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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章

萧厌轻声道:“只不过,我不是他。” “抱歉,宋国公府那一日,我没认出你。” 棠宁瞳孔猛地睁大,如同受到惊吓一般,拿着烛台的手忍不住颤了下,下一瞬便被身前人寻着间隙握住了手腕用力一拉,整个人踉跄着撞进了“萧厌”怀里。 她刚想推拒,就听耳边人低语: “小海棠,他很喜欢很喜欢你。” 似是有人挣扎,想要将他从身体里挤出去,那剧烈的疼痛钻心刺骨。 之前被取下的佛珠不知何时回到了腕间,上面出现密密麻麻的裂纹。 耳边梵音再次出现,那诵经的声音越来越大,萧厌松开了怀中人:“我只是想看看你,如今便要走了,棠宁,能唤我一声阿兄吗?” 棠宁摇摇头:“……他会吃醋。” 萧厌愣了下,突然便笑了起来。 他好像有些明白,他为什么会爱上她。 幼时的牵绊只是缘起,他会因为那份过往护着她,照拂她,却绝不会对她情根深种,可如果是这般独一无二的偏爱,毫不犹豫的选择,就算是换作是他。 他也会如同这一世的“萧厌”一样,心甘情愿的将心交出去。 身体的排斥越来越厉害,耳边那老和尚念经的声音也越来越大,萧厌感觉到腕间佛珠碎裂时,突然低头亲了亲棠宁额间。 “不叫便不叫吧,我走了。” “小海棠,你要好好的。” 佛珠断裂开来,碎掉的珠子散落一地。 萧厌眼前白光闪烁时,感觉到自己被那具身体推了出来,神思重归混沌时,还能听到抢回身体的“萧厌”暴跳如雷的骂声。 “狗东西,你叫谁小海棠呢。” “这是我的小海棠,是我的,谁准你亲她!!!” 萧厌无声轻笑,挺好的,“他”能在经历深渊炼狱后,依旧寻到一人倾心奔赴,能与所爱之人相伴余生。 从此往后,目之所及,皆是暖阳。 第1009章 秋雨绵绵,城外枫树林红叶遍野,于京中贵人来说正是赏景之时。 三五好友相约,打马游船,吟诗作画,最是欢愉,可是对于城中破庙里的乞儿来说,一日日冷下来的天,还有那吹得褴褛衣衫遮不住的潮气却让人格外的难熬。 沈鹤以一敌三将与他抢馒头的对头打得鼻青脸肿,付出的代价是被剩下的人险些打断了腿。 他腿疼得厉害,脸上也沾了血,可是捏着怀里已经脏兮兮的馒头却是咧嘴一笑,然后一瘸一拐地破庙走去,等进了那屋瓦遮掩之地,扯着衣衫擦干净脸后,才扬起笑容朝着角落里走去。 “你们快瞧,我今天运气好得不得了,抢了吃的,还把周大他们揍了一顿。” 他说话间就看到角落里蹲着的两个半大孩子,他大剌剌地攀着其中一个小孩儿说道:“都干什么呢,蹲这种蘑菇。”他笑眯眯地凑上前,抓着手里馒头就朝着他们炫耀:“看,大馒头。” 两个小孩儿却没像是以往一样惊喜欢呼,反而沉默得过分。 沈鹤疑惑:“你们怎么了?” 被他攀着的那孩子红着眼:“鹤哥,阿奇没了。” 沈鹤脸上笑容僵住,就见那小孩儿眼泪啪嗒啪嗒地掉:“阿奇帮人去倒夜香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恭桶,里头东西污了贵人鞋袜,阿奇就被人活活打死了,我们的去的时候,他尸骨都被人拖走了,那地上流了好多的血。” “鹤哥,他们怎么能这么狠,只是一双鞋袜阿奇就没了命,他才九岁,他还没找到他妹妹!” 两个孩子都是想到那满地的鲜血忍不住哭了起来,年岁小些的那个更是眼泪啪嗒地掉。 沈鹤听着他们哭声,手里的馒头几乎捏变了形,可也只是一瞬间就恢复如常,他坐在地上扯了一块馒头塞进最近那小孩儿的嘴里。 “贵人的鞋袜能值数金,我们的命半文不值。” 他将手里的馒头放在膝上分扯开来,嘴里的话冷漠的过分。 “死了就死了吧,也不用这么一日日地赖活着不知道哪天就饿死,说不定他运气好下辈子还能投个富贵胎,不用这么受罪。” 他们这些不知来处无父无母的乞儿,在满是富贵的京城里就如同赖活着的臭虫,躲在阴暗角落里拼命想要活下去,可有个风吹草动就会丧命。 他今年十二岁,就已经见过不知道多少生死,冻死的,病死的,饿死的,终归死的都不怎么好看。 小时候他跟野狗抢食,那狗咬的他浑身血淋淋的,胳膊上肉都少了两块,他躺在那泥地里烧的浑身发烫以为自己也会死,可没想到躺了一天,爬起来发现他又活了下来。 像他们这种人,命硬的多活几天,命不硬的也怨不得人。 沈鹤把分好的馒头递给两个小孩儿:“吃吧,吃饱了睡一觉,明天还要继续活。” 两个小孩眼睛红彤彤的,眼泪却都憋了回去,哪怕难过也依旧忍着,拿着沈鹤递过来的馒头用力塞进自己嘴里。 …… 深秋的夜里格外的冷,冷的哪怕裹着厚厚的茅草也忍不住的发抖,早起时几个小孩还在睡,沈鹤脸上有些红,一摸额头像是发烫了,他却只是习以为常地翻身起来出了破庙。 阿奇寻的倒夜香的活儿是跟着城西的王老头,那老头无儿无女,有个远房表侄在衙门当差,因着这层关系他才能得了这活儿。 阿奇每天帮着王老头倒夜香,就能跟着吃一顿饱饭,每个月还给八个铜板。 阿奇很是珍惜旁人对他的好,每天早早出门深夜才回,还经常将王老头给他的饭食带回来分给他们,那老头哪怕知道也从没过问,反而时不时还会给阿奇多添一碗。 沈鹤找到他时,王老头也伤着。 听他来问阿奇的尸首,王老头说道:“应该在乱葬岗吧,京里头哪里都贵,连口枯井都不是我们这些贱骨头能死得起的,那巷子里时不时有人经过,也只有将人扔去乱葬岗最省事。” 沈鹤没多说就转身离开,王老头叫住了他。 “孩子,人生来有命,阿奇命不好,你别鸡蛋碰石头。” 沈鹤闻言扭头咧嘴:“您老说什么呢,鸡蛋那是生在窝里的,我充其量就是块野地里的烂泥巴。” …… 城外的乱葬岗好找,那鬼都不愿多走的地方到处都能看到坟包,命好的还能有个安身之所埋进土里,命不好的像是阿奇,连个草席子都没有不说,沈鹤找到的时候腿还少了一截,他猜着应该是被野狗啃的。 沈鹤仔细挖了个坑,将瘦瘦小小的人埋了进去,又寻了块木头插在上面,想要写个阿奇之墓却想起自己不会写字,最后只能那木头又拔了下来,扯了些杂草埋在冒尖的土堆里。 沈鹤瞧着平平无奇的土包包。 “反正也不会有人来给你烧纸上香,这墓碑就不放了,你自己好好顾着自己,别让野狗刨了坟,我走了。” 他顿了顿, “你保佑保佑我,我要是能活到发财,将来给你换一个坟。” …… 两天后,城西富商张家的小儿子死了,死在了花楼后巷里,不仅死状凄惨被人活活乱棍打死,死后还砍断了一条腿。 张家报官之后查来查去却什么都没查到,那张小郎君素日里张扬跋扈惹了不少是非,与他不和的人很多,又没有人瞧见那夜作案的人。 官府查了一遍没有任何证据线索,就当了悬案不了了之。 张家老爷发了狂,不仅打死了小儿子身边伺候的下人,还放言出去若有人能查到是谁害死他儿子,赏银三百两! 沈鹤夜里回到破庙里时就察觉到不对,这破庙早就不能住人,上不避雨下不遮风,平日里就连一些成年能讨活的乞丐都不愿意来,只有如他一样年纪小又抢不过地盘的孩子栖身。 可是这会儿下过雨的泥地上多了很多脚印,甚至还有车辙的痕迹,而往日一到夜里就点着火堆闹腾的庙里安静得有些过分。 沈鹤小心翼翼的借着夜色朝着旁边绕开,整个人顺着躲在了拐角的阴影里,悄无声息地缩着身子借着石墙藏着自己。 夜里静悄悄的,破庙里也安静无声,外间逐渐下起了雨,沈鹤也不知道躲了多久,那雨噼啪砸在身旁的树上,落下来的雨水淋湿了他衣裳,他浑身发冷的朝着里面躲了躲。 等听到远处有敲更的声音传来,才看到黑漆漆的破庙突然亮了起来,那一簇簇火把之下,有人从里面出来。 “你们不是说那个沈鹤会回来,人呢?”张老爷声音暴怒。 跟在他身旁的两个小孩颤颤巍巍:“他每天都回来的,我们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啪! “废物!” 张老爷一巴掌将其中一人打翻在地,“你们说你们能找到杀我儿子的人,还领了我张家的银子,如今居然敢戏弄我。” “来人,给我往死里打!” 周围张家仆人上前就是拳打脚踢,那不过七、八岁的小孩惨叫着扑在地上,另外一个吓得跪在那里。 “老爷饶命,老爷饶命,我们真的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可是张少爷肯定是沈鹤害死的。” “阿奇跟了沈鹤好几年了,是他从烂民堆里捞出来的,沈鹤最疼他了,张少爷打死了阿奇没两天就被人害死,而且那天沈鹤很晚才回来身上还有伤,肯定是他干的!” “我认识沈鹤,我能帮你们的……” 那张老爷闻言啐了一口:“你们最好没骗我!” 他挥挥手让人停了下来,满是嫌恶的将脚边的小孩踹开: “早点把人给我找到,要不然你们也别活了!” 那两个小孩儿涕泪横流。 张老爷满色难看:“把人带走,明儿个开始带着他们出去给我找,我就不信一个小乞丐还能插上翅膀飞了!” 破庙前的人来的突然,走的也快,等张老爷钻进马车里离开,其他人也带着小孩儿迎着大雨离开破庙。 沈鹤躲在阴影里没有动弹,直到那些人离开有一会儿后无人回来,他才借着夜色悄无声息地离开。 …… 沈鹤几乎成了丧家之犬,那两个孩子跟了他大半年,之前他在京中常与人抢食,也不少人知道他大致的模样。 十一二岁,身上有伤,无处容身的乞丐简直不要太好找。 张家虽然在京中权贵里面算不得什么,可他们有钱,不仅买通了衙门的差役四处抓人,张家下人和收买的三教九流以及那些乞丐更是将整个城西翻了个底朝天。 破庙回不去,城西稍能容人栖身的地方都容易被人抓住,京城其他地方又显贵太多巡卫无数,光是夜里宵禁巡逻的人他都躲不开,沈鹤只能被迫留在最为繁杂的城西东躲西藏。 可是张家大张旗鼓的找人,他不仅藏身艰难,连如往常一样在城中讨饭都不敢,饿了两日拖着一身的伤,躲在映荷湖边的廊桥下,沈鹤觉得自己恐怕真活不了了。 头顶的廊桥人来人往,映荷湖边还摆着许多小摊,不时有食物香气飘过来,还有一些衣着精致的女娘笑闹声音。 他模糊想起来,今日好像是乞巧节,是城西映荷湖每年最热闹的时候,那些贵女、郎君都会齐聚这里寻求姻缘。 沈鹤脸色惨白地躲在桥石下的阴影里,脑子发晕的按着胳膊上的伤口,望着几丈外的繁华人间,那里有个浑身精致,插着珠钗挂着银丝荷包的小姑娘,拿着花糕的喂着怀里抱着的兔子。 沈鹤头一次觉得老天爷可真不公平。 他这么拼命地想要活,却连只兔子都不如。 还有那小姑娘,八、九岁的模样,脑袋上的珠花比他看过的张夫人的头花还要繁丽,腰间鼓鼓囊囊的荷包外挂着两颗珍珠,脖子里上的璎珞,衣裳上的银线,就连小手上带着的金珠子都格外晃眼,皮肤又白又嫩,抱着兔子笑起来娇娇的,一看就是富贵窝里养出的娇花。 沈鹤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看着那兔子从她怀里跳了下来,看着她甩开了身边的丫鬟跑到了湖边,看着她迈着小腿越走越偏。 他用力抓着之前从张家小儿子身上抢来的匕首,突然生了恶念。 沈鹤一点点靠着阴影里起身,忍着头晕目眩朝着那小姑娘走过去,快要靠近突然朝着她冲了过去,刚抓到小姑娘腰间的荷包,就被突然从旁边树后冲出来的人撞得险些跌进水里。 “啊!” 小姑娘吓得惊叫出声,湖边的兔子受惊跑走,那突如其来的妇人一把捂住小姑娘的嘴,撞倒他将人抱起来就跑。 拍花子! 沈鹤下意识从地上爬起来就扑了过去,藏着的匕首直接扎到那妇人后背,疼得她一哆嗦松开了手。 小姑娘被摔在地上疼得大哭,本就头晕目眩的沈鹤也被甩了开来,眼见着不远处有人被这边动静吸引,更有几个人朝着这边跑来。 “小畜生,多管闲事!” 那妇人恶狠狠朝着沈鹤咒骂了一句,也顾不得再抓人转身就跑。 沈鹤伤口疼得厉害,哆嗦着抓着荷包从地上爬起来也想走,却不想刚走两步就被人抓住了衣裳。 他回头瞧着那边跑过来的人就想要将人挥开,却听着那哭哭啼啼的小女娃泪汪汪的说道: “你受伤了……” “放开。” “……好多血。” “赶紧……” 沈鹤刚想骂人让她松手,就被那小姑娘扯着袖子泪汪汪的一头撞了过来,他闷哼了一声手脚发软眼前泛黑倒下去时,只听到那小孩儿被吓哭的声音,还有那个冲到最前面满是焦急的女子急切呼唤。 “阿玥!!” 第1010章 沈鹤也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原本只是饿极了想要抢了那小孩儿的荷包,想要弄点银子换点儿吃的再想办法混出京城,可谁想到他居然莫名其妙成了那小女孩儿的救命恩人,还被她家里的人带回了府。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宅子,没见过这么多衣着光鲜的人,那往日连瞧他一眼都嫌脏了眼的贵家奴仆带着他清理换洗,恭恭敬敬地唤他“小郎君”,而那小女孩儿家中像极了仙女的阿姊替他请了大夫。 沈鹤身上的伤因为太久没有处理,好些地方都起了脓疮,大夫替他清理伤口时他疼得浑身发抖,死死咬着牙根才没惨叫出声。 等伤口包扎好,那大夫便转身去了外间,不过片刻就传来小姑娘有些害怕的声音。 “阿姊,他会不会死啊?” “别瞎说,里面的哥哥只是受伤了。” 女子温温柔柔的声音传来,随即便是询问的声音:“林大夫,他怎么样了?” “这小郎君身上伤处众多,不仅手骨腿骨皆有折裂,脏腑也有损伤,而且他身上外伤太久没有处理已经生了腐肉。” “小人方才虽然替他清理了,但他接下来得仔细养着,否则将来恐会影响手脚灵便,而且这小郎君身子虚弱,像是久未进食,接下来两日除了汤药之外,只能吃些清淡东西,切记大鱼大肉荤腥之物。” “我知道了,我会吩咐下人,还麻烦林大夫开个方子看要怎样替他调养,无须吝啬药材。” “是。” 大夫被人领着走了,外间的人便朝着里面走来,似是没想到他醒了,那模样漂亮的小姑娘眼睛一亮就扑了过来。 “你醒了!” 沈鹤身形瞬间绷紧。 “芝芝!” 荣珍轻喝了声走到床边,将抓着他被子的小姑娘拉了起来,似乎是看出了床上少年的紧张,她柔声说道:“你别害怕,这里是太傅府,我叫荣珍,这是我妹妹荣玥,你还记得吗,你之前救了她。” 沈鹤不知道太傅是个什么东西,但是他知道眼前这两个人是比张老爷还要厉害的贵人。 那张家已是富贵至极,可府里的丫鬟仆人连这家的脚指头都比不上,而且这家的宅子在城东,比张家要大上好几倍。 他满是警惕抓着手心,想着要是被人发现他之前抢了这家女娘的荷包,恐怕会像是阿奇一样被乱棍打死。 荣珍却只以为他来了陌生地方不适,只放轻了声音:“今日我们姐妹去城西游玩,阿玥不小心和府中的人走散,还被那拍花子用兔子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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