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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阚豪方才的发言完全地挑战了他们的权威性的缘故。 阚豪权当做给那两位面子地不再发火,只再三强调让蒋择不要再自作聪明了地尽快把视线聚焦到这起案子本身上来。 蒋择听完却忍不住不耐烦“啧”了一声。 长时间缺觉让本来脾气就不算太圆滑的他变得更像是一只一点就炸的炮仗。 但蒋择最终还是按捺住了自己的火气。 不是因为什么碍于压力而做出的妥协和让步,而是因为他在调转目光的那一瞬看见了周一。 于是他心里那即将炸开了的火炮就跟遇到了凉水似的倏地灭了。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蒋择问,声音是因为过度疲惫而显出来的哑。 周一心疼归心疼,也自知这是蒋择居其位就必然要遭受的苦地没有就此评价什么。 他只是冲蒋择晃了晃装着那几本书的袋子,故作轻快地回答说:“因为我急着来给你们送证据啊,哥哥。” 蒋择闻言,意识到了周一八成也在家里熬了一晚上地皱眉,看起来倒是比方才刚不高兴了点儿。 仿佛周一一晚上没睡的事对他来说远比有人当着他的面跟他呛声,甚至是气焰嚣张地挑战他们警方的权威更让他感到生气。 而只需一眼就能猜到蒋择现在在想些什么的周一却没给对方发作的机会。 他只是把三本书桌上一摊,而后就说起了自身的结论,“我不知道你们觉得凶手大抵是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人的想法是怎么来的,但至少就我目前掌握的信息而言,我更倾向于作案的人是个老人。我和蒋队长、刘学武警官昨天一道见过的那位老人。” 那位听这个大肚子的秃头副局闻言,觉得周一是在胡说八道地嗤笑了一声。 阚豪同样不甚认同地在眉间挤出了一座小山,只不过碍于阚杰和周一之间的关系没有立即发作。 他只是压低了声音地反驳,“那是那晚就坐在小杰的副驾上的女人亲眼看见,又亲口告诉我们的!” 周一闻言,照旧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地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得麻烦你们预先做好那位是天太黑地看走眼了,或者干脆就是真相链中的一环的准备了。” 蒋择在假设周一的怀疑是正确的基础上直接开口除了前者,“三十岁的人和七十多岁的人实在是相差太远了,但凡有光都很难看错。而她昨天早上在警局里可是描述了具体的容貌特征的。” 周一听完,斜挑了一下眉毛,定论说:“那么很抱歉,你们很有可能是被耍了。” 第九十四章 故事 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 周一给在场的人, 或者说是专门给蒋择讲了一遍那三本书里的大致内容,以及其中完全可以串联起来的主线内容。 甚至是假使那三本书的内容拼凑在一起看的话,读者就能从中读出主人公那完整的一生。 而按照时间顺序, 第一本是《我的他》。 那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尚且还处于情窦初开的年纪的主人公一直默默地暗恋着班上的一位男同学的故事。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出发,在书里花了很多的笔墨去描述那人的美好, 以及自己随时随地被对方的一举一动牵动着的暗恋心理。 在主人公看来,那个品学兼优的男同学就像是是天边的骄阳一般,耀眼地让她怎么也挪不开视线。 上课会偷偷看他,下课也会偷偷看他,被如山海般的人群挡住了的时候还会偷偷掂着脚看他。 亦或者是炎热夏日里的习习微风。 尽管那人于她而言只是匆匆掠过, 但只要她待在对方的方圆几里, 就会不自觉地露出微笑来的那种凉风。 她喜欢那位男同学自我介绍时的沉稳声音,也喜欢听别人或严肃或轻快地叫那位男同学的名字, 仿佛那于她而言就已然是世界上最动听、最美妙的诗句了。 她自己也会于四下无人默念那人的名字,一字一顿的,宛如在读什么神圣的东西。 也会在无意间触碰到了一下对方的指尖或者是手臂的那个瞬间, 脸红心跳地遐想半天, 而后在没用的草稿纸上写满整整一页对方的名字。 仿佛她就是个连对方的名字笔画都数不清的笨蛋。 她喜欢听别人夸他。 不论是出自班上的其他女同学还是带班老师的口, 她都会觉得骄傲。 虽然那一切荣誉都与她无关。 但她想,那是她喜欢的人啊, 她要怎么才能不自豪。 唯一不妙的是,是她有时也会因为对方太受欢迎了而止不住地心里泛酸。 尽管她一直都知道, 配站在那人身边的人绝对不会是她。 但她还是找虐似的总去看对方的篮球比赛,而后在中场休息的时候, 看那些已经在场边等了很久的女孩儿一脸娇羞地跑上前给那人递水。 亦或者是学校的布告栏前站着,听路过的人讨论对方又得了某某竞赛的二等奖的事。 书中诸如此类的情节还很多,虽然文字琐碎且记录的事情稀疏平常, 但是却无一例外地表达着主人公对那人的爱。 可惜那位名叫小南的主人公是个怂包。 不仅熬了三年都没把自己对对方的喜欢诉诸于口,甚至在友人提及对方的时候,她都只敢支支吾吾地装不在意。 但假如这个故事到此就结束了的话,这也就不能被成为三部曲的开端了。 故事里的那位被暗恋着的男同学,在临毕业那天主动地挑破了那些事。 关于主人公一直在偷偷地关注着他的事。 例如在他和别班的同学约了篮球赛的时候,她会小声地为他加油;在一年一度的校运动会召开的时候,她则会以匿名的形式专门为他写些加油的通讯稿;甚至还在会考前特意地为他去庙里求了个写着“诸事顺利”的香囊,又自以为无人知晓地偷偷放在了他的抽屉里云云。 主人公听着对方一一细数着那些她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的小事,一时摸不清对方到底是来嘲笑她的,还是劝她放弃的。 她原本还意欲维持体面地想说没有那回事,但她看着周围那些匆匆地收拾着书包,可能离开这间教室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的同学们,终于还是情感压过理智了地勇敢了一回。 在那几分钟里,她把自己憋了快三年的爱尽数传递给了对方。 尽管她当时没说几句就不争气地开始哭,大概是难看且丢人的,并且说来说去也就是“我真的特别喜欢你”这种苍白表述。 但她想,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说过总比没说好。 她至少可以在若干年后安慰自己说:我也曾经摆脱过胆小鬼的标签啊。 只是出乎她意料的是,对方在听过她词不达意的告白之后并没有表示出任何的厌恶或者是语塞。 他只反过来问她:“那么,要不要试试?” 要不要试试在一起。 警局里那位大肚便便的副局在听到这儿的时候,忍不住蹙眉打断道:“所以这和这起案子有什么关系?” 他自以为有道理地反驳道:“如果没听错的话,这书里的主角应该是个女的吧?但是照你之前的推断,似乎是觉得事件的主人公,那个老人,是和另一个男人在谈什么不伦之恋?” 周一面对眼前人质问般的语气也不恼,只舔了一下自己有些干涩的嘴唇,回答:“小说之所以为小说,就是因为它往往会既有事实的基础上表现出作者潜意识里的东西,以及他所希望的修改。” “例如他所暗恋的那位是不是真的如书中所写的那样美好到毫无缺点。以及,假设他真的像小说的主人公那样是个女孩儿的话,会不会后来的一切阻碍都不会出现。” 周一说完,瞥了那人一眼。 他看着对方不知道到底听懂了没有的表情,不再理会地接上了自己的描述。 “在第一本主写酸涩的暗恋生活之后接的,就是两位主人公之间的热恋生活。”周一继续道。 只是说是热恋时期,但书里记录的那些无非也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罢了。 并没有通常电视里会出现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以及不论大小节假日都必然会为对方精心准备的礼物云云。 但是周一依旧从那字里行间读出了幸福感。 那种来自于就读于同一个城市,所以只需坐两站地铁就能见面;不论当事人怎么偷懒,对方都会提前替她看好第二天的天气预报,然后在她出门前告诉她该添件衣服了,或者是过会儿可能会下雨,所以记得带把伞;以及回到出租屋之后一眼就能看见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爱人等生活琐事上的幸福感。 可惜这种生活没有持续太久。 至少在一个正常人少则也得活上个七八十年的人生里算不上太久。 “当时的我一直以为,我和他会一直这么幸福下去。”书的中途写,早早地奠定了后半本的悲伤基调。 在那两位主人公大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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