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问题稍后再讲。” “从情感问题的角度而言,情感这是一个非常飘渺的问题。” “在宿舍能讨论对哪个人有好感,并不代表着喜欢,对哪个人有意见,也并不代表着不喜欢。” “在较小的年龄中,存在着一定的口是心非行为。” “有时候感情可能是一瞬间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变化很多,影响的因素也有很多。” “谁也不能够确认张燕是不是喜欢吴昊,谁能知道她当时内心的真实想法?”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张燕不喜欢吴昊。” “也不能够确定吴昊说的是谎话。” 李晓再次开口:“根据马雪这名证人的陈述,张燕不是非常愿意跟着吴昊走的,而是吴昊要主动送张燕回去。” “针对这一点怎么解释?” 孙石岩笑着开口:“这一点也很好解释。” “如果张燕不是非常愿意跟着吴昊,那么吴昊就算是强行要将张燕送回去,其他人会答应吗?” “提起这个问题,我倒是想反问证人一个问题。” “你在当时,是怎么确定张燕不是非常愿意跟着吴昊走的?” “如果你能够确定张燕极其不愿意,你们两个的关系那么好,为什么还要将张燕交到吴昊的手上。” “让吴昊把张燕送回去?” “这在潜意识中是不是已经认定了,吴昊送张燕回去没有任何的危险?” “所以,根据公诉人以上的询问和陈述。 并不能够对我方当事人吴昊的陈述进行反驳。” “因为在刑法上规定:对于没有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证明的事实,依靠着主观去认定的事实,不予采纳。” “无论是张燕的笔记,还是马雪的回答,以及公诉人的控告。” “都不存在着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而是依靠着主观的行为来进行相关的认证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方面,难道还要采纳公诉人提出来的证人证言和证物吗?” “我方认为,如果进行采纳,那将是对我方法律权益的不公审判。” “所以我想请合议庭能够考虑到综合因素,对于本次庭审进行相关的判定。” 孙石岩陈述完毕,将手中的诉讼材料放在桌面上。 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 拿钱办事! 这个案子他了解过,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年…… 在这四年时间里面,很多证据和人证都已经消失了。 所以想要判决吴昊有罪,只能从现有的证据上进行出发…… 可是现有的证据,不足以判定。 基于这个条件,孙石岩可以断定,现在的庭审已经陷入到了僵局当中。 并且…… 就算是进行休庭,再继续对相关的证据进行收集。 也不可能判决吴昊有罪。 控告人席位上,张翠满脸惆怅,目光紧紧的盯着,被告人席位上的吴昊。 她难道只能看着吴昊眼睁睁的逃离法律的审判吗?! 可是…… 她的女儿怎么办? 她永远忘不了,自己女儿在自杀时给她遗留的信封。 可是现在呢?! 法律不能给她一个正义,她还能怎么办? 她女儿的冤屈怎么办? 一时之间,张翠的心理有些崩溃。 不过就在这时,苏白注意到了张翠的表情变化,拍了拍她的手掌。 示意先不要着急。 而后举手示意,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后开口: “审判长,我申请进入休庭!” 休庭? 控告席位上的孙石岩有些不理解自己对面的这名国内顶尖刑事律师。 提出的休庭意义是什么。 这场庭审已经基本进入到了后续阶段。 没有实际性的证据,那么提出休庭也只是延缓了一定的判决时间而已。 有意义吗? 根本没有意义! 不过,对于苏白的做法,孙石岩虽然不太理解。 但是也没有太过在意。 本次庭审……不会再出现什么其他的意外情况。 苏白目光落在被告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身上。 提出休庭当然有提出休庭的意义。 吴昊想要逃避法律的制裁? 想什么呢! 第295章 质问执法行为!审判长同意延期审理。 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长余成微微抬头,将目光落在控告方席位上。 这个案子,答辩进行到这一步,还没有到休庭的程度。 他不太清楚,苏白提出来休庭的目的是什么。 休庭大多数指的是让合议庭和审判员进行休息 或者是和对案件的某一个问题进行商讨合议。 可是…… 苏白在庭审场上提出休庭,这让他倒是有些疑惑。 于是开口询问:“控告方提出来休庭的理由是什么……?” “请陈述。” 控告委托人席位上。 苏白低头看向自己已经整理完成的材料,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抬头开口: “审判长。” “控告方提出来休庭的理由是——申请对于本次庭审进行延期审理。” “请合议庭对于本次庭审是否进行延期审理,休庭合议。” “控方认为本次庭审公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足,应补充证据。” 补充证据? 苏白的这一说法,在庭审上引起了所有相关人员的注意。 这一次庭审的证据,补充的已经足够充分了。 还要继续补充什么证据? 余成微微皱眉:“请控方进行具体的陈述。” 苏白开口:“控方认为,有关于本案涉及到执法方的问题,同样是本次庭审的重要证据之一。” 四年前。 执法方立案后,迟迟不推进,是这个案件的关键。 无论是当初没有依据的撤案,还是没有推进。 都是导致这个案子,在今天开庭缺乏证据的关键。 经过检方的调查,和本次庭审上,被诉讼方律师的强力反驳。 可以明显的看出来。 这一次的庭审,不补充证据,基本不可能出现判吴昊有罪的情况。 那怎么办? 只能补充证据。 并且补充证据的关键方向就在执法方的问题上。 在苏白陈述完毕。 执法席位上的方明和耿浩脸色一沉。 尤其是耿浩…… 他不理解,也不明白。 这个案子的话题怎么又转移到了他们身上了? 说来说去,还是需要从他们这边下手? 可是…… 从他们这里补充证据,万一调查出来了一些什么事情……那怎么办? 耿浩举手示意:“审判长……” “本次庭审,涉及到我们的地方不多,从我们这里补充证据,能补充什么证据……?” “执法方将掌握的证据,都已经提交了。” “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进行补充的。” “对于控告方提出来的延期候审,补充证据,我方想请问要补充什么证据?” 苏白笑着看向耿浩,继续开口: “补充当初为什么在有利,可以进行控告和起诉吴昊的情况下,进行撤案的真正原因。” 耿浩皱眉:“可是这个问题,和本次的庭审有什么关系吗?” “当时进行撤案,是因为负责人员对于该案件进行了错误的判断,负责人员会对此进行一个解释。” “我方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再从这一点进行补充证据,并且延期审理。” “当然有必要!” 苏白开口反驳: “这个案子,今天之所以会出现在庭审场上,原因是什么?” “主要的原因是在当初进行了撤案!” “为什么撤案?” “我非常的不理解,这个案子在案发的当时,人证物证都在为什么要进行撤案?!” “在本次的庭审场上,被告方能够在庭审场上,宣传自己的‘无罪’,高喊着让法院对其进行判决。” “他哪里来的底气?” “他的底气是源自于张燕去世,最关键最主要发生的情节和线索丢失,没有人能够对其进行指控。” “认定了主要证据的不足,才会在庭审场上一口咬定他没有强迫过张燕!” “话说回来……” “张燕为什么会抑郁去世?” “她抑郁去世的原因,自杀的原因是什么?” “难道只是自己遭受到了侵犯吗?” “难道在这其中没有执法方的不作为? 在这其中,存不存在这种可能性——张也看不到伤害自己的凶手,受到法律的惩罚。 从而产生了绝望和无力感,原本就招受到侵害的她,相信法律能够给她带来相应的权益。 但实际上,她没有看到。 陷入到了更加绝望的境地当中,从而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当然有!” “这一点在法律上被称作什么?” “进而因果关系!” “虽然执法方在法律上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可是当时为什么在立案之后没有对于吴昊进行羁押,没有推进相应的进展?” “在张燕因为抑郁自杀以后,又以什么样的原因对吴昊进行了无罪释放?” “是执法方在当时已经预知到了检方会驳回这一公诉案件。” “还是清楚,张燕不是吴昊强迫的,进而撤销了这个案件。” “亦或者是,知道法院会因为证据不足判决吴昊无罪释放。 不想走相关的流程,认为浪费时间,所以不提交公诉请求?” “以上三点,是大部分撤案的原因。” “我想请问执法方,吴浩这个案子,是基于哪一个原因?” 耿浩保持着沉默,没有开口说话。 苏白继续追问: “可是无论是以上哪一个原因,都需要监察部门和法院方面,来进行判定。” “其责任的权利并不在于执法部门!” “执法方凭什么要撤案?!” “有什么权利进行撤案,并且宣布吴昊无罪释放?!” “在没有进行判定以前,吴昊是一名嫌疑人。” “如果说这名嫌疑人真的是犯罪人员的话,那么执法人员构成了什么行为?!” “单单凭借着这一点……” “我方认为,白县执法部门,依旧掌握着相关的证据,和本案之间有着重大的关联。” “所以我向法院申请休庭合议,是否进行延期审理,是否需要检方继续补充相关证据!” 面对苏白的开口陈述。 耿浩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开口陈述些什么,或者说不知道应该怎么陈述。 申请休庭合议……进行延期审理。 对执法方进行调查,然后再调取这个案件的相关证据。 这意思不就是对于当年的案件负责人员进行相关的审查吗? 可是他就是当年案件的负责人! 这个案子他非常的清楚,里面有没有问题或者说有什么问题! 延期审理是可以,但是如果像执法人员或者是当初的负责人员进行相关的审查,难免会出现问题…… 所以对于苏白的这个要求,耿浩非常的头疼。 …… 审判台席位上。 余成作为审判长,对于是否延期审理这个问题,陷入到了思考当中。 说实话,这个案件进行到这一步……怎么说呢。 没有什么太多补充的证据。 这场庭审,很多人的心里都明白,吴昊就是强迫了张燕,有着犯罪行为。 但是没有证据啊! 没有证据怎么判决? 没有证据根本判决不了! 可是补充证据……需要补充什么证据? 需要补充吴昊亲口或者间接承认了他强行侵犯了张燕。 亦或者是,张燕对吴昊进行指控,并通过相关的辅助性证据,结合情景环境,对于吴昊进行判定。 在刚才,公诉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和证物,之所以被反驳。 主要是缺少了相关的直接证据。 不过……苏白提出的这个延期庭审补充证据,倒是一个不错的提议。 咚咚咚! 余成敲响法锤,缓缓开口:“休庭。” 紧接着和另外两名审判员,合议是否进行延期庭审。 另外两名审判员对于本次庭审是否延期没有什么太多的意见。 其中一名审判员开口:“这场庭审如果不进行延期庭审,补充相关证据……” “按照现有的证据来讲,是不足以判定吴昊有罪的。” “可是这个案子……余审判长你应该也清楚,所有的证据和嫌疑都指向吴昊有罪。” “但缺乏了关键性的口供和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所以我的看法是,让检方继续调查和补充相关的证据。” “如果有证据……那么肯定可以进行相关的判决。” “如果没有证据,延期判决和本次判决的结果一样,对于咱们来讲也没有任何的影响。” “所以我同意延期庭审,余审判长,你觉得呢?” 余成扭过头,看向另一名审判员。 另一名审判员对于这个问题没有意见:“我赞同老冯的观点。” 余成微微点头:“既然这样,那么就进行延期庭审吧。” “嗯。” “好。” 另外两名审判员齐声附和。 …… 很快,在余成和另外两名审判员对于,本次案件是否进行延期审理商讨完成后。 再次开庭。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审判台席位上。 毕竟…… 是否进行延期审理,关乎着这场案件是否判决吴昊有罪。 甚至决定着是否牵连到,当年负责该案件的执法人员。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 余成敲响法锤,缓缓开口: “针对于控告方提出来的延期审理意见。” “法院认为,本次庭审的确缺乏着相关的证据,能够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吴昊,进行判定。” “同时。” “法院认为,本次庭审仍然存在着相关问题的疑点。” “基于以上。” “法庭宣布,进行延期审理。” “请检方补充完相关的证据后,再次开庭进行审理。” 咚咚咚! 法锤落下,余成环绕了一圈庭审各方:“各方有无异议?” 苏白:“无异议。” 李晓:“无异议。” 耿浩原本还想多说些什么,但是现在审判长已经宣判了。 自己就算提出来有异议,那么也会被驳回,干脆只能说一句无异议。 各方均无异议…… 本次庭审结束,延期庭审,检方继续补充相关性的材料。 …… 呼…… 苏白一边整理着相关的诉讼材料,一边轻呼口气。 依照着本次在庭审上检方提供的证据。 的确是不足以对吴昊进行判决。 可是呢? 那又怎么样? 能够影响对于吴昊的最终判决吗? 并不能! 进入延期审理,检方再针对本次庭审,进行相关性的调查。 那么这个案子到最后……肯定能够解决的了。 总体而言,问题不大。 只是延期审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已! …… 与此同时。 法院庭审场外。 吴业和李晴都在焦急的等待着这次庭审的结果。 因为本次庭审,涉及到的是旧案可能存在着很多个人隐私方面的因素,所以并没有进行公开审理。 吴业和李晴两个人,原本是打算去法院作为亲属进行旁听。 只不过法院对于本次庭审管理的比较严。 并没有同意两人进行旁听。 所以…… 两人只好在法院外等待着,最终的判决结果。 等到孙石岩走出庭审后,李晴立刻围了上去。 “孙律师,怎么样了?我家小昊怎么样了,是不是被判无罪释放了?” 孙石岩看到李晴脸上焦急的表情,开口回复: “这一次的庭审还没有进行判决。” “没有进行判决?为什么不进行判决?” 李晴眉头紧皱,追问了一句。 孙石岩缓缓解释:“是因为控告方申请了延期审理。” “这一次,在庭审场上,检方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吴昊有罪。” “本来应该判决吴昊无罪释放的。” “审判长同意了控方的延期审理。” “还需要过一阵子再次开庭,才能知道最后的结果。” “孙律师,你刚才说本来应该判决我家小昊无罪释放的。 只不过是因为庭审延期了,所以才没有判决无罪释放是吗?” 孙石岩点头:“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吧。” 李晴听到这话,心瞬间平静了很多。 她不知道延期审理,是什么意思。 但是听到……审判长原本要对吴昊判决无罪释放。 心里的大石头不禁落下了不少。 不禁默念:我家儿子没事就好! 另外…… 张翠也和苏白一起离开了庭审场。 途中。 张翠担忧开口:“苏律师……这个案子是不是对于咱们很不利啊?” “我看在庭审上……被告一直在那里讲,审判长都没有反驳他。” 苏白点头,实话实说:“当时在庭审场上的情况的确是对咱们很不利。” “不过……” “既然审判长同意了延期审理。” “检方继续补充证据。” “那么这个案子就是朝着吴昊不利的方向发展。” “放心吧……” “嗯,知道了苏律师。”张翠默默点了点头。 等到离开法院,苏白径直开车来到了监察审查部门。 递交上了关于张燕这个案件的相关材料。 并且直接指向——负责这个案件的人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李雪珍:??? 苏律师……咱这么早就递交检查审查材料了? 苏白:虽然说有检方的补充,检方会对这个案子进行调查。 但是! 这么做,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百利而无一害! …… 第296章 抓起来抓起来,送进去送进去!美滋滋! 延期审理,补充证据。 造成最大影响人员就是—— 当初负责这个案子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耿浩就是当初负责办理这个案子的负责人。 所以在法院宣布延期审理,要求检方补充证据。 对于这一点儿,耿浩很头疼。 但是又没有什么其他办法。 这个案子,在当初,没有进行推进,主要是因为吴业给自己打过招呼。 当初自己……念在吴业事业发展很好。 而且是自己的老朋友,认识不少人,可能会对自己的事业有帮助。 再有。 这件事情,在他看来,对他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在这种种的情况下,答应了下来。 可谁能想到,四年后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个案子当初没有走相关的流程。 再有就是—— 当初不是没有进行推进或者羁押。 而是他们在思考着,怎么样才能够让张燕撤案。 这个案子在他看来,就是吴昊作为一个孩子,冲动之下,犯的巨大错误。 只要张燕改口供,那么吴昊就能被无罪释放。 所以其实他这边是一直在等着张燕改口供的。 他也让吴业,去做做张燕家里面的思想工作,掏点钱或者是多补偿一些其他的。 让张燕家里面放弃立案。 可是他也没有想到,张燕和张翠不仅不答应,坚持进行立案。 张燕甚至因为这件事情抑郁自杀。 至于为什么撤案? 那就更简单了,原本他的打算就是尽量的拖延,对于吴昊的控告。 减轻吴昊的责任问题。 张燕抑郁自杀,这就缺少了最主要的口供。 在这种情况下,撤案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毕竟…… 当事人已经死亡,这个案子就等于说,提不提起公诉都可以。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 张翠这么些年来竟然一直坚持上诉。 就算是闹得非常厉害,闹到了寻衅滋事的程度。 被关押了两年。 都还要继续上诉! 直到现在,这个案子再次被提起。 甚至苏白在庭审上,当庭提出。 要求检方补充证据,并且特意指向他们当初的负责人员…… 耿浩在审判长宣布延期审理的时候,心就凉了一截。 因为这个案子在当初漏洞的确大,有些事情的确回答不上来。 他作为主要的负责人,肯定要受到相关的责任牵连。 只是…… 这个牵连问题,有多大…… 则是需要他自己进行交代。 “等等看吧……看看这个案子究竟涉及到什么程度。” 耿浩深吸口气,表情凝重。 …… 而另一边。 在法院决定进行延期庭审,李晓和其同事,需要对本案进行补充证据。 检察部门内。 李晓揉了揉眉心,对着自己的同事开口道:“这个案子……” “陈年旧案处理起来的确是麻烦……法院让咱们补充证据,控方说的是让咱们去执法部门调取证据。” “这个调查很麻烦啊!” 同事长叹了口气,同样开口:“这也没办法。” “这个案子当年没有处理,导致过去这么多年,有些证据链已经断了。” “回过头看……” “这个案子在当初进行立案的时候,的确存在着很多问题,所以咱们现在只有一个突破口。” “那就是从执法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身上出发,进行调查。” “看看当初有没有什么勾连之类的。” “嗯!也只能从这方面进行出发了,先查查吴昊的父亲和当时的立案人员有没有关系吧。” “如果涉及到利益交换或者是什么其他情况的话,这个案子就好办多了……” “嗯!” 李晓和其同事不停的针对这个案子如何继续推进下去聊着。 针对某些细节问题也展开了讨论。 另外,监察审查部门也针对耿浩等一众人员展开了相应的调查。 …… 与此同时。 这个案子在先前还没有进行立案的时候,就已经引发了相关性的舆论。 只不过涉及到了不公开庭审。 所以很多关注这个案子的人,不清楚,在庭审上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不过在开庭结束后,不少人跑到了白君律师事务所和苏白的个人短视频账号下,询问庭审最终的判决。 “苏律师,我一直关注着这个案子,这个案子的性质太恶劣了!” “经过了解,我了解到了这个委托人女儿遭受到这种事情,自己去申请法律维权。” “还被判了两年……” “发生这种事情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所以我们想问一下,这个案子的进展情况,到底有没有判被告人,判了多少年?” “对!这种情况肯定要狠狠的判!判了多少年?” “……” 不少人都在短视频下面询问。 呼…… 看到评论区的内容,苏白轻呼了口气。 这个案子今天庭审刚结束,就有这么多人问。 看来有不少人关心着。 对此…… 苏白让李雪珍做了回应,庭审延期审理,检方正在补充证据。 并且解释了为什么要进行延期审理。 在解释过后…… 又有很多人开始询问,什么时候再次开庭…… 对于这个问题…… 苏白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因为什么时候再次开庭,需要看检方对于证据的补充进展。 不过这个案子受到了那么高的关注度…… 并且补充正确的方向已经指向了执法方。 相信…… 这个案子很快就会有相应的进展。 …… 这个案子在指明了相关性的方向后,进展的确飞快。 检方对于相关性的证据调查只抓一点——当初执法方为什么要进行撤案,并且认定吴昊的无罪。 通过这一点…… 检方也了解到了,这个案子涉及到,利益交换的关键问题。 并且这件事情是耿浩主动交代出来的。 因为耿浩知道这个案子,自己迟早要被问责,主动交代和被动交代是两个不一样的处罚。 涉及到了耿浩主动交代详细的前因后果。 那么对于吴昊的定罪来讲,是迈出了巨大的一步。 先不说其他的。 单纯从证据上来讲。 这一证据可以认定为,直接证据或者是间接证据指控吴昊。 当然了。 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更加详细的内容来进行确定。 …… 不过……检方的工作量又增加了不少。 主要是涉及到了耿浩的相关罪名和相关问题。 而耿浩在庭审结束后就有预感,自己可能会受到处罚。 毕竟…… 当初自己的确做错了。 所以,在面对检方的询问。 耿浩没有任何的隐瞒,该坦白事实坦白事实,该交代问题交代问题。 毕竟…… 他非常清楚自己做的事情的确是涉嫌到违法犯罪了。 继续狡辩或者是抗拒没有任何的意义。 同时。 他也清楚自己的行为只是构成了一个渎职罪中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如果……进行抗拒,只会让自己的判决更接近于顶格判决。 倒不如直接坦白,还能减免一些刑期。 …… 另外。 由于当初是吴业,请自己的老朋友帮忙。 所以吴业也涉及到了妨碍诉讼罪。 被带走调查。 …… 别墅区内。 李晴有一丝的慌乱。 不是,这个案子怎么就能发展到这种情况呢?! 原本进行延期审理,最多是补充一下相关的证据,可是现在把自己丈夫给补充进去了?! 李晴只好求助律师:“孙律师……这个案子现在补充证据调查到了四年前。” “我老公让他朋友帮忙拦一下的事情……” “孙律师,现在我老公被抓了……我儿子那边……” “孙律师……这件事情该怎么办啊?” 对于现在的情况,李晴一时之间也失去了主心骨。 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询问律师。 孙石岩也没有想到,情况会变得这么复杂。 因为从他接手这个案子开始,一直到现在。 只是接触了吴昊被提起公诉这段时间的内容。 其他的情况他并不了解…… 沉默了一会,孙石岩叹了口气:“这个案子不是我说该怎么办就能怎么办。” “涉及到吴先生的这个问题……走正常的庭审诉讼流程就可以了,这个罪行一般只会判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涉及到的问题比较轻,甚至只会判一个缓刑。” “因为吴先生目前还处在侦查补充的阶段。” “我暂时说不好具体的情况……” “不过,对于吴昊的这个案子,我仍然觉得这个案子还是会判吴昊无罪。” “因为在刑事诉讼中,某一个案子可能因为程序违法的因素进行撤案了。” “是不能通过当初的程序违法作为观点来对案件中的被告人,进行判定的。” “说简单化一点——” “吴先生和耿浩被抓,与吴昊的诉讼庭审没有太大的关联。” “这件事情只能表明案件在当时,存在非常大的漏洞。” “可是现在没有证据……依旧不能对吴昊进行定罪……” “明白吗?” 李晴有些似懂非懂:“孙律师,你的意思是……” “证据丢失了就是丢失了……” “不管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没有证据都不能指控吴昊有罪是吧?” “对。” 孙石岩点头回应。 “好的谢谢孙律师……可是我家那位……” “吴先生目前暂时是在侦查阶段,等到提起公诉或者是进行审理了,我会帮忙代理这个案子。” “好的谢谢孙律师……” 李晴连忙感谢着。 在询问完孙石岩,李晴长舒了口气。 听到孙律师这么讲……那她就放心多了。 …… 与此同时。 在检方针对当初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 补充完相关的证据。 向法院提起了,再次开庭审理了请求。 得到法院的同意,法院通知各方具体的开庭时间。 白君律师事务所内。 苏白在得到了相关的通知,把李雪珍叫到了办公室。 “检方的补充证据完成了!” “好好准备一下……”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小脸认真。 等到离开办公室后,李雪珍的眼睛眯成了一道月牙。 证据补充完毕! 那个吴昊,送进去送进去! 美滋滋! …… 第297章 致命质问,嚣张?来,我啪啪打你脸! 再次开庭审理。 依旧由余成作为审判长,对于该案进行审理。 李晓作为公诉人,在补充证据,对耿浩进行审查期间。 掌握了不少的新证据。 这一次…… 对李晓而言,判决证据,更加的充足! 对于吴浩的控告也将会更加的激烈。 必定可以将吴昊控诉成功! …… 只不过,庭审场上,吴昊通过孙石岩了解过了再次开庭的情况。 说实话。 吴昊并没有太大的担忧。 按照孙律师说的,没有关键性证据,不能判他有罪! 关键性证据是什么? 关键性证据就是张燕! 张燕都已经去世那么多年了,怎么判他? …… 庭审流程继续—— 审判台席位上,余成敲响法槌,缓缓开口: “本次庭审继续审理。” “请公诉人对于补充证据,进行质证。” “好的审判长。” 公诉人李晓点头开口。 李晓作为从一开始就跟进这个案子的检察官。 在上一次的庭审上,李晓作为公诉人没有成功的指控犯罪嫌疑人吴昊。 导致延期庭审。 延期期间,他调查了方明,耿浩等人,同时也掌握了新的证据。 这一次的证据链相比于上一次完整很多。 控告吴昊,在他看来,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 面对审判长提出来的,对补充的证据进行质证,李晓开口: “审判长……” “根据在延期庭审期间,检方重新了解到的证据和新的证人。” “检方认为本次庭审吴昊涉嫌了强迫张燕一事,犯罪事实充足。” “补充的证据如下:” “根据当时办案人员方明和耿浩的口供。 他们在当时接到张燕的立案报告。 以及当时张燕的控告,和相关性的证据,能够确认吴昊涉嫌强迫张燕。” “并且在张燕进行立案期间。” “吴昊的父亲通过耿浩这一层的关系,对张燕一家施加压力。” “要求张燕一家能够主动的撤诉。” “不再对吴昊,进行控告。” “因此还开口承诺给予50万的封口费用。” “根据办案人员负责人耿浩的陈述,在当时的记录和对吴昊的审理。” “以及相关的事实当中。” “吴昊存在着强迫的行为。” “这些证据已经属于间接证据,证明了吴昊的犯罪行为。” “……” 在李晓进行陈述的时候,孙石岩举手示意,紧接着打断了李晓的陈述。 “我想打断一下公诉人的陈述,并且说明一个法律上的事实。” “刚才公诉人说的这个间接证据是什么?” 李晓被打断了,但并没有生气,开口回复: “间接证据是办案负责人耿浩以及其他人的陈述。” “那这个办案负责人和及其他人的陈述,能证明什么呢?” 孙石岩再次反问了一句。 “间接证据——在这里的间接证据指的是证人的口供。” “证人的口供能说明什么?” “证人的口供只能提供一个间接的证明,间接的证明并不能够证明吴昊有着犯罪的事实。” “能够确认犯罪事实的是什么?” “能够确认犯罪事实的是——相关的直接证据。” “例如当事人的直接口供或者是当事人所遗留下来的关键性证据。” “这里的关键性证据并不是指主观性的关键性证据,而是客观性的关键性证据。” “基于以上。” “我认为公诉人在刚刚陈述的依照着间接证据,就判定我方当事人有着犯罪的事实行为,非常的不妥当。” “没有做到一个公诉人应有的行为。” “并且我方认为,这个间接证据的判定不能够判定我方当事人有犯罪的事实行为。” “因为根据公诉人的陈述,这个间接证据从办案人员的角度进行出发。” “而不是从实际的事实进行出发。” “所以我方申请驳回公诉人所陈述的间接证据,对我方的相关性判定。” “审判长,我的表述完成。” 孙石岩在陈述完之后,稍微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诉讼材料。 抬头看向公诉席位。 李晓作为公诉人,面对着被告人委托律师的一阵羞辱,心里面不禁有一些愤懑。 被告人委托律师说的什么意思? 什么叫做这个间接证据不能够证明吴昊的犯罪行为? 方明和耿浩两人作为案件当时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 他们的确是作为证人进行陈述,证人证言属于间接性证据。 这种间接性证据,并不代表着不能够认定吴昊的犯罪行为。 因为这也属于有效证据。 可是却被孙石岩直接反驳了? 凭什么? 李晓正准备开口质问。 而在这个时候,苏白同样举手示意发言。 审判长余成在注意到苏白以后,同意了其进行陈述。 苏白将相关的诉讼材料放在了自己面前,然后开口: “我想请问被告方委托律师反驳间接证据,不能指控的依据是什么?” “证人的口供也属于证据之一,只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为什么不能进行指控和判定吴昊有罪?” 面对苏白,孙石岩抬眼看向被告人席位。 他知道苏白是国内有名的顶尖刑事律师。 但是…… 对上这种顶尖的刑事律师,他也没有丝毫的忧虑。 因为根据目前的情况来讲,优势依旧在他这方。 这种陈年旧案,就算是顶尖律师来了,也没有任何的作用。 最多是在庭审场上指控一下,不存在其他的可能性。 孙石岩笑着看向苏白:“控告方律师的陈述,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想请问控告方律师……” “在这场庭审诉讼当中,依照着证人的这种直接口供,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吗?” “并且——” “证人的口供,来源于哪里?” “是不是来源于当时的情景和吴昊,以及张燕所表达的观点?” “我必须要再次重申和强调一点——吴昊究竟有没有强迫张燕。” “需要看的是现场的直接证据,或者是当事人的指控。” “否则的话,其他的口供都是基于,其他主观情景的发生。” 孙石岩在陈述完毕后,还特意的朝着控告方席位上的苏白看了一眼。 苏白:…… ??? 什么意思? 挑衅是吧? 不是,在先前的时候,如果被告人委托律师这么陈述。 的确没有任何毛病。 可是现在已经进行了补充性的证据,被告人委托律师还是这么进行陈述。 肯定要败诉! 为什么? 因为种种的间接性证据都指向了吴昊是具有强迫行为。 这已经不构成了疑罪从无的法定情景。 如果说先前的物证和马雪的指控只是以主观来进行控诉。 但是相关的办案人员的指控,依照的是客观的事实条件。 客观的事实条件为什么不能进行指控? 没有太刻意的去注意孙石岩的目光,苏白继续陈述: “根据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证人的直接口供为什么不能形成证据链?” “再有一点,证人的说法来源是什么?” “证人的说法来源是基于客观的事实来进行判定的。” “先来陈述一下现在的相关证据问题。” “现在的直接证据有——吴昊与张燕发生过关系。” “那么在控告的公诉罪——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 “现在缺少的是哪一环的证据?” “现在缺少的是吴昊有没有对张燕进行过强迫的行为!” “有没有?” “在吴昊的陈述中,肯定是没有的。” “因为吴昊是犯罪嫌疑人,他的陈述不一定是对的。” “究竟有没有,那需要从客观的事实进行出发!” “也就是证据!” “在上一次的质证当中,无论是张燕遗留下的证物,亦或者是其当年的朋友马雪的口供。” “都已经表明了——张燕是被吴昊强迫的。” “当然,对于这一点,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了反驳,反驳的意见是——” “张燕遗留下的物证,可能是由其主观,而进行描述的。” “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 “好!” “笔记上面记载的的确存在着主观因素,不能确定吴昊是不是强迫行为。” “再来看第二点。” “马雪的证人证言,表示当时的张燕不喜欢吴昊,进而表现出了不可能主动愿意跟吴昊发生关系。” “这一点同样被被告委托律师进行反驳。” “当然,被告委托律师陈述的是马雪作为证人,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不具有客观事实。” “可是在补充的证据当中——” “耿浩和方明作为该案件的负责人,他们两个没有任何的主观,因为他们和受害人张燕并没有任何的关联。” “全是凭借着对于案件的调查和案件的审查。” “确认了吴昊和张燕发生关系是存在强迫的行为。” “张燕的笔记和马雪的证人证言,作为间接性证据,存在着主观性,可以不被采纳。” “可是依据客观事实而进行判定的间接证据为什么不能够被采纳?” “我并不能够理解被告人委托律师所说的证据链和直接证据的关系。” “因为这个案件已经存在了发生关系的既定事实。” “吴昊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的成立。” “只需要通过间接或直接的证据来证明,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的行为这一点!” “以上的三个间接证据,都已经证明了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行为。” “尤其是第三点,是根据客观事实而定。” “不存在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主观行为。” “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被告方委托律师,答辩所在的重点在哪里……” “是直接抛开间接证据不论吗?” 重点? 客观与主观? 孙石岩在苏白进行答辩的时候,一直在记录着关键的信息。 这一次苏白的陈述观点主要是以客观的间接证据来进行论述。 也就是以耿浩等人的口供,来对吴昊进行控告。 因为耿浩作为相关的办案人员,所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依据都具有客观性。 这个案件的关键点有几点—— 第一是否发生了关系,第二是否是强迫行为。 第一点确认无误,的确发生了关系,这一点有着直接的证据。 可是是不是强迫行为? 是不是强迫行为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定! 就比如说—— 在当时张燕遭受到了吴昊的强迫,并且确认自己身上有被殴打或者是其他被强迫的行为。 第一时间报案,保存证据。 这样一来,无论是否有当事人的口供,依照着身上被殴打和被强迫的证据。 那么就可以判定其的确有强迫行为。 但吴昊的这个案子并不存在这个情况。 现在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的情况是,苏白通过三个间接证据—— 两个主观证据,一个客观证据来想要证明,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是强迫行为。 话说回来…… 耿浩和方明两个人的口供作为间接证据,是否可以判定吴昊有罪呢? 要知道…… 吴昊已经进行了翻供。 耿浩和方明两个人,依照的是吴昊没有进行翻供之前的调查。 所以这一点也是这个案子的关键点…… 在这一次庭审当中……他不知道审判长会不会认定翻供。 可是…… 在沉思过后,孙石岩抛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本案当中,所有的客观证据和主观证据。” “甚至来说,所有的间接证据——” “都不能够真正的判定是不是吴昊和张燕发生,强迫的行为。” “就按照控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 “办案人员的口供,是基于客观的事实。” “可是这客观的事实来自于哪?” “是不是来自于办案过程当中的情况?” “办案当中也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并且案件只是进行到了立案阶段,当时的相关证据都没有经过物证。” “从这一点来说的话,这个客观的事实,是不是也存在着不确定性?” 面对孙石岩的反驳,苏白反口质问: “被告委托律师的陈述都是基于不确定性而定的。” “可是在这个案子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 “那就是吴昊的父亲吴业,联系了耿浩,想要通过私下的关系,来帮助吴昊逃脱刑事责任。” “吴业为什么要联系耿浩?” “他为什么要出50万,想要让张燕撤案?” “吴昊没有犯罪,完全不需要出50万的金额,要求张燕进行撤案。” “或者说——完全可以控告张燕诬告。” “干嘛那么大费周章的联系耿浩?” 苏白在询问完后,目光落在了孙石岩的身上。 这个案子…… 说白了。 再补充完相关性的证据后,吴昊已经不可能翻或者是逃脱法律的制裁。 现在的被告委托律师是依照着这个案子是个旧案。 有一些证据不好进行直接证明,所以一直抓住这一点进行反驳。 可是通过多数的间接性证据和合理的法定情景。 现在已经能够判定,吴昊的犯罪事实! 对方也可以进行反驳,但是看法院采不采纳就完事了! 审判长又不是只听诉讼答辩。 只要有证据,审判长是完全可以依照证据和法定的情理,进行判决的! 一旁,李雪珍望着沉默的孙石岩,小脸上写着欢喜,刚才不还是很嚣张吗? 怎么不说话了? 被啪啪打脸了吧? …… 被告委托律师席位上。 面对着苏白的最后反问,孙石岩不能进行解释。 他心里面清楚,吴业这50万是用来干嘛。 如果他一旦进行解释,那么后面很有可能会被提起伪证公诉。 所以面对反问孙石岩只能沉默,将目光落在吴昊的身上。 吴昊:…… 不是,孙律师你继续辩解啊! 你看着我干嘛?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 第298章 判定犯罪事实成立,小李:顶格判! 面对苏白开口询问的几个关键性问题。 和吴昊投过来的求助目光。 孙石岩低头看着自己面前的诉讼材料,没有任何的示意。 他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不可以回答。 这也是刑事律师在庭审场上,默认的规则。 在庭审上。 无论是审判长,公诉人或者是控方,询问有关于案件细节。 尤其是询问被告人或者与本案相关的被告人的亲属行为。 这一切都需要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亲属自己进行回答。 当然…… 他能进行示意或者是开口回答吗? 可以! 只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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