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先不提剧本是根据一个文学大家的作品改编的,里面的班底,随便拿一个出来都是金牌制作的保证,演员从主角到配角,名气有大有小,但无一不是演技派,陈岱川自己在这部戏里也是受其他老戏骨影响,超常发挥了。 拍完这部戏,陈岱川瘦了五六斤,因为每演一场戏时,都是全身肌肉、神经、思想的一次极度爆发。陈岱川至今还记得拍完整部电影的高潮部分后,和他对手戏的演员包括他自己竟然都虚脱了。 李从一有些莫名其妙地看陈岱川。 陈岱川不笑了,带了份认真:“这部戏之所以有意思,不是因为它好,而是演员的演技把它的好给表现了出来,你觉得你现在的演技,能演得出来吗?” “这个我不知道。”李从一老实回答,“但我认为,这种偶像剧,还是有点委屈我的。” 陈岱川没说话。 “怎么,不相信?”李从一扭头看他,眼皮眨了眨,忽然双手插兜,身子往后一靠,眉毛轻轻往上提了几度,不耐烦就那么在眉眼中活灵活现,只见他撇了下嘴角:“喂,女人,我说怎么又看到你了,你以为天天出现在我面前,就能改变你那张脸乏善可陈的事实吗?还不如找杯硫酸,泼瞎我的眼睛来得容易。” 这是李从一正在演的偶像剧的台词。陈岱川意识到这一点,有些惊奇地亮了亮眼神。他没看过剧本,但从这一段话来看,也是那种富贵公子由嫌弃到爱上丑小鸭的套路故事。 让陈岱川惊奇的是,李从一表现出来的自然而然,好像他不是在演戏,而是他本身就是那样一个娇生惯养又跋扈的贵公子,台词没有刻意地去念,音调有高有低,该有的情绪都有,又能让人听得舒服,确实是信手拈来的轻松。 能在偶像剧里有这种表现,算得上天赋异禀了。 李从一是个演戏的好苗子,不过也仅限于此。陈岱川看得出来,他原以为李从一身上的自信范,其实是一股隐藏的傲气,而傲气往往是不思进取的另一种极端。演技是天赋,更是一种后天的艺术,既然是艺术,就需要打磨。换句话说,李从一就是欠打磨。 陈岱川微微点了点头,语气里没吝啬赞赏:“演得不错,但本可以做到更好的。” 李从一不信了:“就那种剧本,还能怎么好?” 此时,已经快走到一楼,陈岱川要直接去地下停车场,于是笑笑说:“改天找个时间,我指点你一下。” “好啊,什么时候?”李从一十分利落地接过话头。 陈岱川有点想笑,这类话他说过不少次,但听到的人不是受宠若惊就是郑重其事,倒没人像李从一这么随便,好像他刚刚说的不是指点,而是“再见”之类的客套话。 陈岱川细细地考虑一会儿:“这两天吧。” “这两天我没时间啊。”李从一无辜地说,“明天我的戏份特别多。” 陈岱川真的笑出了声,摆手:“那你定个时间吧,顺便找个安静并且隐蔽的地方。” “那就三天后吧。”李从一说这两天没时间就是没时间,不会少一分一秒,也不会多一分一秒,“至于地方,安静又隐蔽,宾馆?” 陈岱川不动声色地瞥了李从一一眼。 李从一在那自顾自地说:“去宾馆还要花钱,既然你来指点我总不能让你出钱吧,那就去我家吧,绝对安全,正午一过,不用拉窗帘,屋子里都能保证没有丝毫光线。” “好。”陈岱川点了点头,其实在李从一刚刚说宾馆的一刹那,他对李从一起了戒备,陈岱川出道这么多年,从来没传过绯闻,要是被狗仔拍到和同性出入宾馆,恐怕不需要任何助推手段,李从一就能火到身价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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