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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现在这幅场景,似乎是我内心深处渴求了很久的,只是现在才终于实现。 一路上不时有人回头看我们,对我们交握在一起的手投来异样的目光。沈见青也注意到了,却更高地举起我们握在一起的手,好像在向全世界宣布——我们确实是一djxs. 我很不习惯应对这些目光,但还是由着沈见青去吧。 我们在广场两旁的观景台上寻了位置坐下,置身在人海里,看着广场中的喧闹。 上一次坐在这里的时候,或许我想破脑子,突破所有想象力,也无法猜到后面会发生的那么多事情。 忽然,沈见青贴到我耳边,说:“遇泽阿哥,你还记得之前你在这里参加的那场踩脚仪式吗?” 我不用思索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时候,便点点头:“怎么了?” 沈见青顿了顿,目光定定地聚在我脸上,说:“其实当时我踩到你了。” 我一愣。 我当时,鞋上好像确实有个脚印子。我以为是别人在混乱中不小心踩上的,还给擦干净了。 可现在,我侧过头看着沈见青,看他俊美无双的脸,看他脉脉凝视着我的脸。我的心骤然被一种怪异的喜悦感充斥。 “你……” 我还没说话,沈见青紧接着又控诉:“可你转头就给擦干净了。” 鞋子脏了,不擦干净难道还要晾着等它风干吗? 不过,这话可不能说出口。 琙;席. 我想了想,说:“那现在让你踩回来吧。” 我说着,把脚伸了出去,用纯白色的鞋面对着他,方便他下脚。 沈见青立刻欢喜起来,毫不客气,抬起脚不轻不重地在我的鞋面上留下了一个脚印。 一只秀美的展翅欲飞的蝴蝶,旁边似乎还有花朵。 沈见青踩完,还端详了一遍,自得地说:“不错,比上次要端正一些。” 我差点笑起来。 沈见青又说:“遇泽阿哥,你被我踩到了,就是我的了,一辈子不可以离开我。” 一辈子吗? 想一想,就这样和他一起度过一辈子,好像也不是什么让人觉得难熬的事情。 我弯起嘴角,郑重地说:“好。” —— 时间恍然如水,不知不觉似乎就已经走得很远很远。 毕业之后,我回到了硐江,拿起笔来成为了一名专职写作者。 我时常想写一写我和沈见青的故事,但提起笔时又不知道从何处说起。 虽然没有进入盐城日报,但盐城日报的编辑很看好我,与我还保持着联系。我的文稿大部分投给了他们。 我忽然觉得,这样平静而悠闲的日子,似乎也不错。 沈见青在寨子里担任了苗语传播的工作。因为与外界交流加深,很多苗家人对于苗语都不太熟悉。寨子里也需要展示苗族风情与文化,苗语自然备受重视。 这日,沈见青出去工作,我独自在家里赶着稿子。 盐城日报最近想推出一个新栏目,请我来做主笔。我得赶在截稿日把文件发给编辑。 写好时,天色尚早,我便想收拾一下家里。我和沈见青都不是善于整理家居的人,总把屋子里弄得一团乱之后,才匆匆忙忙地要收拾。 红红趴在我的电脑桌旁,见我起身,也亦步亦趋地支着腿起来。 它很乖,生着那么小的脑袋,却很通人性。 内屋乱糟糟的,有些随手放在一边的杯盏,还有沈见青翻过就不放回原位的书。 哦,有段时间他因为自己没什么文化而特别自卑,但书没有翻两页,人就快昏睡过去。 想到沈见青,我脸上忍不住笑起来。 整理好房间,我把东西放进柜子里,忽然,我瞥见在柜子最深的角落,放着一个我很眼熟的东西。 我微微探身,才把它从最角落的地方“挖”出来。 是那个我曾经见过的沈见青的蛊盅。 它的盖子紧紧地掩着,和我记忆中一样,甚至还翻着微微的光泽,像是常常被人捧在手心里摩挲一般。 沈见青之前说,他离开氏荻苗寨时只带走了几样父母留给他的重要东西,他从没有提起过蛊盅。 好奇从我心底密密麻麻地升腾起来。 这里面到底是什么? 蛊?不,沈见青说过,他不会下蛊。 那里面是什么? 红红爬上蛊盅的盖子,来回旋转了两圈,我不知道它的意思。是想阻止我呢,还是想催促我赶紧打开。 我实在受不了好奇心的驱使。 其实,在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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