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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像...时初没想出什么合适的比喻,他看了一眼秦煜,夕阳的光照在他脸上,没什么别的修饰形容,就是简简单单,这个年纪该有的模样。 在食堂,秦煜说他自制力不高,自己背单词肯定坚持不下去,反正时初反正每天要来图书馆,不如正好监督他。 时初第一想法是你坚持不下去和我有什么关系,但看秦煜满怀期望的样子,还是点头同意了。 然后妥协般地想,算了,反正每天也要去图书馆,没什么的。 时初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电视剧,里面的女主角总是喜欢念叨“如果当初没有...就不会...”,蝴蝶在最初煽动翅膀时不会想到后面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就像他和秦煜一样,如果那天没有冲动之下的点头同意,秦煜就不会在他的生活中占据太大的比例,现在也不会和他走到这种地步。 但时间无法倒流,从那天之后,两个人就开始了图书馆学习生活。 时初发现秦煜其实很聪明,语法说一遍就会,但他在背单词方面挺无可救药,让他背单词总不背,第二天就可怜兮兮地向时初道歉。后来时初就让他在自己旁边背,他背着背着眼神就飘到时初身上去,不知道在想什么。 有时候两个人会一起去食堂吃饭,秦煜总是打很多肉,并且还会在食堂阿姨面前无耻地用撒娇法让自己碗里的肉再多出几块。而时初打的蔬菜多,秦煜看到了很诧异地问:“你就吃这个?”然后再自然地把自己碗里的肉拨给时初。 时初看着碗里的肉总是很为难,他不好意思说自己不习惯吃别人碗里的东西,只能委婉地表示自己并不爱吃肉。但秦煜总觉得正值大好年华的男大学生不可能是素食动物,于是更加不留余力地带时初吃大餐,并且表示这是对时初教他英语的感谢 一个月胖了三斤,时初在宿舍愁得直叹气。 有时候,两个人学得晚了也一起回宿舍,走在路上,到处都是秦煜的熟人。和秦煜两个人在图书馆这种安静的地方待久了,时初偶尔会忘记秦煜有多受欢迎,直到在回宿舍这一段二十分钟的路程中和秦煜打招呼的人不下十五个时,时初才想起走在他旁边的是那个当初发一张照片在微博都能引来许多人要联系方式的篮球队队长。 秦煜总是熟络地回应那些打招呼的人,并且不顾时初阻拦地拉着他给朋友们介绍。时间久了,秦煜身边的朋友就都认识了时初,知道秦煜身边最近有了个看起来安静腼腆的学霸。 秦煜的朋友大多也和他一样充满热情,渐渐地,那些人看见了时初,也会和他打招呼,调侃一句:“时哥好,又去扶贫啊?” 时初问:“什么扶贫?” 他们嘻嘻哈哈,说给英语贫困户秦煜一对一帮扶。 秦煜就笑着去踹他们,说:“快滚,别数落你秦哥。” 时初刚开始不习惯,和秦煜走一起时,见到认识他们的人第一反应总是绕着走。渐渐地他发现如果要绕开每个认识秦煜的人,只能不出门,于是就顺其自然了。 这个春末,他向来平静无澜的生活中突然闯进一个人,把他规律慵懒的日子搅得乱七八糟。 他一边觉得自己每天要抢座位,要想明天怎么给秦煜讲题,还要操心秦煜英语学得怎么样,累死了。但一边又不想拒绝这种感觉,于是就只能在心中说服自己,也算是给自己复习英语了。 有次在去食堂的路上,时初想发一个英语文件给秦煜,在微信联系人列表划了半天都没找到熟悉的头像,秦煜有些不开心地给时初发了条信息让他看到自己,然后问时初怎么他换了个头像就不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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