” 彭光亮开口。 王相和沈军两人同时点了点头:“行,那就先讨论一下。” .…. 休庭结束。 再次开庭,彭光亮宣布了暂时先不做相关的判定。 而是让原告方陈述对于其他几名被告的诉讼申请和诉讼要求。 听到审判长的暂时不做判定。 苏白微微皱眉,心里面也清楚是因为什么暂时不做判定。 还能是什么原因? 无非是考虑到这场案件的被告方。 “呼.…有点麻烦。” “这场官司的确因为涉及到被告方部门的因素,案情简单,可是判决和执行有很大难度。” 苏白望着诉讼材料,在心里默念了一句。 不过还是按照审判长的要求,一一陈述了对各个被告方的诉讼申请。 对于剩余的被告方的陈述其实也很简单,和对工商的相关陈述,没有太大的差别。 因为这个案件所涉及到的问题就是被告方的不作为行为。 从这一点来说,除了大发超市以外。 其他几名被告方所涉及到的法律控告是一样的。 在辩诉观点和辩诉意见上也一致。 毕竟.… 按照工商管理法,工商并没有对大发超市进行相关的处罚。 同样,食品监察所做的也不到位。 另外,从卫生安全的角度而言,造成了食物中毒,并且导致了多名婴幼儿中毒。 已经涉及到了情节严重的情况。 从卫生来讲,应当给予停业整顿的处罚。 但是,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被告方相关部门做到以上了吗? 并没有! 没有按照相关的行政条例进行处罚。 那相应的陈述就简单多了。 苏白的陈述就是——被告方食品监察,卫生和复议单位。 都没有做到应有的职责,所以从这一点来看都具有懈怠的行为。 从事实的角度进行出发,其他几方也没有反驳的余地。 因为作不作为,是行政法管辖中以及行政案中,较为常见的一个问题。 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投诉的事情你没有落实到位,或者说进展太慢,有故意拖延的情况。 那么就是不作为的情况。 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基于以上,苏白挨个将被告方以及其委托律师怼了一遍。 案件的整个事实表达的非常的清楚。 只是.… 苏白表达的越清楚,这个案子,越是不好进行审理的。 尤其是对复议部门的控告。 苏白直接表示:“被告部门,对于其他部门有着管辖和行政管理的责任。” “可是却没有行使到管辖管理的内容,以及相应的督促行为。” “对于我方提交的复议申请,直接表示拒绝。” “关于这一点我方完全不能够接受,因为我方向复议单位提交的情况是——” “将近数名儿童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尤其是涉及到婴幼儿的情况,我相信这一定是一件紧急的事情。” “大发超市不愿意进行相关的赔偿和公开道歉。” “而相关部门又不愿意对大发超市作出处罚。” “这一点已经属于严重的不作为,因为它涉及的不仅仅是一个食物过期的情况,而且涉及到了食物中毒。” “在座的被告,心里面肯定清楚食物中毒对于婴幼儿的影响。” “我方不知道各方踢皮球的目的在哪?是在于不想承担责任,还是在于不愿意去作为。” “而复议单位,针对这种情况,草草了之。” “那么以后再碰到任何的事情,都这么做的话,还怎么去投诉?” “针对于这一点,我方想请被告方的进行思考。” “究竟存不存在一定的责任,该不该负有相关的法律责任。” .… 控告直接,简单利落,只不过在庭审场上略显冷清。 审判台席位上,彭光亮作为审判长。 对于苏白依旧坚持对其他几个部门进行控告的行为,微微摇了摇头。 尤其是针对复议部门的控告。 如果说可以判定其他部门败诉,这一点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复议部门人家是行政管理政部! 怎么判? 对此,彭光亮只能选择刚才进行合议的结果。 选择判定其他三个行政部门。 “原告方提出来的,对于复议部门的控告。” “合议庭认为,本案中,复议单位作为共同起诉的追加被告方。” “与本案无直接关联,不应当在本次庭审中体现。” “被告方应当是大发超市,工商,食品,卫生等。” “所以,法院认为对于复议单位的行为不做审查处理。” “对于以上,各方有无异议?” 在审判长开口陈述完这一点后,先不说其他的。 被告方其他部门当时就炸了。 为什么? 因为从审判长的角度而言,这完全是欺负他们行政级别低。 直接将复议单位给摘除了。 想判决他们几方。 这换做谁,谁能愿意? 虽然他们的行政级别相对于复议单位低上一级。 但是在庭审场上,如果不想出现其他情况,或者是不被追责。 那肯定需要拉上其他人一起啊! 对于审判长的判定,当即有其他被告律师反映: “审判长,为什么要将复议单位摘除判决行列?” “关于这一点,我们不知道依照的是哪一条法律规定。” “所以我们提出异议!” .…. 面对这种情况,苏白其实能够理解。 一方面是因为,法院方面不想直接驳回原告方的上诉请求。 这已经说明了,审判长的倾向其实在于原告一方,也就是他们一方。 毕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告方的确存在着不作为的情况。 另一方面,法院面对复议单位,其实还是有着一定的压力的。 所以就想将工商,食品监督和卫生等作为被告。 对于复议单位不予相应审查。 可是没有想到,对于这个结果,被告方的其他部门,首先不愿意。 提出了抗议。 嘶.… 苏白长呼了口气,怎么说呢,行政案件,的确难打! 但是从这个案件中完全可以看出来。 法官是站在原告的法律权益上进行的相关判定。 不过,现在经过被告方其他部门的提出异议。 还不知道,最后这个案子审判长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 PS:求求月票~ 第344章 以最高院指导行政复议——驳回抗议! 审判台席位上。 彭光亮作为本次庭审的审判长。 面对庭审被告其他方提出来的异议。 没有做过多的反应。 为什么? 因为刚才他陈述出来不对复议单位进行审查。 那么肯定是依照法律解释进行的。 合议庭在进行合议的时候,他们已经进行了相关的商讨。 商讨出来的结果是——如果只判定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需要考虑到目前是在进行直播庭审。 这个案子涉及公众话题,肯定不能直接完全的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因为那样会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 再者。 原告方提交的事实证据确凿。 卫生,工商以及食品监察的确有上诉所陈述的情况。 先不说其他的。 驳回苏白的上诉请求依照着什么样的法律规定? 不依照法律规定怎么进行驳回? 说到这里,他们宁愿依照法律规定,对于被告方全部进行判决。 也不想因为这件事情而被提起。监察审查。 虽然说行政管理那边打过招呼了,可是打过招呼和自身的前景问题。 哪个轻哪个重,他们心里还是非常清楚的。 驳回上诉请求。 到时候麻烦的还是他们审判人员。 基于这种情况,合议庭商讨的是—— 在这场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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