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平底鞋,也得小心走,因为路太不平了。 “哟,这不是唐瑾吗?去城里几个月,回来连路都不会走了?” 第 64章 为自己洗白 唐瑾抬头,眼前是一个和她年龄差不多大的女孩。 穿着黄色碎花短袖,黑色的确良裤子,扎了两条麻花辫,脚上一双黑布鞋。 人很瘦,皮肤晒得有点黑,脸上还有些小雀斑。 唐瑾想起来了,这女孩叫孙小妹,是原主的好朋友。 不过现在才清楚,什么狗屁好朋友,就是塑料姐妹花。 孙小妹讨好她,是因为原主爸爸是村长,原主在唐家村无人敢惹,而且原主家的条件在唐家村,算好的,父母又宠她,好吃的都给她吃,孙小妹跟着原主,没少蹭吃蹭喝。 可是这个孙小妹却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小人。 帮着窦苗苗,抢走了原主喜欢的男人。 窦苗苗是原主姑姑的女儿,也就是原主的表姐,也生在唐家村。 原主的姑姑唐婉玉嫁了本村的男人。 在唐瑾的印象里,这个姑姑一直和她不亲,还经常去她们家蹭东西,每次回去,就没有空手过。 原主喜欢的男人叫周国强,人长得帅,在县城一家国营单位上班。 就是因为有个正式工作,所以村里的女孩都想和他搞对象。 本来周国强已经开始和原主处对象,毕竟原主长得是真漂亮,是唐家村的村花,而且父亲又是村长,在唐家村有一定的地位。 俩人都快定亲了,却被窦苗苗横插一杠,她把周国强给睡了,来了个生米煮成熟饭,害的周国强不得不娶了她。 当然这背后多亏了孙小妹的帮忙。 其实原主不是无缘无故掉进河里的,是跳河自杀的。 想到这,唐瑾就替原主不值,不打算给孙小妹好脸色。 故意在她眼前显摆道:“是啊,走惯了大城市平坦的柏油路,这土路一时还真有点不适应。不像你,每天都走这土路,也许要走一辈子。自然是比我走的好。” 孙小妹本来还想反驳两句,可是在看到唐瑾手里拎着的一个大包时,突然就改变态度了。 “我也是跟你开个玩笑,你这包挺重的吧?我帮你拿吧?” 说着就要伸手去拿唐瑾手里拎着的包。 这么一大包东西,都是从大城市带回来的,肯定都是好东西。说不定会有啥礼物送给她呢? 毕竟她俩是好朋友,以前啥好吃的,好用的,唐瑾都会分给她的。这次肯定也不例外。 孙小妹心里的小九九,一下子就被唐瑾给识破了。 这女人还是和以前一样,爱占便宜。以为她还会像以前那么傻吗? 唐瑾推开孙小妹伸过来的手。 冷冷的道:“还是不麻烦你了,我自己拎的动。” 孙小妹愣了一下,明显感觉唐瑾和以前不一样了。不光穿衣打扮像城里人了,说话语气也和从前不一样了。 以前的唐瑾可是很好哄的,是一个胸大无脑的笨蛋。而且从来没有对她这么冷淡过。 不就是嫁到城里了吗?要不是她以唐瑾的口气约的周国强,让他和窦苗苗生米做成熟饭,她能去跳河?然后赖上一个军官吗? 说到底,还是她促成了唐瑾的好亲事。让她脱离了农村的苦日子。她问她要点礼物一点也不过分。 这样想着,孙小妹一下子就理直气壮起来。 “唐瑾,这么一大袋子都是啥呀?有没有给我带礼物?咱俩可是最好的姐妹。你走这几个月,我可想你了。” 假惺惺的话听的唐瑾想吐,心想着孙小妹脸咋这么大? 不过唐瑾一向不喜欢和无关紧要的人多费口舌,她觉得那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 “孙小妹,以前是我太傻,从此我们绝交,老死不相往来。” 唐瑾说完,就往村里走,懒得再看她一眼。 孙小妹却不依不饶,“唐瑾,你咋这么绝情,我哪里得罪你了?你去城里几天就变得六亲不认,这是看不起我们这些农村人了?” 这时候,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个人,现在是下午六点,村里的人就是趁着凉快准备去地里干活。 刚好就听见唐瑾和孙小妹的对话。 唐瑾本来在村里就有小霸王称号的,虽然脑子不聪明,可是仗着父亲是村长,眼高于顶,得罪过不少人。 孙小妹刚才说她看不起农村人,刚好给这些人吐槽她的借口。 “去城里几个月,就看不起我们农村人了?你自己不也是农村出生的。” 说话的是一个非常胖的中年妇女,目测得有二百斤,胸前那两团,格外显眼,像两个西瓜挂在胸前。 唐瑾从来就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胸,震惊之余,心里暗自嘲笑,看来那里也不是越大越好。 这么有特色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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