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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内的法律。 现在不是遵不遵守的问题…… 现在直接是违反法律,并且学校还包庇的事情。 这件事情发布到了网上,直接引爆了各大平台,结果就是,学校方面被骂上了热搜…… 影响力巨大。 …… 另外,关于外籍学生强迫未遂一案也到了正式开庭的时间。 不过,由于涉及到了外籍学生,而且还涉及到了学校内被侵害的女生隐私问题。 这个案子并不是公开审理。 当然,对于这个案子不是公开审理,苏白能够理解。 毕竟…… 后者的隐私问题才是关键。 如果被侵害的女生隐私被发布到了网上,可能会遭到诸多的谩骂。 法院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因素,所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 很快就到了开庭前夕。 这一次的案件由于涉及到了外籍学生这件事情,所以移交给了南都中院进行审理。 开庭当天。 不少记者媒体了解到了开庭日和涉及到的相关情况。 因为本次庭审属于不公开审理,记者媒体们又不想错过这么一个舆论热点。 于是直接堵在了法院外。 在看到苏白来到法院门口后。 不知道谁喊了一句:“苏律师来了!” 一群人提着摄像机着急忙慌的围堵了上去,就差把话筒戳到苏白嘴上了。 “请问苏律师,你作为国内知名的刑事律师,承接了这个案子,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吗?” “关于这件事情,国内有些言论是这么说的——学校的做法等同于自己把脊梁骨压弯了。” “苏律师,广大网友们,都想听听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请问能回答一下吗?” “……” 面对着记者们的连番提问,苏白走到法院门口,扭头回复一句: “法律会给予犯罪人员应有的惩罚,无论是谁。” “这就是我对于这个案子的态度和看法。” “关于法院如何审判,这一点我并不知道。” “但是我会尽力打好这场官司,让受害人的法律权益得到保障。” 记者们的询问,有些肯定不太做评价。 不过该表明的态度还是需要表明态度。 说完,苏白带着李雪珍挤开了人群,来到法院等候室。 没过多久就有工作人员将苏白带到庭审现场。 其他各方也进入到了庭审当中。 尤其是被告方。 被告方皮肤黝黑,从肤色上看,明显来自于东半球西部。 委托辩护人是姜民。 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和各个事项后,合议庭成员入场。 审判台席位上,作为本次庭审的审判长,于越坐在审判台席位上。 敲响法锤宣布正式开庭,紧接着继续开口: “本次庭审由公诉人对被告人xx,以下简称马斯库。” “在南都工商大学分院当中,对受害人实施强迫行为提起公诉。” “下面请公诉人简单陈述被告人马斯库的犯罪罪行。” “好的审判长。” 公诉人王雄作为检察官,对于这个案子进行了逐步的跟进。 这个案子在他看来,犯罪事实清楚,基本上属于强迫未遂的场景。 所以在对罪行陈述方面,陈述的非常清晰。 “对于被告人马斯库的罪行,检方认为达成了强迫他人发生关系未遂的情景条件。” “在这个案子当中,受害人林文慧,在从学校图书馆回自己宿舍的小道上,遭遇到了马斯库的侵犯。” “根据检方的调查和林文慧的口供,在当时马斯库醉酒情况下,主动和她打招呼。” “用中文说的磕磕绊绊,询问能不能和林文慧交个朋友。” “林文慧主动拒绝了交朋友的这个请求。” “马斯库恼羞成怒,主动拉扯林文慧,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撕扯掉了林文慧的上衣,包括下衣有明显的撕裂。” “在犯罪发生当中,林文慧找准机会对着马斯库的下体来了一脚。” “才脱离了马斯库的继续侵犯。”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强迫未遂的定义是—— 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可是由于人的意志以外的影响力,并没有真正的造成犯罪行为。” “在本案发生的过程当中,马斯库的犯罪行为意图表现的非常明显,就是想要强迫林文慧发生关系。” “但是没有达成目的。” “已经达成了强迫未遂的构成标准。” “基于以上,检方认为马斯库已经达成了强迫未遂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期相关规定,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未遂状态下,理应减轻判决处罚,所以检方的推荐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 检方和法院对于强迫他人发生关系,在刑期上的判决持有一定的准则的。 例如说——如果是在熟人醉酒的情况下发生的强迫关系。 在得到谅解和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可能只会判定一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判一个缓刑。 如果是对陌生人进行的强迫行为,判决的刑期在4到5年。 若是有其他的暴力或者是对受害人造成了其他的损害。 很有可能会被判6到7年,甚至八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是根据情节是否严重来进行定量的。 马斯库是以强迫伤害来对林文慧实施侵犯的。 在这种情况下,未遂虽然可以减轻一定的判决刑期。 可是…… 他的这种情况特殊,情节比较严重,本来刑期就长。 就算减轻了,推荐三年有期徒刑,也是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在公诉人陈述完毕后,审判长于越,又看向了被告人席位。 “现在请被告委托律师陈述你方的观点。” 被告委托人席位上,姜民整理了一下相关材料,紧接着开口为被告人开罪。 “审判长,我方不同意和不认为我方是强迫未遂。” “我方对于一开始进行立案的罪名就有一定的异议。” “我方在强迫未遂这一观点上并不认同。” “那么请被告方委托律师陈述一下你方的观点。” 审判长微微皱了皱眉,开口让姜民继续陈述。 姜民继续开口:“我方认为,在本案当中,我方的行为只构成了相关性的猥亵行为。” “应当根据管理治安法,对于我方进行处理,拘留10到15工作日。” 审判长:“具体情况呢?” “具体情况是,我方当事人并没有强迫受害人林文慧发生关系。” “从案子的整个过程来说,我方当事人是在和林文慧打过招呼之后才实施的猥亵行为。” “如果是强迫发生关系,那么我方当事人为什么要和林慧打招呼?” “并且我询问过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愿是——想要和林文慧交一个朋友。” “在被林文慧拒绝以后,进行了一定的骚扰,并且在醉酒的情况下,我方当事人并不知道自己下手的力度有多大。” “在这种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不存在主观的强迫。” “只是进行了相关的猥亵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依照管理治安法。” “而不是依照强迫未遂的罪名去进行定义。” 面对这种情况,苏白举手示意,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开口询问: “那么我想请问被告方委托律师对于猥亵的定义,是怎么定义的呢?” “你说当事人并没有主观意愿,去实施强迫行为。” “可是他为什么要去扒受害人的衣服,这种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猥亵的法律定义吧?” “并且如果不是受害人的强烈阻止,这种行为还要继续下去。” 面对苏白的询问,姜伟看了一眼诉讼材料,整理好自己的思路: “因为我方当事人是在醉酒的情况下,并且有一方面原因是因为他是留学生。” “可能对于国内的一些礼仪方面不是太清楚。” “所以出现了这种行为。” 苏白:??? 对国内礼仪方面不是太清楚这一点……能说的过去吗? 肯定不能! 再有就是,在这场庭审上,姜民很清楚,马斯库违法犯罪了。 不可能达到无罪的条件。 所以需要从其他的角度来为马斯库做减刑辩护。 姜民的想法就是,反正没有发生事实强迫。 那么这个案子完全可以从其他角度来进行判定。 可是…… 猥亵? 这个案子怎么可能只判定猥亵? 猥亵是指轻程度的骚扰女性。 但是现在呢? 现在连衣服都撕破了,差一点实施了犯罪行为,还能叫猥亵吗? 肯定不能! 留学生怎么?外籍学生,留学生在国内违法犯罪了,那么该怎么判也是怎么判! …… 第317章 抗拒法律制裁?你想什么呢! 关于猥亵和强迫未遂。 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区别又不是太大。 至少在客观的犯罪形式上表现的类似。 在刑事处罚上,主要看的是情节的严重性。 无论是从哪一方面来看,被告方当事人都完全不属于猥亵。 如果说猥亵…… 那么更趋向于强制猥亵。 根据国内法律规定,强制猥亵妇女,造成的后果情节不严重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被告当事人外籍学生的身份,加上情节的确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可能会判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是缓刑。 甚至还有可能会判一个治安管理拘留。 所面对的刑事处罚很低。 这些事情是具有先例的。 所以这才是姜民提出来猥亵的意义。 因为相比于猥亵而言,强迫未遂判决的刑罚相对更重一些。 这也是姜民提出了这一观点的策略。 面对姜民提出来的说法,苏白当即开口询问: “对于被告人委托律师提出来的猥亵,被告人委托律师为什么会提出猥亵?” “能不能基于你的这一观点陈述你的理由?” “按照法定的义务观点来讲,猥亵是指在言语上或者是在肢体上对于妇女或者是其他人进行轻微的骚扰。” “被告人委托律师提出来的猥亵指的是什么?” “强制猥亵?” “是的……我方认为我方对于受害人林文慧的行为属于强制猥亵行为,而不属于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行为。” “主要的理由是我方当事人并没有侵害林文慧,与其发生关系。” 姜民承认了苏白的说法。 当然,在他心里面也是这么认为的。 在这个案件当中,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和强制猥亵。 这两个罪名虽然都是对于妇女,造成强制行为的犯罪行为。 可是在刑期上却有着不一样的划分。 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尤其是像被告人这种情况,至少要判一个3年有期徒刑。 可是强制猥亵不一样,虽然说在刑期上规定的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 没有最低的判罚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在庭审场上能够以强制猥亵作为判定条件。 是有可能达到几个月的有期徒刑。 甚至来说直接是个缓刑,或者治安拘留。 相比较检方控诉的罪行来讲,那么以强制猥亵作为辩论的焦点。 对于他的委托人而言是一件好事! 庭审场上,面对着双方的答辩,审判长于越微微皱眉。 紧接着敲响法槌:“关于是否是强迫行为还是强制猥亵。” “先听听被告方当事人的主观吧。” “被告方当事人马斯库,现在请从你的角度来解释一下你当时的行为。” “以及你当时的想法和主观。” 被告人席位上,马斯库淡定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因为这一次的庭审涉及到了外籍学生,可能对于中文不太了解,所以庭审现场专门配了一个翻译。 在翻译完审判长的询问后,伴随着马斯克的开口,翻译也在进行着陈述: “我来中国是来留学来了,我没有任何想要强迫学校女学生的想法。” “在当天,我只是想和那名女学生交朋友,我没有什么其他的任何想法。” “我不认为我有罪……当然,我有罪也轮不到中国的法律来审判我。” “我对审判我这件事情表达抗议,我的建议是,我承认我的过错,我接受我的律师的说法,对我进行治安拘留。” “至于其他的,我不接受。” “……” ??? 在翻译完成后,不少人的目光都注意在了被告人席位上。 这TM说的什么话? 你不认为你有罪,这一点没有任何的问题。 可是你在这个地方,凭什么认为不会给你判定罪行? 还想引渡?! 想什么呢?! 不知道为什么,马斯库说完这些话以后,格外的气定神闲。 不知道是因为他作为外籍学生在学院里享受过太多的资源,以为会和在学校里一样享受特殊的对待。 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马斯库似乎对于判决结果没有任何的担心。 …… 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长的眉头皱的更紧,随后又将目光落在了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的姜民身上。 姜民开口:“我方当事人已经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当时他对于林文慧并没有任何强迫的主观意愿。” “基于这一点,我方认为不存在恶意强迫林文慧发生关系的行为,只是一时兴起的猥琐行为。” 听到姜民继续开口陈述,并且是为被告人开脱。 怎么说呢。 律师为委托人进行脱罪,是理应的职责。 可是这个外籍人是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对于中国法律处在一个完全蔑视的情况下。 说实话…… 不把人给送进去,心里面就是憋着一股气。 想到这里,苏白当即开口: “那我想请问一下被告方委托律师,你陈述的观点是恶意猥亵。” “你认为的判决要求是只给予治安拘留。” “可是你提出来的观点与检方公诉人提出来的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有什么异同吗?” “换个意思,你凭什么否定检方提出来的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 姜民朝着苏白看了一眼,当即开口: “强制猥亵和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在客观形式上表现相似。” “但在主观上表现不同。” “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违背妇女的意愿发生关系。” “这一点是以发生关系为主要目的。” “强制猥亵,指的是在受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不发生关系。” “在这个案子当中,我方当事人只是将林文慧的衣服扒下来,并没有直截了当的表明自己要和林文慧发生关系。” “基于这一点,可以明显的看出来,我方的行为和检方提出来的强迫林文慧发生关系,有着明显的不同点。” “所以我方认为……” “检方以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为主要的犯罪条件,提出对我方当事人进行了控告。” “非常的不合理。” “我方要求,对于本次庭审进行休庭,更改对于我方的起诉罪名。” “……” 对于姜民的要求,审判台席位上的审判长并没有对其进行回应。 说实话……审理外籍人士这也是他第一次遇到。 不过…… 就冲着刚刚被告人的那一番话,他的心里就存在着一定的偏见! 主要的偏见是在于外籍人士对国内法律的不尊重。 什么叫做国内的法律不能对外籍人士适用? 想什么呢! 再有一点。 恶意猥亵和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两者之间的确类似。 但实际上有着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在表现形式方面。 于越作为审判长开口询问:“在被告方委托律师刚才的陈述当中。” “你方当事人不想与受害人发生关系,那为什么他要撕扯受害人的衣服进行强制猥亵?” “进行强制猥亵的目的是什么?” “难道只是因为被告人说了一句他们是朋友,他们就是朋友之间的关系了?”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姜民保持着沉默。 只听审判长继续开口: “被告方委托律师,还有一个重要的点没有陈述清楚。” “强制猥亵和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之间,最重要的是有没有干扰强迫的行为。” “如果没有干扰强迫的行为,被告人只是将林文慧的衣服扒光,在得知了林文慧不同意后,停止了侵害。” “这个叫做强制猥亵。” “可是被告人为什么停止侵害?” “被告人停止侵害的原因是因为被林文慧踹到了下体,不能继续犯罪。” “这并不是被告人主观意义上的停止犯罪行为。” “而是被告人在外力的影响下,不得已停止了侵犯的行为。” “对于以上的观点,被告方委托律师还有异议吗?” 姜民开口:“审判长,我方仍然有一定的异议!” “刚才审判长陈述强迫未遂的主要因素,在于林文慧对我方当事人踢了一脚,导致了我方当事人停止侵害的行为。” “以此判定我方为强迫未遂。” “可是如果站在我方强制猥亵的角度下,林文慧对我方踢了一脚,我方还会继续强制猥亵吗?” “我方认为关于我方是否属于强制猥亵。” “应该从我方的主观意愿以及我方是否以与林文慧发生关系为目的。” “这一点进行出发判定!” 对于审判长询问是否有异议,姜民当即开口回复。 如果判定不是强制猥亵,那么这个案子就只能够从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进行讨论。 可是如果一旦从这个角度进行讨论…… 怎么说呢! 那么被告当事人肯定要被判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基于这一点,姜民必须进行反驳。 只是…… 苏白对于姜民的想法,已经了解的非常清楚。 这个案子…… 先不说其他的,只看被告人的态度而言。 完全没将国内的法律当回事。 在国内,违法犯罪还想逃脱国内法律的制裁?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想表明一下观点。” “请控告方陈述观点。” 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苏白当即开口: “审判长,我想当庭询问一下,我方当事人也就是受害人当时的情况。” “控告方委托律师可以进行询问。” “好的审判长。” 苏白看向了林文慧:“我想请问一下受害人。” “你在当时遭遇到马斯库的侵害时,第一时间有没有进行拒绝?” “换句话说,第一时间有没有抵抗?” “有。” 林文慧点头:“我在第一时间明确拒绝了马斯库的侵害,可是他力气太大,我根本反抗不了。” “那马斯库在侵害你的时候还说了什么其他话没有?” 林文慧在听到这个问题,显得有些犹豫,但还是开口说答了这个问题。 “说了……” “在侵害我的时候,他说我装清纯……让我不要拒绝他。” “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你有没有预感,他会对你实施一些不好的行为,比如说会强迫你发生关系这种情况?” “有,当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他要强迫我发生关系。” “并且他还有一个明显的脱裤子行为,我就是趁着他脱裤子才给他来了一脚……”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苏白示意询问完成,继续开口: “在这个案子中,刚才我方当事人,也就是受害人的表述已经非常的清晰。” “在整个过程当中,我方有明显的拒绝,并且马斯库还有明显的示意。” “暗指要发生关系。” “更重要的是,马斯库有一个明显的脱裤子的行为。” “这种客观的事实行为已经证明了马斯库的主观行为就是要强迫发生关系。” “我不理解为什么被告方委托律师一直在强调,被告人是强制猥亵。” “这个案子,被告人是不是强制猥亵在法律的定义上,已经显示的非常的清楚。” “被告人委托律师一直在强调这个行为属于强制猥亵。” “那么被告人委托律师是真的觉得被告人没有强迫发生关系的主观意愿吗?” “再有。” “被告人是一名外籍学生,仗着学校对于外籍学生的优待,在学校内多次的骚扰女同学。” “这是真实发生的情况。” “发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主要原因是因为学院对于外籍学生的优待。” “导致了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外籍学生认为国内的法律对他没有任何的约束力。” “但是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籍人员在国内违法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国家主权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 “所以我方不认同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阐述的以恶意猥亵来逃避刑事刑期上的处罚责任。” “并且我方认为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阐述的情况与实际的情况完全不符合!” “基于法律人人平等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法原则。” “我方申请驳回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被告人属于强制猥亵!” 姜民的所有陈述都集于一点,那就是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可是能减轻吗? 不能! 保证自己委托人的法律权益。 这就是苏白的观点。 抬头,苏白的目光正好与审判长碰撞在一起。 …… 第318章 强烈判定!保守派:认为激进派判的太轻,不够激进 审判台席位上。 于越对苏白和姜民的各自陈述进行了总结。 说具体点—— 他在主观上是偏向于苏白的。 主观上的偏向不止是因为被告人的行为,还有的是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 以及这个案子关于罪名认定的问题。 检方一早就拟定了起诉状,认定罪名强迫未遂。 当然……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姜民有权利在庭审上提出质疑。 可是根据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境来讲,强迫未遂更适合这个案子的罪名。 强制猥亵并不符合这个案子的情节。 想到这里,于越敲响法槌: “对于双方的辩诉,合议庭已经听取。” “对于被告人委托律师提出来的,被告人马斯库属于强制猥亵,而不属于强迫未遂。” “基于在本案的犯罪过程中,马斯库的对林文慧采取的行为。 在客观事实上已经属于实施强迫。 在主观事实上,存在发生关系的意愿,并且是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中止。” “即判定驳回被告人委托律师的请求!” “不得有任何异议!” 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上的姜民在听到审判长的陈述,心头一沉。 暗叹口气。 怎么说呢,这个判定被驳回,那么就需要以强迫未遂,来为被告人进行辩诉。 可是现在犯罪事实清晰,不可能通过这一点进行驳回,只能从减刑的角度出发。 说实话…… 这个案子进行到这里,在姜民看来,已经变得很难了! …… 另一边,苏白对于审判长的判定也没有任何的异议。 强制猥亵本身就不符合本次庭审的必要条件。 现在被驳回,属于正常。 不过话说回来,驳回了姜民的罪名认定,那么剩下的就简单多了! 只需要在刑期上面,进行相关的认定。 那么这个案子,就算是已经结束了。 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长敲响法槌:“本案犯罪事实清晰。” “被告方对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吧?” 面对询问,姜民摇了摇。 犯罪事实是经过了检方和执法方的认证,并且证据链充足。 他在一开始选择用罪名来驳回检方的申请。 就是因为在证据上,不存在缺失证据等情况。 现在审判长提出犯罪事实,对于这一点儿…… 肯定没有异议。 伴随着姜民的一句:“没有异议。” 审判长又继续开口:“在本案当中,被告方委托律师对于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 “那么对于检方推荐的刑期有没有什么疑问?” “这个有……” “请根据法律来阐述对于刑期有什么疑问。” 姜民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审判长……” “我方认为这个刑期过重……” “首先,在本案当中,我方是犯罪未遂,其次,我方是在醉酒状态进行的犯罪行为。” “从犯罪状态来讲,我方在犯罪的过程当中,并没有过于使用暴力行为。” “或者说,暴力行为没有对受害人林文慧产生太大的伤害行为。” “再有。” “我方当事人的身份,毕竟是外籍人员,可能会对国内的法律不了解,或者是处于一种无知的状态。” “基于以上条件,我方认为,对于被告当事人应当从轻判决。” “尤其是在未遂状态下,应该考虑适当减免刑期。” …… 姜民陈述了几个简单的减刑必要条件。 这几个必要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暴力行为没有对林文慧产生太大的伤害。 以及当事人外籍人员的身份。 其实姜民最想表达的是外籍人员身份对于判决的影响。 因为在实际的判处当中,判决可能会存在对于外籍人员身份刑期减免的情况。 但是…… 国内刑法对于外籍人员的审判依照法律的要求是正常审判…… 所以这件事情并不能够直接放在庭审场上去表明。 只能阐述让审判长考虑到被告人国籍的因素,商讨对于被告人刑期的判决。 审判长席位上,于越在听完姜民的陈述,扭头看向检方和控告方席位: “对于被告方委托律师做出的对刑期表达不满的意见。” “检方和控告方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王雄作为公诉人开口回应:“对于被告方的陈述情况。” “我方并不同意……” “不同意的观点是我方认为在刑期的推荐上没有任何的问题。” “符合国内法律对于判定的要求。” 在公诉人回应结束,苏白再次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方也不同意被告方对刑期的减免要求。” “因为被告方提出来刑期减免的观点,主要是认为没有对被害人造成太大伤害和被告人作为外国人。” “但实际上被告人对我方和对学校中的其他女学生,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和精神损伤。” “一个还未出学校的女生遭遇了这种事情,对于她的精神损害是非常巨大的,并且社会对她的议论也是具有严重恶劣影响的。” “从网络上对于这件事情的观点不难看出,造成的影响力有多大。” “再有……我不知道被告方是不是想提出来,被告人作为外籍人士,在国内可以获得减免的刑期。” “但是无论是我国的法律,还是国外的法律,都有着相关的规定,对于在国内犯罪的外国人员,无差别对待。”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表明了外国人是在国内犯罪享有特殊的豁免权。” “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基于以上,我方并不认同被告方的观点。” …… 庭审三方,被告方要求减刑,遭到了公诉人和控告方的明确拒绝并且详细的阐述了相关理由。 审判台席位上,审判长于越,心里面非常清楚,目前庭审已经进入到了焦灼的场面。 于是敲响法锤: “休庭!” …… 本次案件已经进入到了相应收尾阶段。 庭审在场的各方也都明白,这一次的庭审休庭。 最关键和最重要的是,商议对于被告方作为外籍人员的判定处理。 休庭期间。 苏白轻呼口气。 这个案子说实话,从头到尾只涉及到了学校方面和被告人作为外籍学生的身份问题。 一来是学校方面的包庇,二来是马斯库不属于国内国籍。 在庭审上,姜民所能辩诉的问题不多。 是否属于强制猥亵,就是姜民提出来的最关键的问题。 只不过这个申请被驳回了。 剩下的问题就相对简单的多了。 对于减刑…… 苏白的看法很简单。 减刑? 在刑期上要求有一定减免? 拿出法律依据! 一名普通的外籍留学生在国内违法犯罪,按照刑事诉讼第17条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除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情况以外,其余人依照相关的刑事责任进行追究。 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外籍留学生有着刑事减免的条例。 那么……审判就应当遵从着国内刑事法律规定。 如此一来…… 这场庭审所关注和所讨论的点就少了很多…… …… 另一边。 休庭期间,姜民来到了被告人马斯库面前大致的描述了一下,现在庭审的情况。 马斯库眼睛瞪大,嘴里不断的说着no,no,no。 甚至憋急了,还磕磕绊绊的说了几句中文。 “不可以……” “他们不可以审判我,我什么事情都没做……” “我需要联系大使馆和学校,要求中止……审判。” 姜民听着马斯库的话,没有多说什么,毕竟他只是一名律师。 并不负责其他事项。 …… 与此同时。 合议庭商讨室内。 于越和其他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商讨着关于本案的刑事判决刑期问题。 这个案子毋庸置疑的就是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明已经确定。 只需要对于刑期方面进行讨论就可以了。 于越拿起泡着枸杞的水,一边拧瓶盖一边开口: “这一次的庭审涉及到了外籍学生。” “对于被告方提出来的,认为检方推荐延期过高。” “你们是怎么考虑的?” 于越看向自己的左手侧。 左手侧的老梁对于刑事方面以及外国人触犯法律判决方面有一定的经验。 他问出这个问题,也是在询问老梁的意见。 老梁注意到于越将目光转向自己,开口回复: “在实际的判决中,一般考虑到外国人因素,的确会在刑期上面有所减免。” “不过……” “对于这个案子,我的看法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 于越问了一句。 “首先这个案子所涉及到的问题在于影响力。” “这个案子的影响力那么大,并且还涉及到了留学生多次猥亵,强迫未遂学校内的其他女生。” “学校方面的责任问题咱先不讨论,就单单说,为什么外国人在国内留学那么嚣张。” “主要原因是什么?” “主要原因在国内的其他院校对于留学生的做法,采取的是包容和放纵的状态。” “就像这个案子,根据我的了解,以及我和公诉人的交流,马斯库这个被告在学校内多次做过类似的事情。” “学校方面就一直压着,学生们也不敢去立案。” “在国内的国外留学生多次倚仗着自己的留学权利,违反法律。” “咱们如果判轻了,那会不会让其他人认为在法律上,也区别对待?歧视自己人?” “按照现在的舆论趋势,我觉得很有可能,并且我从个人的主观上也不赞同从轻判决。” “这就是我的想法。” 于越在听完老梁的建议后,又扭过头看向一旁的老萧。 “老萧,你的看法呢?” 老萧表情严肃:“说实话……判自己人重,判外人轻。” “我一直都不赞同这个狗屁观点!” “我觉得三年有期徒刑太轻了……要不要考虑再往上来点?” 于越:…… 老梁:…… 老萧这是比激进派还要激进呐! …… 第319章 判决结果,小李:送送送,最高检重视案例。 休庭结束。 再次开庭基本上等于宣布判决结果了。 这一次庭审的结果,也就接近了到尾声…… 伴随着再次开庭,合议庭成员坐在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长于越整理了休庭期间合议庭商讨的材料,紧接着开口: “休庭结束。” “庭审继续。” “现在请各方开始法庭陈述。” “请公诉人进行法庭陈述。” 王雄点头:“好的审判长。” “检方的法庭陈述如下:” “针对本次的庭审,检方认为被告方犯罪事实清楚,符合强迫未遂的情形。” “并且犯罪证据清晰。” “应当依法判决强迫未遂……” 公诉人的陈述非常的简洁,主要是因为这一次庭审的内容,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没有什么需要继续进行陈述的。 在公诉陈述完毕后,紧接着于越让被告方委托律师进行陈述。 说实话,目前庭审进行到了这一步。 姜民也知道现在的庭审是个什么情况。 已经判定了强迫未遂。 剩下的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想要减刑只能从留学的身份上来进行陈述。 理清思路。 姜民开口:“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希望审判长能够从多方进行考虑……考虑到事情的发生和被告方的身份。” “对于我方当事人作出合理的判决。” 姜民的陈述很简单。 因为庭审到这里也没有什么其他需要多说的必要。 只是在姜民陈述完毕,被告人席位上的马斯库,整个人显得格外的激动。 不停地在被告人席位上挥舞着手,嘴里说着:nonono。 用蹩脚的语言说着:“是你们学校,请我过来上学的……你们不能判我……” “判我是不对的。” “我要求回国,要求学校出面……” “不可以判……” 审判台席位,于越作为审判长敲响法槌: “现在是在我国境内,现在请被告人保持安静!” 面对审判长敲响了法槌,法警立即对马斯库施行了警告。 可是马斯库一直在强调一点儿——他不属于国内国籍,法律约束不到他。 可实际呢? 怎么可能约束不了。 在这个过程当中,马斯库不停地扰乱着庭审的秩序,被后被法警给摁了下来。 扰乱持续了将近五分钟的时间。 审判台席位上的于越眉头微皱,继续着最后的庭审流程: “控告方还有没有什么需要进行陈述的?” “有的审判长。” 苏白点头,他所要做的陈述也非常的简单。 怎么说呢。 这个案子的涉及,并不是很复杂。 既然对方从身份的角度来进行陈述。 那么自己依照着国内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情况来进行陈述就可以了。 对于法庭陈述,苏白早有准备。 苏白从自己的诉讼材料中取出几张资料: “审判长,关于本次陈述,我想让合议庭先看一份我方整理的材料。” “申请通过!” 听到审判长的回应,苏白将几张资料交给了一旁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将材料交给了合议庭成员后,苏白才继续开口: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对于南都工商分院女大学生的调查,以及网络上对于这个案子的热议。” “其中分院的女大学生,对马斯库有所了解的,都听闻过其事迹。” “并且不少人对于进行了举报。” “从这一方面,可以看的出来,分院女大学生方面对于马斯库的口碑,是崩坏的。” “另外……网上关于这个案子有一条很高的点赞评论——” “评论是这么表述的。” “在国内的大学中,对于留学生有些优待的资源,我们不能多说什么,因为这是学校的规定。” “可是在法律上,国内的法律一切以人人平等为准绳。” “刑法第一条和第四条——立法宗旨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对于任何人的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人人平等,不分三六九等,这是法律的信念,也是刑法制定的根本。” “对于这个案子的发生经过我都了解过,学校的做法令人心寒,尤其是偏袒那些国外的留学生,更令人寒心。” “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国内会出现这种情况。” “学校的做法,我不好多说什么。”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立案提起公诉。” “我只希望在庭审场上,在判决书中,写着的是‘人人平等’。” “我相信大多数人的看法和我是一样的,我静等最终的判决结果。” “以上。” …… 苏白在读完评论的内容后,继续开口: “审判长,这条评论的下方,出现了很多坐等结果的评论,点赞量高达数十万。” “这些话都是网友们的心声。” “我方想要表达的是,一切以犯罪的结果作为判定的首要条件,在国内犯罪应该依法进行惩治判罚。” “不以任何外部条件作为判定的主要依据。”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以上,苏白的陈述观点只有一个。 那就是在这个案子当中,不要以被告方属于外籍人士,判决缓刑或者是其他情况。 审判台席位上的许越,很清楚苏白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心中默笑。 这个案子他们合议庭已经有了大致的商讨,就算是没有苏白的陈述。 那么也会进行依法判决。 当然他也清楚苏白这一番说法,是为了让合议庭能够考虑到大众舆论的观点进行依法判决。 怎么说呢……更稳固一些。 各方在法庭陈述完毕后,于越敲响法槌: “针对以上的法庭陈述各方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题?” 王雄:“没有补充。” 苏白:“无补充。” 姜民:“没有补充。” “既然各方均没有其他需要补充,合议庭已经认证过相关的事实证据以及条件和法律依据。” “现针对该案进行宣布判决。” 于越敲响法锤站起身,书记员开口: “全体起立,宣读判决结果。” 等到全体起立后,于越开始宣读判决结果: “本案由南都中院进行开庭审理,南都中院对于本案具有管辖权,以下法律全部适用于国内法律。” “根据本案所掌握的事实依据和证据。” “现针对于马斯库进行宣布判决。” “南都工商大学分院留学生马斯库,在本案当中被公诉方以强迫未遂提起公诉。” “事实证据确凿,无任何异议。”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妇女发生关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遂者依照以上有期徒刑判决依法进行减免。” “在本案当中,马斯库的行为恶劣,对与其陌生的林文慧,先是进行言语挑衅,而后撕扯,并伴有强迫发生关系的行为。” “严重损害了林文慧的法律权益。” “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后果和社会舆论。” “根据其情节恶劣程度,现判决马斯库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在宣布判决结果的同时,庭审场上所有人都显得格外的意外。 为什么? 因为检方的推荐刑期只是三年有期徒刑。 可是法院通过认定严重损害了林文慧的法律权益,造成了情节恶劣的情况。 直接判了三年半的有期徒刑! 按照一般的情景来说,检方在推荐刑期时可能会加重对于被告人的刑期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相对检方的推荐刑期判的稍微少。 可是现在呢? 法院在检方推荐三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加了半年有期徒刑! 这才是让所有人都感觉到意外的地方。 于越心中默念:这还不都是老薛据理力争…… 活脱脱的想当个活阎王,要求加刑来的结果…… 在宣读完判决,紧接着,于越敲了一声法槌。 示意本次庭审闭庭。 被告方席位上,姜民也没有想到。 最后不仅没有减反判决,反而是增加了半年的有期徒刑! 这是来了一个反向判决?! 不过目前庭审他已经算是完成了委托…… 该拿的律师费已经拿到手了,剩下的都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先不说其他的,只说这个案子在庭审上能够提出强制猥亵,这场官司都已经表现出他尽力了。 当然…… 坐在被告人席位上的马斯库完全接受不了,嘴里不停的喊叫着: “NONONO!” “这是对我不公平的判决,我要抗议,我要找律师,我要告你们!” “你们没有人权……没有判决我的权利。” 马斯库表现的非常激动,但是没有任何的作用。 法警强行将其带离了庭审现场。 …… 庭审结束。 一旁的林文慧明显松了口气,扭过头:“苏律师,谢谢……” “李律师,谢谢……” 李雪珍目光紧盯着被告方当事人席位上的马斯库,被法警带离庭审现场。 等到完全看不到马斯库的身影,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 “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哦对了!” “苏律师。” “林文慧在学校,不会再遭到学校的开除或者是其他行为吧?” 苏白笑了笑:“开除?” 现在这个情形,张涛作为分院的副院长,对马斯库进行了包庇。 别说是开除了,可能张涛都会因为这件事情被关进去几个月,甚至可能更长时间。 …… 和苏白预料的差不多,在案件结束后,法院将判决书发放到各方。 媒体通过林文慧将判决结果公布,在网上引起了一众的叫好。 “我听说这个被告的外国人在学校里面为非作歹,学校一直在包容他,学校甚至不让被侵犯的女学生报警!” “现在来看。” “这个案子判的好!给南都中院点赞!” “先不说别的,我听说检方推荐的刑期是3年,法院判了三年半,这就是非常棒!” “我记得先前有一个评论说的非常好,说在国内法律人人平等,在国外法律必须也人人平等。” “说的太棒了!” “南都中院算是真正的做到了法律人人平等,甚至是照顾国人!” “哈哈哈,太照顾了!那个评论在哪个账号底下?能不能艾特一下?” “……” 白君律师事务所,苏白望着各大媒体的评论区,对于这个案件的评价,面带笑意。 紧接着看到自己刚开不久的小号,评论的点赞数量不断的上升。 退出了账号。 这个时候,李雪珍推门走了进来,汇报其他情况。 “苏律师……这个案子结束了以后,你知不知道现在南都工商分院和那个副院长张涛现在是什么情况?” 望着李雪珍闪着光的眼睛,苏白猜测至少张涛的结果不是太好。 看着李雪珍一副急不可耐,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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