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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首先,不说他是因为谁这次才考了六十八分,其次,她下午还在脑子里跟他演黄片儿,逮着他喉结上的痣又舔又咬的,现在一看到他才考了六十八,立马就翻脸不认人了。 没见过这种势利眼。 ---------- 第 13 章 攻略第十三天 这也不能怪向笛有如此大的落差感。 毕竟她当初对柏江忻一见钟情,是在高一的开学典礼上。 燕十四中的校服分为礼服款和常服款,当时开学典礼,所有高一新生穿的都是礼服款,男生白衬长裤,配马甲打领带,女生白衬短裙,打蝴蝶结。 穿上高中校服,向笛有种自己已经是大人的感觉,从今天开始,她就再也不是初中小屁孩儿了。 就在这时,对高中生活充满了无限期待向笛,看到了同作为高一新生的柏江忻上台发言。 冷冷清清的眼底里一片漠然,黑发冷肤,身形修长,像一株寒风中被落满霜的冬日雪松,当他低沉的嗓音透过麦克风传入向笛的耳中时,明明语调平缓,不带情绪,句尾轻轻落下,却在她心中重重砸下一道痕迹。 向笛有个爱看偶像剧的小姨,小姨最宠她,她才屁大点儿,什么都不懂,小姨就带着她看偶像剧。 向笛的妈常说这个妹妹,外甥女还这么小,就带着看这种情情爱爱的东西,以后外甥女长大了要是变成了一个恋爱脑,就是她这个小姨教坏的。 小姨理直气壮地反驳,这你就不懂了吧,我带着笛宝儿看偶像剧,就是为了让笛宝儿从小就养成看男人的眼光,免得以后随便来一个男的,买一杯奶茶煮一碗粥,就把她的心给骗走了。 很多人说女孩子看多了偶像剧容易养成恋爱脑,但从另一方面说,看偶像剧也是有好处的,看多了,挑男人的眼光也会提高,一般男的都很难看上。 也因此向笛的小姨至今未婚,而且前男友不论在感情方面专一还是渣,至少全都是养眼的大帅哥。 小姨从小就告诉向笛,反正恋爱谈了也会分,婚结了也可能离,与其喜欢一个丑男,然后被丑男伤害,那为啥不干脆喜欢一个长得帅又聪明的男人呢? 于是向笛就这样被小姨给洗脑了,从小学到中学,男孩子见过不少,也有对她有好感的,但至今她也没遇到过一个值得她喜欢的。 直到高一的开学典礼,她看到了柏江忻。 向笛人生的第一部偶像剧,就是她上小学时,小姨带着她看的一吻定情。 小姨最中意的男人类型也是入江直树这种的,英俊、高冷、高智商,如果家境好还有钱,那就更加分了。 只可惜这种男人脱离了偶像剧的光环,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死装男,除了一张脸之外毫无人格魅力,令人下头,所以向笛一直对这种类型不感冒。 直到她遇到柏江忻。 她当时突然就理解了小姨的谆谆教诲。为什么要喜欢一个不如自己的人呢,一个甚至都不如自己优秀的男人,有什么值得她喜欢的?喜欢一个普男,那还不如直接单身算了。 虽然向笛是中考走了狗屎运才考进十四中的,但他们十四中在全市其实算不上特别拔尖的重点高中,像柏江忻这种各方面都顶格拔尖的尖子生,应该去更好的学校才合理。 后来向笛才听其他同学说,柏江忻是从富人区那边的国际中学转过来的,本来他的人生轨迹应该是直升国际学校的高中部然后申请出国,走精英养成路线,但不知道为什么,跑过来读公立高中,改走普罗大众的高考路线。 这种条件,无论被谁碰上,都高低得暗恋一下意思意思吧。 一开始是被他的皮相和气质所吸引,久而久之,注视他久了,感情在心里慢慢发酵,就这样一直喜欢了他三年。 到后来,喜欢他变成了一种习惯,向笛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能坚持这么久,哪怕柏江忻不知道她是谁,她还是喜欢了他这么久。 她就是慕强,她就是喜欢优秀的,男的满大街都是,就算是暗恋,她也要挑最好最优秀的那个来暗恋。 见到柏江忻的第一眼,向笛就像是一吻定情中琴子给直树君写的那封情书里描述的一样,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她的心就好像被流星击中了一般。 向笛在心里讷讷说,小姨,我好像遇到属于我的直树君了。 可惜她不是琴子,也没有她的勇气和直率,别说写情书表白,她连上前跟柏江忻搭话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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