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位多吃点东西补补,今夜的酱焖野猪蹄筋还不错,以形补形,我这份也让给你。” 温雪玲向来以“大家闺秀”自诩,在殷都的贵女之中,风评也是最好的。 但是近日屡屡在甘琼英的手里吃亏,频频丢脸,她实在是不甘心! “不用感动,”甘琼英还在那里说,“快把地方让出来,等会来的可是一只猛禽呢!再把你脸抓花了,你还想不想找如意郎君啦?” 甘琼英说话的方式,实在是太过直白,还透着一股子让人挑不出毛病的阴损。 你仔细分析,她字字句句都很正常,甚至是为你着想,而且语调都是开玩笑一样的亲昵。 但是听在耳朵里,就是浑身上下,哪里都不舒服。 温雪玲这一次是真的不得不走,她还真怕甘琼英弄个什么“猛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慎”伤了她,到时候她才是真的百口莫辩,求告无门。 温雪玲负气坐回座位,别说吃东西了,连面上的笑容都维持不住了。 身边没了贴身伺候的琉璃,剩下的婢女虽然也是她常带在身边的,却根本就不了解温雪玲的喜好,更不会消她的内火。 温雪玲僵冷着一张脸,坐在座位上,看着场上涌来一行侍从,他们围着一个身形高大,黑巾遮面的男子上来。 而那男子的右臂之上缠着兽皮,兽皮上赫然蹲着一只体型硕大的海东青! 场中人俱是一阵惊呼,这寿宴的宴席之上,送什么的都有,宴席长得好像骊骅的腿,一眼望不到头。 这里又有猎场,有些有心的世家子在昨天就来了,猎了很多猎物作为寿礼送给大长公主。 今天这席间的野猪蹄筋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还真没有一个人是送活物的,毕竟猎物完整的皮毛能够做各种东西,肉也能加餐,但是活物送到大长公主跟前儿,怎么着都不合适。 没听说惠安大长公主有豢养什么东西的喜好,年过半百,也不能送马匹一类,送宠物若是温顺还好,但是畜生的性子总是不定的,一旦伤了,那可就是麻烦。 就算不伤,死了也是不吉利。 因此在一众金银玉器之中,甘琼英直接弄了一只品相如此漂亮的猛禽,那自然是议论的焦点。 殷都之中的世家贵子们,不乏一些悄悄“斗鸡走狗”的公子哥们,爱马匹、爱兵器、爱这天上飞的猛禽,只可惜海东青活动在湖州一带,殷都极其难觅。 况且要驯服这东西,可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场中所有的视线都被手臂上落着海东青的男子吸引了视线,就连一直稳得像是屁股粘在了坐垫上,眼睛失明一样,什么都不入眼的摄政王,也忍不住朝着场中看过来。 只不过摄政王的视线,只是稍稍在毛色极佳的海东青身上顿了一下,便越过了场中人,直直看向了甘琼英。 他眸光冷厉,目如鹰隼,任何被他锁住的人,都会不自觉发冷——以上摘自原文。 甘琼英没觉得冷,只觉得他长得有点像只鹰。 肩上驮鹰的男子,在场中站定之后,对着惠安大长公主躬身深深施礼。 他肩上的海东青因为他弯腰的动作清啸一声,扑闪了一下翅膀,简直也像是在对着惠安大长公主见礼。 甘琼英笑眯眯起身说:“姨母你看,这海东青已经被此人驯化,你瞧它翼展多长!作为送信使,不仅能够携带一些比信件稍沉重之物,往返钦州,只需三日!” 众人纷纷觉得端容送了惠安大长公主一只海东青,虽然新鲜,却实在是无用。 这等猛禽,虽是狩猎和行兵将领探测敌情的绝佳之物,但却不能拘于后宅。 将猛禽困于后宅,供给一位老妇人赏玩,虽说手笔很大,却也实在荒唐,确实符合端容公主一向的随心所欲。 本来一些世家子还在惋惜,但是听到甘琼英一说起钦州,登时俱是心中一凛。 这钦州地处沿海,常年水匪猖獗,而大长公主最疼爱的小女儿,正是远嫁到了钦州,嫁给的便是那位常年镇守钦州的海陆都督。 惠安大长公主老来得女,疼爱得像是眼珠子似的,那个海陆都督虽然是个良人,却也是个行兵打仗枕戈待旦的糙汉子,惠安大长公主最操心的,就是这个小女儿的身体和安危。 但是古代的车马慢,惠安大长公主年过半百,根本不可能舟车劳顿去看望女儿,成家的女儿也有了自己孩子,作为一家主母,也不好时常回来。 这一次的寿宴,就因为海寇猖獗,钦州戒严,早早定好要来的小女儿,也没能回来。 就算是信鸽,来往钦州也要一月左右才能折返,而钦州战乱频多,信鸽作为普遍的通信工具,为防止军情泄露,常常会射杀。 因此惠安大长公主,一年之中有一半的时间,都在等待小女儿的回信。 她后院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鸽子,可每每送去的信,却总是石沉大海。 甘琼英一说这海东青能送信,三日便可折返钦州,惠安大长公主的眼眶霎时间就红了。 甘琼英还在说:“我将这海东青和这个善于驯鹰的侍从一起送给姨母,姨母日后便随时能够同喜吉妹妹传信啦。” “也可以让这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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